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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第三

一名中印度那兰陀大道场经于灌顶部录出别行

大唐神龙元年岁次乙巳五月二十三日

天竺沙门般剌密帝于广州制止道场译

乌苌国沙门弥伽释迦译语

菩萨戒弟子前正议大夫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清河房融笔受

赵宋桐洲沙门思坦集注

明石孟后学比丘慧基重校订

明巡视漕河监察御史长安霍达参阅锓

复次阿难。云何六入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长水云。梵语钵罗吠奢。此云入。亦云处。境入之处也。

释要云。六根不能亡缘反照。为境所入。从此引心起惑造业。轮回罔极。

亦是识生处故。然根境二法俱识生处。今分六根别破。故唯以根为入也。

熏闻云。根能受境。吸览前尘。故偏名入也。

阿难。即彼目睛瞪发劳者。兼目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苕溪云。前色阴中譬如目睛瞪以发劳。则于虚空别见往华等相。盖以目喻。真以劳喻妄。以华喻色。今指前说。故云即彼目睛等。兼目与劳下。斯取前文能喻之根。便为此中所喻之法。以彼劳目。正是眼入虚妄之相故。

斯取前文能喻之根。便为此中所喻之法者。问若尔此中以何为能喻耶。答同是菩提瞪发劳相。即能喻也。然此能喻带法言之。菩提即觉。从觉生妄。如瞪发劳。经意云。彼色阴中所说目之与劳。亦是觉明瞪发劳相。劳相即空华也。应知前文空华。遍喻九界五根之色。此中空华。但喻九界眼入之相。前宽此狭。不可混同。

当知眼入乃至意入皆如空华。故云六文并云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问何不直就根尘推破见性。而须指前劳目之事乎。答夫根尘遍迷悟。必从要故。指凡夫易解之妄事。用开阿难未了之执情。向下塞耳闻声。畜鼻觉触。例亦如是。盖例如劳目。皆易解之。

补遗云。六入文并云瞪发劳相者。此总喻六入根境并是劳相。瞪以喻妄目。空喻菩提。六入中虽有譬如有人之文。乃是就法假设。晓训其义。若直就六入根境而说。妄义不显。故假设瞪目塞耳。以显虚妄也。吴兴作法喻两节而释。以由六入同一瞪目之喻。知前是法也。则知瞪与塞。皆晓训六入妄义。唯同是菩提瞪发劳相中瞪字。乃是譬喻。喻于妄动之初。六入中眼瞪耳塞等。却是所喻动妄之相也。观下身意两人之相。方知六入虽有譬如之言。只是法耳。

荆公云。菩提一切如也。以合空则寂。以合尘则劳。

因于明暗二种妄尘。发见居中。吸此尘象。名为见性。此见离彼明暗二尘毕竟无体。

由尘发见。故名眼入。离尘无性。是谓虚妄。他皆仿此。

熏闻云。二种妄尘者。前指劳目。且据明缘示其妄相。明必对暗相待而成。此见离尘既无实性。则一切眼入皆同虚妄。耳等诸入义例咸然。

如是阿难。当知是见非明暗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非于根出破根而推识也。上云见性。下云闻性。乃至意入名觉知性。性即识也。若非识者。岂可诸根未发识时已有见闻之义耶。应知破根而推识者。以现前六根生灭难见。故从诸识推而破之。识若不生。根云何立。譬如草木之根。能生枝叶方名根耳。枝叶若死。知根已枯。以喻观法。大意可见。问若尔但破十八界于意即足。何须遍破六入十二处耶。答盖随所计实法有异。故分三科至论推破。必须三事相兼而说。

何以故。若从明来。暗即随灭。应非见暗。若从暗来。明即随灭。应无见明。若从根生。必无明暗。如是见精本无自性。若于空出。前瞩尘象。归当见根。又空自观。何关汝入。

不于空生者。证真以此句破无因生。前非于根出破自生。非明暗来破他生。即成三句。若合自他为共性者。四句意也。

问前五阴中既以空为他生。今证真何故以空为无因耶。答凡四性之义随文分别。不可局定。前文空外无别他性之义。故得以空为他。盖虚空亦是眼根所对之境。今文既有明暗之说。可对他生。空对无因。于义甚便。

是故当知。眼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譬如有人。以两手指急塞其耳。耳根劳故头中作声。兼耳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苕溪云。言譬如者。此以假设其事晓训令悟。故云譬如。非取比况之义也。下文亦尔。

因于动静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听闻性。此闻离彼动静二尘。毕竟无体。

孤山云。耳闻动静。犹目见明暗也。诸经所说。对声有闻。缘明有见。今文了义。静亦名闻。暗亦名见。鼻闻通塞。意知生灭。例亦如是。

熏闻云。静亦名闻等为显性常。故下文云。声于闻中自有生灭。非汝闻性为有为无。了义着矣。

如是阿难。当知是闻非动静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何以故。若从静来。动即随灭。应非闻动。若从动来。静即随灭。应无觉静。若从根生必无动静。如是闻体本无自性。若于空出。有闻成性。即非虚空。又空自闻。何关汝入。

是故当知。耳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譬如有人急畜其鼻。畜久成劳。则于鼻中闻有冷触。因触分别通塞虚实。如是乃至诸香臭气。兼鼻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急畜其鼻。畜谓缩气畜。犹缩也。

熏闻云。通塞对尘。虚实对根。根虚则尘通。根实则尘塞。

因于通塞二种妄尘。发闻居中。吸此尘象。名嗅闻性。此闻离彼通塞二尘。毕竟无体。

当知是闻非通塞来。非于根出。不于空生。

何以故。若从通来。塞则闻灭。云何知塞。如因塞有。通则无闻。云何发明香臭等触。若从根生。必无通塞。如是闻机本无自性。若从空出。是闻自当回嗅汝鼻。空自有闻。何关汝入。

苕溪云。机者弩之□□□有发闻之义。故取譬之。

是故当知。鼻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譬如有人以舌䑛吻。熟䑛令劳。其人若病则有苦味。无病之人微有甜触。由甜与苦。显此舌根不动之时淡性常在。兼舌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因甜苦淡二种妄尘。发知居中。吸此尘象。名知味性。此知味性离彼甜苦及淡二尘。毕竟无体。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尝苦淡知非甜苦来。非因淡有。又非根出。不于空生。

何以故。若甜苦来。淡则知灭。云何知淡。若从淡出。甜即知亡。复云何知甜苦二相。若从舌生。必无甜淡及与苦尘。斯知味根本无自性。若于空出。虚空自味。出汝口知。又空自知。何关汝入。

长水云。味犹尝也。

补遗云。虚空自味至何关汝入者。然此四句似乎相滥。应知上二句明味尘。下二句明舌入。

是故当知。舌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譬如有人以一冷手触于热手。若冷势多热者从冷。若热功胜冷者成热。如是以此合觉之触显于离知。涉势若成因于势触。兼身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以此合觉之触。显于离知者。孤山曰。离合俱觉。犹动静俱闻明暗俱见也。

因于离合二种妄尘。发觉居中。吸此尘象。名知觉性。此知觉体离彼离合违顺二尘。毕竟无体。

如是阿难。当知是觉非离合来。非违顺有。不于根出。又非空生。

熏闻云。非离合来此破共生。以离亦对尘故。非违顺者破他生。不于根出破自生。又非空生即无因也。

何以故。若合时来。离当已灭。云何觉离。违顺二相亦复如是。若从根出。必无离合违顺四相。则汝身知元无自性。必于空出。空自知觉。何关汝入。

是故当知。身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譬如有人劳倦则眠。睡熟便寤。览尘斯忆。失忆为忘。是其颠倒生住异灭。吸习中归不相逾越。称意知根。兼意与劳同是菩提瞪发劳相。

苕溪云。寤则览尘斯忆。睡则失忆为妄。又唾中有梦。寤中有忘。皆是览尘失忆之相。忆之则生。忘之则灭。故下文云。因于生灭二种妄尘也。以妄对真即是颠倒。此二妄尘复为生住异灭四种细相念念迁流。吸习此相中归意根。

