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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自序二

前篇既述数年间为学之事,兹复就为学之结果述之。

余疲於哲学有日矣。哲学上之说,大都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余知真理,而余又爱其谬误。伟大之形而上学、高严之伦理学,与纯粹之美学,此吾人所酷嗜也。然求其可信者,则宁在知识论上之实证论、伦理学上之快乐论,与美学上之经验论。知其可信而不能爱,觉其可爱而不能信,此近二三年中最大之烦闷,而近日之嗜好所以渐由哲学而移于文学,而欲于其中求直接之慰藉者也。要之,余之性质,欲为哲学家,则感情苦多而知力苦寡,欲为诗人,则又苦感情寡而理性多。诗歌乎?哲学乎?他日以何者终吾身,所不敢知。抑在二者之间乎?

今日之哲学界,自赫尔德曼以后,未有敢立一家系统者也。居今日而欲自立一新系统,自创一新哲学,非愚则狂也。近二十年之哲学家,如德之芬德、英之斯宾塞尔,但搜集科学之结果或古人之说,而综合之、修正之耳。此皆第二流之作者,又皆所谓可信而不可爱者也。此外所谓哲学家,则实哲学史家耳。以余之力,加之以学问以研究哲学史,或可操成功之券。然为哲学家,则不能为哲学史,则又不喜,此亦疲於哲学之一原因也。近年嗜好之移于文学亦有由焉,则填词之成功是也。

余之于词,虽所作尚不及百阕,然自南宋以后,除一二人外,尚未有能及余者,则平日之所自信也。虽比之五代、北宋之大词人,余愧有所不如,然此等词人,亦未始无不及余之处。因词之成功而有志於戏曲,此亦近日之奢愿也。然词之於戏曲,一抒情,一叙事,其性质既异,其难易又殊,又何敢因前者之成功,而遽冀后者乎?但余所以有志於戏曲者,又自有故。吾中国文学之最不振者,莫戏曲。若元之杂剧、明之传奇存于今日者,尚以百数,其中之文字虽有佳者,然其理想及结构,虽欲不谓至幼稚至拙劣,不可得也。国朝之作者虽略有进步,然比诸西洋之名剧,相去尚不能以道里计。此余所以自忘其不敏,而独有志乎是也。然目与手不相谋,志与力不相副,此又后人之通病。故他日能为之与否,所不敢知。至为之而能成功与否,则愈不敢知矣。

虽然以余今日研究之日浅而修养之力乏,而遽绝望於哲学及文学,毋乃太早计乎?苟积毕生之力,安知於哲学上不有所得,而于文学上不终有成功之一日乎?即今一无成功,而得于局促之生活中以思索玩赏为消遣之法,以自逭于声色货利之域,其益固已多矣。《诗》云“且以喜乐,且以永日”,此吾辈才弱者之所有事也。若夫深湛之思,创造之力,苟一日集于余躬,则俟诸天之所为欤,俟诸天之所为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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