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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略》“互著”、“别裁”辩正

《七略》是汉代刘歆在父亲刘向死后,继承父业,校理群书,在刘向的《别录》和自己校书成果的基础上撰写成的我国第一部分类综合目录,类别详致,结构严谨,系统完整,对后世目录的编纂和目录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然而《七略》中究竟有无“互著”、“别裁”这两种著录方法却历来存有争议,至今莫衷一是。笔者不揣简陋,力图澄清《七略》书中这一问题,推进人们对此的认识。

一、“互著”、“别裁”正名

首先,我们明确一下“互著”、“别裁”的定义。

现在,目录学界公认的“互著”、“别裁”的概念源于章学诚[2]。在《校雠通义》卷一“互著第三”中,章学诚说:“古人著录不徒为甲乙部次计。如徒为甲乙部次计,则一掌故令史足矣,何用父子世业,阅年二纪,仅乃卒业乎?盖部次流别,申明大道,序列九流百氏之学,使之绳贯珠联,无少缺逸,欲人即类求书,因书究学。至理有互通,书有两用者,未尝不兼收并载,初不以重复为嫌,其于甲乙部次之下,但加互注,以便稽检而已。”

可见,“互著”又作“互注”,是指把“理有互通,书有两用者”在相应的部次中分别重复著录。

在“别裁第四”中,章学诚又说:“盖古人著书,有采取成说,袭用故事者(自注:如《弟子职》必非管子自撰,《月令》必非吕不韦自撰,皆所谓采取成说也),其所采之书,别有本旨,或历时已久,不知所出;又或所著之篇,于全书之内自为一类者,并得裁其篇章,补苴部次,别出门类,明辨著述源流。至其全书,篇次具存,无所更易,隶于本类,亦自两不相妨。盖权于宾主重轻之间,知其无庸互见者,而始有裁篇别出之法耳。”接着,章学诚分析了《隋书》别出《小尔雅》以附论语,《文献通考》别出《夏小正》以入时令后说:“或《尔雅》、《小正》之篇有别出行世之本,故从而别载之尔,非真有见于学问流别而为之裁制也。不然,何以本篇之下,不标子注,申明篇第之所自也哉。”可见,“别裁”是在综合考虑之后,对于一书中“采取成说,袭用故事者,其所采之书,别有本旨”和“所著之篇,于全书之内自为一类者”临时裁其篇章著录在相应的部类中[3],不包括“别出行世”的单行本,而且,别裁出的篇第之下应该用子注标注出处。

可见,这两个概念都比较严格,内涵和外延都有明确的规定性。这是传统目录学成熟的体现。但相对于中国古代两千年的目录学发展史的实际情况来看,应该说这两个概念都有个发生、发展的过程。一般,人们把“一书重出”叫做互著,把“裁篇别出”叫做别裁就体现了这种观念,这是讨论在章学诚之前有无“互著”、“别裁”的理论前提,也是本文接触《七略》之前要明确的。

二、《七略》一书无“互著”

《七略》一书有“互著”的说法始于章学诚的《校雠通义》一书,之后,姚名达在《中国目录学史》第69页称“此皆一时疏忽,偶未检点”。之后多有人沿袭章氏之说。章学诚在《校雠通义》中又以此来批评班固《汉书·艺文志》对《七略》的“省”是不明互著,致使后世不复知有互著之例;于是,又有人认为《七略》是藏书目录,《汉书·艺文志》是史志目录,作用不同所以对收书的要求也不同[4]。

但是,一般的文献学和目录学的论著中又大多不说《七略》中有“互著”,即使偶有涉及,也多语焉不详,而且各执己见,莫衷一是。那么,《七略》一书究竟有无“互著”呢?我认为在前人的基础上,再下一番努力,这个问题还是可以说清楚的。

