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 虽有小言,其辩明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象曰:不克讼,归而逋也。 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九四:不克讼,复自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不失也。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