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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太阳篇上 太阳斡旋法第三

服桂枝汤后证治六条

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

太阳病与桂枝汤。于法为当矣。乃初服之。反加烦热而不解者。阳邪痹于阳而不去也。风池、风府、阳维之会。阳维者。诸阳之所维。刺之所以通阳痹。痹通。然后与桂枝取汗则愈。此仲景法中之法也。

服桂枝汤。大汗出。脉洪大者。与桂枝汤如前法。若形如疟。日再发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黄一汤。

服桂枝汤。汗虽大出而邪不去。所谓如水淋漓。病必不除也。若脉洪大。则邪犹甚。故宜更与桂枝取汗。如前法者。如啜热稀粥。温覆取汗之法也。若其人病形如疟。而一日再发。则正气内胜。邪气欲退之征。设得汗出。其邪必从表解。然非重剂所可发者。桂枝二麻黄一汤以助正而兼散邪。而又约小其制。乃太阳发汗之轻剂也。

桂枝二麻黄一汤方(论见后)

桂枝(去皮一两十七铢)大枣(五枚擘)炙甘草芍药生姜(各一两六铢)麻黄(十六铢去节)杏仁(十六个去皮尖)

上七味。以水五升。先煮麻黄一二沸。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日再服。

服桂枝汤。大汗出后。大烦渴不解。脉洪大者。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服桂枝汤后。大汗出。脉洪大。与上条同。而大烦渴不解。则其邪去表而之里。不在太阳之经。而入阳明之腑矣。阳明者。两阳之交。而津液之腑也。邪气入之。足以增热气而耗津液。是以大烦渴不解。方用石膏。辛甘大寒。直清胃热为君。而以知母之咸寒佐之。人参、甘草、粳米之甘。

则以之救津液之虚。抑以制石膏之悍也。曰白虎者。盖取金气彻热之义云耳。

白虎加人参汤方

人参(三两)知母(六两)甘草(二两)粳米(六合)石膏(一斤碎)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米熟汤成。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头项强痛。

翕翕发热。无汗。邪在表也。心下满微痛。饮在里也。此表间之邪。与心下之饮。相得不解。是以发之而不从表出。夺之而不从下出也。夫表邪挟饮者。不可攻表。必治其饮而后表可解。桂枝汤去桂加茯苓、白术。则不欲散邪于表。而但逐饮于里。饮去则不特满痛除。而表邪无附。亦自解矣。

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方

于桂枝汤内去桂枝。加茯苓、白术各三两。余根据前法煮服。小便利即愈。

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此误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烦躁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

脉浮。自汗出。微恶寒者。虽伤于寒而表不实。乃桂枝汤证也。然小便数。心烦。脚挛急。则阴虚而里热矣。

是当以甘辛攻表。而以甘寒顾里。乃反与桂枝汤。治表而遗里。宜其得之而便厥也。咽中干。烦躁吐逆。

皆阴虚阳逆之象。设非以温药徒攻其表。何至此哉。夫既阴虚于下。而又阳逆于上。则必先复阳气而后复阴气。故作甘草干姜汤甘辛复阳之剂。阳复则厥愈而足温矣。更作芍药甘草汤甘酸复阴之剂。阴生则两脚自伸矣。阴阳既复。而或胃气有未和。因而谵语者。则少与调胃承气汤以和其胃。胃和则谵语止矣。盖甘草、干姜。固足以救虚阳之逆。而亦能伤胃气之和。此咸寒调胃之法。不得不斡旋于阴阳既复之后也。若重发汗。复加烧针。是逆而再逆。其厥逆之象。必有加于前。而补救之法。必非甘草、干姜所能胜任者矣。四逆汤甘辛大热。乃克复阳气之大药也。此条前后用药。温凉补泻。绝不相谋。而适以相济。非深造自得。卓有成见者。乌能及此。

甘草干姜汤方

甘草(四两炙)干姜(二两)