为了便于说明问题,我们先看一下章学诚对《七略》有“互著”之说的论述。章氏说:“刘歆《七略》亡矣,其义例之可见者,班固《艺文志》而已(自注:班固自注,非颜注也)。《七略》于兵书权谋家有《伊尹》、《太公》、《管子》、《荀卿子》(自注:《汉书》作《孙卿子》)、《鹖冠子》、《苏子》、《蒯通》、《陆贾》、《淮南王》九家之书,而儒家复有《荀卿子》、《陆贾》二家之书,道家复有《伊尹》、《太公》、《管子》、《鹖冠子》四家之书,纵横家复有《苏子》、《蒯通》二家之书,杂家复有《淮南王》一家之书;兵书技巧家有《墨子》,而墨家复有《墨子》之书。”章学诚的论断依据来源于班固在《汉书·艺文志》的兵权谋家中的自注:“省《伊尹》、《太公》、《管子》、《孙卿子》、《鹖冠子》、《苏子》、《蒯通》、《陆贾》、《淮南王》二百五十九种[5]”,和兵技巧类的自注:“省《墨子》重”。共合十家书。从字面上看,章氏这段话似乎“非常明确”地指出了《七略》一书有“互著”,多数认为《七略》有“互著”的学者也正是依据章氏的这段话的。但是,我觉得还不能就此得出结论。因为仅看书名,我们很难确定是否有互著,书名相同也可以内容不同,所以还应该进一步认识一下这些书的内容才是。著名文献学家王重民已经做了这一步,并且进行了辩驳。

王重民的论述比较具体细致,毋庸赘述,现总结如下:第一、虽然章学诚所举重复著录的十家都在《兵书略》,但是章氏以此得出“此外之重复互见者,不尽见于著录,容有散佚失传之文”并不正确,《汉书·艺文志》绝无“散佚失传之文”。第二、这十家中,《诸子略》著录的是全本;《兵书略》著录的都是非全本,都是全本中言兵的部分,大概是“别出行世之本”,不是互著。第三、兵书由任宏校理,与刘向、刘歆没有联系,章学诚对此也明白。第四、《鹖冠子》看似互著[6],班固“省”之,认为是重复是正确的。之后,王氏指出:“我认为目录理论和方法的历史发展,在西汉末年刘歆第一次建成系统分类目录的时候,不可能懂得互著法,而且,他们编的是藏书目录,都是著录的现成藏书,在这种情况下,就更不容易使用互著法,而把别裁单行之本夹杂著录在各个类目之内,倒是难避免的(自注:著录的是别裁本,而不是有意识的裁篇别出,‘以辨著述源流’)[7]。”