补遗云。孤山以记忘为习。吴兴意谓意根览吸此记忘之相。若学习然。

长水云。吸习中归者。览此生灭全归意根熏习不断。苕溪云。四相刹那前后不杂。故曰不相逾越。

因于生灭二种妄尘。集知居中。吸撮内尘见闻逆流流不及地。名觉知性。此觉知性。离彼寤寐生灭二尘。毕竟无体。

孤山云。前举四相。今唯二者。以生摄住。以灭收异。而且以忆者为生。忘者为灭。内尘法尘也。见闻逆流者。以忆故则能逆缘落谢五尘。即览尘斯忆也。

熏闻云。落谢五尘。阿毗昙名无表色。亦云不可见无对色。

补遗云。今谓亦可言逆流者。心缘现量。心常寻求见闻之境。此名为顺。今落谢尘境返入心故。得逆流之名。是则心随于境名顺。约现在五尘说也。境随于心名逆。约落谢五尘说也。流不及地者。以忘故则成缘于思不及处。即失忆为忘也。

资中云。眼耳取外尘境。刹那流入意地。从外入内名为逆流。至第二念缘之不及。故云流不及地也。

如是阿难。当知如是觉知之根非寤寐来。非生灭有。不于根出。亦非空生。

熏闻云。非寤寐来破共生。非生灭有破他生。不于根出破自生。空生如前。

何以故。若从寤来。寐即随灭。将何为寐。必生时有。灭即同无。令谁受灭。若从灭有。生即灭无谁知生者。若从根出。寤寐二相随身开合。离斯二体。此觉知者同于空华毕竟无性。若从空生。自是空知。何关汝入。

资中云。列子云其寤也形开。其寐也形交。交即合也。寤寐二相自是形之开合。汝觉知性则无别体。故云同于空华。

是故当知。意入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释要云。意根是第七识。梵语讫利瑟吒耶末那。此云染污意。意者。恒审思量名之曰意。相宗所说。但能缘内。计第八见分为内我。若小乘。但说一切诸法皆从六识建立。不说七八二识。然心亦多种。相宗说七识为心根。是不可见法。非同色法可见。胜义也。若肉搏心。即形如莲华。上有七叶。即浮尘根也。然今经不论色与不色。尽是菩提性中无明劳相。皆同空华。无体可得。即是藏性故也。

复次阿难。云何十二处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阿难。汝且观此祇陀树林及诸泉池。于意云何。此等为是色生眼见。眼生色相。

资中云。六根六境为生识处。故以生义推之。

长水云。前已破根。今正破境。然亦相对而破。故双问也。

苕溪云。初五阴中以喻比法用破执情。次六入中指假设事显其妄相。今十二处乃至七大。即于现前见闻之境及近所目击者示其藏性。是则经文从疏及亲。去假就实。善巧开发之意了然可别矣。

阿难。若复眼根生色相者。见空非色。色性应销。销则显发一切都无。色相既无。谁明空质。空亦如是。若复色尘生眼见者。观空非色。见即销亡。亡则都无。谁明空色。

初以根为能生。色为所生。若见空时。所生之色既销。能生之根亦灭。故云销则一切都无。色相既无牒前义也。谁明空质责其失也。若谓色销根灭。其谁明见空之体质乎。空亦如是。应云若复眼根生空相者见色非空空性应销等。次若复下。以色为能生。见为所生。若观空时。能生之色既销。所生之见亦灭。故云亡则都无。例前应云。见性既无。谁明空质。空亦如是。此义可了。故佛言存略。或译者省之。

谁明空色者。若破空生眼见。应须责云谁明色相。今兼含二义。故曰空色。

熏闻云。谁明空质者。语以推人。意存破法。即眼根也。然此中破处还复破根者。以根如捏目。色如空华。捏若不生。华则随殒。乃至法处例此可知。

是故当知。见与色空俱无处所。即色与见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汝更听此祇陀园中食办击鼓众集撞钟。钟鼓音声前后相续。于意云何。此等为是声来耳边。耳往声处。

击鼓以作众撞钟以静之。

阿难。若复此声来于耳边。如我乞食室罗筏城。在祇陀林则无有我。此声必来阿难耳处。目连迦叶应不俱闻。何况其中一千二百五十沙门。一闻钟声。同来食处。若复汝耳往彼声边。如我归住祇陀林中。在室罗城则无有我。汝闻鼓声。其耳已往击鼓之处。钟声齐出。应不俱闻。何况其中象马牛羊种种音响。若无来往亦复无闻。

孤山云。上以我喻声。城喻阿难耳。林喻余入耳。我入城内则林中无我。如声入汝耳。他耳岂闻。次以我喻耳。林喻鼓声。城喻钟声。我归林中则城内无我。如耳往鼓处钟处则无。若无来往。亦复无闻者。声不来耳。耳不往声。闻义不立。

是故当知。听与音声俱无处所。即听与声二处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汝又嗅此炉中旃檀。此香若复然于一铢。室罗筏城四十里内同时闻气。于意云何。此香为复生旃檀木。生于汝鼻。为生于空。

熏闻云。旃檀者。一云此方无故不翻。或曰义翻与乐。释论云。一切香木中旃檀为第一。

谷响云。一铢者。律历志云。二十四铢为一两。今云一铢言其少也。熏闻云。张华博物志云。有西国使献香者。汉制不满斤不得受。使乃私去着香如大豆许在宫门上。香闻长安四面十里。经月乃歇。又任昉述异记云。千里松香闻于十里。亦谓之十里香。

阿难。若复此香生于汝鼻。称鼻所生。当从鼻出。鼻非旃檀。云何鼻中有旃檀气。称汝闻香。当于鼻入。鼻中出香说闻非义。若生于空。空性常恒。香应常在。何藉炉中爇此枯木。若生于木。则此香质因爇成烟。若鼻得闻。合蒙烟气。其烟腾空未及遥远。四十里内云何已闻。

释要云。但腾阿难计辞。自然破得有力。盖由阿难计其香气生于木中。即破云。木自烧爇成烟。因何得有香气。烟若便是香气。则鼻闻时其烟应须蒙合汝鼻。烟且槃旋未至遥远。四十里内何故已闻。

是故当知。香鼻与闻俱无处所。即嗅与香二处虚妄。本无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汝常二时众中持钵。其间或遇酥酪醍醐名为上味。于意云何。此味为复生于空中。生于舌中。为生食中。

阿难。若复此味生于汝舌。在汝口中秪有一舌。其舌尔时已成酥味。遇黑石蜜应不推移。若不变移不名知味。若变移者舌非多体云何多味一舌之知。若生于食。食非有识云何自知。又食自知。即同他食。何预于汝名味之知。若生于空。汝啖虚空当作何味。必其虚空若作咸味。既咸汝舌。亦咸汝面。则此界人同于海鱼。既常受咸了不知淡。若不识淡亦不觉咸。必无所知。云何名味。

苕溪云。黑石蜜者。善见律云甘蔗糠也。其坚如石。

是故当知。味舌与尝俱无处所。即尝与味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汝常晨朝以手摩头。于意云何。此摩所知谁为能触。能为在手。为复在头。

释要云。按摩之法常式皆然。遗教经中。佛令比丘当自摩头。省觉内身俾令进道也。省内则剃除须发。省外则瓦钵坏衣。令除贪以速证也。

若在于手。头则无知。云何成触。若在于头。手则无用。云何名触。若各各有。则汝阿难应有二身。若头与手一触所生。则手与头当为一体。若一体者触则无成。若二体者触谁为在。在能非所。在所非能。不应虚空与汝成触。

是故当知。觉触与身俱无处所。即身与触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汝常意中所缘善恶无记三性。生成法则。此法为复即心所生。为当离心别有方所。

补遗云。此文足可以为山家学者决止观拣境之蓍龟也。天台大师正为拣能缘识阴能造心境。

真际云。意识所缘法尘之境。三性不同。假实有异。

补遗云。如云恶五阴实法也。恶众生假名也。善无记例知。

轨生物解互不相涉。故云生成法则。

补遗云。此中所缘三性乃是法尘。心所亦通三性。非指心王自通三性。若止观拣境。唯观识阴心王者。盖通观善恶无记之心体。如辅行云。一者诸心不出于识是也。言生成法者。此心所法从心王生。故曰生成。如善心数。轨则善王以成法。则所习者善也。恶与无记例此可知。

阿难。若即心者。法则非尘。非心所缘云何成处。若离于心别有方所。则法自性为知非知。知则名心。异汝非尘同他心量。即汝即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若非知者。此尘既非色声香味。离合冷暖及虚空相当于何在。今于色空都无表示。不应人间更有空外。心非所缘。处从谁立。

