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心青年的教育与思想的人,常遇着的一个困难问题,就是:求知识时代的青年应否有信仰?以纯学问为目的的青年或纯学者应否有政治信仰?要解答这个问题又牵涉到科学知识与信仰是否根本冲突一问题。就表面上看来,科学知识是理智的、怀疑的,信仰是感情的、独断的、主观的。注重求知的人大概反对信仰,提倡信仰大概于智识的进步有阻碍。所以表面上两者显然是冲突的。我们现在要追问的就是知识与信仰是否根本上真有绝不相容的冲突。我们不从政治、经济的立场来讨论此问题,我们亦不从道德的立场来下判断。我们打算要对此问题加以理论的检讨。所谓理论的检讨,就是要对信仰的性质加以客观的研究,然后根据信仰本身的性质及所求得的客观原则,来加以评衡。
(一)信仰的性质
首先须得认清的,即信仰与迷信根本有别,迷信起子愚昧,代表未开化的民族,未受科学教育的人民的原始心理。而信仰乃基于知识。惟有受过科学教育的洗礼和启蒙运动的开导的文明人,方足以言信仰。迷信可为科学知识所祛除净尽,而信仰不仅非科学知识所能推翻,而且有时科学知识反而可以加强我们的信仰。此外还有一层值得注意的事实:就是只有人才有迷信,我们不能说禽兽有迷信,足见迷信乃是这理智的动物——人类,所特有的后天缺陷。别的动物尚没有进化到可以有迷信的程度。换言之,惟有人才有迷信,更惟有能思想有理智的人才有信仰。但信仰却不能说是知识的缺陷,只能说是伴随着知识而起的一种心理现象。
现在我们可以暂且给信仰下一个定义:信仰是知识的一个形态。知识是思想或理智的产物。思想或理智的活动可以表现为许多不同的形态。信仰、感情、意志等,表面似与理智相反,其实都弥漫着思想的活动,蕴藏着理智的成分,都可以说是知识的不同的形态。不过信仰中所包含的知识,其来源与从严格的科学方法得来的知识,稍有不同罢了。构成信仰的知识,第一,大都是无意间不自知觉地得来的。每每是无形间受熏陶感化暗示而来。信仰之起源由于理智之归纳演绎分析者少(注意,信仰之起源于理智之归纳演绎分析,不过比较少一些,并不是说理智不能引起信仰,更不是说理智与信仰根本冲突),而由于感情之激动者多。因此信仰往往植根于儿童心灵中异常之早,有时甚至被误认作天赋的观念。第二,信仰的养成,主要的是基于具体的生活、行为、经验和阅历,而很少出于抽象的理智的推论。所以每见那能在生活中得教训,行为中得智识,人事方面的经验丰富、阅历多的人,常有坚定不移的信仰,以作他的事业的基础。我们不妨这样说,具体的知识是足以增进、加强或改变信仰的知识,而抽象知识对于信仰的增进、加强或改变的能力比较很少,但也不是绝对没有。第三,构成信仰的知识还有一个比较高深的来源,就是天才的直观和对于宇宙人生的识度。大宗教家,大政治家,举凡所谓先知先觉者的信仰,大都以此为主要的来源。他们的坚定的信仰,的确是建筑在超卓的知识上。然而他们的信仰所依据的见微知著,由小知大,由过去的教训而观察将来的知识,来得那样直接明快,好像是不假思索的样子。这只能说是出于天才的直观或识度了。这种信仰因为来得如此具体、活泼、直接,故其影响他人、感动他人的能力,特别伟大。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中心信仰,大都是如此形成的。第四,我们虽不能说信仰起源于理想及活泼的想象力,更不能说信仰与理想和想象力没有区别,但我们的确可以看出信仰中必然包含有理想和想象的成分。因为信仰的对象必然不是现实的事物而乃是理想的事物。故有理想者未必有信仰(因为事实上有许多理想家未必有坚定的信仰、实行的勇气),而有信仰者必然有理想。而信仰的理想对象之成为具体化,有力量,足以激动人的感情,引起人的牺牲精神,使人亲切感觉到这理想的对象并非遥远不可期,乃俨如即在目前。这就是想象力的作用了。故想象力并不一定引起信仰(如诗人或小说家的想象),而信仰中必包含有想象力。简言之,单是理想或想象,均无甚大的实行力量,惟有构成信仰的有机成分的理想与想象,方可成为主宰行为、推动行为的决定力量。
