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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会组织之膨胀

帮会本是在明末清初民族斗争尖锐之时应运而生,却并未在民国时期随着民族斗争目标的丧失应运而亡。它在政治上已经结束了其历史使命,在组织上反而恶性膨胀起来。许多帮会头目招收门徒时越收越多,越收越滥,动辄成千上万人。

  比如上海青帮“大”字辈帮首张仁奎,曾任江苏通海镇守使,先后收徒3万余人,包括士农工商学各色人等。张的徒弟、上海第一号“闻人”杜月笙,共收南北门徒数万人。闻名上海的杀人魔王、号称“江北大亨”的顾竹轩,曾拜黄金荣为师,他自己也收徒一下余人,包括上海两租界的便衣探员和黄包车老板。

  上海专贩男孩的后台尚武曾任海宁路汇司虹口捕房刑事股探长,此人身在青、红两帮,有徒弟2000余人。专贩女孩的后台尤阿根,曾任当时公共租界老闸捕房刑事股探长,也身在青、红两帮,收徒5000余人。在北方活动猖獗的一贯道头子,同样是遍地“开荒”(到没有一贯道的地区去吸收道徒立佛堂),广收道徒。

  一贯道大头子张天然在“七·七”事变以后,在日寇支持下,在华北各大都市扩大组织,仅在天津市就设立了18个“坛”,并设立了一个“总坛”。此后,又派了很多“点传师”到东北、西北、华北等地“开荒”。如“点传师”齐国瑞、郭长福等到塘沽及连云港等地“开荒办道”,就先后骗入3000多道徒,建立了30多处佛堂。据说,从抗日战争以来,通过这样的“开荒下种”所骗入的道徒足有数十万人。

民国时期的帮会,上与达官要人勾结,下向社会各界渗透,成为吞噬社会肌体的恶性肿瘤。

“开香堂”奇观

清帮中人收徒,必须例行一种隆重的而又戏剧化的典礼,名曰“开香堂”。何谓“开香堂”?这就得从入帮的程序说起。

凡是“空子”(帮外人)想进门槛,必须先行觅得帮中人带领,开明履历,经引见师批准之后,再备了正式帖子去拜师。帖面上写明“信守”二字,内面写“敬拜某某老师门下”,下面写“自心情愿”字样。在师父名字旁边,要写三代姓氏,末后署名“某字辈门生某某谨具”,旁边写“引见师某某押”,“传道师某某押”,其郑重程度,可比作过去田契纸上的卖主与中保具名一般。

开香堂地点大都在僻静的庙宇中。事先必须禀明老头子,正中供定翁、钱、潘三位师祖的神位,在上面挂起罗祖像,各点香烛一副,桌下又点五支香,两头都甩红纸包着,叫做“包头香”。庙门外又设“陈四主爷神位”,也点一副香烛。“陈四”者,据说是第一个进门槛的人,因为犯了帮规,逐出山门,后人念他入帮最早,所以在开香堂时也给他一副香烛,但又因此公已被逐出帮外,故将其神位设于山门之外。

开香堂大典时,凡是老头子的前人,和一般同参兄弟,都要到场,名叫“赶香堂”。赶香堂的越多,老头子面子越大。万一开香堂时没人赶香堂,或赶香堂的人很少,那个老头子就倒了楣,不但人家瞧他不起,连徒弟也觉得见不得人了。

待到香堂布置妥当,候补的人挨次进入,便传命紧闭山门。老头子居中坐定,赶香堂的人分立两旁。然后由引见师引领各“空子”到罗祖和翁、钱、潘三主爷神案前各磕三个头,再到老头子面前也磕三个头,然后向六部各师父前同样磕头,同时在赶香堂的各人面前,也得磕上三个头。总而言之,须是逢人便磕,如果老头子面子大,赶香堂的人多至千儿八百,有些新徒弟就得磕上两三千个头。

徒弟们磕头之后,引见师便命他们在檐下排成长龙,司香的执事就把桌下的包头香划开,分给众人拿在手里。赞札的人便高呼下跪,大家便黑压压跪了一地。这当儿另有执事端上一盆清水,要每个人呷一口,谓之“净口”。净口毕,老头子便在上面厉声问道:“你们是自愿入帮,还是有人教你们入帮?”

“入帮并没有什么好处,你们知道吗?”

“十大帮规要遵守,你们知道吗?”

众人便在下面齐声答道:“入帮自心情愿,甘受约束,誓守帮规!”

老头子便再谆谆训海一番,在末尾说道:“如果违犯帮规,定须家法从事,办得到么?”

