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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卷 灾祥志

岱史第十四卷灾祥志

叔曰:曷志乎灾祥也?谓泰山气化攸先,其灾祥关系天下国家尤大也。往昔灾祥见於泰山者,如大石立起而汉宣践祚,祥云成阙而光武中兴,其祥之最着者乎?惊乌焚巢而飞燕灭汉,雄雉犯跸而武氏曷唐,其灾之最着者乎。若论夫灾祥之实,孰有如宋嘉佑问泰山上瑞麦图五本,我朝嘉靖间泰山瑞麦一本五穗,则其祥可以养生。他如御帐流洪,死於溺者三百余户;碧霞官启闭,死於践蹋者顷刻六七十人,则其灾至於戕生,是又不啻机授朕兆所号为灾祥而已。夫灾祥示人,岂不昭昭然。祥以符德或以导侈,灾以告谴,或以玉成,天意诅有常哉?惟履祥而益勉,故享有佳祯,遇灾而知修,故妖不胜德,斯义也,岂特圣君贤相所宜讲求?即膺命担一爵者,罔不有挽回气化之责,毋以灾祥为漫然无足省云。

汉昭帝元凤三年春正月,泰山大石起立,高丈五尺,有白乌数千集其旁,僵柳复起,生虫食柳叶成纹曰:公孙病,已立符。节令畦弘以为石阴类下民象,当有庶人为天子者,坐妖言伏诛。其後宣帝起民问。

成帝河平元年,泰山桑谷有惊焚其巢,郡人孙通等闻山中群乌惊鹊声,往视,见巢难尽堕地,中有三惊毂烧死。树大四围,巢去地五丈五尺,《易》曰:乌焚其巢,旅人先吠後号眺。京房《易传》曰:人主暴虐,乌焚其巢。其後赵飞燕姊妹专宠後宫,有子者杀之,并杀其母,帝崩后坐诛。此焚巢杀子後号眺之应也。一曰王莽贪虐而任社稷之重,卒成易姓之祸云。

光武皇帝建武元年,泰山云气成宫阙。章帝元和二年二月辛未幸泰山,黄鹄三十经祠坛上东北,过于斋官,翱翔升降。

晋武帝泰始四年七月,泰山崩坠三里。京房《易传》曰:自上下者为崩,泰山之石巅而下,厥应圣人受命,人君虏是。後怀愍二帝俱辱虏庭,沦胥於北,元帝中兴於南,此其应也。元帝太康二年六月,泰山大水荡析三百余家,溺死六千余人。时平昊後,王濬为元功而诋劫妄加,荀贾为无谋而并蒙重赏,妆昊姬五千,纳之後宫,此其应也。

成帝咸康八年,赵石虎建武八年,有石燃于泰山,八日而灭。

宋孝武帝大明元年七月,白雀见泰山。

东魏宣武帝景明三年八月辛巳,泰山崩,涌水十七处。武定六年四月,泰山甘露降。

後齐天统初,泰山封禅坛玉璧自出。夫岱山,王者易姓告代之所,玉璧,所用之币而自出,将有异姓王者用币之象。其後齐亡,地入于周,及高祖受周禅天下一统,焚柴泰山,告祠之应也。

隋文帝开皇十四年,将祀泰山,令使者致神像于祠,未至数里,野火钦起烧像。时帝信谗猜忌,滕王瓒失志而死,功臣多被夷灭,其後太子勇被戮。

唐高宗永徽二年七月,泰山大水。十三年十月戊子,雄雉驯飞泰山斋宫内。夫封禅所以告成功,祀事无重於此者,而野乌驯飞不忌,禁卫不祥。

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五月,泰山醴泉出,丁丑王母池水变红紫色。按史,乾封县民王用田中有童儿拮土得青钱数十,争取之,钱坠石坛,因发石,涌泉二十四眼,味极甘美。又枯石河有涌泉二十五眼,一眼出层阜之上。经宿势浸,盛引数派,双鱼跃其中,有果实流出,似李差小,味甚甘。制置使王钦若贮水以献,六月庚戌,赐百官,韶建亭,赐额日灵液。六月王钦若至乾封,上言泰山醴泉出,天书见,有灵芝三万八千二百五十本。夫醴泉芝草,固理之所有。乃若天书之降,吾谁欺,欺天乎?十二月,泰山玉女,白龙、王母池醴泉出,丁酉赐辅臣新醴泉。六年十月,泰山兴工,有乌状乌,嘴趾皆赤,役夫稍憩即飞,呜作起之声,众工见其来,畚镭争进,将哺而去,日以为常,目为催工乌。仁宗嘉佑三年七月,泰山上瑞麦图,凡五本。

元世宗至元九年九月,泰山淫雨,河水溢圯,田庐害稼。

成宗元贞元年六月,泰山大水。

武宗至大元年九月,泰山大水。

仁宗延佑元年三月,泰山霜雪三日。

文宗天历元年,泰山大水。

顺帝元统元年,泰山淫雨,河水溢,大饥。

至正六年春二月,泰山奉符县大饥,地震七日,他县亦然。

皇明成化二十一年春二月、三月,泰山屡震,遣官祭之。

正德十六年春三月,岱庙东廊火。嘉靖八年,泰山蝗,九年、十年,如之。十六年六月,泰山水漂溺数百人。十一月,州城火,延烧数十家。二十一年,泰山蝗不为灾。二十二年,泰山夏再稔,麦粟有一本三穗至五穗者。知州马逢伯献于朝。二十九年十二月,岱庙火,天殿门廊俱焚,古树碑刻亦多毁者。三十年六月,泰山大水,御帐冲坏,人多溺死。三十二年,泰山大饥,民相劫夺,行旅不通。三十三年春,泰山大饥,饿草枕籍,贫民多取其肉食之。万历十四年十月十八日,泰山碧霞宫四方来焚檮者互相践蹋死六十一人,今巡抚都御史李委济南府通判桑东

阳往经理收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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