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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摩诃衍论赞玄疏卷第二

中京报恩传教寺崇禄大夫守司空诠圆

通法大师赐紫臣沙门法悟奉来撰

已说本趣,次开总体。

释曰:次发起正陈分,有二:初开示总体,又二:初结前生后。

本曰(至)是故应说。

释曰:后依文示相,有二:初唱本。能入十六,名为有法;所入十六,并及不二,名摩诃衍。此据克性,唯十七种,立名大乘,非十六门。若尔,两重能入,既非大乘,即非总体,应十六门,不在此科。答:科就甚深所入言之,举胜摄劣,故无有失。既尔,何故不就最尊不二,别伸科判,摄彼所余?良以不二离根教故,不可显示,唯就所入,言开总体。因门因法,诚广诚深,益根既宽,故宜应说。

论曰(至)作依止故。

释曰:后作释有二:初分门略显,由能入门能显所入甚深理故。诠犹显也,由所入法与能入门作依止故。

有法者(至)摩诃衍体。

释曰:后依义广明,有三:初总解文义。总标门、法、作业之相者,此有二解:一、门法之言,合之为一,不取本法,唯指能入。由依其门,能起信根,信彼本法,并及不二摩诃衍故。良以能入十六,正为发信之因缘;十七大乘,但是所信之境界。故知门者,能作业也。二、门法之言,离之为二,通门及法。亲生信根,门能作业;疏生信根,法亦能作。作业之言,发用之义。

信决定进心(至)于礼树故。

释曰:次别释信根,有二:初名位喻况。信根二字,两番解释。初番名位,即信为根。两句解名,两句解位。问:修行分说四信五行,诸教多明信解行证,不唯生信,亦起行等。何故此中偏说信耶?答:良以信者,切用殊绝。根力善财,斯为首故。贤圣等妙,此为先故。功德母故,道果源故。后番位相,信满成根。十信称信,贤位已去,信方成根。此上明位,自下显根。两种梵语,未见翻对。前如萍菟之类,比信无根。后同松柏之属,况位有根。

信根有几义(至)是名为十。

释曰:后问答义相。初双问二字,后各答十义。先颂,次释,于文可见。信十义中,欲配位地,恐涉穿凿;根十义中,诸位相望,俱有理故。

能入所入(至)自当显说。

释曰:后余指下,辨两重门法,立义广明。

已说总体,次明建立。

释曰:后通分五分,有二:初、建立五分,又二:初、结前生后。

本曰(至)劝修利益分。

释曰:后依文示相,有二:初唱本。

论曰(至)法如是故。

释曰:后作释,有二:初总明分次第,又二:初略徴释,化生之法必如然故。为欲已下,广出此意。

此义云何?

释曰:后广徴。释有二:初总徴。虽言化法如是,请示次第所以。

为欲显示(至)因缘分。

释曰:后别释有五:一、因缘分。药因病设,教藉根兴,无疾何假于药方?离根宁宣于教藏?故依三聚,立此八因,别兴四分之文,普拯群生之类。有喻法合,于文可见。

为欲显示(至)立义分。

释曰:二、立义分,亦有喻、况、法、说双合。如意宝珠,有教所说金翅鸟心后成此珠,有教所说遮多梨鬼变为此珠,有教说佛舍利法欲灭时变为宝珠,有教说龙福力感得出宝奇妙神珠。智度论说龙王头上有此珠故,报恩经说龙王耳内安此珠故,有说龙王藏深密处,有说龙王安自脑中。此宝虽一,功力弥多,作众宝之攸依,欲千珍而随雨,犹枝叶之根本,若流派之泉源。比两重所入之大乘,为十六能依之总体。据法虽唯一性,就根乃分两重,门有多差,义非一势。故下论云:法体不分,义门得别。宝既大龙所用,法亦利根能承。然如意珠但喻两重所入十六,非况不二,以不二体唯是果海,离根宜故,离教说故。若尔,两重所入既有十六,岂顺此中摩诃衍法虽唯是一?答:两重所入克体唯一,随能入门说有十六。如太虚空本无有二,禽族翔翥似见其迹,鸾迹所印名鸾迹空,凤迹所印名凤迹空,百禽并印迹亦随多。然其虚空何有二体?迹下之空即况两重所入十六,即空之迹即喻两重能入十六。如是所入随十六门立十六名,能入若至百六十门,所入亦立百六十名。故论合云:而为恒沙法门体性。又云:利根智者乃所领解。故

为欲显示(至)解释分。

释曰:三解释分。如意珠藏,万宝虽盈,千门不开,群龙安了?要辟多户,方益群龙。大乘本法,虽圆千义,不细开解,钝根宁知?要假委分,钝根方解。然上立义,判为利根,故此解释,说为钝器。然此分中,复有利钝,二门之中,如次可见。

为欲显示(至)修行信心分。

释曰:四、修行信心分。此中喻法,皆含纵夺。且初喻中,文置虽言,表承上义。谓前如意善雨众珍,赞宝胜能,名为妙术;功能无尽,复号圆德。如是妙宝,虽眼见、耳闻、心解、口说,门或不入,藏乃奚臻?宫若不登,宝何得用?若法说者,于前二分广略教义,虽口诵、心思,设勤加修行,胜进不退,乃喻金刚。若正信未起,宝藏何阶?邪定未出,玄理难符。故立此分,激物信修也。

虽开(至)劝修利益分。

释曰:五、劝修利益分。虽分立广释略法门,纵示修行起信行相,然怯弱之辈,闻立义分,多广法门,知而不修;钝根之人,闻解释分,少略法门,学而不解。信心既阻,行业复亏,倦法海之深游,退觉城之要路。若逢劝进,必渐勤求,备修百行之因,圆证十身之果。如无劝策,岂免沉沦?惑起恒沙,缚缠无性。以见此利,故劝修行。

有何因缘(至)劝修分所摄。

释曰:后别释不增减。初问、后答。答中有二:结、颂、释文。嗢陀南者,此云集施,能以少文摄括多义,施散于他令诵持故。

已说建立门,次说唱章判说门。

释曰:后唱章判说,有二:初、结前生后。

本曰(至)所以造论。

释曰:后依文释相有五:一、因缘分,有二:初、八因起四分,又二:初、唱本论,举八因根唯三聚,随缘增而起四分,化众修而趣一乘。

论曰(至)作正因缘。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缘体行相,分二:初、约分明因,又二:初、依分标门,复二:初、指因起分。

初一因缘(至)谓前三门。

释曰:后随因列门,能化属自后四分论,所化即是三聚众生,善功唯取教功根益,除诤为令息疑止谤。后之七因,各具前三,无第四者,以诸除诤,后定绝疑。

今当举相,随次别释。

释曰:后举相随释,有二:初总标。

因缘总相(至)自当显说。

释曰:后别释有四:一、起立义分,又四:一、能化门。此第一因,即与前重八种大乘根本总体,作正因缘。又与前重能入八门,后重能所十六门法,二十四种分离别相,作正因缘。因缘之总相,目之能化门。总别相对,四句易知。非明不二者,以离根教故。

为令众生(至)众生故。

释曰:二、所化门,不定聚中有三十人,以十信中位位皆有入、住、出别,故成三十。后四十心随心分三,故成一百二十种人。

离一切苦(至)总相之乐故。

释曰:三善巧门,普缘三聚,宣说两重,欲令无量之根,永离无常之苦,获二依果,证一心源故。

非求世间(至)初因缘。

释曰:四、除诤门。恐有愚人,妄生疑念。论主但居不动,未及法云。通缘上地之人,皆为所化之境者,非利他故,唯显自能。欲求高名,拟希厚利,虚言被上,正意荣身。岂容下地之人,反化邻佛之圣?为遣此辈,所发疑心,自通而言,我久成道。为满本愿,助化群生,非求人世之荥,权示蓝修之位。蓝修有本,元是滥字,未知适从,难以详定。

第二因缘(至)成正觉故。

释曰:二起解释分有二:初第二因有三:初能化门。解释分中总有三门,今取前二显示正义,对治邪执为能化门。根本义者,一心法界作智作理之本,真俗二门为实为假之本,七种对治遣人遣法之本。望人作本,义显可知。若能达此,成正觉故。

令诸众生(至)众生故。

释曰:次所化门,正取邪定为所化根。

正解不谬(至)第二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正义之功,治邪之巧,令遣谬解,使拂邪心,出一阐提,入十信位。

第三因缘(至)三种发心。

释曰:后第三因有三:初能化门取解释,分发、趣、道、相三种发心为能化门。

善根成就(至)诸众生故。

释曰:次所化门,上品十信十解一分,即信成就发心。十解多分,十行十向,即解行发心。三品十地,即证发心。

于摩诃衍法(至)第三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不定聚一分,即十信上品正定聚全,历三发心出自分位,入胜进位胜自位故。