众徒弟也齐声答应。之后,便由传道师给各人分发一本小折子,上面写着三帮九代的名称,以及各种“海底”盘答方法,这是帮中最重要的东西,徒弟们必须秘密珍藏,不得让门外人阅看。至此,仪式就算完毕,众人再向祖爷、老头子各磕三个头,分班侍立两旁,老头子便安排筵席,跟赶香堂的各前人各兄弟,欢呼畅饮,赶香堂的人也要向老头子道喜,然后入席。这一顿大嚼,费用概由新进门槛的徒弟们分摊。经过此番典礼,“空子”就变成帮中人了。

红帮收徒仪式,也叫“开香堂”。一定要上过香,才算正式入门。香堂分两种,一称“大香堂”,一称“小香堂”。开“大香堂”适用于人数较多时,其礼节也繁杂得很。大体是凡欲入帮者,要预先到帮中专事发展组织的头目部里报名登记。等到积有数十或上百人之后,由山主(红帮组织一般称某某山)派一头目专门负责开香堂的工作,称之为“老大”。老大奉令后,乃选择一个僻静的庙宇,作一番布置。

大香堂布置,有称为“红花亭”的。正中设关帝位,上悬“忠义堂”匾额,中间设置供桌三层供祖师牌位,各用红纸或黄纸书写。堂中又另设大方台一张,右供大片子(大刀)一把,左供小喷筒(手枪)一支)正中焚起一炉香、一对烛,台口又置有线香一束。另外还张红灯,外层3盏,中层8盏,内层21盏,意把“洪”字拆开为“三八二十一”。

香堂布置毕,便命新入帮会徒鱼贯入内,并请山上资格较深的各位大爷同时参与盛会,谓之“赴蟠桃”。照例是不准有帮外人参观的,即庙中僧道亦须驱赶出去。然后紧闭山门,传令各新徒向祖师牌位行三跪九叩之礼。礼毕,则有一位大爷向帮徒详解种种帮规,按条宣读。接着便将台口线香执于左手,右手则握供于台上的大片子,怒目环视众徒道:“以后各位如有不遵山主命令,不能严守帮规者,即以此香为例。”

说话时高擎大片子,猛砍线香,一刀两段。斩香既毕,即将所有断香分授新徒,每人身藏一支以为纪念,亦资警戒。然后令各帮徒环立成一大圈,聆听大爷向他们朗诵入帮诗一首,复令同帮兄弟按规矩各行一礼。最后一个仪式是入会问答。主香人问:“天地日月,如何称呼?”

众会员答:“拜天为父,拜地为母,拜日为兄,拜月为嫂。”

又问:“你们能严守帮规吗?”

答:“能!”

最后一一发给“票布”,令各珍藏。至此开香堂方告完毕。

随着帮会收徒愈来愈滥,入会形式也日趋简化,但大体上不脱帮会旧习。如社月笙30年代创“恒社”,入社先要填一张祖宗三代的“履历表”,并备一份与本人身份、财产相称的“入社费”,由杜的总帐房万墨林递进去,这当然也要先送一份厚礼。等杜点了头,或单独,或集体,要举行一次见师典礼,最初还是叩头,以后“现代化”了,改成三鞠躬。如是社会上的头面人物,“老师”还拱一拱手,说声“不敢当”。经过这番手续后,理事会才开会“审查”,发给社证。

利益——帮会膨胀的秘密

民国期间,帮会组织何以能急剧膨胀?要解开这个谜,须弄清两个问题:一是帮会头目为何大张旗鼓地滥收门徒?二是社会各界为何有许多人急于挤进帮会门槛?

关于第一个问题,先让我们看看黄金荣收门生的故事。

在帮会头子中,黄金荣收门生是比较滥的一个。晚年退居以后还是不断收纳,多多益善,以致闹出了“爬香头”的笑话。

何谓“爬香头”?原来青帮师徒相承,最初以20字定辈份,即“清净道德,文成佛法,能仁智慧,本来自性,圆明行礼”20个字。到了清末,20字用完了,又添上了“大通悟觉”4个字。民初辈份最大的帮会分子是大字辈。黄金荣没有正式拜过老头子,在青帮中称为空子。按规矩没有进过香堂,就不能开堂收徒,所以,他收的帮徒是没有字辈的门生。只因他位高势大,无需再去投师拜祖,自有一批流氓头子尊他为“老太爷”,反比几个大字辈的吃得开。他自己也常得意地说:“我是天字辈,比大字辈多上一划。”

虽然如此,在黄的门生中,却有不少是正式进过香堂的帮会分子。这些门生再开堂收徒,按理说就是黄金荣的徒孙辈了。而这些徒孙又辗转请人介绍,投拜黄金荣为师。这样一来,徒孙们就和他原来的者头子成了同门兄弟。这在帮会中叫做“爬香头”,是一件犯忌的事。

