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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谕帖二

蒙阴县正堂陈 谕各房书吏人等知悉。本县于本月二十五日出京。由陆路起程。一切轿乘夫马俱巳自备。定于四月十三日 时上任。各将新任合办公务。悉照前谕。火速齐备。如临时违悞。定行重处不贷。特谕。

右仰各房书吏准此

康熙二十八年闰三月

日谕

定限

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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