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胡基峻先生在“中副”发表一文,《论〈红楼梦〉人物的年龄问题》,指明其纰谬矛盾之处甚多。这是事实,前二十二回为尤甚,前人已屡指出,但与后四十回真伪问题无关,因为毛病都出在前八十回。其纠缠情形过甚,叫高鹗想整理而无法整理。胡基峻先生结论,大抵不错,但是夹入一句谓可能为反驳我所著《平心论高鹗》的证据之一。这虽是偶然夹入的话,却须说明,以免读者看错问题。胡先生的结论是:
上文所举的,都是些大而且是较严重的矛盾。此外像王夫人的年龄,也有问题,后四十回引述往事的地方特别多(这很可能成为反驳林语堂先生《平心论高鹗》的证据之一),而且明明是几年前的事,其中人物都往往只说“去年”“上年”及“前年”等语;探春出嫁后不到两年,贾政却说“……将小女配与统制少君,结褵已经三载……”,要纠正这些矛盾,像高鹗、汪原放那样,仅仅更改几个数字,是解决不了的问题……
一、人物年龄呈极混乱情形,是前八十回。像脂批四阅的庚辰八十回本,总算是真的了,恐怕没有人敢说他是伪的,这些矛盾,王希廉本早已指出,程高二位真正没法修补订正,护花主人的眉批及大某山民每回末加评,最注重这各节年月问题,就如第十七回,“七月大开杏花”的荒谬,我们也没法说不是曹氏的手笔。又如第十二回云,“这年冬底林如海病重”,十四回又云“九月初三没”。昭儿回来,谓黛玉、贾琏赶年底回来,还要带大毛衣服。护花主人眉批谓:“作者不顾前后如此,吾不能为之原谅也。”除非我们假定前二十二回通通是伪的(连甲戌本,庚辰本,戚蓼生本在内),我们只得接受这个事实:前八十回甚淆乱,而其中最胡闹的是在第一至第廿二回中。
单说宝玉及钗黛的年龄,就没法整理。我姑引《平心论高鹗》一段。以外大观园各人岁数矛盾重重,至今无法整理。取此必弃彼,取彼必背此。护花主人假定大观园初年宝玉十五岁,周汝昌假定为十三岁,都是勉强折中定的。大某山民依八十六回元妃没于第三年甲寅(一七三四)。周汝昌移后四年,以一七三六丙辰为初年(到第三年当为一七三八)。这且不去讨论,单说黛玉六岁来贾府(见第二回),到了四年或六年后壬子,自己已说她十五岁了(四十五回)。况且她少宝玉一岁(第三回),则宝玉已十六。但宝玉在同年说看来只有十二三岁(二十三回)。宝钗大宝玉两岁,应是十八了。事实又不如此简单,因为第廿二回宝钗只明说只十五岁,若依第四回薛蟠已有十五岁,到了壬子,薛蟠应是廿一岁,而第四回明说宝钗少他只两岁,宝钗便应十九岁。周谓:“‘少两岁’不实之辞,不应死看,但亦不应将七岁之不同,说‘少两岁’。但是事不止此。六十三回,大家算宝钗、袭人、晴雯、香菱四人是同庚,是只十四岁,若说袭人大宝玉两岁(据第六回),宝玉应缩回十二岁。但又不然,因第十九回,袭人姨妹已十七岁,则袭人至少也十七,宝钗与之同庚,又应十七。薛蟠若比宝钗大两岁,又变十九岁,若依薛蟠来府时只十五岁(第四回),宝钗又须缩回为十三。后四十回高本(曹氏残稿)第九十回贾母又说黛玉少宝玉两岁,不是少一岁,高本也乱在一起。其余英莲、贾兰、贾蓉各人岁数都有矛盾。可见高鹗校书时对此等处,也真无办法,姑存其本来面目。”我想这些错乱,都是“易稿五次”所致。
二、俞平伯的歪缠。这些矛盾既不足为前八十回作伪的证据,则后四十回真有什么矛盾,也不是高鹗“恶劣”“俗笔”“笨拙”行诈的证据。俞平伯一味歪缠,连黛玉之死也叫肉麻无味;连黛玉之病,几月好几月坏,本是痨病的人常有的事,也看做恶劣;连贾府衰败,也必须如探春所言“自相残杀”,才叫作满意。我说这些话,是指出我们考伪的方法,太随便了,太不够标准,大家不可长此风气,也不必受那类考证方法的欺骗。
在此我举平伯论巧姐年龄忽大忽小一事,来指出这类考证的一斑。这事是颇费平伯笔墨的。我再引《平心论高鹗》文中一段。我说:“后四十回巧姐之岁数,平伯以为忽大忽小。岁数混乱,本是全书的毛病。但巧姐忽大忽小,完全是故意曲解,不是作者的荒谬矛盾。”原来作者一百十七回说:“巧姐儿年纪也有十三四岁了。”平伯举出一〇一回的话:“大姐哭。李妈狠命的拍了几下,向孩子身上拧了一把,那孩子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就在这些话头上做文章。他先加上“巧姐被拧,连话都不会说”的推想,然后评曰:“巧姐被拧,连话都不会说,只有大哭一法,看这光景他不过三岁,最多亦以四岁为限。若在四岁以上,决不至于被拧之后,连话都不说的。况且巧姐能说话,婆子决不敢平白地拧他一把,可见巧姐确是不会说话的。”我说:“谁家十一二岁的小姐被老嬷狠命的拍了几下(时凤姐大病),又在身上拧了一把,会不哇的一声大哭起来?又谁家小姐必先说话而后算一、二、三,而后哭哉?”作者并未尝说巧姐不说话,是时凤姐大病,向谁说呢?哇不哇,是看拧的重不重。若是“狠命”的拧一下,平伯也是先哇而后说话也。
这是捣鬼,不是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