  可黄金荣管它犯忌不犯忌,还是照收不误。因为这里头的好处大着呢。黄退隐后,想将黄家祠堂扩建为花园。钱从哪里来?在黄门子弟中募捐。各人视经济力量大小,分别出资,少则三四十元,多则千余元。募捐所得,除付出黄家花园的全部建筑费外,尚得几万元余款。

自从6O岁生辰后,黄金荣每年要做一次生日,借祝寿为名,公开向门生敲竹杠。门生中稍有地位的人,至少送100元礼金,多的往往送500或1000。因他性好阿堵物,门生摸透他的脾气,故凡黄宅婚丧等事,大都以现金相赠,不送礼物。这样每年一次的寿诞,除去办酒等各项开支,至少可赚一两万元。黄门子弟每年三节要送节礼孝敬。这三节是端午、中秋和春节。一个门生通常都妄送上几百元的节礼,黄门子弟众多,加起来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由此可见,多收一个门徒就多了一条财路呵,安得不滥?

这种情况不独青帮如此,别的帮会亦然。一贯道的师尊张天然利用迷信不知骗取了道徒多少钱财。1946年他去四川时,用飞机就运去1500条黄金。北京的一个点传师韦玉林,原来很穷,当了点传师后,用骗来的钱买房80多间,他得意地说:“我发财,全靠老佛爷。”

一贯道的《碑文》里,专门有一段赤裸裸地向道徒伸手要钱的话:“众神天空站,站在空中把帐算。哪个该,哪个欠,哪个还。你们把钱收到不行功,到那时后悔迟,阎王叫你三更死,想活四更也难言。就有金银也拿不去,满堂儿女要丢完,你们要好好尊师,效法前人。快点行功,以后加倍还。”

一句话,威胁加劝诱:“拿钱来!”

一个初进道的道徒,都要立愿“三施”:一曰财施,即出钱;二曰法施,即出力;三曰无畏施,即舍身办道,服从指挥。立了“三施”后,就要经常缴纳各种费用。这些费用分两大类,即功德费和财施。

功德费是道徒必须交纳的。它有一定数目,由各地道首任意规定,逐级上交。包括:入道费,即入道时交纳的手续费,少则数元,多则一二十元;超拔费,又叫渡亡灵费。道首欺骗道徒说:“已死的亲属尚在地狱,必须超拔,才能升入天堂。”

申请超拔亡灵的道徒必须交一笔超拔费;渡大仙费,这是欺骗富裕道徒超渡无名鬼魂成为大仙时交纳的费用。

财施又名行功费,是平时对道内应尽的某些义务所出的钱财,名目繁多,包括月助、供果费、了愿费、尽孝费、开荒费、献心费、免冤费、印书费、开班费、求寿费等等。此外还采取不定期地举办各种“训练班”的办法,搜刮道徒的腰包,要道徒们“牺牲财产净尽,为大义”。

沈阳广化坛,在1948年内,仅行功费就收入4.45亿多元,银元360多块。张天然在北京渡大仙,几天之内就收入钱财折合面粉达4000多袋。一贯道的骗财机构北平“中华善书局”,在日伪时期每天收入18条黄金以上。北京点传师刘景泰骗取道徒1.5万斤玉米。

  上海的潘华玲称为“渡仙大王”,有一次在上海渡了一个大仙竟骗取道徒20条黄金。1939年天津有个姓娄的道徒渡了一个“毛遂大仙”,竟花1万银元。有人说,一贯道办的是道,供的是佛,要的是钱,一点不错。难怪道首们那么热中于遍地“开荒”了!直接以帮徒作为榨取钱财的对象,这只是一条生财之道。

  还有一条更重要的生财之道:旧社会有句流行的话,叫做“有势就有财”。对于帮会头子来说,徒多则势大,势大则财多。为何如此呢?因为民国时期的帮会,多从事不法营生,什么贩卖鸦片啦,拐卖人口啦,包赌包娼啦,划地为霸啦,没有一帮势力勾结起来就干不成。比如说吧,西南各省军阀贩卖鸦片,用轮船把烟土从重庆运到上海,先雇红帮头目沿途保护,因为红帮势力范围主要在长江中游一带。船到上海法租界新开河太古码头,再交上海青帮集团接运。

  船上的服务员及码头上运货的小工头,又大多数是红帮成员。这样相互依赖,相互勾结,才能把事情办成,人少了是不行的。所以,帮会头目谁收的徒多,谁的势力就大,谁的“经营”就发达,财路就宽广。这也是帮会头目滥收门徒的一个重要原因。