在这里,我认为王重民第一、第二和第四是正确的,这在班固《汉书·艺文志》中很容易看出。王氏的第三须分别来看。说任宏校兵书,与刘氏校六艺、诸子、诗赋有所分工,班固《汉书·艺文志》已有说明,姚名达在《中国目录学史》中论述颇详,此不缀;但是,说兵书与刘向、刘歆没有联系,则值得商榷。《汉书·艺文志》云:“至成帝时,以书颇散亡,使谒者陈农求遗书于天下,诏光禄大夫刘向校经传、诸子、诗赋,步兵校尉任宏校兵书,太史令尹咸校数术,侍医李柱国校方技。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指意,录而奏之。会向卒,哀帝复使向子侍中奉车都尉歆卒父业。歆于是总群书而录奏其《七略》。故有《辑略》、有《六艺略》、有《诸子略》、有《诗赋略》、有《兵书略》、有《术数略》、有《方技略》。”可见,校书是由专人,而各书叙录和《七略》的撰写却是由刘向、刘歆完成的,也就是说《兵书略》、《术数略》、《方技略》的叙录和著录也都是由刘向、刘歆完成的。就现存的收录在姚振宗的《快阁师石山房丛书》中的八篇《别录》叙录来看,都有“皆已定,以杀青,书可缮写”之类的话,可以判定是一书校雠已定,书可缮写时刘向、刘歆作的叙录。也正因此,刘向、刘歆父子相继校书,历时颇久,章学诚说的“父子世业,阅年二纪”正可做此理解。由于《别录》和《七略》今均亡佚,无法得见刘氏《兵书略》类书的叙录,但侥幸刘氏佚文中有一篇《山海经叙录》,我们可以据此做一些猜测。《山海经》在《七略》中列于《术数略》,由太史令尹咸领校。这篇叙录云:“侍中奉车都尉光禄大夫臣秀领校祕书言[8]:校祕书太常属臣望所校《山海经》凡三十二篇[9],今定为一十八篇,已定”,之后,又说,“待诏太常属臣望校治,侍中光禄勋臣龚、侍中奉车都尉光禄大夫臣秀领主省。”由此也可以推测《兵书略》的书的叙录撰写情况大致如此。这就不能说刘向、刘歆不和任宏联系,更不能说兵书与刘氏没有关系。看来,刘歆对《七略》中著录的《兵书略》中的这十家书是知道的,甚至是清楚地认识了当时的情况后的做法。对比《汉书·艺文志》对各个略的大序,我们不难看出《兵书略》不同于其他五个略。在其他五个略中都没有古书整理的记载,即使颇受汉朝重视的六艺和儒家也不例外,而《汉书·艺文志》在《兵书略》的大序中却说:“汉兴,张良、韩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删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诸吕用事而盗取之。武帝时,军政杨仆捃摭遗逸,纪奏《兵录》,犹未能备。至于孝成,命任宏论次兵书为四种。”可见兵书在汉代一贯就很受重视,并且已在此之前有了两次整理,产生了一部专科目录——《兵录》,恐怕这也是成帝年间的这次校书中兵书整理和分类屡为后人称道的原因。可以说《七略·兵书略》中有书与《诸子略》重名,亦是传统和形势使然[10]。限于分工和专业的不同,刘向、刘歆没有亲自校理兵书,由任宏来具体负责,班固唯独在《汉书·艺文志》的小序中提到任宏,也可能意味着任宏校书的重要性,这也许是这十种同名书存在于《七略》中的一个侧面原因。而正面原因,我更倾向于刘氏是看到了这些书在内容上的特殊性和认识到保存兵书的完整才将它们另列出来,下面有关同名书的分析和有关别裁的论述进一步说明了这个问题。所以,刘氏对这些兵书与诸子类之同名书的关系,是十分明确的,其这种著录方法是其体例的体现之一,自然这不是互著,更不是重复。

又有人指出《汉书·艺文志》中重复著录的书不仅这些,认为《诸子略》儒家有《景子》、《公孙尼子》、《孟子》,《诸子略》杂家有《公孙尼》,《兵书略》有《景子》、《孟子》;《诸子略》的道家有《伊尹》、《鬻子》、《力牧》、《孙子》,小说家有《伊尹说》、《鬻子说》,《兵书略》有《力牧》、《孙子》。以此认为《七略》有互著,而且《汉书·艺文志》继承了《七略》的互著。

这种观点也是就《七略》(实是《汉书·艺文志》)著录的书名得出的结论。由于这些书名现都存于《汉书·艺文志》,我们只要把《汉书·艺文志》中这些同名书的篇数和班固的自注摘录出来,事实就一目了然了:

(一)《六艺略》:《景子》3篇(自注:说宓子,语似其弟子),《公孙尼子》28篇(自注:七十子弟子),《孟子》11篇(自注:名轲,邹人,子思弟子,有列传)。

《诸子略》:《公孙尼》1篇,《景子》13篇,《孟子》1篇。

(二)《诸子略》道家:《伊尹》31篇(自注:相汤),《鬻子》22篇(自注:名熊,为周师,自文王以下问焉,周封为楚祖),《力牧》22篇(自注:六国时所作,托之力牧。力牧,黄帝相),《孙子》16篇(自注:六国时)。