第四因缘(至)出兴门

释曰:三起修行信心分有四,一第四因有三,初能化门,第四分中宣说开示信,如佛法僧修施戒忍进,与彼为因被不定人。

善根微少(至)不名成就。

释曰:次所化门,十信位人不同前来,与正定聚位位各分三品别异,通计圣凡正定、不定,共有一百五十品人。今论意谓不定聚人别分三品,以十信人微薄闇钝,发心求道,其实甚难。从第三因分出不定十信上品,此第四因分出中品,五、六、七因分出下品。依论分齐三品,十信后五善根具足,名为上品;前五善根未具,名为中品。实义为论,唯第五心名为中品,以次下说前四种心皆下品故。今望前四,转齐第五,故皆中品。初心业障海深,二心见执过厚,四心怖信难成,如是三种皆下品故。不同正定,如后问答。此中所化,但取十信。前五心人善根微劣,未是具足,欲化是人,令获后五,转为上品,入信成就。故此下文信心分释,为邪定人说信心分,为不定人说修行分,未信令信,已信令修,其法尔故,或通利故。据此中说,四、五、六、七为因之根,但取不定中、下二品,盖就显说,无相违过。前后因根,准此可解。

修习信心(至)第四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

第五因缘(至)出兴门

释曰:二、第五因,有三:初、能化门。第四分中,进门之终,唯取有障修行精进一节论文,与彼为因。讲者引彼,于此应叙。

此中众生(至)分际门。

释曰:次所化门。

消恶业障(至)第五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令十二中初心下品,礼忏劝请,随喜回向,得免诸障,善根增长。

第六因缘(至)作正因缘故。

释曰:三、第六因,有三:初、能化门;第四分中,取止观行一节论文,与彼为因。

凡夫二乘(至)一切二乘故。

释曰:次所化门。不定二心,邪定二乘。由彼二乘志意狭劣,于无上乘犹若败种,故判邪定别以止观化彼二类。

对治心过(至)第六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两轮具阙。益损门中,修止对治凡夫著有过失,又舍二乘乐空过失;修观对治二乘离悲过失,又除凡夫懈怠过失。故知两轮通治凡小众生心过。

第七因缘(至)出兴门

释曰:四、第七因,有三:初、能化门;第四分,未与彼为因,谓引不定下品众生,令趣中、上及正定故。

此中众生(至)分际门。

释曰:次所化门,十信前四下品众生,其心怯弱意欲退转,如来方便但令念佛令生他方。既得往生,由见佛故终无有退,渐次得入正定聚故。

必定不退(至)第七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

第八因缘(至)出兴门

释曰:四起劝修利益分有三:初能化门,全与第五分为彼因缘故。

此中众生(至)分际门。

释曰:次所化门,邪定聚人若无劝诱退入无性,故须此分化彼怯弱令获益故。

为示利益(至)第八因缘。

释曰:后善巧门,说德令忻,示过令离故。

一切诸教法(至)总别不同故。

释曰:后依因遣滞,有二:初分因合显。问:立义分中摄诸教尽,何须开后三分而别释?八因初一摄诸根尽,何假立后七因而散释?答:立义广摄被利根人,三分略说被钝根人,复为钝根开后三分。初因总摄三聚众生,七因别摄所化众生,总别不同,立后七因,复有何失?

何故二乘人(至)轻其过失故。

释曰:后处品别明有二:初徴释处异。二乘四处者,谓一二六八,此之四处皆有邪定二乘人故。答中为二乘人根器狭劣,舍小趣大难故重明。邪定三处者,谓一二八,于前四中除第六因,以彼唯取二乘人故。答中为显邪定对彼二乘过轻微故。

何故不定人(至)轻其过失故。

释曰:后问答品别,十信之人别分三品,不同常例,已见上文,但未知由。于此辨明三贤、十圣,非是不分入、住、出故,但不长分三品之异,故与不定相例对显。

有何因缘(至)次第如是。

释曰:后缘数次第有二:初伸二问。因缘何唯八种?信等次第何然?

颂曰(至)次第如是故。

释曰:后述二答,有二:初结颂,上二句答不增减,下二句答其次第。

论曰(至)摄彼八十故。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摄广不增减,以一摄十,兼解等字摄彼八十,云八云等。

因缘次第(至)十种地故。

释曰:后治障行,次第法尔,释前法如是故。八因所明修行位地,从下至上,自浅之深,理定合然,故言法尔。十信、三贤,如其次第,能治四障,谓阐提不信障、外道着我障、声闻畏苦障、缘觉舍悲障。于十地位,治十重障,渐次转胜,亦法尔故。

已说八因缘,次说四种根,

释曰:后四根须二教,有二:初、结前生后。

本曰(至)应说此论。

释曰:后依文示相,有二:初唱本。

论曰(至)决疑门

释曰:后作释有二,初科分。

问曰(至)难问门。

释曰:后开示有二:初难问门。光明等经摄根无阙,何须马鸣重造此论?况无增加显理胜力,应是欲求世间称赞名利等事。毕竟尊信不尽理者,谓问毕竟世尊言教堪信之经不尽理耶?或复毕竟诚可尊重崇信之经不尽理耶?或复论主毕竟贵图世人尊重贵信,已能解于佛经不尽理处而作论耶?如或不尔,则是重繁,进退不可,若为通会?

合曰(至)当须造论。

释曰:后决疑门,有二:初正解。此门又二:初根缘有异。诸佛教理,心性大用,用元体作,故唯一味。或未即本故一味,一味即所入一心;或相即性故一味,一味即能入一真。又法虽万别,心本平等,就所入解;教纵千差,性本平等,约能入明。虽标题榜示,经论差别,词翰简牍,卷帙不同,理本平等。又佛教法,设分多端,理终无异,故名不别;音本是一,故名不分。或就所入,以本收末,名为不别;或就能入,与本平等,名为不分。然所化根,有利有钝,乐广乐略,致能化人,说经说论,有广有略。伽陀修梨毗罗方,此云广略经则;遮陀尸修梨毗罗方,此云广略论则。则,犹法也。初根依经,后器须论,由对此宜,故假造论。

复次(至)则不须论。

释曰:后时分不同,有二:初、佛在世。以佛在世,能化业胜,所化根利,一闻便解,复何须论?

若佛灭后(至)优婆提耶众。

释曰:后佛灭后,以佛去世,能化主劣,所化根杂,假经论而器异,乐广略而根殊。既有忻广略之人,故须造广略之论。优婆提耶,此云论议。

何故(至)有其分际故。

释曰:后兼通余妨,有二:初徴释根缘。因缘门中,具收三聚;根性门中,但化无力。宽狭相违,故伸此问。良以因缘门中,马鸣誓愿,意乐广大,无边际故,具收三聚;根性门中,亲受论教,实行之人,自有际故,但明无力。故前后文所说各异。

以何因缘(至)现造作论教。

释曰:后问答广略,何以世尊说广略经,复何马鸣造广略论,盖有宿愿,致于今生,师说广略经,资造广略论,四圣众种,无贪为体,如俱舍说,一衣服喜足圣种,二饮食喜足圣种,三卧具喜足圣种,四乐断乐修圣种,由四助道,解脱非久,以能对治四种爱着,是故说为四圣众种,结颂释文,引经总结,其义可解。

已说因缘分,次说立义分。

释曰:二、立义分,有二:初、结前生后。

立义分中(至)其相云何。

释曰:后依文释相,有二:初说法数,又二:初问。先问立义名数多少,后问本数开立行相。

颂曰(至)及不二别故。

释曰:后答有二:初结颂,初一句答总数,后三句答行相。

论曰(至)差别。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明总数。明言立义有三十三,非此分中全无不二,但无根教云不建立。

云何(至)各差别故。

释曰:后辨行相有二:初总徴释,初总问总数,后总举总数。

何故(至)故开二种故。

释曰:后别徴释有二:初问答所入法,别问两重所入,故举摩诃衍名,别答两重所入,故有两节论文,于于段中,可细思之。根本摩诃衍中,开八种故者,此答前重八种所入,以依不二,离言果海,能依之义,即当因分,为利众生,假以言诠,说作根本摩诃衍法。据此,初重所入,未分一心三大,于前重门,方始分出心体相用,故次论言,一心法界,及三大义,各二种故,至后重法,虽亦分出一心三大,然是所入第一义谛,不同前重能入门中,一心三大,唯真俗二谛,莫谓一心三大名同,便将前门,而为后法,三谛科拣,义理难通。一心法界三大义中,各开二种故者,此答后重所入八种,谓有一类,稍劣根宜,闻彼前重根本所入,体唯是一,随门立八,便起疑云:若前所入,体性有多,依门趣入,易生了解,既体唯一,随门说八,云何颂解?如来善巧,为度彼根,遂就根本摩诃衍法,一体性上,元非心大,强假施设一心三大,全将前重所入本法,为利耎根,假立名为心体相用,名虽同前八门一心三大,然前门是所作真俗二谛,今此法属能作第一义谛,若望前重所入所依总摩诃衍,此后所入别摩诃衍,虽是能依,对后重门,还是能作所依所入摩诃衍法。