根据上面这一番关于信仰的性质的讨论,我们可以绎出下列几条结论:(一)信仰既多是不知不觉间养成的,而且根植于儿童心灵中异常之早,几成为天赋观念,由此便可推知无论何人似乎都必然有某种信仰,但许多人每每是自己虽已有信仰,而不自知觉其有信仰。因此我们的问题就不是求知识的青年应否有信仰,而转变为求知识的青年应如何使自己固有的信仰自觉化、理性化的问题。人不能绝对没有信仰。任何青年之必有某种信仰,已是无可否认的事实。主要的问题仍在如何使已有的信仰建筑在自觉的理性的基础上,如何使已有的信仰经得起理智的批评,可以随学问思想的进步而增进、而加强。(二)前面只是概括地说信仰是知识的一个形态。现在可以补充说:信仰是知识的形态,同时也是行为的动力,也可以说信仰是足以推动行为的知识形态。并且可以说信仰是使个性坚强、行为持久、态度真诚、意志集中的一种知识形态。(三)就信仰与狭义的科学知识的关系言,二者是不同种类的知识形态。这两种知识形态的关系,有时是各不相妨、并行不悖的,有时是矛盾进展、相反相成的。有时信仰可以阻碍科学知识的进步,有时科学知识可以打破信仰的凝固性。但有时信仰亦可以促进科学知识,甚或利用科学知识,有时科学知识亦可以增进并加强信仰。西洋文化史上,一方面宗教的信仰强固有力,一方面科学知识长足进展,就是科学知识与宗教信仰矛盾进展相反相成的具体例证。(四)就信仰与一般知识的关系言,因为信仰中包含有知识成分,而且信仰乃仅是知识的一个形态,故信仰与知识不仅不冲突,而且是平行相依的。一个人有了某种知识,必定有某种信仰与之相依随。假如一个人毫无所知,则他将毫无所信。盲目的信仰依于愚昧的知识。知识空洞者,其信仰必渺茫;知识混淆矛盾,必与信仰的杂乱反复相依随;知识系统,则信仰必集中;知识高尚,则信仰亦必随之高尚。信仰与知识既有如此密切相依的关系,则一般人误认知识与信仰冲突的说法,不仅是昧于信仰的性质,而且是不知知识为何物。因为假如否认信仰与知识相依随的关系,则一方面信仰将永不会自觉化、理性化,而另一方面,知识亦将陷于空疏枯燥,永不会支配信仰,影响行为了。
(二)信仰的功用
必定要对于信仰的起源、性质及与知识的关系有了明确的认识,方可以了解信仰的功用,并可以了解何以在西洋科学那样昌明的社会中,信仰在人民生活中会占那样高的地位,何以许多学者、思想家会那样注重信仰。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说:“有宗教信仰者不独能看见不信仰者所看不见的新真理,还可作一个较强悍的人。他觉得自己内部有较大的力量,能经得起生存的试验,可以战胜种种困难。”这里所说的似指内心的宗教信仰对于个人生活方面的效能或功用居多。社会心理学家黎朋说:“决定人生和历史的真正因子,就是信仰。信仰是不可避免的。它永远构成人类精神生活的主要部分。一种信仰也许被人推翻,但继之而起的又是一种新信仰。假如一个民族的信仰发生变迁,必有整个社会生活的巨大变迁随之而起。”这大半是指民族的信仰或我下面所谓传统的信仰在社会生活上或民族前途上的力量与功用而言。美国实用主义的哲学家詹姆士著有《信仰的意志》一书,力言信仰的重要及其在人类心灵生活中所居的主要位置。他所谓信仰的意志,其实系指“信仰的权利”而言。信仰是生存竞争的利器,是人生特有的权利。我们不可沉溺于抽象的理智分析和咬文嚼字的逻辑,而放弃此种信仰的权利。他说:“人生是一种冒险,全要有勇气有信心,才可以得到胜利,达到成功。”