上咀。以水三升。煮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

芍药甘草汤方

芍药(四两)甘草(四两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

问曰、证象阳旦。按法治之而增剧。厥逆咽中干。两胫拘急而谵语。师言夜半手足当温。两脚当伸。后如师言。何以知之。答曰、寸口脉浮而大。浮则为风。大则为虚。风则生微热。虚则两胫挛。

病证象桂枝。因加附子参其间。增桂令汗出。附子温经。亡阳故也。厥逆咽中干。烦躁。阳明内结。谵语烦乱。更饮甘草干姜汤。夜半阳气还。两足当热。胫尚微拘急。重与芍药甘草汤。尔乃胫伸。以承气汤微溏则止其谵语。故知病可愈。

此即前条之意。而设为问答。以明所以增剧及所以病愈之故。然中间语意殊无伦次。此岂后人之文耶。昔人读考工记谓不类于周官。余于此条亦云。成氏云、阳旦、桂枝汤别名。

发汗后脉证治法十五条

太阳病发汗。遂漏不止。其人恶风。小便难。四肢微急。难以屈伸者。桂枝加附子汤主之。

发汗伤阳。外风复袭。汗遂不止。活人所谓漏风是也。夫阳者。所以实腠理、行津液、运肢体者也。今阳已虚。不能护其外。复不能行于里。则汗出小便难。而邪风之气。方外淫而旁溢。

则恶风、四肢微急、难以屈伸。是宜桂枝汤解散风邪。兼和营卫。加附子补助阳气。并御虚风也。

桂枝加附子汤方

于桂枝汤内加附子一枚。破八片。炮。去皮。余根据前法。

发汗后。身疼痛。脉沉迟者。桂枝加芍药生姜各一两。人参三两。新加汤主之。

发汗后。邪痹于外。而营虚于内。故身痛不除。而脉转沉迟。经曰、其脉沉者。营气微也。又曰、迟者。营气不足。血少故也。故以桂枝加芍药、生姜、人参。以益不足之血。而散未尽之邪。

东垣云、仲景于病患汗后身热。亡血。脉沉迟者。下利身凉。脉微。血虚者。并加人参。古人血脱者。必益气也。然人参味甘气温。温固养气。甘亦实能生血。汗下之后。血气虚衰者。

非此不为功矣。

发汗过多。其人叉手自冒心。心下悸。欲得按者。桂枝甘草汤主之。

心为阳脏。而汗为心之液。发汗过多。心阳则伤。其人叉手自冒心者。里虚欲为外护也。悸、心动也。欲得按者。心中筑筑不宁。欲得按而止之也。是宜补助心阳为主。桂枝、甘草。辛甘相合。乃生阳化气之良剂也。

桂枝甘草汤方

桂枝(四两去皮)甘草(二两炙)

上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顿服。

按发汗过多。有动肾中之阳者。以阳为汗之根。而肾为阳之宅。枝伤者其本必戕也。有动心中之阳者。以汗为心之液。而心为阳之脏。液亡者。气必从之也。救肾阳者。必以咸温。救心阳者。

必以甘辛。咸性善下。而温能返阳。故四逆为救肾之剂。甘辛相合。而阳气乃生。故桂甘为益心之法也。未持脉时。病患叉手自冒心。师因教试令咳。而不咳者。此必两耳聋无闻也。所以然者。

以重发汗虚故如此。

病患叉手自冒心者。心阳内虚。欲得外护。如上条所云也。耳聋者。阳气上虚。阴反得而实之也。师因叉手冒心。而更试耳之聪否。以求阳之虚实。若耳聋无闻。其为过汗致虚。当与温养无疑。