何故(至)是名为本数。

释曰:后问答能入门,先别问两重能入门,后别答两重能入门。然此答文亦有两节:一、心法界及三大义各二种故者,即答前重能入八门,谓依根本摩诃衍法,作起能依一心三大,即此一心三大各具真俗,分成八门,以此八门化于上智,依真俗门顿渐修行,造证趣求前八本法,是故论言一心三大各二种故。或各开二种门故者,此答后重能入八门。论言或者,良以后重所入一心三大已自有名,不同前重所入本法,不对能入未有名字,但总呼为根本大乘。今此后重所入本法,如来善巧,为彼钝根,于无名法不对能入,已假建立心体相用。若望能入,或开真俗,各有二种入第一义,是故论言或各开二故。亦可或字望前重门,已开真俗二门不同,于后重门或复如彼,亦开真俗二门不同,故致或字。龙树菩萨知立义分,文言少约,理趣深玄,豫慨后人于兹迷昧,故在文前先明大格,此或无滞,下义自通,诸智慧者,幸宜详审。

已说法数,次当别释。

释曰:后释本文有二:初结指。

本曰(至)到如来地故。

释曰:后示相有二:初唱本。判斯一唱,总有三门:一者总体门,二者别相门,三者不动门。从摩诃衍者下,即前二门,然有两重。从一切诸佛下,即后一门,遍通两重。初二种门有两重者,且第一重总体门云:摩诃衍者,总是前八因之内第一因缘。总中能化教法,正是根本第一义谛。摩诃衍法,但随其门,立八差别,其名如次,不繁豫出。以摩诃衍栋能入门,正用总字,勒属前重八种本法。其八能入,承文辨讫。摩诃衍中,含有不二,并及后重所入八法。开总体中,释论明指摩诃衍者,十六所入,并及不二,共十七种,名摩诃衍。三字之中,备包不二,亦含后重所入八法。以立义分者字,正牒初开总体之言。学者应思,说有二种。云何为二?一者法,二者义。然此四句,释论不解,无文指属在初及后。敬详龙树不指陈意,欲令讲学住思观察,细穷四句,通含两势。以此法义,在前重门,唯是所作能依之义,三谛中属真俗二谛。又此法义,在后重法,唯是能作所依之体,三谛中属第一义谛。故知四句,势贯两重,正符立义。文前问答,答前重门云:一心法界,及三大义,各二种故。答后重法云:一心法界,三大义中,各开二种故。方知本论,摄法宽通,以少含多,义斯见矣。又此法义,别目心境,谓于门法,各分心境。法即一心法界,义即三种大义。义者,境也。此中不遮心中有境,境内有心,虽无显说,理必然故。所言法者,谓众生心者,即所依门。此中两句,含后重法,故将开立,牒以者言。众谓四衍之圣,生谓四种之凡,举能依人,显所依法。心谓一心,以心释法,谓一一心,及多一心,即是后重所入本法。论指一心,本周八处,不可分离,唯一体相故。是心则摄一切世间法,出世间法者,即摄末门。是心但指上众生心,是犹此也。此心为本,摄出世法,为真如门,摄世间法,为生灭门。所摄二门,即真俗谛,能摄一心,唯第一义。依于等者,即建立门。依于此心,开二种门,显示大乘,开二种法。何以故者,即徴问也。云何依心句中,开二种门,显示已下,开二种法。是心等者,答前二问。先答真如门,依心所作。若体相如,还即显示所入本法摩诃衍故。此中体字例后三自,唯目能入一体之门。后答生灭门,依心所作。若因缘相,还能显示所入大法摩诃衍故。自体相用唯能入门,故于依心句中开二种门,显示等中开二本法。所言义者已下,显示所入六法、能入六门。第二重中,三门之内略所依门及摄末门,或举后摄前故,或以上流下故。但有第三建立一门,牒前二义,故言义者。今此后重义中三大,即是所入摩诃衍法。恐滥前重能入八门,故列名时不举三大,但直标举摩诃衍名。达士详之,庶无惑耳。一者体大,即二所入。谓一切下,即二能入。谓一切法不增不减即俗谛门,真如平等不增不减即真谛门。二者相大,即二所入。谓如来下,即二能入。如来藏功德即俗谛门,具足性功德即真谛门。三者用大,即二所入。谓能生下,即二能入。能生世间因果即俗谛门,能生出世善因果即真谛门。后不动门,十方如来、三世菩萨皆乘因分三十二种深妙法门入如来地故。

论曰(至)住思应观。

释曰:后作释有二:初科分指劝,通科一分总作三门,仍前二门更开两用,文义虽具,要须拣择,故劝讲学住思应观。

摩诃衍者(至)有八差别。

释曰:后依科随释,有二:初前二门合显,又二:初第一重,分三:初牒指。取上三字与总字合,先属科名,后指本法。唯是前重所入总体,体性虽一,随门立八。

云何为八(至)摩诃衍。

释曰:次开解,有四:一正释,有三:初徴列,次得名。两段合也。所入八名,略解一二。第一一体一心摩诃衍,谓依根本摩诃衍上作起,能依所作,绝待依止一体。复又作起,能依所作,绝待灵鉴一心。一体为别,一心为总,总别双彰,故须别举。此之四字,俱属其门。所入根本摩诃衍法,从门受名,一体一心之摩诃衍,作依主释。第二三自一心摩诃衍,亦依根本摩诃衍上作起,能依所作,对待拣染三自。复又作起,能依所作,对待灵鉴一心。三自亦别,一心亦总。然斯四字,亦俱属门。所入本法,从门受名,三自一心之摩诃衍,亦依主释。法中既尔,义中亦然。但于义中,体大名字,梯对法中,一心总名。体大字上,多字名目,梯对法中,一体三自。相用例知,不繁具指。细寻论文,义亦可见。

譬如(至)建立名故。

释曰:后喻合。王本一身,未有多名,由王福力,感招轮现。轮有四殊:金、银、铜、铁。金轮来应,名金轮王,余三亦尔。轮是依报,体非王身;王是正报,体非轮宝。轮虽非王,由王所感,是故王身立彼轮号。轮之王故,作依主释。王比本法,轮况门名?虽门因法作,门非是法;纵法由门显,法非是门。故所入法,从能入门,以彰自号,作依主释。喻既分明,法应深信。

大觉契经(至)广说

释曰:二、引证,有二:初、正引八种身法。准唯识论,体依聚义,说名为身。今取体依,此中属当。直目所入八种本法,谓自体不无故,为门所依故。法中二种:略一、心名;五、六二名,言显了者,即当相字;七、八二种,自在无碍,当用字也。皆云趣入,彰门用故。

马鸣菩萨(至)摩诃衍者总

释曰:后显摄立义分中,初之五字,包摄彼经八种身法,又牒前段开总体文。

此中总言(至)及下临故。

释曰:三、指论有二:初、总贯两重。指陈总字,贯通前后。望上即贯前重所入,下临即贯后重所八。两重所入,是总体故;两重能入,非总体故。此即正符开总体文。

大总地论(至)唯立八法。

释曰:后以略含广。

由何义故(至)有八应知。

释曰:四、问答有二:初、立八因由。问:所入唯一,复何立八?答:总体虽一,因门成八也。

能入所入(至)其相云何。

释曰:后各八行相,有二,初问。

颂曰(至)然终不杂乱。

释曰:后答有二:初结颂,上三句正答,下一句通妨。

论曰(至)毕竟尽故。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解前三句,能所十六,摄法齐平,无胜劣故,无广狭故。

若尔(至)故称平等。

释曰:后解后一句,若许平等,所入本总,能入末别,既并浑同,应成杂乱。答意可知,余文易了。

已说初重。

释曰:后总结。

第二重(至)摩诃衍门

释曰:后第二重有四:一、总科。四种法者,心、体、相、用,各具三门。

所言法者(至)决定门。

释曰:二、别解,有二:初、法中三门,分三:初、所依门,有三:初、牒指,此中但指第二重法为所依故。

今当(至)其相云何。

释曰:次开解,有四:一标徴。

颂曰(至)偏于彼八处。

释曰:二、结颂。众属四圣,生目四凡,显说一心,遍彼八处。

论曰(至)名为众生。

释曰:三、释文。此中所辨一法界心,通一一心及多一心,通无尽一法界及纯白一法界,周遍圣凡,不可分离,唯一体相。

顺理契经(至)故名众生。

释曰:四、引证诸异生中具足四凡。

马鸣菩萨(至)决足门

释曰:后指结。

是心即摄(至)分际门。

释曰:次摄末门,有三:初、牒指,明凡、圣心摄真、俗法。此中有二:一、能摄一心,即第一义谛;二、所摄二门,即真、俗二谛。其世间法亦名生灭,即俗谛门;其出世法亦名真如,即真谛门。准问明品清凉大疏,于真、俗谛各开存、泯,说至五重中道妙义。今于此论两重能、所三谛理中,通说乃有一百二十中道义理。且于后重四种法内,俗谛门中有四中道:五种有为是妄,四种无为是真;有存妄泯真中道,有存真泯妄中道,有真妄俱存双照中道,有真妄皆泯双遮中道。真谛门中有四中道:离言真如泯体,依言真如是相;有存体泯相中道,有存相是体中道,有体相俱存双照中道,有体相皆泯双遮中道。真、俗二门有四中道:生灭门是俗,真如门是真;有存俗泯真中道,有存真泯俗中道,有真俗两存双照中道,有真俗两泯双遮中道。又所入法,有三中道。且俗谛门,依有为无为所入一心,即是中道第一义谛。又真谛门,依体及相所入一心,亦是中道第一义谛。复依真俗二谛所入一心法界,亦是中道第一义谛。此后三种,虽名中道,是第一义。前十二种,但为中道,非第一义。如此后重二法二门,有十五种中道义理。复于后重体相用三各二门法,例准亦应有十五种中道义理。如于后重心体相用各二门法,所具中道,共论都数,有六十种。例准前重望法望门,所具中道,亦六十种。两重总有一百二十中道义理。二十四种,不唯中道,亦第一义。九十六种,但成中道,非第一义。本论渊含,诚难思议,囊括大藏,斯文可验。

其相云何?