孤山云。知则名心者。离心有法。法既有知。亦名为心也。异汝非尘者。异汝则非汝心。有知则非汝尘。既异且非。则是他人心矣。即汝即心者防转计也。云何下难也。汝心唯一云何有二。根尘俱知。是二心也。若非下。此意法尘非是五尘。五尘及以虚空摄一切法。

熏闻云。问法有二种。一心法。谓相应诸心数法。二非心法。谓过未来色法等。是则五尘等外更有心法。今何以云摄一切耶。答此中为破法若非知须属五尘及以虚空。故云摄耳。若是心法。自属上文所破也。

皆现量境自属五根。法尘既不属五。是故责云当于何在。离合冷暖即触尘也。都无表示者。以意法无形。缘落谢五尘故。既于色空之境。不见法尘之状。岂是空外别有法尘耶。心无所缘。处义安在。

荆公云。法自性空非是尘也。此若有知即是汝心。以何为法。此若异汝又非是尘。则同他人心量。以何为法。

是故当知。法则与心俱无处所。则意与法二俱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复次阿难。云何十八界本如来藏妙真如性。

长水云。梵语䭾都。此云界。界是因义。根境识三互相因故。又种族义。根境识三各一种族。又六根乃至六识自为种族。

孤山云。此十八界虽相对推破。而正在六识。其根与境前已破故。本如来藏者。妄执既破藏性即立。故此一经。原始要终而皆即破即立。虽或偏破而未尝不立。虽或偏立而未尝不破。文有出没。旨常圆备。破即空也。立即假也。破立相即即中也。三谛三观何文不尔。读者行者勤而照之。

阿难。如汝所明眼色为缘生于眼识。此识为复因眼所生以眼为界。因色所生以色为界。

苕溪云。如汝所明者。小乘所解因缘生法皆是实有。不了即空。据彼诘之。因破其执也。他皆仿此。

阿难。若因眼生。既无色空无可分别。纵有汝识欲将何用。汝见又非青黄赤白。无所表示。从何立界。若因色生。空无色时汝识应灭。云何识知是虚空性。若色变时。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汝识不迁。界从何立。从变则变。界相自无。不变则恒。既从色生。应不识知虚空所在。若兼二种眼色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

真际云。汝见指根也。以是不可见有对色故。非青等色。故不可见。能照境发识。故可对。此是胜义根非浮尘根。既不可见。即无表示。

孤山云。次若因下。破有三意。一识随色灭。二界义不立。若色灭识不灭。则一迁一不迁。两类不同。何名种族。故云汝识不迁界从何立。若随识灭。两法已灭。界相何存。故云从变则变。界相自无。三常不知空。惟既不变。既从色生。秪令识色。不应识空也。

长水云。若兼下。若根境合生中界者。此识中界知不知别。故云中离。若成别者。此识中界一半合根。一半合境。故云两合。两合若成有杂乱过。知与不知同一界故。界义应非。

释要云。离别也。若言根境俱生此识。此中间识须有知不知别也。若许两别。则知自合根。不知合境。故云离则两合。又离则两合者。若实别者。即知与不知二法合成一识。故云离则两合。

是故当知。眼色为缘生眼识界三处都无。则眼与色及色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补遗云。孤山科为结无离计。若根境识三处都无乃结无也。则眼与色下离计也。然则眼与色及色界三者。应云识界三可也。乃至下文皆然。似难晓其意。恐则眼结上自生。与色结上他生。及色界三结上共生。若云识者不显共义。所以意界文中结云。则意与法及意界三。乃从根标共义。舌身亦然。据理合根境双。标共义。前三后三互现其义。本非因缘。总指三性自他共也。下去五文意亦如是。

阿难。又汝所明耳声为缘生于耳识。此识为复因耳所生。以耳为界。因声所生。以声为界。

阿难。若因耳生。动静二相既不现前。根不成知。必无所知。知尚无成。识何形貌。若取耳闻。无动静故闻无所成。云何耳形杂色触尘名为识界。则耳识界复从谁立。若生于声。识因声有。则不关闻。无闻则亡声相所在。识从声生。许声因闻而有声相。闻应闻识。不闻非界。闻则同声识已被闻。谁知闻识。若无知者终如草木。不应声闻杂成中界。界无中位。则内外相复从何成。

长水云。初若因下破胜义根也。若无前境。根自无知。若实无知。更有何识。次若取下破浮尘根也。设取浮尘之耳容有闻者。若无动静亦不成闻。云何将此可见浮尘。杂色触法为识界耶。则耳下双质二根也。声能生识。何假于闻。若无于闻。声亦不有。纵谓识因声生。又许因根有相。则闻声时即是闻识。若不闻识非是界义。若闻于识识则同声。既能了之识作所闻之境。谁为能知知此闻识。自若无下总破境生。不应下破共生。

孤山云。识若杂成。则一半属声一半属闻。故云界无中位。既无中识。则内根外境义皆不成。

是故当知。耳声为缘生耳识界三处都无。则耳与声及声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又汝所明鼻香为缘生于鼻识。此识为复因鼻所生以鼻为界。因香所生以香为界。

阿难。若因鼻生。则汝心中以何为鼻。为取肉形双爪之相。为取嗅知动摇之性。若取肉形。肉质乃身。身知即触。名身非鼻。名触即尘。鼻尚无名云何立界。若取嗅知。又汝心中以何为知。以肉为知。则肉之知。元触非鼻。以空为知。空则自知。肉应非觉。如是则应虚空是汝汝身非知。今日阿难应无所在。以香为知。知自属香。何预于汝。若香臭气必生汝鼻。则彼香臭二种流气不生伊兰及旃檀木。二物不来。汝自嗅鼻为香为臭。臭则非香。香应非臭。若香臭二俱能闻者。则汝一人应有两鼻。对我问道有二阿难。谁为汝体。若鼻是一。香臭无二。臭既为香。香复成臭。二性不有界从谁立。若因香生。识因香有。如眼有见不能观眼。因香有故应不知香。知即非生。不知非识。香非知有香界不成。识不知香。因界则非从香建立。既无中间不成内外。彼诸闻性毕竟虚妄。

肉形即浮尘。嗅知即胜义。

苕溪云。若名为触。即是身根所觉之尘。故曰名触即尘。孤山云。言空是汝则不见形。言身是汝则不能知。两求不得。是无所在。伊兰。臭树也。

苕溪云。从二物不来下以根从境破。境既有二。根应成两。先定云为香为臭。次责云臭则非香香应非臭。意在俱闻。堕两鼻之失也。若鼻是一下从以境从根破。根既唯一。境云何二。二性不立。识界奚存。已上皆破根生也。

问上云以香为知。知自属香。岂非破境耶。答斯盖对根而说。正破胜义。次文不对根辨。方破境生也。若因下破境生。如眼有见。既不能返观其眼。例香有识。岂能返知其香。纵许汝识能知香者。此则不合言从香生。故云知即非生。设若不能知此香者。又何名识称了别耶。故云不知非识。香不因识。识不由香。是则界义俱不成立。

孤山云。中间识也。内外根境也。

是故当知。鼻香为缘生鼻识界三处都无。则鼻与香及香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又汝所明舌味为缘生于舌识。此识为复因舌所生以舌为界。因味所生以味为界。

阿难。若因舌生。则诸世间甘蔗乌梅黄连石盐细辛姜桂都无有味。汝自尝舌为甜为苦。若舌性苦谁来尝舌。舌不自尝。孰为知觉。舌性非苦。味自不生。云何立界。若因味生。识自为味。同于舌根应不自尝云何识知是味非味。又一切味非一物生。味既多生。识应多体。识体若一体必味生。咸淡甘辛和合俱生。诸变异同相为一味应无分别。分别既无则不名识。云何复名舌味识界。不应虚空生汝心识。舌味和合。即于是中元无自性。云何界生。

苕溪云。咸淡甘辛略举四味。详则有六。更加苦酢。

补遗云。按涅槃经。以劣三修斥邪三修。用兹六味。恐今文旨。舌中泛举。不必言六。

言和合者。众味共成也。俱生者本性不易也。变异者烧煮异本也。斯等种相若为能生一识体者。所生之识既一。能生之味岂殊。是则一切味尘混而无别。苟无别识。界义不成。

熏闻云。又一切味下以根从境破。识体若一下以境从根破。

孤山云。初因舌是破自生。二因味是破他生。三虚空是破无因生。四舌味和合是破共生。前后诸文皆尔。此中最显。

是故当知。舌味为缘生舌识界三处都无。则舌与味及舌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又汝所明身触为缘生于身识。此识为复因身所生以身为界。因触所生以触为界。