那么,从门徒这方面来说,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心甘情愿地想跨进帮会门槛呢?这里面情况比较复杂,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有些新老军阀、官僚入帮,为的是借帮会为号召,扩张自己的势力。大军阀韩复柒曾拜青帮老头子张仁奎为师。

  有人问韩的入帮介绍人葛光庭:韩有权有势,为什么要拜一个无权无势的张仁奎?葛解释说:“过去左宗棠出兵新疆,当行军到平凉的时候,忽然三军勒马不前,向左宗棠要求暂停一日。左问他们什么原因,答是要迎接大龙头(军士多是帮会成员)。你看,以左帅之威,军令之严,官兵甘冒军法,宁愿得罪左帅,要去迎接大龙头,可见老头子的威力,祖师爷的规矩,入人心之深了。左后来也拜了老头子,于军法之外,用帮规约束部队,因此加深了和将士的关系,取得了用兵的胜利。韩复榘拜了张老太爷(张仁奎),他就可以自开香堂、自立门户了。”

二是有些富户殷商,怕绑票,怕受欺侮,有时还想沾点便宜,于是送重礼,找门路,进帮门,寻求保护。上海一家有名的绸布店,老板是浦东人。他发了财,想在家乡盖一幢别墅,以便周末、假日去享享田园之乐。不料,有个姓黄的当地大亨硬说破坏了他家的“风水”,侵越了他家的祖基,先是率众破坏,继而向法院起诉。绸布店老板请人调解,不成;提出赔偿损失,对方索价愈来愈高。这时,有个朋友向这位绸布店老板进言:“你与其求小鬼,何如求菩萨?如果你能拜杜先生为师,那就谁都不敢再碰你了。”

于是这位老板托人向杜的当家大徒弟万墨林送了一大笔钱。过了几天,回话来了,说“杜先生”先是不愿意收这个徒弟,后来活动了,建议“打铁趁热”,先送一份“起眼”的礼。于是,他花了近1万元,打了“福、禄、寿”三尊金像,装潢好送去,承蒙“笑纳”了。不久即来了消息,说杜已定期行收徒礼,但一切从简,见面时三鞠躬好了。开香堂那天,礼节果然简单,杜坐在正中,他进去鞠了三个躬,杜摆摆手,有气无力地说:“以后是一家人了,有事多找墨林谈谈。你的委屈,墨林给我谈了,你去找章大律师,他会办好的,我已关照过了。”

前后不过5分钟,“典礼”完毕。章大律师开的“手续费”要5万元,说一不二,他也只得如数交纳。果然不几天开庭,败诉改判为胜诉,对方不服上诉,也被驳回,而报纸记载,也一百八十度翻转过来,描绘他是一直受冤枉、被欺侮的受害者。他后来对人说:“气是出了,官司打赢了,钱可花了不少。原来黄某只想敲诈1万元,这下连打点、送礼加上律师费,共花了我近10万元。”

而这位大律师则暗中向他说明:“这5万元,要送杜先生3万,给你在法院上下‘铺路’约花5000,应酬新闻记者5000。我实得的1万元,还要分些给助手和写状子的。”

三是有些吃江湖饭的人,包括一些艺人、江湖医生等,拜老头子是为了跑码头时有个靠山,好比请了一尊门神,“姜太公在此,百无禁忌”。比如著名京剧演员周信芳拜黄金荣为师,就是这种情况。当时有个文武老生常春恒,在顾竹轩开设的天蟾舞台演出全部《汉光武复国走南阳》,卖座颇盛。

  顾竹轩对待被聘的演员一向不肯出大包银。常春恒以天蟾生意好,要求增加包银,顾不许。常乃提出辍演的要求,顾暗中指使其门徒将常打死,续聘周信芳在天蟾演出。后来周又因不愿受顾竹轩的剥削,期满不肯续演,顾对人扬言要置周于死地,旁人都为周的生命担忧。周信芳也知道顾蛮不讲理,只得采取以毒攻毒的手法,投拜黄金荣为师。黄接受周的请求,特地把顾竹轩召到黄公馆,对他说:“信芳现在是你自己兄弟,今后要照顾他。”

顾竹轩虽然是有名的恶霸,但一来曾拜黄为师,二来其势力不如黄远甚,只得遵命。自此以后,才得相安无事。周深恐顾乘机暗算,急忙离开上海,到北方去游码头。三年后,始重返申地,先在黄金大戏院演出三天,使顾不敢侵犯。四是一些实业家加入帮会,为的是借重老头子的牌头,保护和发展自己的事业。