《诸子略》小说家:《伊尹说》27篇(自注:其语浅薄,似依托也),《鬻子说》19篇(自注:后世所加)。

《兵书略》:《力牧》15篇(自注:黄帝臣,依托也),《吴孙子兵法》82篇(自注:图九卷),《齐孙子兵法》89篇(自注:图四卷)。

实际上,书名重复的还有五种,现亦列出:

(三)《兵书略》:《尉缭》31篇,《师旷》8篇(自注:晋平公臣),《伍子胥》10篇(自注:图1卷),《李子》10篇,《庞煖》3篇。

《诸子略》:《尉缭》29篇(自注:六国时),《师旷》6篇(自注:见春秋,其言浅薄,本与此同,似因托也),《伍子胥》8篇(自注:名员,春秋时为吴将,忠直遇谗死),《李子》32篇(自注:名悝,相魏文侯,副国强兵),《庞煖》2篇(自注:为燕将)。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出,除了《公孙尼子》与《公孙尼》、《伊尹》与《伊尹说》、《鬻子》与《鬻子说》、《孙子》与《吴孙子兵法》或《齐孙子兵法》名实俱异外,其余书都是名同实异,即这些名相同或相近的书或因内容不同,或因篇数不等,根本就不是同一部书,这又怎么能说是“互著”?实际上,对于古书名同实异的问题,章学诚在《校雠通义》卷三《汉志兵书》中已有指出,只是限于兵书,不全面,也不系统。如此多名称相同或相近的书出现在《七略》之中,刘歆对此不会不知道的,这也证明了刘歆对《兵书略》中的和《诸子略》中同名书的著录是清楚的。为什么会有相同的书名呢?这恐怕要和古人对书的命名有关。古人以人系书,把属于同一家的书取一个名字,把类似同一家的书取一个和原来书名相近的名字,是给书定名的一般做法。刘向、刘歆校书的一项工作就是给书定名,这也是他们采取的方法[11]。而人名相近、相同的现象在古代实属平常,因此,我们决不能因为书名相同而说书的内容相同,今天的考古发掘也证明了这一点。至于,班固为什么要“省”十家兵书呢?我认为这和班固作的《汉书·艺文志》是史志目录有关,和《兵书略》由任宏校书而与刘氏有所分工有关[12],更主要地和这些书在内容上的重复有关[13]。那么,为什么又有这么多同名书班固没有“省”呢?这在本文的第三部分再具体分析。

以上,我们根据《汉书·艺文志》和有关资料,全面分析了《七略》一书中著录的所有同名书的情况。通过论述,认为《七略》中并没有“互著”之例,以此来归咎班固《汉书·艺文志》对刘氏“互著”的抹杀也是没有道理的。

对于《七略》不存在“互著”的原因,在前面引的王重民的话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此不缀。实质上,“互著”是古人对具体书的内容和宏观书的分类的关系认识深刻之后的做法。由于古人书目多为藏书目和史志目,对图书重视分类,以类统书,一般不允许出现一书重出的意外,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互著”的产生。在图书充分发展和人们认识逐渐开脱之后,人们对这个问题才有了一定的看法。至元代马端临撰《文献通考·经籍考》时,在易门和占筮门分别著录了《焦氏易林》一书,并在易门《焦氏易林》下注:“说见占筮门”。可以说,这已是很完善的互著了;但此书仅此一例,属于偶然为之,表明马氏虽然已经打破“以类统书,不能重出”的樊篱,但对此并没有清醒的意识,更谈不上自觉运用。只是他在《经籍考》第十一《纪蒙》下自注:“并见论语条下”,在《经籍考》第六十《孟东野集》下自注:“详见诗集”,在《经籍考》第六十九自注:“右谢惠连、阴铿、杜审言、储光羲、王昌龄、常建、孟浩然、岑参、李嘉祐九家集,晁氏书录在别集门,所论已附在本门,此更不重复。”说明马氏对于所著录书的辑录内容有了明确而统一的认识,将不同类的书联系起来,熟练地运用互见法来处理辑录的内容,这样全面认识图书并对不同辑录内容加以合理安排,应该说是互著产生的先兆。至明代祁承  提出“互”的概念,其中一个方面就是“互著”,他撰写的《澹生堂书目》也大量采用了互著法,标志着“互著”的正式确立。