阿难。若因身生。必无合离二觉观缘。身何所识。若因触生。必无汝身。谁有非身知合离者。阿难。物不触知。身知有触。知身即触。知触即身。即触非身。即身非触。身触二相元无处所。合身即为身自体性。离身即是虚空等相。内外不成中云何立。中不复立内外性空。即汝识生从谁立界。

孤山云。粗寻曰觉。细伺曰观。触尘合离是身觉观之缘。既无触缘则无觉观也。物不触知。秪是物不知触耳。既身知有触。则知是身时即受触。知受触时即是身也。若即唯是触。则无身相。若即唯是身。则无触相。

苕溪云。次从阿难下。乃是委破初文身触各生之义。先简物不触知。次显身知有触。既了身知有触则晓身触同时。既晓同时故知身触各生。两无所以。合身下推合与离。此破中间识界。下文内外不成结破根境也。中云何立结破中间也。

是故当知。身触为缘生身识界三处都无。则身与触及身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又汝所明意法为缘生于意识。此识为复因意所生以意为界。因法所生以法为界。

阿难。若因意生。于汝意中必有所思发明汝意。若无前法。意无所生。离缘无形。识将何用。又汝识心与诸思量兼了别性。为同为异。同意即意云何所生。异意不同应无所识。若无所识云何意生。若有所识云何识意。唯同与异二性无成。界云何立。若因法生。世间诸法不离五尘。汝观色法及诸声法香法味法及与触法。相状分明。以对五根。非意所摄。汝识决定依于法生。汝今谛观法法何状。若离色空动静通塞合离生灭。越此诸相终无所得。生则色空诸法等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所因既无。因生有识作何形相。相状不有。界云何生。

苕溪云。又汝识心下。俱舍论云。集起名心。筹量名意。了别名识。此云识心同彼第七思量(即意根也)兼了别性。同彼第二第三。即意根所生之识也。

熏闻云。经文前后。皆指阿难现前第六识心破其情执。秪可取俱舍小宗释此三义。

补遗云。思量即彼筹量名意。了别性即彼了别名识。经意指彼二三同是意所生识。故云兼也。

然彼第二亦云意者。盖识之异名耳。故婆娑中。明心意识三无有差别。如火名焰亦名为炽亦名烧薪。

熏闻云。彼论问曰。心意识此三何别。答或别不别。言不别者。心即意识。如火名炽等。秪是一心有三差别。言有别者。名即差别。或云过去名意未来名心现在名识。或云在界名心在入名意在阴名识等。上引俱舍释。今经义亦约不别而别。分此三名也。是故意识名同。但约先后以分二义。

长水云。若因意下。破根生识。法生故心生。无故不起。离缘下例破所生。以无根而况识。又汝识下。总问同异。识心八识也。思量七识也。了别六识也。七八二识俱第六根。亦同名意。故此总问二俱有过。若因法下破境生识。五尘不即意摄。以各有对。若离色下正显离尘无体。生则色下破转计。

释要云。七八二识俱第六根者。唯识云。五四六有二。七八一俱依。即第六识以七八二识为所依根。故云六有二也。亦同名意者。起信有五意识。故七八二识俱得名意也。

补遗云。长水云八识名心七识名意第六名识。同在第六名为意根者。只缘阿难大众将破无明。故有此解。四明光明记以七八同在无记。良由七八唯依第六而住。

释要云。所思者所思惟境也。发明者由所思境引发显明意根故也。以由尘发知故。今正破第六识兼七八破也。

苕溪云。同意下。谓若识同意。云何复有能生所生。若识异意。则应所生同于无情。又纵计云所生无识。则与能生体性非类。又若救云所生有识。此识既无前法可缘。必须反识其意。意若为境。根义不成。

熏闻云。世间诸法不离五尘者。问前意法处推所缘法。则云此尘非色香味等。今何取五尘为法耶。答前文正推法处。故对落谢五尘言之。此中既破意识。须对现前五尘而说。以五意识从现境生故。非意所摄者此据意法斥之。言五尘之法自属五根所摄。非意家法入之分也。

资中云。以五尘之法各配五根。离五尘外意无别法。

长水云。法尘之法。故云法法。所因即法尘也。

携李云。色空动静通塞即色声香三尘也。合离即味触两尘。生灭即法尘。然生灭但是五尘相通。离五无体。故云生则诸法生灭则诸法灭也。

苕溪云。初破根生。次破境生。不破共生者例前可知。

熏闻云。应云若意法共生。合则中离。离则两合。体性杂乱。云何成界。

补遗云。此中生灭亦指上六。六中意入生灭二尘。当以忆忘以言生灭。言生则色空诸法等生。即意地览尘斯忆也。灭则色空诸法等灭。即意地失忆为忘也。

是故当知。意法为缘生意识界三处都无。则意与法及意界三。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白佛言世尊。如来常说和合因缘。一切世间种种变化皆因四大和合发明。云何如来因缘自然二俱排摈。我今不知斯义所属。唯垂哀愍。开示众生中道了义无戏论法。

孤山云。阿难既执昔所谈世谛。疑今所演第一义谛。将恐众生闻昔和合则滞于有。闻今排摈则溺于空。不达中道。动成戏论。故请开示也。

熏闻云。皆因四大和合发明者。应知四大有内有外。内谓正报。外谓依报。前五阴中色必具四大。一往通内外。二往唯在内。下七大中地水火风。一往通依正。二往唯在依。空大对四皆属于境。并根与识还是重破三科之法。圣言被物各随所宜得益不同。故兹异说耳。

释要云。又此七大即前三科也。地等五大即前十二处。根大即六入。识大即十八界。但以为门不同。宜乐有别。故重说耳。

谷响云。戏论谓同儿戏。言论而无实理也。

尔时世尊告阿难言。汝先厌离声闻缘觉诸小乘法。发心勤求无上菩提。故我今时为汝开示第一义谛。如何复将世间戏论妄想因缘而自缠绕。汝虽多闻。如说药人真药现前不能分别。如来说为真可怜愍。汝今谛听。吾当为汝分别开示。亦令当来修大乘者通达实相。

孤山云。恨无始来一向多闻。是厌小也。殷勤启请十方如来得成菩提妙奢摩他等。是求大也。亦可指法华中。

阿难默然承佛圣旨。

阿难。如汝所言。四大和合发明世间种种变化。阿难。若彼大性体非和合。则不能兴诸大杂和。犹如虚空不和诸色。若和合者。同于变化。始终相成生灭相续。生死死生。生生死死。如旋火轮未有休息。阿难。如水成冰冰还成水。

次阿难下明彼大性本真则非和合。故引虚空喻之。即同下文性色真空性空真色也。生而复死死已还生。故曰生死死生。即终始相成也。今生后生今死后死。故曰生生死死。即生灭相续也。

次举二喻。以相续如火轮。相成如冰水。

荆公云。如水成冰留碍不通。冰还成水流通无碍。此冰与水但是一性。四大和合。则如水成冰。性真圆融则冰还成水。

补遗云。经意言七大之性本是真常。体虚无性。非不和合。又若和合失其真性。便有死生之咎。此总非文。大意如此。

熏闻云。阿难唯执世谛。盖据小宗。如来兼破真俗。斯约大义。

汝观地性。粗为大地。细为微尘。至邻虚尘。析彼极微色边际相。七分所成。更析邻虚即实空性。阿难。若此邻虚析成虚空。当知虚空出生色相。

孤山云。三藏二乘析法观空。故约彼解以破其执。

熏闻云。汝观地性者此指析法差别之性也。下水火风等皆是俗谛性耳。前云若彼大性。则指四大之中真谛性也。堕文释义不可混同。如地持中有二法性。一事法性。性差别故。二实法性。性真实故。

孤山云。言邻虚尘者。以此尘极微邻于虚空。故七邻虚为一透金尘。七透金尘为一透水尘。七透水尘为一兔毛尘。七兔毛尘为一羊毛尘。七羊毛尘为一牛毛尘。七牛毛尘为一隙中游尘。