临病之工。宜如是详审耳。许叔微曰。伤寒耳聋。发汗过多者。正气虚也。邪不出者。邪气闭也。虚之与闭。治法悬殊。学人更宜详审。

太阳病发汗。汗出不解。其人仍发热。心下悸。头眩。身动振振。欲擗地者。真武汤主之。发汗过多。不能解太阳之邪。而反动少阴之气。于是身仍发热。而悸眩动等证作矣。少阴之气。水气也。心属火而水乘之。故悸。头为阳而阴加之。故眩。经脉纲维一身。以行血气。故水入之。则振振动也。擗犹据也。眩动之极。心体不安。思欲据地以自固也。此与阳虚外亡有别。阳虚者。但须四逆以复阳。此兼水饮。故必真武以镇水。方用白术、茯苓之甘淡。以培土而行水。附子、生姜之辛。以复阳而散邪。芍药之酸。则入阴敛液。使泛滥之水。尽归大壑而已耳。

真武汤方

茯苓(三两)芍药(三两)白术(二两)生姜(三两)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

上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七合。日三服。

发汗后。其人脐下悸者。欲作奔豚。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主之。

发汗后。脐下悸者。心气不足而肾气乘之也。奔豚、肾之积。发则从少腹上冲心胸。如豕之突。故名奔豚。

又肾为水脏。豚为水畜。肾气上冲。故名奔豚。茯苓能泄水气。故以为君。桂枝能伐肾邪。故以为臣。然欲治其水。必防其土。故取甘草、大枣。补益土气为使。甘澜水者。扬之令轻。使水气去不益肾邪也。

茯苓桂枝甘草大枣汤方

茯苓(半斤)桂枝(四两)甘草(三两)大枣(十五枚)

上四味。以甘澜水一斗。先煮茯苓减二升。纳诸药。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作甘澜水法。取水二斗。置大盆内。以勺扬之。水上有珠子五六千颗相逐。取用之。

病患脉数。数为热。当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发汗。令阳气微。膈气虚。脉乃数也,数为客热。不能消谷。以胃中虚冷。故吐也。

脉数为热。乃不能消谷而反吐者。浮热在上。而虚冷在下也。浮热不能消谷。为虚冷之气逼而上浮。如客之寄。不久即散。故曰客热。是虽脉数如热。而实为胃中虚冷。不可更以寒药益其疾也。

发汗后。腹胀满者。浓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主之。

发汗后。表邪虽解而腹胀满者。汗多伤阳。气窒不行也。是不可以徒补。补之则气愈窒。亦不可以迳攻。攻之则阳益伤。故以人参、甘草、生姜助阳气。浓朴、半夏行滞气。乃补泄兼行之法也。

浓朴生姜甘草半夏人参汤方

生姜(半斤切)半夏(半升洗)甘草(二两炙)人参(一两)浓朴(半斤去皮炙)

上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日三服。

伤寒发汗。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主之。

伤寒发汗。解半日许。复烦者。非旧邪去而新邪复乘也。余邪未尽。复集为病。如余寇未尽。

复合为乱耳。脉浮数者。邪气在表之征。故可更发其汗。以尽其邪。但以已汗复汗。故不宜麻黄之峻剂。而宜桂枝之缓法。此仲景随时变易之妙也。

发汗。病不解。反恶寒者。虚故也。芍药附子甘草汤主之。

发汗不解。反加恶寒者。邪气不从汗而出。正气反因汗而虚也。是不可更逐邪气。当先复其正气。是方芍药之酸。可以益血。附子之辛。可以复气。甘草甘平。不特安中补虚。且与酸合而化阴。与辛合而生阳也。

芍药甘草附子汤方

芍药(三两)甘草(三两炙)附子(一枚炮破八片)

上三味。以水五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服。

发汗后。恶寒者。虚故也。不恶寒但热者。实也。当和胃气。与调胃承气汤。

汗出而恶寒者。阳不足而为虚也。芍药甘草附子汤治之是已。汗出而不恶寒但热者。邪入里而成实也。然不可以峻攻。但与调胃承气汤。和其胃气而已。

发汗后。不可更行桂枝汤。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可与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