三、《七略》一书有不成熟、不完善的“别裁”

那么,《七略》一书有无“别裁”呢?这个问题比前面的“互著”问题更复杂。

首先,我们分析以下古书的流传和刘向、刘歆校书的情况。

古人随事作文,不题篇名,更没有书名,其流传多单篇,以文首二字区别,后学各以所得为书,所以本子差别也大。虽然,孔子已开始编书,而且吕不韦利用门人编成了《吕览》,后来司马迁写成了《史记》;但是,个人集子仍然以单篇或单行本的形式流传,编定集子多是魏晋以后的事。根据现存的八篇《别录》佚文来看,刘氏校书的第一步是广搜众本。如《晏子》一书搜集到的本子就有四种,共30篇,838章;有的仅中书就可能有多种本子,如《管子》中书389篇,可能就是多种本子和单篇的总和;而有的则中外互补,以成全本,如《列子》8篇就是由中书5篇、太史书4篇、刘向书6篇、富参书2篇除去重复所得。汉代藏书,“内则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中书”即是指此;“太常”、“太史”、“博士”是刘歆称的外藏。可以说当时的中、外、民间、私人收藏的书几乎齐备。在这种前提下,补苴全本,除去重复,校雠讹脱,编定次序,再撰写叙录,加以著录。在这里,和本文有关的是刘氏对编书的处理和在著录中所采取的方法。那么,刘氏是怎样做的呢?《晏子叙录》云:“其书六篇,皆忠谏其君,文章可观,义理可法,皆合六经之义。又有复重,文辞颇异,不敢遗失,复列以为一篇;又有颇不合经术,似非晏子言,疑后世辩士所为者,故亦不敢失,复为一篇,凡八篇。”可见,刘向校书注重内容的分别,并以此来编定次序,同时注重收录的全面。《列子叙录》云:“道家者,秉要执本……合于六经。而《穆王》、《汤问》二篇,迂诞恢诡,非君子之言也。至于《力命》篇一推分命,《杨子》之篇唯贵放逸,二义乖背,不似一家之书,然各有所明,亦有可观者。”刘向依然重在内容的分别,又侧重时局的考虑,才没有加以别裁。《全汉文》卷37载有刘向的《说苑叙录》,云:“所校中书《说苑》杂事,及臣向书,民间书,除去与《新序》重复者,其余浅薄不中义理,别集以为《百家》,更以造新事,十万言以上,号曰《新苑》。”说明刘向在编《新苑》时已有“别裁”之举,只是此书系于刘向,与其校书还有差别。那么,具体体现在《七略》中是什么情况呢?我们分别从几个方面来认识这个问题。

第一方面,我们分析一下在本文第二部分所列的同名书的问题。由于《七略》和这些书中的部分书已亡佚,增加了问题探讨的难度,有的地方只能靠推测,有的则只好存疑。我认为可以大致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书名相同,内容无关。这种情况有《诸子略》儒家的《景子》、《孟子》与《兵书略》的《景子》、《孟子》,《诸子略》儒家《公孙尼子》与杂家《公孙尼》,《诸子略》道家的《孙子》、《力牧》与《兵书略》的《吴孙子兵书》或《齐孙子兵法》、《力牧》。