有解云。诸瑜伽师作析色明空观。以假想慧力。分分析粗色。一微尘犹有十方分。但名微尘。不名极微。更析此微为七分。即无十方分位。名为极微。亦为极略色。亦云邻虚。亦云色边际。以不可分析故。若析之则成虚空。

长水云。微尘有方分微也。邻虚尘无方分微也。即是极微。色边际相。今指有方分微名色边际。随经所出不须和会。

熏闻云。经中言析彼极微者。乃通相呼微尘为极微也。

补遗云。若据邻虚。即是极微。方名色之边际。今经析极成邻。乃指微尘为极微。亦名色边际。所以熏闻记云。此乃通相呼微尘为极微也。良由望彼隙尘。岂不名为色之边际通名极微耶。

孤山云。阿难下。谓既能析色为空。亦可合空成色。

今汝问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间诸变化相。汝且观此一邻虚尘。用几虚空和合而有。不应邻虚合成邻虚。又邻虚尘析入空者。用几色相合成虚空。若色合时合色非空。若空合时合空非色。色犹可析。空云何合。

若合邻虚。自成方分。以类各合。非互相成。

资中云。若空不可合。色从何生。故知此色。本无自性。

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循业发现。

孤山云。此文别斥。下文通斥。别则阿难不了藏性。通则世间妄起执计。然不了真心故起妄计。起妄计故不了真心。文虽各指。义乃同归。此理虽无始本具。阿难亦无始本迷。故云汝元不知也。如来藏即心性中道也。即俗而真。故云性色真空。即真而俗。故云性空真色。以真俗即中。故并云性。三谛圆融不一不异非纵非横。名如来藏。涅槃亦谓之秘密藏也。谷响云。以合摄三谛。故受藏名。是佛所证。故名如来藏也。众生在迷。理与佛等。是故藏性。凡圣一如。非偏小知。复称秘密。

俗故十界宛尔。故曰性空真色。真故生佛寂然。故曰性色真空。此言理具。非关事造。故云性也。理具如摩尼具宝。事造如摩尼雨宝。理具如水具波性。事造如因风起波。若不具宝性。余珠应雨宝。若不具波性。大地应起波。是故一家明圆必谈理具。深符佛旨。妙得自性。若说若行皆须了具。

荆溪云。问一心既具。但观于心。何须观具。答一家观门永异诸说。该摄一切十方三世若凡若圣一切因果者。良由观具。具即是假。假即空中。理性虽具。若不观之但言观心。则不称理。小乘奚尝不观心耶。但迷一心具诸法尔。若不尔者。何名发心毕竟二不别。成正觉已。何能现于十界身土。然理必融事。事岂殊理。理事双泯。故曰清净本然。如水必融波波不离水。波水尚一。理事谁分。

心佛众生三无差别。彼彼互摄。一一相融。故曰周遍法界。我心既具。生佛皆同。今从的示。故但云心。究竟而言。则是我心佛心生心展转互遍。名无差别。

随众生下。名藏性随缘造十界事也。则是随染净心顺差别业发现十界依正之果耳。

九界高下通名妄染。五即圣贤总号真净。以圆五即通为佛界故也。由心染净。故业差别。然则佛界本了无别对待。九界悉名差别。

随妄染心顺黑恶业。则发现三涂依正。随妄染心顺白净业。则发现三善依正。随妄染心顺无漏业。则发现二乘依正。随妄染心顺亦漏亦无漏业。则发现菩萨依正。若以六即甄明。则九界随顺妄染心是理即。理具而情迷者也。

如西处无东。妄认为东。

佛界随真净心。是五即称理而悟者也。悟有浅深。故有五位高下。

长水云。无妄相应具无漏法。故名清净。非是有为。故云本然。无所不在。故云周遍。此则种性体德体量悉具足耳。若识此法。成三妙观。方知一尘具一切佛法。一切心法。一切众生法。靡不皆在一微尘中。即见卢舍那。即见自己。即见一切法。如一微尘一切法亦尔。

释要云。成三妙观者。若能体达依正之法性色真空。是即空观。所谓一空一切空。无假中而不空。体达性空真色。是即假观。所谓一假一切假。无空中而不假。色空不二。是即中观。所谓一中一切中。无空假而不中。斯则三观一心。非纵横并别。故台宗谛观。名别体复同。是故能所二非二。

纂注云。观经云是心作佛是心是佛。天台疏云。是心作佛者。佛本是无。心净故有。亦因此三昧心终成作佛也。是心是佛者。向闻佛本是无心净故有。便谓条然有异。故言即是。心外无佛。亦无佛之因也。妙宗钞云。释中二句二。初作是别明二。初约能感能成释作。作有二义。一净心能感他方应佛。故名是心作佛。言佛本是无者。法身妙绝无有色相见故。心净故有者。众生净心依于业识熏佛法身。故见胜应妙色相也。二三昧能成己之果佛。故云亦因等也。复名作佛。初作他佛。次作己佛。二约即应即果释是。是亦二义。一心即应佛。故名是心是佛。向闻等者。佛体无相。心威故有。是则心佛及以有无条然永异。经泯此见。故言心是应佛心外无佛。二心即果佛。故名是心是佛。即亦无佛之因一句也。既心是果佛。故无能成三昧之因也。众生心中已有如来结跏趺坐。岂待当来方成果佛。初是应佛。二是果佛。此乃消释经疏之文。若论作是之义者即不思护三观也。何者。以明心作佛故。显非性德自然有佛。以明心是佛故。显非修德因缘成佛。应知外道诸句三教四门所有思议。不出因缘及自然性。故佛顶经明乎七大皆如来藏循业发现。一一结云。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彼云世间。该于九界。今于一念妙观作是能泯性过。即是而作。故全性成修。则泯一切自然之性。即作而是。故全修即性。则泯一切因缘之性。若其然者。何思不绝。何议不忘。既以作见绝乎思议。复以作是显于三观。以若破若立皆名为作。空假二观也。不破不立名之为是。中道观也。全是而作则三谛俱破三谛俱立。名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也。全作而是。则于三谛俱非破非立。名一中一切中也。即中之空假名作。能破三惑。能立三法。故感他佛三身圆应。能成我心三身当果。即空假之中名是。则全惑即智全障即德。故心是应佛心是果佛。故知作是一心修者乃不思议三观。十六观之总体。一经之妙宗。文出此中。义遍初后。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苕溪云。世间通指九界。

熏闻云。别而言之。多指人天。至别教菩萨已还。以谓识心分别计度因缘自然等。此如初卷中云。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及成外道诸天魔王及魔眷属。

补遗云。七大中斥世间无知。通虽九界。别非四趣。一者有文。如记所引初卷。二者有义。良以四趣底下。虑不及此。

禀权教者皆名无知。不了实义。故名为惑。执成名相。故名曰为。

因缘义含自他共三性。自然即无因性。余皆仿此。

阿难。火性无我。寄于诸缘。

补遗云。无我犹言无体也。如下水性无定风性无体。

汝观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时。手执阳燧日前求火。阿难。名和合者。如我与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为一众。众虽为一。诘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罗门种。优卢频螺迦叶波种。乃至阿难瞿昙种姓。

携李云。阳燧者。熏闻云古文作鐆。应法师云五石之铜精也。

崔豹古今注云。以铜为之。形如镜。照物则影倒。向日则火生。以艾炷之也。又淮南子云。阳燧火方诸也。论衡曰。于五月丙午日午时。销炼五方石。圆如镜中央洼。天晴向日出火也。如我下例非和合义。

问破七大中。何故唯此火大例和合。耶答前地大和合义疏。其执易破。从火洎识和合义亲。所计难破。且如火性。以俗谛观之。灼然因于镜日艾三和合而生。今以众人和合诘其根本。各各不同。用显诸法和合皆是虚假都无真实。火大既尔。须将此义贯下五大亦复如是。所举舍利弗等三人不同。例同镜日艾三也。水风等三随义可解。补遗云。记主意以舍利弗等三人。例同镜日艾和合之义。水中珠空月三。风中衣空面三。亦可例同三人和合之义。故曰水风等三。