他又说:“没有信仰的人,终久是要被有信仰的人驱逐到墙角里去的。”这就是说,在这生存竞争优胜劣败的社会中,没有信仰的人终归要失败,要受天然淘汰的。詹姆士并进一步从知识论的立场发挥成一种信仰决定的真理观,他说:“一个真理之所以成为真理,乃是信仰造成功的。有许多真理之能否真,全靠你对它有无信仰:相信它则真,不相信它则不真。”(以上所引各段皆撮述詹姆士著The will to believe及The Varieties of Religions Experience二书中的意思。原书遗留在北平,不在身边,此仅据所隐约记着的撮述其大旨。)詹姆士是实用主义者,他的说法,论及我下面所谓“实用的信仰”在行为和知识方面的功用居多。他的学说应用在冒险斗争的生活中,特别有效准。譬如“抗战必胜,建国必成”这类的话,在詹姆士看来,均是可以真亦可以不真的话。而这话之究竟能成为真话与否,其关键全在我们有无坚定的信仰去造成之,去证实之。假如全国国民均有坚定的信仰,则“抗战必胜建国必成”成为真话的可能性必然多些。所以这话之能否真,有待实际生活中努力去实验之、实证之。真理的形成,大都是经过如此艰苦历程的,天地间根本就没有不经过意志、信仰和实际的努力,不劳而获的现成真理。
中国自新文化运动以来,所谓开明或启蒙的空气很浓厚。启蒙时期的人大都是个人主义者,注重理智的怀疑,反对任何信仰,特别反对宗教信仰及传统信仰。他们不仅不承认信仰的功用,反而认为信仰有阻于科学的进步和个人的自由。他们的目的当然在反对迷信,而结果适所以摇动个人和民族的根本信仰。启蒙时期的特点,一方面注重狭义的理智,如外在的怀疑和批评,支离的分析,琐屑的考证等。而与此狭义的理智主义紧相伴随着,乃是注重放任感情的感伤主义或浪漫主义。因一方面,离开信仰情感而言理智,故陷于支离干枯的理智主义,一方面离开理性的规范而言情感意欲的放任,故流于感伤狂诞的浪漫主义。现在的青年应该认清时代,这已不是鼎盛的个人主义、怀疑主义、注重破坏的启蒙时期了。我们已到了注重思想文化以及国家建设的后启蒙时期了。这个时期的青年,不仅要认清信仰的性质与功能,给予信仰以应有的地位,而且当力求信仰的坚定和精诚集中。但又须明了信仰的注重,决不是反民主、反自由、反理性主义的抬头,更不是提倡盲目地崇拜暴力、崇拜霸王。因为只有理智与信仰脱了节,方产生感情冲动与盲目信仰的反理性主义。我们所倡导的浸透了理智的活动和理性的指导的信仰,与知识进展相依相随的信仰,正是为启蒙时期的狭义的理智主义,和此种理智主义的自然反动——反理性主义间的矛盾谋正当的出路。
(三)信仰的种类
为帮助解答我们所提出的问题起见,不能不将信仰大概分为若干种类,加以论列。但这实是一繁难重大的课题,现在我们只能以最简约的方法处理之。
(一)宗教的或道德的信仰 道德的信仰为对于人生和人性的信仰,相信人生之有意义,相信人性之善;对于良心或道德律的信仰,相信道德律的效准、权威和尊严。又如相信德福终可合一,相信善人终可战胜恶人,相信公理必能战胜强权等,均属道德信仰。有道德信仰的人行为自愿遵循道德的法则,为善去恶自有道德的勇气,尽管我在此之后有时仍归失败,或不得他人谅解,但亦可得道德的或良心的慰安。在某意义下,道德的信仰即是宗教的信仰。因为道德是宗教的核心。离开道德而言宗教,则宗教会变成邪魔外道。但普通所谓宗教信仰是指对于天、天理、天道、天意、天命的信仰而言。有宗教信仰的人,自己受艰难困苦,相信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所加的特殊磨折训练。因此不怨天,不尤人,不自沮丧,不陷于消极怀疑。假如自己事业成功,幸福获得时,则相信是天意的潜助,天恩的赐予,常常卑谦为怀,不敢自矜己功。因而养成困苦不怨、成功不居之美德。有宗教信仰的人,自有安心立命之所,不会在人生道上,徘徊歧途、莫知所可。他的精神有安顿、有寄托、有慰安,作事自觉有神圣的秉承,有牺牲的勇气。彼虔诚信天的人,其身心之有安顿,犹如赤子之有母亲。因彼实以天或上帝为所爱慕的宇宙的慈母,所敬畏的宇宙的严父也。