  这些实业家常常有钱无势,每每成为各种帮会恶势力敲诈的对象,如果找不到一个强有力的后台,那就只能成为别人砧板上的鱼肉了。1929年中国国货银行总经理朱成章被绑受伤,不治身死,曾哄动了上海银行界。事情是这样的:朱成章与静安寺和尚订约,租借到静安寺电车站终点的一段地皮,准备建造市房出租,并已办定了一切法定手续。

  稍后,上海三大闻人之一的张啸林也要租这块地皮,静安寺和尚与朱成章当然不允。一天早晨,朱带自己的女儿和护士从寓所坐汽车外出。汽车刚出弄口,忽然有绑票匪向朱开枪,勒令停车。朱小腹上中了一枪,并被绑架而去。中国国货银行得知后,四处探得线索,用重金把朱赎回,送医院抢救,终以伤重不治而亡。

  此事一出,银行界人人自危,筹商应付的办法。结果,请出了青帮老头子张仁奎来“压邪”。实业界人士由此事接受教训,辗转托人拜在张氏门下的不在少数。大和轮船公司买办朱筱竹是经过开香堂、拉台子(请客)的礼节拜张仁奎为师的。他说:“像我这样吃水上饭的人,三教九流,无所不有,没有张老太爷的牌头就玩不成了。”

第五种情况是大批流氓、把头等专吃“白相饭”的人,拜老头子是为了仗势称霸,仗势欺人,仗势干那些伤天害理的黑营生。这在帮会中人数最多,为害最大,是帮会黑势力的主体。仅拜在黄金荣门下的知名流氓头子就有天蟾舞台老板顾竹轩、法租界粪大王马鸿魁、大包作头谢彬衡、好莱坞等赌场老板朱顺林、烟土贩子刘怡章、大世界总管闵采臣、流氓律师许福宝和金立人、徐家汇大流氓顾玉书、大世界经理水果荣生、日新池老板舒长泰、杭州大流氓王五权、星相把头孟禄久等。

  像杜月笙原本是十六铺一家水果店的学徒,生活穷困不堪,他得了个浑名,叫“水果月生”。只是巴结上黄金荣以后,才逐步发迹起来。此后,他又成了另一批流氓赖以发迹的靠山。如此陈陈相因,互相利用,遂使帮会组织像滚雪球似的越滚越大,综上所述,无论是师收徒,或徒拜师,除少数被欺压者寻求保护者外,多数是把帮会作为实现其私利的工具。

  在旧中国那种特殊的社会条件下,帮会曾使许多流氓无赖一变而为大亨巨富乃至党国要人,使许多穷困潦倒、游手好闲之徒飞黄腾达,享不尽荣华富贵。这便是帮会组织急剧膨胀的社会根源。

应当提及的是还有一种情况,即某些大都市的工人参加帮会者甚众。如上海邮局职工参加帮会者约占职工总数的20%,全市职工人帮会的比例可能更大些。这种现象的出现,根源于我国当时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历史条件。职工大众生活无着,生命、财产得不到保障,很多人以为帮会能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而不懂得,参加帮会,会被反动分子和社会恶势力所利用。但这部分人参加帮会,跟前面几种人参加帮会,情况是有本质区别的。

义气——帮会之内聚力

利,是帮会巩固和发展的真正基础。除此之外,帮会所以能在几百年间聚而不散,实因维系于一种强有力的传统观念——“义”。

青帮中流行这样两句话:“铁树不开花,安清不分家。”

意思是凡同帮者即自家人,均须以“义”相待。除非铁树开花,同帮才会分家。这种观念,在红帮中也很牢固。红帮中人把入会视为“义结金兰”,有所谓烧“三把半香”之说,即“头把香,羊角哀、左伯桃结生死交;二把香,刘、关、张桃园结义;三把香,梁山宋江有仁义;半粑香,雄忠至死忠刘王。”

在开香堂仪式中,要恭迎关帝圣驾。“拜把令”一首这样说:“今朝拜把结同心,关圣当前作证盟,谨守十条和十款,自然事事吉星临。”

可见红帮的传统中,也是很重义气的。

在早期的帮会中,义气的主要内容是反映了下层群众的互助观。青帮原本是潜运水手们秘密结成的互助组织。按照青帮帮规,帮徒穷困,老头子须救济资助;老头子有难,各帮徒亦须救助供养;同帮弟兄,也必须互相救济,以义相投。这种情况,在青帮早期组织中确是存在的。如清代的一份官方文件曾这样记载:“以先入者为长辈,次入者为幼辈。已及五七辈。辈不知若干人,均以口号字第为凭,随地联络。所至不携分文,可得居处饮食。遇事群起应之,口号所通,趋救立至,不必素相识也。”