梵语僧伽。此翻众。众即和合义。和合但是假名。离彼实人无别体性。

熏闻云。婆罗门者。应师云此讹略也。具云婆罗贺磨拏。义云承习。梵天法者。其人种类自云。从梵天口生。四姓中胜。唯五天竺有。余国即无。诸经中言梵志亦此名也。

孤山云。优卢频螺云木瓜林。迦叶波云龟氏。瞿昙星名。从星立姓。至于后代。改姓释迦。

阿难。若此火性因和合有。彼手执镜于日求火。此火为从镜中而出。为从艾出。为于日来。

阿难。若日来者。自能烧汝手中之艾。来处林木皆应受焚。若镜中出。自能于镜出然于艾。镜何不镕。纡汝手执尚无热相。云何融泮。若生于艾。何藉日镜光明相接然后火生。汝又谛观。镜因手执。日从天来。艾本地生。火从何方游历于此。日镜相远非和非合。不应火光无从自有。

孤山云。纡屈也萦也曲也。亦可训劳。

资中云。日镜相远。日去人间四万逾缮那。

熏闻云。一逾缮那二十里也。

汝犹不知如来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当知世人一处执镜一处火生。遍法界执满世间起。起遍世间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阿难。水性不定。流息无恒。

如室罗城迦毗罗仙斫迦罗仙及钵头摩诃萨多等诸大幻师。求太阴精用和幻药。是诸师等。于白月昼。手执方诸承月中水。

长水云。迦毗罗此云黄赤色。斫迦罗云轮。钵头摩云赤莲华。诃萨多未详。(或翻事水)太阴精月也。

孤山云。月正中曰昼。方诸出水珠也。淮南子曰。方诸见月则津而为水。论衡云十一月壬子日夜半时。于北方炼五方石为之。状如杯盂。向月得津。

高诱注曰。方诸阴燧。大蛤也。熟拭令热以向月则水生也。许慎又注曰。诸珠也。方石也。译人盖取后许慎之说。

补遗云。燧字本作燧。亦通作鐆。燧乃是水火鉴也。若作此燧。本是塞上亭守锋火。又是钻燧之燧。

涅槃疏。问恒与常何异。答不从因缘为常。始终不异为恒。

此水为复从珠中出。空中自有。为从月来。阿难若从月来。尚能远方令珠出水。所经林木皆应吐流。流则何待方诸所出。不流明水非从月降。若从珠出。则此珠中常应流水。何待中宵承白月昼。若从空生。空性无边水当无际。从人洎天皆同滔溺。云何复有水陆空行。汝更谛观。月从天涉。珠因手持。承珠水盘本人敷设。水从何方流注于此。月珠相远非和非合。不应水精无从自有。

林木既不吐流。明知此水非从月降。

熏闻云。皆同陷溺者。乙咸乙陷二切。水没也。

孤山云。精犹性也。

汝尚不知如来藏中性水真空。性空真水。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一处执珠一处水出。遍法界执满法界生。生满世间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阿难。风性无体。动静不常。

汝常整衣入于大众。僧伽梨角动及傍人。则有微风拂彼人面。

真际云。僧伽梨大衣也。

熏闻云。僧伽梨此无正翻。义云杂碎衣。以条数多故。若从用为名。则曰入王宫时入聚落时衣。慧上菩萨经谓之大衣。

袈裟从色得名。

此是不正色。亦云坏色。南山业疏云。本作迦沙。至梁葛洪撰字苑。下方添衣。名道服也。遗教经云着坏色衣。三衣通称。

此风为复出袈裟角。发于虚空。生彼人面。阿难。此风若复出袈裟角。汝乃披风。其衣飞摇应离汝体。我今说法会中垂衣。汝看我衣风何所在。不应衣中有藏风地。若生虚空。汝衣不动何因无拂。空性常住风应常生。若无风时虚空当灭。灭风可见。灭空何状。若有生灭不名虚空。名为虚空云何风出。若风自生被拂之面。从彼面生。当应拂汝。自汝整衣云何倒佛。汝审谛观。整衣在汝。面属彼人。虚空寂然不参流动。风自谁方鼓动来此。风空性隔非和非合。不应风心无从自有。

长水云。动静不同故云性隔。心亦性也。

汝宛不知如来藏中性风真空。性空真风。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汝一人微动服衣有微风出遍法界拂。满国土生。周遍世间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阿难。空性无形。因色显发。

资中云。虚空与色二俱是假。亦相因有。体不离色。故小乘以明暗为体。大乘以空一显色及极迥色为体。上见空明显色。下见空明迥色。

今谓此经空大先立后破。涅槃虚空亦复如是。

何以明之。彼经佛说众生佛姓犹如虚空。此即立也。迦叶乃以虚空对于四大。谓空是有。故佛以一十复次而遮其非。意恐众生认所喻之性。同能喻之空。此即破也。今言空性无形者。盖云无依正之形耳。而亦因依正之色。显空大之相。故云因色显发。斯则正取涅槃能喻之空。非无色也。故下文凿井得空。乃是迥色之类。况前文云。纵令虚空亦有名貌。下文云见觉顽空等。然则顽空岂无色耶。应知今经说空为大者。以明迷妄有虚空依空立世界。又言发真归元此十方空皆悉消殒。是故次四大后须说空大。此先立也。至下文作三句推之。方是破也。

补遗云。今谓今经破妄中所明空者。乃空一显色。同涅槃引喻显佛性遍之文。今显真中所明空者。乃如来藏性。同涅槃佛性之空。破凡夫妄情也。资中顺经破妄。因色显发。以明空体。

如室罗城去河遥处。诸刹利种及婆罗门毗舍首陀兼颇罗堕㫋陀罗等。新立安居。凿井求水。出土一尺。于中则有一尺虚空。如是乃至出土一丈。中间还得一丈虚空。虚空浅深随出多少。

孤山云。刹帝利王种也。奕世君臣仁恕为志。婆罗门净行也。守道居正。洁白其操。毗含商贾也。贸迁有无。逐利远近。首陀农人也。肆力畴垄。勤身稼穑。凡兹四姓。清浊殊流。婚嫁不通。飞伏异路。颇罗堕。真谛翻捷疾亦利根。慈恩云。婆罗门凡十八姓。此居其一。旃陀罗云严帜。恶业自严。行持标帜。谓摇铃持竹也。

此空为当因土所出。因凿所有。无因自生。阿难。若复此空无因自生。未凿土前何不无碍。唯见大地迥无通达。若因土出。则土出时应见空入。若土先出无空入者。云何虚空因土而出。若无出入。则应空土元无异因。无异则同。则土出时空何不出。若因凿出。则凿出空应非出土。不因凿出。凿自出土。云何见空。汝更审谛。谛审谛观。凿从人手。随方运转。土因地移。如是虚空因何所出。凿空虚实不相为用。非和非合。不应虚空无从自出。

补遗云。若因土出至空何不出者。此因土中有二。初破空。出土入井。次若无下破转计空。无出土入井也。空有为入。既为所破。恐转计云。空无出入也。破云。空若无出入。则非因土出而有空相。既不相因。显是一物也。土则出时空何不出。空土既同。何得土去空留耶。汝更下破共生。佛意更合审谛之相。乃在下文。如云凿从人手乃谛审也。土因地移乃谛观也。文中虽有三谛字。初一句总标耳。下文根大中有四审字。初一句总标。下三审字。审其明暗空三不能生根大。至下识大中只有二详字。乃对见相二义。空大中因土是自生。因凿是他生。二义合是共生。经文从凿空虚实去。只是重结无因耳。意云。凿实空虚。二者体性相乖。故不相为用。犹言不相为因。

又若因土出下破有二义。一约空土相异破。二若无出入下约立土相即破。

若此虚空性圆周遍本不动摇。当知现前地水火风均名五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苕溪云。四大后所以点空均名五大者。盖诸经常谈唯四而已。此既异彼。故特言之。下根识中。其例亦尔。通名大者。且从事立。智论云。佛说四大无处不有。故名为大。苦言大性周遍。必须指事即理。摄末归本。不可名而名之。是为如来藏也。

阿难。汝心昏迷。不悟四大元如来藏。当观虚空。为出为入。为非出入。汝全不知如来藏中性觉真空。性空真觉。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阿难。如一井空空生井。十方虚空亦复如是。圆满十方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阿难。见觉无知。因色空有。