真正的伟大的宗教的或道德的信仰的养成,多是出于大智慧、大悲悯,出于真知灼见和理性的直观。每每须经历过极大的忧患、极深的怀疑,有看破一切、超出世俗的襟怀的人,如大宗教家、政治家、诗人、哲学家、科学家,才能达到深刻的宗教或道德的信仰。这种信仰是建筑在深厚的爱人类与爱智慧的两大基石上,绝非科学和无神论所能动摇。
(二)传统的信仰 传统的信仰也就是一种社会的信仰,对于社会的权威和礼教、民族文化的信仰均属之。这种信仰是一个社会的风俗习惯的结晶,其来源有时是不知其所以然而然,无法可以追寻的,有时是自上而下,出于权威阶级的规定,目的在维持社会的治安和秩序的。这种信仰是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公共信仰,对于个人是有强制性的。这种信仰每易为统治阶级利用,发生束缚个性、妨害自由、阻碍进步等弊病。一个社会的开明或革命的分子,所激烈反对的信仰,主要的是指这种传统信仰。但这种信仰也有其社会的功用。其功用在于使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使社会各分子间有一精神的联系。传统信仰是维系一社会或一民族的统一性与持续性的要素,也是构成校风、国风、社会的风俗、民族的性格的要素。所以每每一个民族或国家的传统信仰破产之日,即是那个民族或国家衰乱之日。
传统信仰维系于风俗习惯、制度文物中,构成礼教的核心。此种信仰每于不知不觉中深印于儿童的脑筋,成为儿童的原始经验或天赋观念。此种先入为主的信仰,根深蒂固,多半是无法破除的。培黎教授尝谓:“美国人之反对清教徒,其反对清教徒的方法与精神,亦于不知不觉间仍然沿袭清教徒的旧套。”准此以观,西洋某些无神论者之反基督教,其精神仍是基督教的。如到民间去宣传主义,及为主义而牺牲性命的精神,仍是基督教的遗风。又如中国五四运动时代的打倒孔家店运动,其某些方式和习气仍是带有中国式的,代表中国人的特性,很少表现真正西洋进步精神。因此,就心理事实言,要想根本铲除传统信仰几乎不可能。就社会福利言,一个国家或民族传统信仰的破产,每每致民族解体,国家衰乱的结果,故除了启蒙时代的一两个思想家外,很少主张根本扫除传统信仰的人,而大都主张对传统信仰加以自觉的发挥,加以理性化。使传统信仰理性化、深刻化,扩充其义蕴,减少其束缚性,不庸讳言地,是哲学的任务之一。所以英国哲学家布拉得雷曾用滑稽的语调说过:“形而上学的目的在于说出些很坏的理由以为本能的信仰作辩护”。他所谓本能的信仰主要的意思似亦包含我此处所谓传统的信仰。证以英国人的信仰传统,更可想见。大家都知道英国人以守旧著称,其实英国人并不是盲目地不求进步,不敢冒险进取,乃基于其尊重传统信仰和信仰传说的精神出发。其中有理性化传统信仰的成分在,亦有求民族文化的统一与持续的功用在。
(三)实用的信仰 实用的信仰是为生活的方便,行为的必须,事业的成功而权且建立的信仰。这种信仰无宗教或道德的信仰之深邃远大,无传统信仰之历史背景和社会力量。但若无此种实用的,亦即实际的,实用的信仰,则会陷于畏首畏尾一无所可的窘状,生活不能进行,行为不能产生,事业不会成功。日常生活、实业、政治、军事上种种信仰,大都属于此类。譬如存款在银行,相信银行可靠,吃饭相信饭菜中无毒,乘汽车或飞机相信不致遇险,每做一事,相信此事于己有良好的后果,……诸如此类的信仰,一方面出于理智的计算,一方面亦基于经验的积累。但因未来事变之不易预测,故只能权且如此信仰,以观后效,有时亦可作意外之准备,以防不虞。