《汉书·艺文志》在儒家《景子》下注:“说宓子,语似其弟子。”《景子》前为《宓子》,宓子是孔子弟子;《景子》后是《世子》,世子名硕,是七十子之弟子。《汉书》以义例谨严著称,仔细分析《汉书·艺文志》对图书的排列绝非粗率杂乱,而是在每个小类里尽可能地根据人物的先后来排列,这和古人编书以人类书的观念一致。所以后人认为这里的景子就是“七十子之弟子”[14]。而《兵书略》之《景子》列在《魏公子》后,魏公子即无忌,战国中后期人,后人疑此景子即楚人景阳。很明显,这里的景子与儒家的景子虽名同而非一人,学非一家,书亦无关。儒家《孟子》为人熟知。《兵书略》之《孟子》列在《东父》、《师旷》之前,时当远在孟轲之前。姚振宗怀疑此孟子即五行家猛子。章学诚在《校雠通义》中也指出此二《孟子》名同实异。《公孙尼子》列在《李克》后《孟子》前,班固自注:“七十子弟子。”《公孙尼》则列在《荆轲论》、《吴子》之后,很可能为汉代人作。称“子”是汉人对春秋战国人的尊称,对商周和汉代的人,汉人一般不称“子”[15],直接称“公孙尼”,可能也有特殊意味。《诸子略》道家之《孙子》班固自注:“六国时。”《吴孙子兵法》是孙武的,《齐孙子兵法》是孙膑的,年代都比《孙子》早,经后人考订,基本认为道家《孙子》和孙休有关。《诸子略》道家之《力牧》列在《孙子》前,班固自注:“六国时所作”;《兵书略》之《力牧》列在《鵊治子》前,在《汉书·古今人表》列在风后前,居第二等上中,似远在道家之《力牧》之前。

第二种情况是书名相同或相近,内容相关但不同。这类有《诸子略》道家《伊尹》、《鬻子》与小说家《伊尹说》、《鬻子说》,《诸子略》之《师旷》与《兵书略》之《师旷》。

伊尹在《汉书·古今人表》中列第二等上中,鬻子名熊,在《汉书·古今人表》列第三等上下,都是较高的等第。而《伊尹说》、《鬻子说》班固自注“其语浅薄”和“后世所加”,盖与《伊尹》、《鬻子》内容风格并不一致。对于《汉书·艺文志》著录的《中庸说》,王鸣盛在《蛾术编说录》中说是《中庸》“其解诂也”,姚振宗认为是“说《中庸》之书”,姚名达则认为是“说《礼记》中的《中庸》而成一家之言的专著”。在《古书通例》中,余嘉锡认为《伊尹》和《伊尹说》、《鬻子》和《鬻子说》都是一人有两书,“以其学非一家”而分著于录。我觉得这两种书可能内容上有相关处,但或思想不一,或风格不同,区别还是明显的。由于《伊尹说》和《鬻子说》均佚,今存佚文争议颇大,具体情况只好存疑。师旷在《汉书·古今人表》中列第五等中中,从两部《师旷》在《汉书·艺文志》各自的小类中所处的位置来看,似乎时间也相近,估计二书可能也相关。余嘉锡亦将此二书列为一人有二书,“以其学非一家”而分著于录。

以上两种情况表明这些书不但在篇数上存在差别,而且在内容上也有不同,这说明它们仅是书名的相近和相同,决不是同一种书,所以班固没有“省”,更不能说这些书是“互著”。但是这种情况刘向、刘歆和班固是清楚的:一方面是单行本的前在原因;另一方面是图书复杂,思想学术多样,可以列入不同的类别加以著录。事实上,刘氏也正是以此体例(综观《汉书·艺文志》此体例是比较明显的)来区别它们,不至于发生混淆的。可以说这已经在某种意义上具有了原始的“别裁”意味,即在重视分类的前提下,注意区分书的内容,分别著录。

