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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疏五过论篇第六十八

马云:疏。陈也。内有五过。故名篇。吴云:篇内。论延医五过。为工者。宜疏远之。因以名篇。简按楚辞九歌。疏石兰兮为芳。注。疏。布陈也。马盖本于此。

闵闵乎  吴云:玄远莫测之貌。高云:闵闵。忧之至也。帝叹道之远大幽深。而圣人之术。循经守数。事有五过四德。医工不可不知。故语雷公。以发明之。

论裁志意  吴云:论裁人之志意。必有法则。张云:裁。度也。志云:当先度其志意之得失。

医事  周礼医师职云。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医事。

脱营  卫生宝鉴。论脱营不治证。当参考。陈氏外科正宗云。失荣者。先得后失。始富终贫。亦有虽居富贵。其心或因六欲不遂。损伤中气。郁火相凝。隧痰失道。

停结而成。其患多生面项之间。初起微肿。皮色不变。日久渐大。坚硬如石。推之不移。按之不动。半载一年。

方生阴痛。气血渐衰。形容瘦削。破烂紫斑。渗流血水。或肿泛如莲。秽气熏蒸。昼夜不歇。平生疙瘩。愈久愈大。越溃越坚。犯此俱为不治。此乃脱营之一证也。

五气留连  马云:五气者。五脏之精气也。

洒酒然  熊音。苏浪反。寒貌。

此亦治之一过也  简按据下文例。亦字衍。

毁沮  张云:沮。将鱼切。坏也。高云:沮。音殂。义通。毁沮。犹死亡也。

厥气上行满脉去形  张云:厥气。逆气也。凡喜怒过度。而伤其精气者。皆能令人气厥逆而上行。气逆于脉。故满脉。精脱于中。故去形。阴阳应象大论。有此四句。

必以比类奇恒  吴云:谓比量类例于奇异。及庸常之证也。高云:奇。异也。恒。常也。异于恒常之病。必比类相参。从容知之。

三常  张云:即常贵贱。常贫富。常苦乐之义。

封君败伤  吴云:谓尝封君。为事毁败。而中伤者。简按封君。乃封国之君。败伤。谓削除之类。追悔已往。以致病也。

故贵脱势  吴云:故家贵族也。高云:故。犹昔也。故贵脱势。谓昔者身贵。今则脱势也。马义同。

不能动神  吴云:医不能严戒其非。竦动其神。而令从命。外为柔和萎弱。至于乱失天常。

必知终始  吴云:终始。谓今病及初病也。张云:谓原其始。要其终也。高云:必知经脉之终始。

有知余绪  吴云:谓有知之后。诸凡余事也。张云:谓察其本知其末也。志云:谓更知灸刺补泻之绪端。高云:余绪者。经脉虚实之病也。简按今从张注。

当合男女  吴云:谓男女气血不同。其脉与证。亦当符合也。张云:男女有阴阳之殊。脉色有逆顺之别。故必辨男女。而察其所合也。志云:谓针刺之要。男内女外。坚拒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高云:当合男女而并论之。男女者。阴阳血气也。应象大论云。阴阳者。血气之男女。此其义也。简按合字。义未稳妥。

姑仍王注。

离绝菀结  高云:或阴阳血气之离绝。或阴阳血气之郁结。简按此注似是。然与下文血气离守支矣。

不如旧注为得。

尝富大伤  张云:谓甚劳甚苦也。高云:如人尝富。一旦失之。则大伤其神魂。

故伤败结留薄归阳脓积寒炅  张云:故。旧也。言旧之所伤。有所败结。血气留薄不散。则郁而成热。归于阳分。故脓血蓄积。令人寒炅交作也。

从容人事  张云:从容于人事。从容。周详也。

经道  吴云:常道也。张同。高云:明经脉之道也。简按高注非。

诊必副矣  吴云:副。全也。张云:副。称也。简按张本于广雅。

气内为宝  张云:气内者。气之在内者也。即元气也。凡治病。当先求元气之强弱。元气既明。大意见矣。

过在表里  张云:求元气之病。而无所得。然后察其过之在表在里以治之。

菀熟  马吴张并作菀热。简按大奇论。菀熟。亦误。

痈发六腑  志云:在内者。五脏为阴。六腑为阳。谓菀热在内。而痈发于在外之皮肉间也。

与经相明  吴云:经。谓经旨。圣道之所载也。张云:即下文上经下经之谓。上经下经。揆度奇恒。义见病能论。

五中  吴云:五内也。

决以明堂审于终始  马云:明堂部位之义。详见灵枢五色等篇。张云明堂。面鼻部位也。终始。灵枢篇名也。吴云:决。取正也。明堂。王者朝诸侯布政之所。人身腔之中。有天君主于其内。十二官分司守职。与王者向明布政之堂。居然无两。故谓明堂。终始。谓始病及今病也。志云:脏腑经脉之始。三阴三阳已绝之终。高云:经脉终始。简按张终始之解。吴明堂之释。并误。马云:按帝言五过四德。而今四德不具。亦公不复问。故帝未之答欤。马说如此。四德未详何义。而吴以治病之道。气内为宝以下。为一德。守数据治以下。为二德。诊病不审以下。为三德。上经下经以下。为四德。而张则以必知天地一节。为一德。五脏六腑雌雄一节。为二德。从容人事一节。为三德。审于部分一节。为四德。志高则并不言及。盖以经文不明显。其义难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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