最要紧的就是要知道政治上、军事上的信仰乃是属于实用信仰的范围。譬如就中国现在军事上的抗战,政治上的建国而论,谨慎点说,真可说是“成败利钝,非所逆睹”。但凡属中国的军政当局以及全国人民,为实际实用实行计,不能不相信“抗战必胜,建国必成”。并将我们的想象力与理想力,均导向抗战必胜、建国必成方面着想,以坚定并集中我们的信仰,如是庶我们可以有“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贞精神与牺牲的决心。故此种信仰之本身即有足以促进抗战的胜利与建国的成功之效力,并足以证实“抗战必胜,建国必成”这句话不是空话而是真话。
但须知政治军事的信仰虽属于实用信仰的范围,却仍可以有传统的信仰和宗教道德的信仰作基础。所以大政治家不仅是具有实用的信仰,使事业达到成功,而且每每有很深的宗教信仰,亦每每能代表并发扬其民族的传统精神。试注意最近欧战期间,各国政治家的宣言,亦多以顺从天意、保持传统信仰相号召,如英美之尊重对于民主政治的传统信仰,德国之欲实现对于民族文化的传统信仰。再就中国的抗战建国为例而论,相信必胜必成,诚然属于实用信仰范围。但就相信民族之必能复兴,文化之必不致毁灭,国土之必可光复,国耻之终可昭雪,国仇之终必报复而言,斯乃吾国数千年来圣贤豪杰忠臣烈士的传统信仰,抑亦我全民族父诏子、子诏孙的传统信仰,至于中国对日抗战之有深厚的道德和宗教信仰的基础,更不待言。中国人素缺乏高尚的宗教生活,惟有此次子抗战生活中,许多人开始体验到庄严神圣的真实意义。全国人民的爱、希望、信仰、精诚、大公无我、热烈牺牲等种种有宗教意义的美德,都在这对日抗战中得到最高的表现。至于世界各国崇高正义的人士,以及宗教家对我抗战的同情赞助,与夫替我们祈祷胜利的热烈情绪,更足证我国抗战之具有宗教信仰的基础。由此足见军事政治方面的信仰虽属于实用信仰一类,但伟大的健全的政治军事的信仰,必有其深厚的传统信仰与宗教道德信仰的基础。我们这种看法,一方面反对中古的神学思想,以为一切军事,都是神圣的十字军,一切政治都是教会政治;一方面我们反对褊狭的实用主义者与浅见的实际政治者的说法,以为政治军事的信仰纯全是实用的甚或有作用的信仰,为经济的条件所决定,与宗教道德及传统信仰毫无关系。我们承认政治军事的信仰本身是实用的,但有其超实用的,亦即宗教道德与传统文化的基础。
总结起来,三种信仰,就其来源说,则宗教信仰多出于天才的直观和理性的识度;传统信仰多基于不自知觉的熏陶、感化或暗示,实用信仰多本于经验阅历和理智的计虑。就功用说,则宗教信仰多有上面涂尔干所说的功用,传统信仰常有黎朋所说的信仰那种效力,而詹姆士所说信仰的功用,则大都指实用的信仰而言。就不同的国族言,我们勉强可以说德国人似偏重宗教信仰,英国人似偏重传统信仰,美国人似偏重实用信仰。就理论言,表面上为了解方便计信仰虽可分为三种,究极言之,却殊难强加区分。事实上每一种信仰,都常包含有其他二种信仰的成分在内。
(四)学者或求学的青年应否有政治信仰
政治信仰包含三方面:(一)对于政治主义的信仰。(二)对于政府或政党的政纲政策的信仰。(三)对于政治领袖的人格的信仰。一个公民对于三者中的任何一方面有了信仰,就算是有政治信仰,人既是政治组织中一分子,既是国家的一个公民,理论上他应有信仰政治或政治信仰的义务。就人之为一政治的动物言,他似乎天然就有政治意识,他事实上不知不觉必然具有某种政治信仰。大政治家为民意之宣达者,亦即是人民潜伏着的政治信仰之代言人、之实行者。政治与道德关系最密。道德为政治的本质,政治为道德的实现。有道德信仰的人,自不能不连带有他的政治信仰。只有道德信仰,若无政治信仰以充实之,则其道德信仰必陷于空虚,与社会人群无关,不能实现出来。简言之,就任何人(不论学者、专家、工人、农人、青年、老年)皆为国家的公民而言,应有政治信仰的义务。就人为政治的动物言,应有政治信仰以发挥其本性。就人为道德的存在言,应有政治信仰以求道德的实现。假如一个国家内,大多数人民,特别大多数有智识的青年人,皆毫无政治信仰,或皆对政治漠不关心,则该国必灭亡无疑,因为这实是社会生活上的严重病态。
