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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 太阴篇 辨列太阴条例大意

太阴者。土也。在脏为脾。在气为湿。伤寒传经之热。入而与之相抟。则为腹满吐利等证。直中之寒。入而与湿相抟。亦为腹满吐利等证。但有肢冷肢温。脉迟脉数。口渴不渴之异耳。又三阴为三阳之里。而三阴亦自有表里。是以风寒所中。不必尽入于脏。而亦留连于经。故有太阴中风之条。与桂枝发汗之法。又下利腹胀满。身体疼痛者。此为经脏俱病之证。故与先里后表之法。乃今之论三阴者。但云直中传经而已。是知有三阴之里。不知有三阴之表也。兹篇先列脏病。次列经病。又次为经脏俱病。凡十条。为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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