第三种情况是书名相同,内容可能部分相重。这部分主要包括同名的《伍子胥》、《李子》、《尉缭》和《庞煖》[16]。

这四种书在《汉书·艺文志》中分别列在《诸子略》和《兵书略》。就它们各自所在的位置来看,应该说基本上可以断定都分别出于一人[17]。这种情况类似班固省去的十家兵书。这四种书在《诸子略》中班固都自注了所出之人,而在《兵书略》除《伍子胥》下注“图一卷”外都不再加注,我觉得这可能意味着他已明注于前,在此不再复注。由于这四种书的各自本子篇数不等,班固没有“省”。由于刘向校书的第一步是广搜众本,使所收之书内容完足,很可能这四种书的相应本子间存在部分相重的情况,十种与《诸子略》中相重的兵书就是一个侧面证据。这样处理也正是刘氏为了义例的原因。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班固删去的十家兵书。刘向、刘歆父子校书决非一日,如此多的同名内容相重的书出现在《别录》和《七略》中,说“偶不检点”是难以令人置信的,肯定另有原因,对此,本文第二部分已有初步分析;在这里尤其指出的是这十家书和上面认为部分相重的四种书都发生在兵书和诸子之间,更令我们深思。兵书在汉代有特殊的地位,甚至自成体系,这是刘向、刘歆要考虑的。现在一般认为这十家兵书是单行本,能否将两种《伍子胥》、《李子》、《尉缭》和《庞煖》的兵书本都分别看作单行本,现在还不易确定,我们不妨做这样的假设[18]。但我们不能因为是单行本就否定了《七略》中有“别裁”的萌芽。刘向、刘歆所作的《别录》和《七略》无疑都是藏书目录;但是,《七略》又不同于一般的藏书目录:因为刘氏并非只是登记庋藏,其大量的工作还是“校书”,把精力用在搜集众本、编定全本、校雠讹脱和撰写叙录上,其中非常充分地表现了他们对书内容的认识。由于古书多以单篇和单行本流传,刘向、刘歆等人见到的就是这些大量的单篇文章和单行本,这从现存的八篇《别录》的叙录种很明显地看到这以点;但是,编成全本之后,这些单篇和单行本还有没有保存的必要,尤其是冠以人名体现在《七略》里呢?这肯定是刘氏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我觉得一般情况下《七略》里不收录单行本。如果《中庸说》是说解《中庸》的书,那么,《中庸》应该单行,这在公孙弘《乞骸骨疏》引用《中庸》和《史记·孔子世家》的“子思作《中庸》”中得到印证;但是刘向校书将《中庸》收入《子思》不再单列[19]。再如韩非的《五蠹》、《孤愤》等在战国末已单行,至此全部收入《韩子》。又如司马相如的《子虚赋》、《大人赋》亦单行,至此收入《司马相如赋》,也不再单行。这里尤其要指出的是《孙子兵法》一书,1972年在山东银雀山汉墓出土的《孙子兵法》证明,在汉武帝时仍有十三篇的《孙子兵法》单行本,这个本子可能与吴王阖庐见到的本子相同,也与今传的《孙子兵法》大体一致,但是刘向校书却将孙武之文全部收入《吴孙子兵法》,不再别出单行本。余嘉锡又指出《鬼谷子》入《苏子》、《新语》入《陆贾书》、《六韬》入《太公书》;因此,《鬼谷子》、《新语》、《六韬》这些书都不再单见于《七略》。可见《七略》并不著录一般的单行本。综合《汉书·艺文志》也基本会得出如此结论。然而,十家兵书单行本为什么又著录在《七略》里呢?这和它们的特殊性有关。仔细分析以上单篇或单行本收入全本后不再保存在《七略》的情况,不难看出,这些单篇或单行本和全本都在内容上属于同一部类,差别不在类型,这样列在《七略》的小类中完全合适。而这十家兵书无疑内容上有相对的独立性,在以人类书时属于诸子,但相对来说又有明显的兵书特征,隶属于兵书,尤其是兵书已经基本独立形成系统,为保存兵书的完整,这些单行本就有保存的必要了。可见这又涉及到图书甚至学术的分类问题。当书属于不同的类别,且已经为人们广泛接受时,为使各自体系完整,则认为有分列的必要,于是刘氏把同样的内容分别收入到各自类别的书中去。十家兵书的出现应该说就是这种做法的体现之一。同名的《伍子胥》、《李子》、《尉缭》和《庞煖》可能在部分上也有这种情况。这样,虽然刘氏可能没有具体做出“裁篇别出”,但是看到这些书“于全书之内自为一类”,考虑兵家之书的完整,分别保留在两类之内。在诸子内保留符合诸子要求之本,甚至是全本;在兵家内保留符合兵书要求之本,可能也有单行本,或足本,使二者内容或有全本与单行本之别,或有稍微的出入而不重合,以示分别,不留下重复著录或类别不明的印象。这应该说在一定意义上具有“裁篇别出”的性质,属于初级的“别裁”,只是限于兵书,未免片面;保留“别裁本”的动机虽有辨别各家的意味,但基本出于兵书的完备,并非“明辨著述源流”;又都冠以和诸子中有关的书相同的名字,没有在具体加以区分;下面也不加标注,远不及章学诚的观点稳妥。但这正表明了“别裁”产生之初不成熟、不完善的特点。