见觉即见精。如镜鉴像。得现量境。非如识之分别青黄。故曰无知。以前破识破见。原有二层。皆对空显破。故四大后又举空见识本如来藏。以迷妄故。分一精明而为见闻觉知与六和合也。有不达斯旨者。强以见觉为胜义根。此大误矣。胜义乃清净色法所成。是法相宗语。下文明云性见觉明觉精明见。明矣。

如汝今者在祇陀林。朝明夕昏。设居中宵。白月则光。黑月便暗。则明暗等因见分析。

此见为复与明暗相并太虚空为同一体。为非一体。或同非同。或异非异。

携李云。此问四句。一同二异三亦同亦异四非同非异。但经文分两同异各成一句。

阿难。此见若复与明与暗及与虚空元一体者。则明与暗二体相亡。暗时无明。明时非暗。若与暗一。明则见亡。必一于明。暗时当灭。灭则云何见明见暗。若明暗殊。见无生灭。一云何成。若此见精与暗与明非一体者。汝离明暗及与虚空分析见元。作何形相。离明离暗及离虚空。是见元同龟毛兔角。明暗虚空三事俱异。从何立见。明暗相背。云何或同。离三元无。云何或异。分空分见本无边畔。云何非同。见暗见明性非迁改。云何非异。

分析见元。即见精明元。下文谓见根也。心法而云根者。此六如根为轮生死证妙常之根本。元一精明所分故也。荆公云。相见无性。离三元无。性见无相。本无生灭。

汝更细审微细审详审谛审观。明从太阳。暗随黑月。通属虚空。壅归大地。如是见精因何所出。见觉空顽非和非合。不应见精无从自出。

携李云。前四句破因缘生。此破无因自然生也。

若见闻知性圆周遍本不动摇。当知无边不动虚空。并其动摇地水火风均名六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孤山云。前于六根广破眼见。余根并略。今类通显示其性皆遍。闻即耳根。觉即鼻舌身根。知即意根。不言觉者略也。

长水云。然小乘多出四大。大教始有空名。根之与识同名大者。未见经出。诸圆实教。圆观诸法。根境识三周遍不动。虽有其义不立大名。今此特出。真为最后究竟垂范也。

释要云。大教始有空名者。大乘中说五轮。即地水火风空也。空性周遍时处悉有。故名大。根境识有周遍义者。圆觉云。觉性遍满圆无际故。当知六根遍满法界。根遍满故当知六尘遍满法界等。又光明亦有六大。皆不彰灼。准此七大最显明也。或可单牒见之一根。意云见性本无见性可得也。觉知此性也。

阿难。汝性沉沦。不悟汝之见闻觉知本如来藏。汝当观此见闻觉知。为生为灭。为同为异。为非生灭。为非同异。汝曾不知如来藏中性见觉明。觉精明见。清净本然。周遍法界。随众生心应所知量。如一见根见周法界。听嗅尝触觉触觉知。妙德莹然周遍法界。圆满十虚。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长水云。曾则也。鼻舌二根境合始觉。故名尝触。觉触身也。觉知意也。

补遗云。如上六根文中。佛难鼻根闻香同身触难。则知鼻等亦得触名。以鼻别香臭。舌辨甘辛。乃是尝触。尝犹试也。身不能试香臭等。但名觉触耳。然准今文。尝触犹在乎舌。以味到舌触义尤着。烟气到鼻触义犹疏。是故今文尝触在舌矣。

荆公云。六根皆受性于觉。故于见言性见觉明觉精明见。耳听鼻嗅舌尝身触及意知根。亦与见同皆受觉性。言觉触。则身根性觉。言觉知则意与舌根性觉。耳鼻二根推类可知。所谓性见觉明觉精明见者。觉明从觉起明。觉精合神有觉。亦与知同体。以见非知。故可言精。而不可言知也。上言见觉无知。则其不可言知明矣。见性属觉。以明合精。故先言觉明。复言觉精矣。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阿难。识性无源。因于六种根尘妄出。

汝今遍观此会圣众。用目循历。其目周视。但如镜中无别分析。汝识于中次第标指此是文殊。此富楼那。此目犍连。此须菩提。

真际云。根俱照境。故如镜中。识有了别。故能标指。

此识了知。为生于见。为生于相。为生虚空。为无所因突然而出。

阿难。若汝识性生于见中。如无明暗及与色空。四种必无元无汝见。见性尚无从何发识。若汝识性生于相中。不从见生。既不见明亦不见暗。明暗不瞩即无色空。彼相尚无识从何发。若生于空。非相非见。非见无辨。自不能知明暗色空。非相灭缘。见闻觉知无处安立。处此二非。空则同无。有非同物。纵发汝识。欲何分别。

孤山云。处此二非者非相非见也。空则同无言无识也。应云无则同空。互其言耳。有非同物言有识也。既生于空。已无相见之物。是故责云纵发汝识如何分别。

若无所因突然而出。何不日中别识明月。

汝更细详。微细详审。见托汝精。相推前境。可状成有。不相成无。如是识缘因何所出。识动见澄。非和非合。闻听觉知亦复如是。不应识缘无从自出。

补遗云。汝更细详总标也。微细详审别举也。详之审之乃对见相。

长水云。和谓了别。澄谓照境。

熏闻云。识动见澄非和非合者。此约根识动静相违。名非和合。若望他境。还破自生耳。若风大中云。风空性隔非和非合。既对境论。乃破他生也。若火大中云。日镜相远非和非合。此乃自他相望。正是破和合性。随义而说。故非一涂。

若此识心本无所从。当知了别见闻觉知圆满湛然。性非从所兼彼虚空地水火风均名七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本无生灭。

荆公云。识虽在六根而性非从所。性非从所。即非因缘。亦非自然。

阿难。汝心粗浮。不悟见闻发明了知本如来藏。汝应观此六处识心。为同为异。为空为有。为非同异。为非空有。汝元不知如来藏中性识明知。觉明真识。妙觉湛然。周遍法界。含吐十虚。宁有方所。循业发现。

荆公云。于空云汝心昏迷。空性觉故。于见云汝性沉沦。见性外现故。于识云汝心粗浮。识心内潜故。浮则但认浮根。粗则不达识精。所谓性识明知觉明真识者。明知受明于觉。觉明从觉起明。识体是知。受明于觉。故先言明知后言觉明。言妙觉者觉妙于此。言十虚者。识及六根所起用处有而不实。故云十虚。风无实体。依土发现。故云国土。水火为世间用。故云世间。色不言世间国土者。离色无世间国土。离世间国土无色。空所圆满。非特世间国土。又非有而不实。故云十方。方无迁流。空亦如是。

补遗云。含吐犹卷舒也。十方虚空在真心中为小。故能卷舒之。

世间无知。惑为因缘及自然性。皆是识心分别计度。但有言说。都无实义。

尔时阿难及诸大众。蒙佛如来微妙开示。身心荡然。得无挂碍。

长水云。三科七大即相即性。本自不生今则无灭。生灭去来皆如来藏。圆遍不动。清净本然。此是如来宣胜义中真胜义性。故云微妙开示。身心圆明。故云荡然。更无诸法可为所疑。故无挂碍。

是诸大众。各各自知心遍十方。见十方空。如观手中所持叶物。

向执心在身中。谓言是我真性。今知空在心内。如片物持于掌间。下文亦云空生大觉中如海一沤发。

一切世间诸所有物。皆即菩提妙明元心。心精遍圆含裹十方。

孤山云。上云各各自知即能觉之智。心遍十方即所觉之理。常住真心遍融十界。故曰十方。天台释法华经深达罪福相遍照于十方。亦云十方即十界也。见十方空者。谓十界修业发现之空也。迷妄有空。比真为小。故以掌叶为喻。一切世间等谓依空立世界也。即十界循业发现依正之法耳。皆即菩提等。谓十方虚空十界依正一法叵得。皆我真心。含褁十方者。即此真心具足十界而非断灭。观此文者。岂疑无情有性无情作佛之说耶。

向执心外有法。今悟法法唯心。离实相外无法可得。故世间物皆菩提也。菩提云觉。觉即是佛。若执无情无佛性者。请看此文。纵信无情有性。仍说不具诸法。遂令佛性派成其二。一具法佛性。谓有情性。二不具法佛性。谓无情性。若此派分。何异他说无情草木无佛性耶。今立量示云。一切草木是具法。定具诸法故为宗。因云有佛性故。同喻如有情。正教量云。地水火风均名七大。性真圆融皆如来藏。妙觉湛然周遍法界。含吐十虚宁有方所。