释曰:次开解,有三:初徴起。

颂曰(至)作法界名法。

释曰:次结颂正辨根本。中实一心,能摄枝末,真俗二门,无非法界,故立法称。

论曰(至)故名为法。

释曰:后释文有三:初、总解。一、法界心而具二义:摄生灭门为世间法,摄真如门为出世法。

自体契经(至)净白品法。

释曰:次引证,有二:初证能摄,又二:初摄俗谛。广大神王喻多一心,摄诸无明即是智碍,摄诸染法即烦恼碍,摄诸净法即四无为。

又摄一切(至)寂静法。

释曰:后摄真谛。此中神王,喻一一心。摄清净法者,即离三假相;摄无碍法者,即满三实德;摄解脱法者,即体真如;摄绝离法者,即离四句相;摄满足法者,即圆四法德;摄寂静法者,即相真如。

而广大神王(至)非出世间法。

释曰:后证所入,广大神王第二论中,亦引自体契经指说,唯况后重二种所入。此中明言非世间法,非出世间法,即表所入既非俗谛,又非真谛,明知即是第一义谛。以此验知十六所入,皆第一义谛也。

今摄此文,故名为摄。

释曰:后明摄论主依契经,取第一义谛,摄真俗二谛,立此摄末门。

马鸣菩萨(至)分际门

释曰:后指结。

依于此心(至)摩诃衍门

释曰:后建立门有三:初牒指。

其相云何?

释曰:次开解,有三:初徴起。

颂曰(至)显示摩诃衍。

释曰:次结颂。上二句明标二门,下二句明标二法。

论曰(至)自用摩诃衍。

释曰:后释文有四:一、总指徴列。依上一句,总标二门;依下一句,总标二法。徴列可知。

如是(至)有二应知。

释曰:二法从门立,一心本法,克性唯一,由二种门,立二本法。问:本法既一,由门立二,应依生灭,得入一体,摩诃衍法,以其所入,无二体故。答:依生灭修,但证三自,非证一体,此随门说,体同证异,理实臻极,何曾再证?如一明珠,内出青色,詺为青珠,内出红色,詺为红珠,若随色呼,青非红珠,红非青等,确论一人,得青珠体,即便能得红珠体故,亦犹千迳九逵,王城不二,九流百氏,大道宁差?随入一门,皆到总法,已证三自,何迷一体?良以无行可修,无惑可断,众相皆尽,总法自彰。若云依生灭门,但契三自本法,犹迷一体本法者,应例难曰:依真如门,既许契达一体本法,亦应还迷三自本法,彼此异因,不可得故。若云深必得浅,浅不得深者,真俗对说,容有浅深,因尽果圆,何有胜劣?岂不前云王城不二矣?故知随在何门,已至究竟,无容再证,厥有明达,于兹详审。缘此后重所入本法,不从能入,己名一心,若从能入,即立二名,或云一体三自,或名真如生灭。

何以故(至)二法二门。

释曰:三、牒徴答。释答中,明依心而开门,说依门而显法。故于上句开二门,下句明二法。言作一法界心等者,应云此一法界心,作真如门等。盖回文未尽,顺西方语也。上下之文,颇有此类,准例应知。

大觉(至)作如是说。

释曰:四、引证指摄。体相平等者,体如、相如,二互平等,是能入门。与法立名,作依主释。自相自然者,自相拣他不善染法,举相影取自体、自用,或可三自皆是自然。与法立名,亦依主释。

大总地中(至)摩诃衍门

释曰:后指结。

三大义中(至)如是而已。

释曰:后义中一门有三:初举后摄前,前论已言;第二重四种法中各具三门,理应体中别列三门,相用亦尔;今于三大各略初二,唯立后一,论意举后摄初中故。

复次,(至)流应至于此。

释曰:次以上流下二颂本者,且流所依颂云:众谓四衍众,生谓四种生,是三大义藏,遍于彼八处。又流摄末颂云:是三大义相,总摄二种门,名摄世出世间,作三大名义。复流所依本云:所言义者,谓众生体,相用例然。又流摄末本云者,体即摄一切世间义,出世间义,相用亦尔。

一者、体大(至)摩诃衍

释曰:后依文辨相,有二:初、明义,分三:初、体,有二:初、所入。全依前重所入本法,为化钝根,说作体大。虽标体大,不同前重门中体大唯是所作能依义相,此中体大唯是能作第一义谛,故后重门无体大名。次下相、用,例此可见。非此体等,立作门名。

谓一切法(至)门亦尔故。

释曰:后能入、二所入名,除摩诃衍,余皆门名,无假繁出,相用准说。

二者、相大(至)门亦尔故。

释曰:次相。

三者、用大(至)门亦尔故。

释曰:后用。

三种大义(至)分明显说。

释曰:后指广。

何故不二(至)离机根故。

释曰:三、问答,有五:一、徴释不二,有二:初、对缘,又二:初、正问答八因。初一、起立义分。谓因缘总字,能化教法,唯起前重八种本法。因缘相字,能化教法,但起前后二十四种分离别相。独此不二,何无因缘?意明不二极妙极深,独尊独胜,既离根宜,故无因缘。

何故(至)非建立故。

释曰:后转徴释,何以不二?离其根宜,表是果海,无根宜故。问:若无根者,何须建在立义分中?答:盖立义分含百亿经,包摄难思,为令众生知有不二,故须建立。

是摩诃衍法(至)圆满海是焉。

释曰:后依人,有二:初正问答。问:不二大乘,佛成就耶?答:唯此不二成就诸佛,非是诸佛成就不二。所以者何?以是性德圆满海故,故云诸佛得不故。若尔,诸佛应阙遍智,何能说耶?答:修因至果而自证知,不由断惑之所显得,欲令知有,故说不二,非谓佛说便许成就不二大乘。故下论引大本经云:其圆圆海得诸佛胜故,其一切佛不能成就圆圆海劣故。彼圆圆海即此不二。故菩萨、声闻、缘觉、异生问答同前。