青帮帮规甚至规定,假如帮中某甲将拆帮外人的梢,被拆梢者如是帮中某乙的同胞或亲戚好友,则乙仍不得护卫,否则就叫做“保牛子过关”,犯了家法。其理由为既然甲乙同在帮,就都是自家人。而拆梢的对象是“空子”,故视为“牛子”,理所当然地应供帮会之敲诈。所以,帮徒们若遇自己亲属被帮中人敲诈,应当站在同帮兄弟一边,或虚张声势以恫吓,或假充好人以解劝,直至达到目的,这样才叫做讲“义气”。

在洪门的义气观念中,也是首重互助精神的,洪门帮规就有“互信互助”一条。值得一提的是,洪门的互助观是与其平等观相联系的。有一条“通令”云:“任你在朝中官居极品,结盟后就不论富贵贫穷。”

入洪门者不论职位高低,入会先后,一律以哥弟称呼。既为哥弟,虽属异姓,无殊同胞。兄弟有难,则必视如自己的事,全力以赴,不得袖手旁观。这种观念,突出地反映在洪门的“三十六誓”中。如第27誓云:“入洪门之后,洪家兄弟,凡二京十三省过州府,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到尔家中,须当以礼相接。如有不法之人,不认兄弟者,一月内,死在七孔流血而亡(查出打七十二棍)。”

第36誓云:“入洪门后,洪家兄弟闯出事来,有官差来捉拿,须当打救兄弟出关,不得阻挡。如有不法之人,不肯救兄弟出关,以及阻挡者,五雷打死,拖尸而亡(查出打一百○八棍)。”

第25誓云:“入洪门之后,洪家兄弟若有被外人富强大族欺负,务要通知众兄弟,出力报仇。如有不法之人,见兄弟被人欺负,不肯出力相救者,死在妇人之手而亡(查出打十八棍)。”

从这些誓言中体现的互助观和平等观,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下层被压迫群众的愿望与要求。

但是,这种“义气”所维护的,仅仅是帮会团体内部狭隘利益,而对于帮会外部的同样是受压迫的群众,则一点也不讲“义气”,甚至于出种种为害群众、扰乱社会的坏事来,诸如群殴斗狠,或盗或窃,杀人越货,以及在生活上任意花销、吸毒聚赌等等。对人对早期清帮这样记载:“安徽道友多脚夫、船户、肩贩、手艺及游民、游勇者流,借烟馆、赌场、茶坊、小押为巢穴,行动为非,声气甚广。”

正因为如此,许多本来是纯朴的劳动者入帮之后,就渐渐沾染了流氓无产者的恶习。他们既在帮会义气的维系下抱成团伙,又在这些恶习的支配下逞凶肆虐,直至完全堕落成为反动派所利用的流氓集团,充分暴露了帮会义气的反社会性质。

民国期间,随着帮会组织民族斗争目标的丧失以及整个帮会的逐渐变质,原在帮会内部实行的互助精神逐渐削弱,而为帮会头目之间的争权夺利、勾心斗角所代替。当时苏北有个红帮组织叫春保山,山主叫保三,表面上义气不离嘴,但见到哪位兄弟强过他,必设计谋杀而后已,因此而致死者不在少数。他下面有个头领叫王得标察知他的祸心,悟到“此人不可与共安乐,只可与共患难!”

便暗约心腹弟兄若干人不辞而别,到葵花岗另立山头。保三怀恨在心,便重贿一名心腹李某前去刺杀王得标,并答应事成之后再赏千金。李某效《三国演义》黄盖的苦肉计,割断一根臂筋,包好伤痕,带一心腹直奔葵花岗见王得标说:“我跟保三共患难五六年,今为一点小事就割断我的臂筋,忍无可忍,特来投奔山主,万望收容。”

王得标不知有诈,待李如同上宾,朝夕相聚,深为投合。一天早晨,岗中适有事等王得标处理。谁知日上三竿,王犹未起。推门一看,只见一把白刃刺入王的咽喉,早已气绝身亡。遍查同门,仅缺李某,方知他是保三派遣而来,但已追之不及了。那李某行刺得手之后,兴高采烈地连夜返报保三,领取酬劳。保三如约付予千金,且把他大大夸奖了一番,又派他到邻县办事,一面却于暗中另遣一心腹于要路等候。当李某经过时,一声枪响,李应声倒于血泊之中,保三杀人灭口之计又得逞了。当时各地的帮会在“义气”的漂亮幌子下,演出了多少互相残杀的闹剧!

当然,有些帮会头目曾获得“讲义气”、“够朋友”的美名,上海的杜月笙便是其中之一,有人甚至把他捧为“当代春申君”和“小孟尝”。那么,杜的所谓“讲义气”是怎么回事呢?

