弘扬华夏古籍 传承国粹精华

记读教自以记遗忘,非谓传乎人也。嘉定初,在佛陇,方草创,已有传之者矣。东山、南湖,传之者又多。晚在天竺,随讲修饰,于经疏重言诸师异同,则删去。学者有请锓木以正旧传,何如?曰:可传乎。

宝祐四年春甲子天台晦岩法照

上一章 > 目录 < 下一章
版权所有©趣古籍   网站地图 滇ICP备2023006468号-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