所以者何(至)离教说故。

释曰:后转徴释。问:何以不二,诸佛不得?答:十佛自境界,故离根宜也。与教不相应,故离教说也。

何故(至)顺于说故。

释曰:二徴释本法,有二:初对缘,又二:初正问答。问:八种本法,何有因起?答:以应根故,以顺说故。

何故应机?有机根故。

释曰:后转徴释。问:八种本法何以应根?答:以其本法为根开故。问答顺说,准根可解。

如是八种(至)种因海是焉。

释曰:后依人有二:初正问答。问:八种本法,佛成就耶?答:以诸如来能成就故,非八本法能得佛故,以是修行种因海故。菩萨、声闻、缘觉、异生,问答同前。

所以者何(至)有教说故。

释曰:后转徴释。问:八种本法,何以能得?答:盖应根故,及顺说故。此中所说八种本法,为是前重?为是后重?此八本法,通前后两重,以泛指陈,无言拣故。或但前重,总摄别故。又举两重,八种本法,亦摄两重,能入门故。如上所说三十三种,其不二大乘,以为果分。余三十二,俱属因分。然因果二分,超情难见。今凭教理,略伸区别。准分齐云:别教有二:一、性海果分,当不可说,以其不与教相应故。此即十佛自境界也。故华严经十地论云:因分可说,果分不可说是也。(正同此论性德圆满海焉。)二、缘起因分,即是普贤境界故也。(亦同此论修行种因海焉。)此二无二,全体遍收。其犹水波,思之可见。又探玄云:所依果海,如太虚空。(正同此论不二大乘。)地智所证,如空𦘕处。(依俙同此十六所入。)能证本智,如能𦘕相。(粗可比此十六能入。)准略策云:今言果海,约证相应。(证处离言,故不可说。)可寄言诠,皆名因分。因则可修(有根),可说(有教。)果则亡修(离根),离言(离教。)又清凉云:果海离缘,故不可说。(约圆极明,正同不二。)所证就缘,是则可说。(粗同此论三十二种。)贤首意云:若约法辨,因果二分,所依果海,如太虚空,非教相应,故不可说。能依因分,地智所证十重法界,十玄六相,是即可说。若约人辨因果二分,遮那果人所了,名为果分。普贤因人所了,名为因分。清凉意云:但取究竟圆极自在离缘法界,方名果分。所证就缘,是则可说名为因分。此与贤首约法说同。若约正智证相应处,始从入地,乃至究竟,说为果分。可修可说,以为因分。此与贤首意旨少异。以说因证,亦名果分。今据此论三十三种,法门深胜,应以喻显。十地论云:譬如飞鸟,行于空中,迹处不可说,相亦不可见。释曰:处乃迹处之空,不可说为有无等故,拣异太虚之空。相乃空处之迹,不可见其长短等故,拣异沙土之迹。将斯一喻,开为四种:一、太虚之空,配所依果海不二大乘。二、迹处之空,配所入十六摩诃衍法。三、空处之迹,配能入十六行位等门。四、印迹之鸟,配诠门教及言下义。复于四种,勒作两重:初以本摄末。若以太空摄于迹空,迹处之空,亦离名相,比不二摩诃衍法,摄十六所入法,没同果海,亦不可说。若以迹空摄于空迹,迹不可示,以况所入十六摩诃衍法,摄其能入十六行位,亦难宣说。若以空迹摄于鸟身,身亦难见大小之相,以况能入十六行位,摄其诠门教及义等,相亦叵说。后以末摄本。若以鸟身摄于空迹,迹随于鸟,粗显易知,以况诠门教及义等摄其能入行位等门,门随于相,粗显可说。若以空迹摄于迹空,空随于迹,故亦非无,以况能入行位等门摄其所入摩诃衍法,法随于门,亦可寄言。若以迹空摄于太虚,太虚随于迹空,仍可寄言,以况不二摩诃衍法随于所入十六本法,从在因门,故亦可说。故开四喻所况四法,皆通非有非无,并具可说不说,此则法喻配属本末相故。用此论义门,成华严宗趣耳。或合为三,以诠门教及言下义,与十六种行位等门总为能入,无别异故,当知唯有能入、所入、不二三种。若配喻说,泯其鸟身,归空迹故,当知唯有空迹,迹空乃太虚故。或合为二:一、以三十二种能所门法俱为因分,可寄言故;二、唯以不二摩诃衍法独为果分,离教说故,当知唯有因分、果分二种法故。若配喻明,复泯空迹,归迹下空,当知唯有迹空、太虚二种在故。今此不说合为一者,论意双取因果二分,益物知有,故但令二,更不归一。今文正据此中后义,不二大乘所依果海极甚深故,独尊胜故,说无因缘,说离根教。余三十二既属因分,有能所故,有修断故,有因缘故,有教说故。问:三十三种何法为性?答:不二大乘性自成就,离言法界以为其性。两重本法为令物悟,即以带言根本法界第一义谛以为其性。两重能入摄根方便,即以带言枝末法界真俗二谛以为其性。虽分离言带言差别,根本枝末不同,然而摄法齐平,无有宽狭,存义各殊,据理无杂。问:不二既许成就异生,圆圆海中应有二碍。若无二碍,即无异生,兼以不二摄法不尽。若有二碍,即有异生,应此二碍还熏不二,随缘成染,漂沉苦海,何殊两重能所因分?答:不二虽有异生二碍,然斯二碍不能熏彼离言不二圆圆海故。二碍是所有,亦属所摄故。问:两重能所既言因分,应无究竟成佛果人。答:三十二种为对果海说为因分,非谓因分无究竟果。说因分者,令根趣求,必若得入,佛界自成。问:两重俗谛共八门中,根本、无明为一异耶?答:门虽有异,无明唯一。故华严经云:不了第一义,故名为无明。中实尚迷,真俗安了?故此论云:实知一法、真如一法、一心一法,于三法中俱违逆故,名为无明。故知无明体性无多,但以权小谈之未及,终教就实说至根本。且如后重生灭门中,修至妙觉,断尽智碍,必证中实,没同果海,宁容更入前重俗门历位修断?随在何门,究竟断毕,契中实故,同果海故。

何故(至)立自名耶。

释曰:三徴释体自有二:初问真如所入,何立一体之名?生灭所入,何立三自之名?

真如门中(至)不唯体焉。

释曰:后答有三,初他相有无。真如无他所治染品,故立体名。生灭有他所治染品,故立自名。自谓善法,他谓染品。

复次(至)非得他力故。

释曰:次法性非他。真如法体平等无私,故立体名。生灭性德自然本有,不假他力,故立自名。

复次(至)无有定故。

释曰:后随宜不定,谓随根宜一期安立,勿谓体自前后定尔。前或名自,后还称体,义并无违,文皆有理。

何故(至)无别异趣。

释曰:四徴释法义。问:法中一心,义中三大,心体相用,各开二法,分二所入,力势既齐,何故义中总合为一?若三大义合为一者,应同一心,但诠二种摩诃衍法,何故具诠六种法耶?答:大义之名,通于三种,故总为一义。大乘收暨于诠法者,差别不同,故各具二,共成六法,于何疑哉?

今所开示(至)本末能所。

释曰:五徴释能所,全同初重,准前可解。问:能所十六,若门若法,既各摄尽一切诸法,何言不乱?答:以中实摄法,法法无非中实。以真谛摄法,法法无非真谛。以俗谛摄法,法法无非俗谛。故各尽摄,不相杂乱。虽法体不分,然义门有异,中边无乱,本末不杂。又门与法相望,乃具非一异义。非一如前,差别不同。非异据体,本末无别。后重既尔,前重亦尔。是知三十二种,若门若法,就体说者,举一全收。若不如是,摄法不尽。虽许全收,若就义论,容各别故。谓本末二位,曾不参移。门法两重,宛然安置。此上且依此论所明,体义无乱,门法不杂,作如是说。若依圆教,三谛融通,事事无碍,互摄无拘,义势多端,法门浩瀚。故有广狭即入,隐显同时,十世托事,帝网主伴等义。然贤首、清凉,于一真法界,开理事二门,无碍融通,具多法界。而马鸣、龙树,于因分中,根本法界,开三十二种分,总体别门,俱释佛经,各光法施。论疏剖析,义势虽殊,彼此会通,宗途无紊。

已说总别二门。

释曰:四、总结。总谓后重所入,别即后重能入。已广辨相,故此总结。

一切诸佛(至)不动门。

释曰:后后一门,别指有二:初牒指,发趣道相,轨则不动。

谓微尘数(至)亦复如是。

释曰:后释成,有二:初、果因所乘。过、现、未诸佛,已、今、当菩萨,皆乘两重甚深安车,达无上地。准第十论,颂云:诸佛甚深广大义。彼释甚深,即属两重所入本法。此中甚深,克论亦唯所入本法。今云三十二种甚深安车者,盖能入门,从所入法得甚深名,故三十二俱建此名。

此中菩萨(至)如来地故。

释曰:后菩萨言通,邪定凡夫亦容所运,但发猒求皆名菩萨,终至究竟得成佛故,不定正定胡不遄成?

已说立义分,次说解释分。

释曰:三、解释分,有二:初、结前生后。

解释分中(至)其相云何。

释曰:后依文释相,有二:初说本数,又二:初问。

颂曰(至)九论说已故。

释曰:后答有二:初结颂,初一句明此所有,次二句辨此所无,后一句显九论说。

论曰(至)生灭门

释曰:后释文有三:初此论有无,以是今文正所诠显,故先列示;后重法中二法二门,今解释分具明二门,而不广释所入法者,若入二门达本法故。

何故余法(至)已解释故。

释曰:次余论具略,有二:初徴释略。余法二十九种,何故不明?余九论中已具释故。

所谓(至)善因果门

释曰:后因明他有无,有二:初、亡,论略明;四、立义相同,解释各四,八论共计三十二矣。

不动本源,至各差别故。

释曰:后二论独明一,本源玄理,唯释不二。问:如是二论,应有立义。若有立义,不二大乘应有因缘。如无因缘,则无立义,应唯三分。若阙初二,云何前论通指五分?教法出兴,法如是故。答:仰观二论,必具五分,以前论说十论建立同一相故。后难善遣,前难奚通?不二大乘应有因缘,许有因缘,不离根宜,岂不违前离根宜故?然今举有,欲显于无。虽说因缘,非同因分。称根施设,令其断修实被之根,但欲令彼知此不二无实所被,故不违前离根宜故。如是因缘,理亦不无。既具因缘,明有立义。问:不二大乘既属果分,贤首、清凉准其文理,皆说不与教相应故。此论上文亦说不二,离教说故。今何却指本源、理玄二论同释不二大乘,岂不违前非教相应,离教说故?答:有二解:一、两轮虽说不二大乘,但令知有,不可剖析曲示于人,故亦名为不可说也。亦犹因相方达于无相,非言安了乎绝言?不以论诠,曷知离教?二、贤首、清凉、龙树之意,据因果分各别为论。果分法体,不许与教而相应故,离教说故。本源玄理,据因果分相从而明。以果就因,可寄言故,有教说故;以因从果,因亦绝言,离教说故。由是应为四句分别:有唯离言,谓性海果分;有唯带言,谓修行因分;有亦离亦带,谓因果无碍;有非离非带,谓因果形夺。四句齐现,契斯宗矣。

何故诸论(至)各阙其数

释曰:后二门备阙,有二:初、二门不齐。问:谓十论立义分,具标三十三,何故解释分说四,或明一?