杜的一个特点是肯花钱结交人。但是这种结交有个前提条件:日后能从这人身上找回本钱并有很大赚头。倘符合这个条件,他总是能很快答应别人的请求。暂时赔点钱,他也肯干。他对人帮助有其特有的一套手腕:自己往往不出面。如送人一笔钱,或帮人解决一个困难,做了以后,不承认是自己做的。

  而代他出面的人,往往把他帮助人而不肯出面的内情告诉对方。这样一来,受他帮助的人更加感激,到处宣扬他的“义气”。他这些手段,不仅使许多流氓能为他死心塌地去卖命,也使一批失意的官僚、政客和文人为他充当谋士,替他捧场,这样就可以掩护他放开手脚经营种种“特种事业”了。这正是:花钱买义,以义生财,实乃一本万利的生意经。用杜月笙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花一文钱要能收到十文钱的效果,才是花钱能手。”

杜月笙还一向以不挡人财路而为江湖弟兄所称道,凡是在上海发生了绑票勒索等案,有人托他去帮忙解决时,他明知是那一路人干的,只要他出面便可平安无事,但他却碍于“义气”从来不答应做这种事。而对于帮助同帮兄弟发横财有时却非常之“够朋友”。1946年,国民党在上海拍卖接收的敌伪物资,可以整个仓库卖出,只要找到门路,顶到一个仓库,即能发横财。杜的一个朋友找杜商量,杜果然为之谋画,且亲自出面说情,终于顶到一个仓库,使他的朋友一次赚黄金3000多两。从这里可以看到,杜的所谓“义气”,乃是他勾结各种黑势力的手段。

1927年4月11日夜,杜月笙跟黄金荣、张啸林等,在“刘、关、张桃园结义”图前祭告天地,喝酒结义。次日晨,他们便指挥青红帮的徒子徒孙们攻打上海工人纠察队各据点,为蒋介石的“全面清共”建立了殊勋。这里的“义”,完全是帮会头子为屠杀共产党人所结成的反革命之“义”了。家法——帮会之强制力。

帮会的巩固和发展,不但在思想上依赖于“义”的维系,而且在组织上依赖于“法”的强制。如果说义气是帮会的内聚力,那么,家法则是帮会之强制力。二者都是帮会封建性的典型的表现。

青帮有着极严格的家法制度。相传翁、钱、潘三人领导时期,虽有家法刑杖,很少使用。其后,潘清得意门徒石士贤肇事潜逃,乃订家法十条,并以香板为刑杖。清乾隆帝南巡时,在金山寺皈依佛门后,化装到杭州,看了青帮家庙及粮帮公所,认为管理有方,传谕嘉奖,并钦赐盘龙棍一条,上书“违犯帮规,打死无罪”八字,以为帮中镇山法宝,供奉佛堂香案。

青帮施用家法时,还有一套仪式。先由犯规弟子的本师,会同传道师和引见师,并传到本门弟子若干人,开设香堂,如同收徒时的开香堂一般。将“家法”(或板或棍)供于香案上。接着是上香、上烛、请祖、参祖一套仪式,完毕之后,便传犯规弟于前来,命跪于香案之前,询问事由。

  待到把犯规情节问清楚了,本师即请执法师、护法师等,议处应得的罪名。再问犯规者是否心服口服?犯规者承认之后,就请家法,由执法师向家法行三跪九拜之礼,将家法棍顶在头上,口念诵词云:“家法森严鬼神惊,乾隆钦赐棍一根,汝既犯规当责打,下次再犯火烧身。”

念毕,即派人执刑。执刑人进前参拜,跪接家法,顶在头上,立起站于左上首。又命犯规者跪听宣布罪状,完毕即命爬在地毯之上,双腿交叉靠紧,由四人分别揿住上下身。执刑人即对犯规者说:“我与你一无仇,二无怨。今天你犯了祖师爷的帮规,我奉执法师的命令,责打你几十龙盘棍。一要你心服,二要你情愿。”

犯规者须答:“心服情愿。”

执刑人再念诵词道:“法师堂上把令行,手执家法不容情,谁人如把帮规犯,不论老少照样行。”

念毕,即举棍责打。打完,又诵词:“祖传帮规十大条,越理反教法不饶,今天香堂遭警戒,若再犯法上铁锚。”