发汗后。汗出而喘。无大热者。其邪不在肌腠。而入肺中。缘邪气外闭之时。肺中已自蕴热。发汗之后。其邪不从汗而出之表者。必从内而并于肺耳。故以麻黄、杏仁之辛而入肺者。利肺气。散邪气。甘草之甘平。石膏之甘辛而寒者。益肺气。除热气。而桂枝不可更行矣。盖肺中之邪。

非麻黄、杏仁不能发。而寒郁之热。非石膏不能除。甘草不特救肺气之困。抑以缓石膏之悍也。

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方

麻黄(四两去节)杏仁(五十枚去皮尖)炙甘草(二两)石膏(半斤碎绵裹)

上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二升。去滓。温服一升。

发汗后。饮水多。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发汗之后。肺气必虚。设饮水过多。水气从胃上射肺中。必喘。或以水灌洗致汗。水寒之气从皮毛而内侵其所合。亦喘。成氏谓喘为肺疾是也。

发汗后。水药不得入口为逆。若更发汗。必吐下不止。

发汗后吐逆。至水药不得入口者。必其人素有积饮。乘汗药升浮之性而上行也。是当消饮下气。虽有表邪。不可更发其汗。设更发之。重伤阳气。其饮之在中者。不特上逆而仍吐呕。亦且下注而成泄利矣。

太阳病。小便利者。以饮水多。必心下悸。小便少者。必苦里急也。

病在太阳之时。里热未甚。水液尚通。其外虽病。而其内犹晏如也。故不可多饮水。设饮水多。必停于心下为悸。所以然者。里无热。不能消水。心属火而畏水。水多凌心。故惕惕然跳动不宁也。然使小便自利。则停水自行。虽悸犹当自愈。若小便不利而少。则水不下行。积于膀胱。必苦里急。里急者。

小便欲行而不能。则小腹奔迫急痛也。此以饮水所致。比于汗下之过。而非太阳本病。故附于斡旋法下。

以上十五条。并发汗后证。而或伤卫阳。或损营血。或亡心阳。或动肾水。或伤胃阳。及伤脾气。或邪仍不解。或解而转属阳明。及传膀胱。或动饮气。或伤肺气。或入肺中。其变种种不同。

其治因之各异。学人谙练在心。亦可以应变无穷矣。

发汗吐下解后病脉证治三条

伤寒发汗。若吐若下。解后。心下痞硬。噫气不除者。旋覆代赭石汤主之。

伤寒发汗。或吐或下。邪气则解。而心下痞硬。噫气不除者。胃气弱而未和。痰气动而上逆也。旋覆花咸温。行水下气。代赭石味苦质重。能坠痰降气。半夏、生姜、辛温。人参、大枣、甘草甘温。合而用之。所以和胃气而止虚逆也。

旋覆代赭石汤方

旋覆花(三两)人参(二两)炙甘草(三两)生姜(五两切)半夏(半升洗)

代赭石(一两)大枣(十二枚擘)

上七味。以水一斗。煮取六升。去滓。再煎取三升。温服一升。日三服。

伤寒若吐若下后。心下逆满。气上冲胸。起则头眩。脉沉紧。发汗则动经。身为振振摇者。

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主之。

此伤寒邪解而饮发之证。饮停于中则满。逆于上则气冲而头眩。入于经则身振振而动摇。金匮云、膈间支饮。其人喘满。心下痞坚。其脉沉紧。又云、心下有痰饮。胸胁支满。目眩。又云、其人振振身剧。必有伏饮是也。发汗则动经者。无邪可发。而反动其经气。故与茯苓、白术。以蠲饮气。桂枝、甘草。以生阳气。所谓病痰饮者。当以温药和之也。

茯苓桂枝白术甘草汤方

茯苓(四两)桂枝(三两)白术炙甘草(各二两)

上四味。以水六升。煮取三升。分温三服。

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阴阳自和者。不偏于阴。不偏于阳。汗液自出。便溺自调之谓。汗吐下亡津液后。邪气既微。