为欲显示(至)不知其量故。

释曰:后四义有别。答:二分具阙,四义不同:一、立义,欲就法体唯一,不可分散,故全本数;解释为据义门有多,各别诠显,故阙其数。二、立义,解释二分,具阙数目,拟增智者思惟,欲长学人慧力。三、立义,教理本数备收,已是甚深,皆起尊重;解释教理,各委辨明,又显玄极,咸生赞叹。四、两重能入,广大如空;两重所入,无穷如海。不二大乘,性德果分,口欲谈而词丧,心欲缘而虑亡。故亦可法门广大,通指两重能所;义理无穷,别目不二性海。言不具谈,思不知量,总显因果,皆绝言虑。

已论本数,次当别释。

释曰:后当别释,有二:初、结指。

本曰(至)分别发趣道相。

释曰:后释成,有二:初标徴开门,又二:初唱本。

论曰(至)大门数量。

释曰:后释文言四法者,二法二门。

本曰(至)不相离故。

释曰:后依门别释,有三:初显示正义,有二:初略说分,又二:初唱本。

论曰(至)问答显因门。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总科分。

依一心法(至)法相门。

释曰:后别显示,有三:初、四种法相门,有二:初、牒指。于一心法,有二所入,并开二门,故成四种。

二法二门(至)立其名故。

释曰:后释成,有二:初名字差别门,有二:初总问略答,明示能所各有十名,究体无差,随功立名。

二种本法十名,其相云何?

释曰:后别问广答,有二:初二法十名,又二:初问。

颂曰(至)通二种本法。

释曰:后答有二:初颂答;取下广大等此方九名,对此毗摩等九句梵语,次第翻译,于文易见。

论曰(至)云何为十。

释曰:后论释有三:初、标徴。

一者(至)染污品法故。

释曰:次别释,有十。初广大神王,有二。初显名合说。喻中名同依异,法中体同用异,但取喻体不取喻依故。

自体契经(至)染净法故。

释曰:后引教证说,谓众极疑二种本法为同为异,佛即造作说法之相,乃与答释。遂举二喻,晓况两法。金刚神王,两番配合,类一一心。主海神王,一义指陈,如多一心。

二者(至)而为自在故。

释曰:二、大虚空王有二:初、显名合说。第一空王以总太虚容东西空而得自在,第二空王以空容色而得自在。色容受者,谓以空中容受色故。合二本法,于义可见。

金刚三昧(至)容受大种故。

释曰:后引教证说。谓一心真如,本法理性,能容真门,自体空无,绝安立处。犹如大虚,能含众空,本来于彼东西等处,无住着故。于诸障碍,无有障碍者。然多一心,于障无障,能住持故。如空容色,使得住故。

三者(至)为其德故。

释曰:三、出生龙王,有二:初、显名合说。

顺理契经(至)无有断绝故。

释曰:后引教证说标。岚,梵语,此云迅,猛风也,法合可解。

四者(至)通生染净法故。

释曰:四如意珠藏有二:初显名合说,就所出生立其名故。

如如契经(至)涅槃法故。

释曰:后引教证,说真如所入利圆者也。良以性本无惑,体元是真,清净解脱,功德圆满,故所被根,是圆顿器。

五者、(至)亦复如是故。

释曰:五方等有二:初显名合说,谓有毫毛,或是色相方圆类等,故曰方等。唯现天像,名为白毫;通显五趣,名为乱毫。二俱称毫,两皆是色。次下梵语,无别异故。

摄无量(至)伊尼罗故。

释曰:后引教证说,就一就多,说白说乱,白乱虽殊,体性无异,随受一名,俱通二号。

六者(至)与行与相如来藏。

释曰:六、如来藏有二:初、显名相。前五从喻受名,后五约法建号。此如来藏正是所入,从真如门彰远转、远缚之名,从生灭门得与行、与相之名。

实际契经(至)如伎儿故。

释曰:后引教证,此引二经,释前两藏。以一一心,从能门解。唯有觉者,离流转因,是一是白,名远转也。唯有如如,离虑知缚,亦一亦白,名远缚也。一一白白,摘读两用,或复通用,在义无违。又多一心,亦从门解。若就能与,其唯本法善不善因者,善即是觉,不善不觉,于惑于觉,与力为因,生死涅槃,从此出现。受苦乐等者,谓一法界,有为无为,二种自在,能熏所熏,多法和合,故受苦乐,定俱时转。故楞伽云:如来藏者,能遍兴造一切趣生,譬如伎儿,变现诸趣故。

七者、(至)如住劫时。

释曰:七一、法界有二:初、显名相。纯白法界,如空劫时,无杂物故;无尽法界,如住劫时,有万物故。纯白、无尽,皆是门名,本法从彼以彰名故。

真如法界(至)如有长时故。

释曰:后引教证。空种即纯白,遍种即无尽。言空种无碍者,空字是门,种无碍者是法。是空之种无碍,依主彰名遍种无碍。准此而释,俱言种者,皆取性义。与空与遍,而无实性,皆无碍故。又或种者,即种类义。谓真如门,体如相如,空与不空,种类不一,亦具多名。准此所解,空种二字,俱是别门。无碍二字,即是本法。空种之无碍,亦作依主释。

八者(至)义如前说。

释曰:八、摩诃衍,此中有二:一者、一体摩诃衍,二者、三自摩诃衍。大觉契经证,如第一论。

九者(至)如顺明珠。

释曰:九、中实有二:初、显名相。第一义谛亦名中实。等住中实,如独明珠,无杂影故;别住中实,如顺明珠,现众像故。

中实契经(至)如同异珠故。

释曰:后引教证离边释中,真心解实,以此实理,远离真俗二谛边故,由此本法,名为第一义谛,于文有据,亦如前引自体契经,广大神王,非世间法,非出世间法,亦詺本法为第一义谛,上下明证,其文非一,如异同珠者,异属所现,影各差别,同属能现,珠明无异,摄差别影,归同体明,故云异同,次同异珠,反此而说。

十者(至)随能作立名。

释曰:十一心有二:初显名相。先列名中,且第一者,上言是一,指所作门唯一一故。下句方云:是一一心立所入名。此中一心从彼所作门上立名,是一之心依主建名。又第二者,上言是一切,亦指所作门具一切故。下句复云:是一切一心亦立所入名。此中一心但从能作以立其名,一即心故,持业为名。

一心法(至)广说。

释曰:后引教证非大非小等者,弥显本法是第一义谛四种中道,于文可见。心本非一,从所作一,假名为一;心非一切,从所作多,假名一切。今不说名一切心者,盖随能作立一名故。

是名为十(至)根本名字。

释曰:后结收。

已说二法(至)名字差别。

释曰:后二门十名,有二:初、结指。

真如十名,其相云何?

释曰:后解释有二:初真如十名,有三:初徴问。

颂曰(至)真如不共称。

释曰:次通答,有二:初颂答十句梵名,如次翻对。

论曰(至)是名为十。

释曰:后论释问:前文两法,今此二门同共立名,号如来藏。门法名滥,拣辨若为?答:此门开为真如、真如等如来藏,则通真、俗二谛摄故。他法开为远转、远缚等如来藏,彼唯属其第一义谛。故知前后名字虽同,义不相滥。

如是十名(至)法门名字。

释曰:后该收谈真异名,皆此摄故。

生灭十名,其相云何?

释曰:后生灭十名有三:初徴问。

颂曰(至)生灭不共称。

释曰:次通答,有二:初颂答十句梵语,如次翻对。

论曰(至)是名为十。

释曰:后论释生灭十名,翻真立故。一对前二,二对前一,三、四、五名如次对前四、五、六名,六对前三,其后四名次第同前,配之可见。

如是十名(至)法门名字。

释曰:后该收俗谛异名,皆此摄故。

已说二门(至)分相门。

释曰:后同异分相门有二:初、结指。

二种本法(至)其相云何。

释曰:后徴释有三,初二法同异有二,初问为复二法几同几异。

颂曰(至)同名异义故。

释曰:后答各有所依摩诃衍者,谓后重一体大乘,依彼初重一体一心摩诃衍等,足验前门不是后法,斯为良证。三谛科拣,已如前辨。问:岂不前文自说根本总摩诃衍,如一圆珠,体性是一,今言依异,其相云何?答:虽如一珠,然成依异,恐理难明,再须喻显。如世一父,二子依异,一子为僧,一子为俗。父虽一体,望僧望俗,义说二故。若云僧父,如一体之所依也;亦云俗父,如三自之所依也。一体大乘、三自大乘,各缘所依,根本大乘为自境界,亦可一心各缘所作,自能依门为境界故。故下论云:甚深真理,非余境界,唯自所依,缘为境界。

二种法门(至)其相云何。

释曰:次二门同异有二,初问为复二门几同几异。

颂曰(至)异名异义故。

释曰:后答,先结颂总对,后依文委示,行法异中,真如门内,自有修证,非取异门,一心一念,异门心念,若生成缚,不生为行,以此门中,无断无缚,唯取寂灭,寂灭为行,若依

皇上解云:一心即是所入本法,一念则属能入行门。是心及念,从法尔来,本不生长众生障缚。如是之念,即是真门寂静妙行。美哉!