手鉴云。立量示。谓西域诸贤圣僧所解法义。皆以三量为定。一比量。二现量。三佛言量(亦名正教量)比量者。以宗因喻比度也。如远见烟必知有火亦非虚妄。现量者。亲自现见不假推度自然定也。佛言量者。以诸经为定也。若但凭佛。不自比度证悟者。秪是泛信。于己未益。若但现量自见为定。不勘佛语。焉知邪正。外道亦亲见所执之理。修之亦得功用。自谓为正。岂知是邪。若但用比量。既无圣教及自所见。约何比量比度何法。故须三量勘同方为决定。然今但用二者。以未亲证故。故西域诸师既以亲证三量备矣。

反观父母所生之身。犹彼十方虚空之中吹一微尘若存若亡。如湛巨海流一浮沤起灭无从。

太虚处我心中。尚如片物在掌。更观所生微质。于心大小若何。故举空中一尘存亡。此辨喻至小也。如湛下再举沤喻。了身无生也。前喻犹存小相。今喻相本无生。故此二喻各显一意。

纂注云。若以文往观。则有空尘一喻。可无海沤一喻。有海沤一喻。可无空尘一喻。若以义往求。则非空尘一喻。无以显心遍而身局。非海躯一喻。无以显身局即心遍。二义相须。故用二喻。亦犹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畴相为表里。前后文虽为显心遍身局。且欲见身心一体。故并用海沤一喻。(二卷六卷)至辨魔文。欲谈此心至大虚空世界至小。故复以云点太清为喻。观者详之。

了然自知获妙本心常住不灭。

了谓显了。然语辞也。明解在心故云自知。迷妄名失。了悟为得。既言常住不灭。故非新得。但显现耳。

礼佛合掌。得未曾有。于如来前说偈赞。

孤山云。圆顿之解。昔所未有。而今得之。

妙湛总持不动尊。

此下四句即显三宝。初句是能说教主即佛宝。次句是所说经教即法宝。后二句是受益之人即僧宝。佛证三德之理。说三德之教。阿难前以三德为请。今获三德之益。故此赞述也。今文六字是赞。一字是号。妙湛即赞真谛。是般若德也。总持是赞俗谛。即解脱德也。不动是赞中谛。即法身德也。又即三而一故曰妙湛。即一而三故曰总持。即非三非一故曰不动。譬摩尼珠即莹彻即具宝即体圆。虽三宛然而是一珠。虽是一珠而三宛然。故涅槃云。如来之身亦非涅槃。摩诃般若亦非涅槃。解脱之法亦非涅槃。三德各异亦非涅槃。是故不一不异如摩尼珠者名大涅槃。是佛所证也。

然兹所证。乃由因中修乎三止三观。寂照心精而得斯果。故阿难前请云。然动启请十方如来得成菩提妙奢摩他三摩禅那最初方便。盖请如来自行之因。欲依修学。既蒙开示已悟常心。故还以三观之因。所克三德之果。以赞于佛也。尊即十号归一。由证此三号世中尊。

首楞严王世希有。

上四字是号。下三字是叹。首楞严大定之总名。此云事究竟。冥三德之理故曰究竟。别而往目即奢摩他等三焉。阿难以别名而请。今举总名而叹。以显圆定三一一三展转无碍也。出偏小上。喻之以王。是则行从理而得名。教从行而立称。若然者。教行理三悉号楞严。而今正举能诠以叹也。五时设化逗机非一。未若纯显圆常直明心性。故于如来在世五十年间所说经中最为希有。一教希有。开权显宝故。二行希有。圆融妙定故。三理希有。常住真心故。

销我亿劫颠倒想不历僧祇获法身。

亿劫颠倒想。谓无始无明也。

长水云。初句断障。即前身心荡然得无挂碍。从无始来妄认四大六尘缘影为身心相。迷己为物。观大观小。皆为颠倒虚妄乱想。今闻开示。不执不认。故名为销。

孤山云。若藏教如迦旃延子。明四阶作佛义。三阿僧祇修六度行。百劫种相好因。然后树下断结。获五分法身。此历僧祇。非不历也。若通七地齐罗汉。八地扶习润生。经无数劫。然后七宝菩提树下一念与真理相应。断除残习气。获真空法身。此亦历僧祇非不历也。若别教地前缘修万行。动经尘劫。方入初地。分证中道法身。又如唯识云。地前方历一僧祇。初地满二僧祗。八地至等觉方是第三僧祇。然后至妙觉位。乃获究竟法身。此亦历僧祇非不历也。此皆方便之谈。时长行远。今言不历。即圆悟自心。名大直道。法华八岁龙女南方作佛。华严初发心时便成正觉。胎经云凡夫贤圣人。平等无高下。唯在心垢灭。取证如反掌。皆与此文同焉。圆人一生尚有超登十地者。况初住乎。说乃超诸位。入于如来妙庄严海。圆满菩提归无所得。又云此经圆顿如教行道。直成菩提。此乃圆修圆证。不断而断。无成而成。岂待时劫方成佛道哉。

长水云。下句悟道。即获妙本心常住不灭也。阿僧祇云无数。劫波此云时分。方便教说。一切诸佛皆于无数劫中修波罗蜜。然后成佛。今于此会言下顿悟。获妙本心常住不灭。何历僧祇之有乎。故下文云。歇即菩提不从人得。何藉劬劳肯綮修证。又云弹指超无学。又圆觉云。知幼即离。不作方便。离幻即觉。亦无渐次。皆此义也。

然据今文。且叙解悟。如文云各各自知心遍十方。知即解也。叙虽论解。不无证悟。以随人入位浅深不同。且如两教二乘禀权菩萨圆教根性未发信者。悟此境界。即是解悟。若曾已入信解行位。闻法开悟。即是证悟。更有已入地住。即增道损生。乃至妙觉破惑证理。发真妙用。皆随位浅深而论广狭。

愿今得果成宝王。还度如是恒沙众。将此深心奉尘刹。是则名为报佛恩。

初句叙佛智。即佛道无上誓愿成也。即于此身期获证果。故曰愿今。次句叙悲。即众生无边誓愿度也。下云除惑。即烦恼无尽誓愿断。悲智二法即菩提心。正是道体。复以要誓总而持之。即三法周备。四愿具足。发菩提心毕于此矣。

苕溪云。初即佛道誓成。以摄法门誓学。由学法门而得果故。次即众生誓度。以摄烦恼誓断。由断烦恼方度生故。

长水云。了悟觉性。即前获本妙心得法身也。二发菩提心。即本悲智二愿也。后修菩提行。即向下问修行方便也。谓若不了身心。云何知正道。故多劫修行。非真菩提。次不发大心无由起行。故善财先陈三句同佛化。上求下化。悲智二心。一一先悟妙觉明性从深理生。故名深心。以此二心承顺尘刹。诸佛化行无二无别。故名为奉。四句结报恩。大论云。假使顶戴经尘劫。身为床座遍三千。若不传法度众生。毕竟无能报恩者。

苕溪云。以上愿心归奉尘刹如来。是报我佛微妙开示之恩。

伏请世尊为证明。五浊恶世誓先入。如一众生未成佛。终不于此取泥洹。

苕溪云。前愿度人如释迦。故云愿度是众。今愿取土如释迦。故曰五浊誓入。

补遗云。此中誓入五浊乃行因。与物结缘之相耳。法华中声闻辞五浊者。以初入佛道。今进道逾深慈悲逾重。不辞五浊欲流通也。若法华授记净土。乃佛果之化耳。

大雄大力大慈悲。希更审除微细惑。令我早登无上觉。于十方界坐道场。

前明三德之体。故云妙湛等。此明三德之用。故云大雄等。涅槃云佛性雄猛。故知大雄是法身之用也。又曰是诸声闻无有慧力。故知大力是般若之用也。又曰慈即解脱。故知大慈是解脱。之用也既而理显智极断圆。乃能无谋而化。故今请更开导除我细惑。

长水云。前云未成不灭。约时坚论。今云于十方界。约处横说。

舜若多性可销亡。烁迦罗心无动转。

真际云。舜若多空义。烁迦罗坚固义。类拔折罗此云金刚。阿难恳陈请愿。二利周圆。表此真诚。故此比较虚空之性尚可销亡。我坚固心终无动转。

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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