正气得守。故必自愈。

太阳传本证治七条

太阳病。发汗后。大汗出。胃中干。烦躁不得眠。欲得饮水者。少少与饮之。令胃气和则愈。

若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与五苓散主之。

伤寒之邪。有离太阳之经而入阳明之腑者。有离太阳之标而入太阳之本者。发汗后。汗出胃干。烦躁饮水者。病去表而之里。为阳明腑热证也。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病去标而之本。为膀胱腑热证也。在阳明者。热能消水。与水即所以和胃。在膀胱者。水与热结。利水即所以去热。多服暖水汗出者。以其脉浮而身有微热。故以此兼彻其表。昔人谓五苓散为表里两解之剂。

非以此耶。

五苓散方方见权变法。

按古法从经腑言。则太阳为经。而膀胱为腑。从标本言。则太阳为标。膀胱为本。病去太阳而之膀胱。所以谓之太阳传本也。然膀胱本病。有水结、血结之不同。水结宜五苓散导水泄热。

血结宜桃核承气及抵当汤丸导血除热。具如下文。

发汗已。脉浮数烦渴者。五苓散主之。

伤寒汗出而渴者。五苓散主之。不渴者。茯苓甘草汤主之。

发汗已。脉浮数烦渴者。太阳经病传腑。寒邪变热之候。故与五苓散导水泄热。王宇泰云、太阳、经也。膀胱、腑也。膀胱者。溺之室也。故东垣以渴为膀胱经本病。然则治渴者。当泻膀胱之热。泻膀胱之热者。利小便而已矣。然腑病又有渴与不渴之异。由腑阳有盛与不足之故也。渴者。热盛思水。水与热得。故宜五苓散导水泄热。不渴者。热虽入里。不与水结。则与茯苓甘草汤行阳化气。此膀胱热盛热微之辨也。

茯苓甘草汤方

茯苓(二两)桂枝(二两去皮)生姜(二两切)甘草(一两炙)

上四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分温三服。

太阳病不解。热结膀胱。其人如狂。血自下。下者愈。其外不解者。尚未可攻。当先解外。

外解已。但少腹急结者。乃可攻之。宜桃核承气汤。

太阳之邪。不从表出。而内传于腑。与血相搏。名曰蓄血。其人当如狂。所谓蓄血在下。其人如狂是也。其证当下血。血下则热随血出而愈。所谓血病见血自愈也。如其不愈而少腹急结者。

必以法攻而去之。然其外证不解者。则尚未可攻。攻之恐血去而邪复入里也。是必先解其外之邪。

而后攻其里之血。所谓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也。以下三条。并太阳传本、热邪入血、血蓄下焦之证。与太阳传本、热与水结、烦渴小便不利之证。正相对照。所谓热邪传本者。

有水结、血结之不同也。

桃核承气汤方

桃核(五十枚去皮尖)桂枝(二两去皮)芒硝(二两)甘草(二两炙)大黄(四两)

上五味。以水七升。煮取二升五合。去滓。纳芒硝。更上火。微沸下火。先食。温服五合。日三服。当微利。

愚按此即调胃承气汤加桃仁、桂枝。为破瘀逐血之剂。缘此证热与血结。故以大黄之苦寒。

荡实除热为君。芒硝之咸寒。入血坚为臣。桂枝之辛温。桃仁之辛润。擅逐血散邪之长为使。

甘草之甘。缓诸药之势。俾去邪而不伤正为佐也。

太阳病。六七日。表证仍在。脉微而沉。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以热在下焦。少腹当硬满。小便自利者。下血乃愈。所以然者。以太阳随经。瘀热在里故也。抵当汤主之。

此亦太阳热结膀胱之证。六七日。表证仍在。而脉微沉者。病未离太阳之经。而已入太阳之腑也。反不结胸。其人发狂者。热不在上而在下也。少腹硬满。小便自利者。不结于气而结于血也。