睿见,迥洞真乘。词简理周,穷源彻妙。生灭门修,以智断惑。生位始觉,断生相惑。灭位始觉,断灭相惑。住异例然。举两摄中,故不别说。体相异中,引楞伽证。且寂灭者,名为一心。证真如门,与本等故。寂灭体相,同一心故。又一心者,名如来藏。证生灭门,与本别故。所入一心,非属染净。如来藏门,具有染净。故生灭藏,与本义别。

二门位地(至)无障有障故。

释曰:后因明余义,有二:初徴释证位异。此中具有伸问颂答三经证真,余教指俗二门,真如二门,位地别异,所以曲有多途,文理昭然。长分大段,上下判文,宜知此例。然证真中,引大本经四句如次:贤凡乱住,初后乱住,果圣乱住,圣贤乱住。或此四句,初即凡位始终相即,次则因果始终相即,次则圣位始终相即,后则因位始终相即。分流经中,初七句正明乱住,后一句出乱住由。或初之七句,约义配同,最后一句,据理皆泯。真修经中,五十一位,摘信为母,余位为儿。生五十一岁者,意云以五十岁男儿,生在一岁,母腹法合,即配五十一位,亦乱住故。

举是一隅(至)法相门。

释曰:后例余劝观结人众等六,例此可知。

是二种门(至)圆满门。

释曰:次该摄圆满门,有二:初牒指。

谓以真如(至)一切法故。

释曰:后释成有二:初皆各总摄,从谓字下解释皆字,然字下解各,而字下解总。

所以者何(至)圆满门。

释曰:后徴释别结,摄法齐平,义各别故。

此义云何(至)直说答故。

释曰:后问答显因门,问答梗概,故俱言直,性相不离故,真妄交彻故。

已说略说分,次说广说分。

释曰:后广分有二:初、结指。

本曰(至)唯证相应故。

释曰:后辨相,有二:初真如生灭各异门,又二:初心真如门,复二:初唱本,次文委释。此不豫陈,但相真如四句四德,不细辨明,至文具出。

论曰(至)解释名字门。

释曰:后释文有二,初科分。

心真如者(至)率向应审。

释曰:后显示,有三:初、体相真如门,有二:初、解释,有三:初、建立名字门。随功立名,举一法界作大总相,谓所入一心,能入真如,既各十名,因何所入中偏取一法界?复何能入中偏取大总相?盖一法界作大总相,功业相应,由是偏举。初云一者,非对二、三,当体绝待,故名为一。横竖周遍,故一作大业。法者轨持,包含一切,无所阙遗,故法作总业。界即实性真理甚深义相,体、相皆能作故,故界作相业。下云法门,法谓一法界,门谓大总相,是法之门,依主彰名,门即是体,作持业释。如是多字,并归门者,门能显法,最偏胜故,率取向上能作、所作种种别相,一一审观。

已说建立(至)真体门。

释曰:次直诠真体门,有二:初结指。

所谓心性(至)为差别故。

释曰:后显示,有三:初诠真拣妄,有二:初对妄显真。能拣真门中,非字就遮说,谓真如法非生非灭,离起离尽故。无字约表论,其体即是无生无灭,是一是常故。又是非即体,明真体非是生灭之法。有无体外,说真性无有余生灭相。所拣妄门中,是字目自性,能表四相业等自性是生灭故。有言属差别,所表色心有彼共相之生灭故。无相、有相二门异故。

复次(至)亦不住故。

释曰:后拂迹入玄,非字不义,何不言非?若言非时,恐人误执真性为非,所以言不。所以者何?次释成云:以真如法,绝百非,离千是,正遣双非,双非不住,影出双是,双是无拘故。

一切诸法(至)妄境界故。

释曰:次假有显无。先明假有,后显实无。生灭门中,以有心念,则有一切差别境界;显真如门,既无心念,故无一切差别境相。如因翳眼,则有空华;若离翳眼,孰见空华?故楞严云:见闻如幻翳,三界若空华,闻复翳根除,尘消觉圆净。

是故(至)离绝之相故。

释曰:后明真拂相,有二:初、正显离绝,分四:一、离三相,有二:初、牒指。

言说名字(至)其相云何。

释曰:后随释,有二:初问。

颂曰(至)契经异说故。

释曰:后答有二:初结颂。

论曰(至)离言说相。

释曰:后释文有三:初言说;谓言说下,列名数;楞伽下,引教证;如是下,指正要。相言说者,妄计妍媸,虚起爱憎,于境执着,发言说故。梦言说者,曾经境界,无有定实,忆昔攀缘,起诸梦境,即从梦觉,缘念思度,妄谓吉凶,虚生言说。执着言说者,昔曾怨对宿有业缘,今偶现前,发生言说。无始言说者,多生熏发曩劫惯习,不假强缘,任运起说。引教证中,我说法者,以汝等者,我今说法,念汝众生,堕在执着,生人我见,不了法性,妄起言说。为对彼愚,非前四言说,故我说法。又或以为汝等一切众生,在生死界,不了断修,妄兴言说。为治彼凡,亦非前四,故我说耳。或佛还用众生所发世间言论,说实相故,称胜义言,名如义语。实空不空者,此简异门。妄法非有,实是其空;真德不无,实是不空。亦可理性实空,绝诸相故;情实不空,起众境故。空实不实者,亦简异门。妄法名空,空则是实;真法名空,空则不实。亦可法性空实,所显体故;但空不实,能显门故。离二相者,谓离实空二种相故。中间不中者,离亦实亦空故。不中之法者,即指不是亦实亦空中间之法。故离三相,则显一理。既遣异门,唯有自门谈体谈相,称真称如,是故名为如如如说。上言如者,称可之义,显上言说,称可契合如如理故。故所拣离,非就真门,以真门中非所拣故。问:准三昧经,佛所说者,义语非文;不言义者,皆是妄语。生灭门中,佛所说者,既非如义,应皆妄语。若许生灭有如义语,今真如门拣之不尽,于此两途,若为通会?答:如义有二:一、真如如义,如上所引三昧经说;二、生灭如义,诸佛所说一切契经皆显如故。

名有二种(至)离名字相。

释曰:次名字,二名二字,各引教证。从阿等者,即诸教所说四十二字母,由此为本,出生一切声名句文,及生一切菩萨妙行,具如华严、般若等说。道品经中,证字影名,真同镜明,名如影也。大海经中,证依空字,真犹虚空,字若鸟也。

心量有十(至)为境界故。

释曰:后心缘前八,可知。第九识心,即前所入法十名中第十一切一心也。以能缘彼生灭门如,但不能缘真如门理,非不能缘自门真理。第十识心,即真如门所依本法,而唯能缘自门真理。体能鉴用,照体独立,故说为缘。如自证分,缘见分故,引证极显,寻义自彰。

毕竟平等(至)满三德耳。

释曰:二满三德。初牒指,后解释。诸众生等无量差别,唯以前四言说为本而转。由离言说相故,成毕竟平等德。诸外道等九种变论(楞伽列释,须者捡文)、十种异执(通以九十五道,摄为十种邪执),唯以前一名字为本而转。由离名字相故,成无有变易德。诸众生等执取计名烦恼破障智,及相续所知坏障,唯以前九心品为依而转。由离心缘相故,成不可破坏德。离相满德,如文可见。其多一心与障为依,克论自体非是障故。

唯是一心(至)体真如。

释曰:三结体真。正结能入体真如理,唯是所入一心本法。欲结体真归一心故,谓离三假相,名为真也;圆满三实德,谓之如也。顺本所牒,心真如矣。

以一切(至)极相违故。

释曰:四、离三缘,先牒指,后解释。言说名字,心缘俱假,真理如实,故无三相。

言真如者,亦无有相。

释曰:后复遣执著,有三:初遣意。谓恐愚夫闻离三相,知圆三德,假相虽无,已遣断见,实相仍存,复滞常边,执有体如,何能出离?故说真如亦无有相。

谓言说之极(至)虚妄言说。

释曰:次离缘,正显体如无相。所以极,犹尽也。假真如言,遣虚妄言,非有能遣可为栖托。言说既空,有相奚立?后能、所遣,于文可见。

大本(至)不二法体故。

释曰:后引证离言说。言说说者,谓离前四虚妄言说,请唯如义言说而说。非不二不二者,非同八千一种不二,请说真实不二法体。若如义说,故能除遣前四虚妄假说之垢。如言说如者,说无生灭,无说无示故。如耳听如者,听无生灭,无闻无得故。此大本经与分流经,广略虽殊,宗旨契同。清凉指释,恐繁不陈。