念毕,将家法送交执法师,置于原处。犯规者爬起叩头谢罪。由两名帮徒扶至堂下。执法至此完毕。

青帮的十条家法,包括对违犯帮规者、忤逆双亲者、不遵师训者、不敬长上者、侵占帮中财物者、殴打帮中老少者、不务正业者、奸盗邪淫者等的处治办法,表面看来,也似乎是惩恶扬善,实际上却是帮会中的“把头”们欺压、凌虐帮徒的工具。他们的“香堂”就是私立的“公堂”,“家法”就是私刑,老头子们可以随意动用。

  清代的一篇《刑部咨文》里,曾记录这样一件事:嘉庆帮的一个刘把式指使他的徒侄赵玉,借口一件小事对一名水手严会生动用私刑,把他的左耳割掉。《咨文》对此评论道:各帮水手结党后,“一切任其‘教主’指使,捆缚烧炙,截耳割筋,毫无忌惮,为害殊甚”。这种风气一直保留到民国时期。

  例如抗战胜利后,天津一个号称“四霸天”的青帮头子王家保兄弟四人,曾因工人抗议其剥削沉重一事,而将六名工人“手足捆绑,倒悬马棚,鞭棍交加,神魂数绝。经工人亲属再三跪求,何二说项,立誓悔改,始释绑饶命”。于此可见青帮把头凶恶嘴脸之一斑。至于帮徒因触犯帮规或得罪了老头子因而被暗中处死的事,也是屡见不鲜的。红帮的家法制度比青帮更为完备,也更为严酷。其规则有二十一则、十禁、十刑、十八律书、十条、十款和议戒十条等等。兹举十条为例,可见其纪律之大概。

  十条的内容是:一、尽忠报国;二、孝顺父母;三、长幼有序;四、和睦乡邻;五、为人正道;六、讲仁讲义;七、叔嫂相敬;八、兄仁弟义;九、遵守香规;十、互信互助。按照各种帮规,凡违反者,处罚甚严。依据犯规情节轻重,分为“五刑”;极刑,凌迟或刀杀;重刑,挖坑活埋,或沉水溺毙;轻刑,三刀六眼,或四十红棍;降刑,降级或挂铁牌;黜刑,抓去光棍,或降入生堂,永不复用。

红帮的这些家法可不是虚设的,执行起来至为酷烈。江苏红帮组织春保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一个小头目率领20余名帮徒到海滨贩盐,行至半途,遭到10余只缉私船围攻。这个小头目率死党10余人力战得脱,而舟盐及银两均被夺无遗。他们深知返山报告势必获罪,便结成一个小团体流落江湖,专在长江轮船上做些鼠窃狗偷的营生,帮中黑话谓之“跑底子”。

  一日,忽与帮中派出的一名探子遇见,这个探子立即返山密报山主。等到轮船靠码头时,立时围而捕之,无一获免,解至春保山中。专司赏罚的老五问道:“帮规第三条你们忘了吗?”

犯规者同声战栗而答道:“不敢忘,临阵逃脱者斩。”

又问:“第六条你们忘记了吗?”

又同声叩头答道:“不敢忘,吞没水头者斩。”

那者五拈须冷笑道:“好一个不敢忘!你们临阵脱逃,擅跑底子,一次也没有回山禀报,是何原故?”

那几个犯规者犹欲申辩,老五突然对两旁的值日兄弟道:“去,放了他们,快放了他们!”

出言未毕,即有专门负责“放人”者捉之而去,不问情由,头颅已滚滚而下,10余人无或幸免。复将各尸体分成数段,以芦席卷成一束,抛于江中。并立时布告全帮,以警其余。原来,红帮所谓“放人”,并非把人释放,乃杀人之谓也。

红帮还有一条帮规,即不许外人冒充。帮内流行这样两句话:“冒充进红,一刀两洞。”

汉口就曾发生这样一件事:有一次,一个乡下人到汉口,在法租界燕子窠吸鸦片,他放烟枪的位置,插烟签的位置,放茶壶的地方,拿茶杯的手法,吸香烟的姿势,斟茶的派头,俨然是大哥身份,小么(小兄弟)看见了,报告大哥,说是什么山头的大哥到这里来了。

  当时,红帮头目、湖北饭店经理王静哉听了禀报,就去招待他,同他辩道(盘问底细),但此人所答非所问。就问他为什么胆敢冒充红帮大哥,他说没有;问他为什么胆敢扯红帮大哥的旗号,他说没有。一切一切,都是巧合,他根本不知道帮里的规矩、手法、姿势、位置等。

  几个红帮头目经过研究,还认为他是有意冒充,犯了帮规。乡下人叩头求饶,结果,死罪虽免,还是割了一只耳朵。红帮本是反清秘密组织。严格的家法制度是为了严防奸细的需要。后来,反清斗争结束,家法制度就完全失去了原先的意义,纯粹成为帮会头子控制、凌虐其会徒的工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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