下血则热随血去。故愈。所以然者。太阳、经也。膀胱、腑也。太阳之邪。随经入里。与血俱结于膀胱。所谓经邪入腑。亦谓之传本是也。抵当汤中水蛭虻虫食血去瘀之力。倍于芒硝。而又无桂枝之甘辛。

甘草之甘缓。视桃仁承气汤为较峻矣。盖血自下者。其血易动。故宜缓剂。以去未尽之邪。瘀热在里者。其血难动。故须峻药以破固结之势也。

抵当汤方

水蛭(三十个熬)虻虫(三十个熬去翅足)大黄(四两酒浸)桃仁(三十个去皮尖)

上四味为末。以水五升。煮取三升。去滓。温服一升。不下。更服。

太阳病。身黄。脉沉结。少腹硬。小便不利者。为无血也。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血证谛也。

抵当汤主之。

身黄。脉沉结。少腹硬。水病、血病皆得有之。但审其小便不利者。知水与热蓄。为无血而有水。五苓散证也。若小便自利。其人如狂者。乃热与血结。为无水而有血。抵当汤证也。设更与行水。则非其治矣。仲景以太阳热入膀胱。有水结、血结之分。故反复明辨如此。

伤寒有热。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当下之。不可余药。宜抵当丸。

有热。身有热也。身有热而少腹满。亦太阳热邪传本之证。膀胱者。水溺所由出。其变为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乃血瘀而非水结。如上条抵当汤下之之例也。云不可余药者。谓非抵当丸不能以治之耳。

抵当丸方

水蛭(二十个)虻虫(二十个)大黄(三两)桃仁(二十个去皮尖)

上四味。杵分为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之。时当下血。若不下者。更服。

愚按此条证治。与前条大同。而变汤为丸。未详何谓。尝考其制。抵当丸中水蛭、虻虫。减汤方三分之一。而所服之数。又居汤方十分之六。是缓急之分。不特在汤丸之故矣。此其人必有不可不攻。而又有不可峻攻之势。如身不发黄。或脉不沉结之类。仲景特未明言耳。有志之士。当不徒求之语言文本中也。

论结胸脏结之异三条

问曰、病有结胸。有脏结。其状如何。答曰、按之痛。寸脉浮。关脉沉。名曰结胸也。何谓脏结。答曰、如结胸状。饮食如故。时时下利。寸脉浮。关脉小细沉紧。名曰脏结。舌上白苔滑者。

难治。

此设为问答。以辨结胸、脏结之异。结胸者。邪结胸中。按之则痛。脏结者。邪结脏间。按之亦痛。如结胸者。谓如结胸之按而痛也。然胸高而脏下。胸阳而脏阴。病状虽同。而所处之位则不同。是以结胸不能食。脏结则饮食如故。结胸不必下利。脏结则时时下利。结胸关脉沉。脏结则更小细紧。而其病之从表入里。与表犹未尽之故。则又无不同。故结胸、脏结。其寸脉俱浮也。

舌上白苔滑者。在里之阳不振。入结之邪已深。结邪非攻不去。而脏虚又不可攻。故曰难治。

脏结无阳证。不往来寒热。其人反静。舌上苔滑者。不可攻也。

邪结在脏。必阳气内动。或邪气外达。而后可施攻取之法。若无阳证。不往来寒热。则内动外达之机俱泯。是以其人反静。其舌苔反滑。邪气伏而不发。正气弱而不振。虽欲攻之。无可攻已。盖即上文难治之端。而引其说如此。

病胁下素有痞。连在脐旁。痛引少腹入阴筋者。此名脏结。死。

脏结之证。不特伤寒。即杂病亦有之。曰胁下素有痞。则其病久而非暴矣。曰连在脐旁。痛引少腹入阴筋。则其邪深而非浅矣。既深且久。攻之不去。补之无益。虽不卒死。亦无愈期矣。故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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