有政治信仰与做官乃截然二事,应须严格划分。有政治信仰与做贪官污吏,更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码事。甚至可以说,凡贪官污吏大都是唯利是视,根本没有政治信仰的人。一个专家学者或关心国家前途的青年学生,尽可以有鲜明的政治信仰,而不做政治活动,不加入政党,不做官吏,而站在自己学者专家的岗位,做自己本分内的事以效献于国事。无政治信仰而做官吏是可耻可鄙的事。违悖良心,出卖自己的政治信仰而迎合现政权,以希图权位,更是可耻可鄙的事。有政治信仰,不做官吏,站在学者专家的立场,赞助政府,监督政府,表示民意,正是现在中国最值得提倡的事,是每个有智识的青年国民应尽的义务。一个国家内这类的人愈多,则政治愈可上轨道,民主政治愈有有力的保证。假如因为自己由于性情、才能、环境地位的关系,不愿意做官吏,于是就绝对不抱任何政治信仰,认政治为污浊,讳言政治,以自鸣清高,这可以说是极不健康的名士态度。
现在尚须讨论个人的政治信仰与现政权相合或不相合,所应取的不同态度。第一,凡政府官吏,特别政务官,必须使自己的政治信仰与现政权相合,至少于主义、政策、领袖人物三者中要能信仰其一,自不待言。第二,自己的政治信仰虽与现政权相合,而不愿参加政治,但愿做纯学术、纯技术或社会服务工作,则应于业余之暇以私人资格发挥自己的信仰,赞助政府,阐扬主义,造成舆论,做非正式的义务宣传工作。此实为最值得嘉许,最有效能,最足以提高政治生活水准的态度。鄙意甚且以为以党义宣传为专门职业的人员应该尽量设法减少,而应以有独立学问、技术、职业的人分任宣传工作。这多少采取明末耶稣教会人士如利玛窦等宣传宗教的态度。彼辈先以灌输人民之科学知识、工业技能为主,而即寓宣传宗教热忱于其中。窃以党义宣传亦然,必先从改善人民生计,增进人民健康,医治人民疾病,灌输给人民新知识、新技能,教导给人民新生活方式入手。勉作教导、扶助、亲善人民的导师、医生、朋友,而勿作统制、责罚、奴役人民的官吏及特权阶级。如是寓政治宣传于知识教育之中,一方面收宣传的实效,一方面人民知识程度以及党员的学问技能均可因而提高。
假定个人的政治信仰与现政权不合,则应于下列诸途径中,任择其一:(一)埋头做非政治的工作,从事于学术、文艺、实业、社会服务等,以培植国家元气,对现政府取超然隐逸态度。(二)对现政府取合理的、同情的、自由的批评态度,以促进政府的改善,此为政治信仰与现政府不相合的政论家、学者、新闻记者所应持的态度。(三)在法律范围以内取公开和平行动,组织政党,唤醒民众,以民意力量,监督改进,并督责现政权,争取参政权,这大约就是民主政治的常规。若果合法的、公开的、和平的民主政治无法施行,则自然会产生:(四)秘密结党反叛,以武力阴谋暴动,推翻政府。在开明的政制下,此种办法理论上、事实上都绝不容许。在极端专制腐化的政府下,人民合法的自由,已被剥夺,无有喘息余地时,在不得已的情形之下,此种办法亦“势所必至、理之固然”,此之谓“革命”。此种革命有时要经过人民多年的流血,颇为损害国家的元气。我的意思,凡是学者专家以及有知识的青年,均应有政治信仰。或均应设法培养成健全的政治信仰和正常的政治兴趣。无论个人的政治信仰与现政权契合与否,各人均应有其裨益于国家前途、人民福利的合理的态度。
(1941年发表于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