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象曰:元吉无咎,下不厚事也。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 王用享于帝,吉。
象曰:或益之,自外来也。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六四:中行,告公从。 利用为依迁国。
象曰:告公从,以益志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 有孚惠我德。
象曰:有孚惠心,勿问之矣。 惠我德,大得志也。
上九:莫益之,或击之,立心勿恒,凶。
象曰:莫益之,偏辞也。 或击之,自外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