已说直诠(至)名字门。

释曰:后解释名字门,有二:初结指。

此真如体(至)断证智故。

释曰:后释成,有二:初牒指问答,真无可遣障,如无可立位。

此义云何(至)而非如体故。

释曰:后再徴委释,重广前义。以无少法,不是真体。既无治障,宁存断道。若有断道,可立位地。既无少法,不是如体。如体一味,何分断道。断道不立,位地安彰。

当知一切法(至)所上说故。

释曰:后总结不可说者,双结言说名字相也。下皆准此,结离三相,故名体真。

已说根本(至)决疑门。

释曰:次问答决疑门,有二:初结指。

问曰(至)生疑致问。

释曰:后正明,有二:初问,又二:初牒标。

问者(至)直疑其果。

释曰:后随释,有三:初正明二问,有二:初总问略答。依第一转,不可说念,疑无随顺;依第二转,无相无因,疑无得入。

所以者何(至)而能得入。

释曰:后再徴委释。因善言教,引生三慧。因生三慧,引起万行。今无言说,全无三慧。既无三慧,何成万行?故生此疑,云何随顺?若有万行之因,则有万德之果。既无能入万行之因,何有所入万德之果?故生此疑,云何得入?金刚地者,准元本中,有二金字。四卷楞伽,褒扬果位,立金金刚,拣非因位之金刚。故论但一金书者,透矣。

如是二问(至)诽五等位。

释曰:次属当二门。因依生灭,遂疑真如。若如生灭,断恶进善,修因契果,理在不疑。今于真如,无言说故,无加行善;无心念故,无信等位。随顺既无,得入宁有?

今举此意,发如是问。

释曰:后结成问意。

答曰(至)决彼二疑。

释曰:后答有二:初、牒指。

所谓随顺(至)真如随顺。

释曰:后开解,有三:初决随顺疑,有二:初标列真俗不同,各开随顺。

生灭随顺(至)方便故。

释曰:后决择,有二:初生灭随顺,有三:初标释;上下,先标列,后略释。谓从信位,乃至等觉,作果方便,名为向上;复从性净,乃至信初,作凡方便,名为向下。邪邪地者,邪定不一,故重言耳。又十信菩萨,未具善根,亦名为邪;信前凡愚,由对彼邪,故云邪邪。

所言向上(至)是各向下。

释曰:次广明上下。向上因凭无常言说,顺次引生无常三慧,复因修慧引生行德,此依染净始觉而说。向下因凭常住行德,逆次引生常住三慧,复因闻慧引生言说,此依染净本觉而论。

如是二门(至)自当显说。

释曰:后显同指余。向上无常,向下常住,约从无始本具而说。同一时转,虽分上下,而无前后。若障、若碍,本觉、始觉,一一别相,至文自显。

真如门中(至)彼有故此有。

释曰:后真如随顺有三:初拣妄遮非。不可说中无彼异门常无常言说,不可念中亦无异门常无常三慧,岂无自门随顺说念?不应以俗难此真门。

若尔(至)杂乱住故。

释曰:次徴释正取。问:若许真门自有说念,请示其相。答:真门说念,非常无常,唯有如如如说,及寂灭寂静念,由无往向,但乱住故。

云何名为真如随顺?

释曰:后解释随顺,有二:初徴。

谓若(至)真如音声。

释曰:后释有二:初、明说。知一切法虽有如义说,然无四种说,令诸众生则顺自门真如言说。

复次(至)寂灭寂静念。

释曰:后显念。知一切法虽有寂静念,然无四种念,令诸众生则顺自门,唯寂静念。问:已言寂灭,又云寂静,重叠显示,其相云何?答:以此四字正显体如,离三假相名为寂灭,满三实德名为寂静。复次不可说故名为寂灭,不可念故名为寂静。复次无彼异门惑因惑果名为寂灭,无彼异门觉因觉果名为寂静。复次无彼向上无常说念名为寂灭,无彼向下常住说念名为寂静。复次无彼常住及无常念名为寂灭,无彼能念及彼所念名为寂静。复次离彼流转名为寂灭,离彼还灭名为寂静。具上多意,故重显示。又此四字目所观境,唯以念字为能观心,虽知真门实无能所,为利众生依于体如,即寂之照目为能念,即照之寂目为所境,故知此念从境受名。亦犹前说真如音声,不可真如即是音声,须知音声从彼所诠,真如受名皆是属声,并归依主。

天佑皇帝圣智解曰:此寂灭寂静念,非是一一识心,彼是所入第一义谛。今寂静念,唯在门中,无往向念,当真谛念。寂灭二字,即是门中体真如摄,约所观境。其寂静念,约能观心。是知自门有寂静念,不有此修,无以顺真即境之念证相应故。即显此念唯在当门,非于所入一一心故。行者唯用此寂静念,方能契合一一心故。美哉!

圣见独出常情,妙符得入真门。诚谓如义言说,

已说(至)决得入疑。

释曰:次决得入疑,有二:初结指。

此中有二(至)真如得入。

释曰:后释成,有二:初科分。

生灭得入(至)应审观察

释曰:后辨相有二:初生灭得入,依随染始觉向上得入金金刚地,依随染本觉向下得入邪邪地故。

真如得入(至)名为得入。

释曰:后真如得入,则自所依即一一心,以如义言,引寂静念乱住,得入一一心故。俱非言说者,即是非常无常,如义言说也。及俱非念者,即是非常无常,寂灭寂静念故。正证之位,既绝能所,离此说念,名为得入真觉。师云:非以知知寂,亦非自知知本,知自宛然,非为无知也。故知前说真如无相,但为遣执,非谓真体功德俱无,方名得入。

第一转言(至)决断理明

释曰:后结成二转。第一转中,虽离说离念,遣随顺疑,已成就故;第二转中,虽无相无因,遣得入疑,决理明故。

已说发起(至)真如门。

释曰:后开相真如门,有二:初结指。

此中有二(至)真如门。

释曰:后辨相有二,初科分。

如实空者(至)不相舍离。

释曰:后正释,有三:初、指陈二相。如如体中,染法皆空,净法悉具,染、空、净具,不相离故。非同生灭,敌体相翻,待染立净,德数齐故。如下论云:真如门中无差别相,平等平等,一相一味,独存真如净法界故。

于是应诵(至)真如门。

释曰:次引证劝持。体如相如,有离有圆,离过患本,圆功德本。其相如中,离四句相,满四法德。本论虽具,今略解释。远离四句相者,百论颂云:有非有俱非一非一双泯随次而配属智者达非真。彼论广破四宗外道:一、数论外道,执有等性与诸法是一,义当有句;二、胜论外道,执有等性与诸法非一,当非有句;三、无惭外道,执有等性与诸法亦一亦异;四、邪命外道,执有等性与诸法非一非异。晓师疏解:非有相者,遣第一句;非无相者,遣第二句;非非有相、非非无相,遣第四句;非有、无俱相,遣第三句。二句前后随论者意,皆有道理,无违义相。一、异四句,准释可知。贤首疏指:论约外人,展转计执有此诸句,不同广百四宗外执。非有相者,明此真如离妄有也。惑者闻其非有,即执真应是无,故论遮云:非无相也。惑者闻上非有非无,便计双非以为真法。论复遮云:非汝谓有,说非有相,非谓法体是非有相;非汝谓无,说非无相,非谓法体是非无相。故又非却双非相也。惑者复闻非是双非,遂计两是:我立有、无,汝立双、非。双、非若存,有、无随丧;双、非不存,有、无还立。论又遮云:非汝双非,故说非非。非许两是,何执俱相?俱相不存,故离四句。离四句相,即空、真如。一、异四句,准此可解。圆满四法德者,即本论云:常(常德)、恒(乐德)、不变(我德,离二苦故)、净(净德)法满足。此满四德,即不空、如。

以离念(至)非往向证。

释曰:后逐难略解。是乱住证者,唯真如门,理证理故。非往向证者,非生灭门,智证理故。

释摩诃衍论赞玄疏卷第二

部丁切萍草,无根水上浮。

汤故切。菟丝,草名。

在各切。穿也,錾也。

无救切。救也,助也。音蒸。

收。

以周切。所也。

似良切,布翅飞。

之庶切。飞举㒵。

激。

公的切。感激也。疲波也。

阻。

壮举切。险也,疑也。

去为切。缺也。

谱朗切。牌也。

徒木切。书版也。

寄归切。九达道

名聘切。谓下浪切。名谠巴言中也。

苦定切。路迳也,近也。

何党切。莽流广㒵。

浩。

胡道切。浩浩翕便肝切。水盛也。大也。𣵐海比海。

紊。

亡愠切。乱也。

视寿切。疾也,速也。

妍。

吾坚切。㚥也。

赤之切。媸,妍。

吾苟切,合也。

惯。

古悉切。习也。

古衔切。察也,形也,式也,益也。

思奚切。鸟栖也。亦作栖。

丁格切。托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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