类似的情况,我认为还有《子思》和《记》的关系。《汉书·艺文志》六艺礼类载“《记》百三十一篇(自注:七十子后学所记也)”,后人考订认为是合《大戴记》、《小戴记》,又分别将《曲礼》、《檀弓》和《杂记》一分为二而成。同时,《汉书·艺文志》诸子儒家类载“《子思》二十三篇(自注:名伋,孔子孙,为鲁缪公师)”。应该说这两种本子各自将当时属于《礼记》和子思的文章搜罗全备。虽然《子思》宋以后亡佚,但是对于二者的关系,我们还是可以做一说明,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证据:一是《史记·孔子世家》载“子思作《中庸》”,则《中庸》在《子思》中,今《中庸》在《礼记》;二是《隋书·音乐志》载“《缁衣》出自《子思子》”,今《缁衣》在《礼记》;三是王应麟在《〈汉书·艺文志〉考证》里引沈约的话说“《礼记》之《中庸》、《表记》、《坊记》、《缁衣》皆取自《子思子》”,《太平御览》卷四○三有引《子思子》之文,今在《礼记·表记》,这证明了沈约的话是正确的,也说明了《礼记》和《子思》的关系。1993年,在湖北荆门郭店出土了部分战国楚简,以儒家和道家为主,今人考定此墓儒家的楚简主要反映了子思学派的言论。其中有《缁衣》和《表记》,与今《礼记》所载之文基本相合;又有《五行》,《荀子·非十二子》云“《五行》出自《子思》”,今不见于《礼记》。虽然,依据以上方面还不能推测《子思》全部见于《记》;但是,断定《子思》部分与《记》重复已是事实。相同的内容,同时放在两种书中,不是互著,却有部分别裁的倾向,因为《记》的内容远大于《子思》。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无疑和《子思》属于《诸子略》儒家,《记》属于《六艺略》礼类,二者类别不同有关。当然,潜在的原因不但和《子思》单行有关,更主要地和子思的地位、影响有很大关系:他是孔子的孙子,曾任鲁缪公师,又是孟子的先师;他代表的学派是孔子以后儒家的八派之一,甚至可能是战国和西汉最有影响的学派之一,今天郭店楚简似乎也说明了这一点。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刘氏所为有看重门类之别甚至有“辨章学术”的特点。

第二方面,《七略》还有其他地方,也可以看作是“别裁”。

章学诚在《校雠通义》中举《弟子职》和《管子》、《三朝记》和《记》的关系,认为是别裁;王重民在《校雠通义通解》中认为《弟子职》和《三朝记》都是古已有之的“别裁本”,不是别裁。我认为这个问题也应该联系刘向校书和《七略》一书的整体情况来看。《弟子职》和《三朝记》本已单行是目前文献学界的共识。但从上面的分析来看,《七略》并不著录属于同类的单行本;那么,《弟子职》、《三朝记》和《管子》、《记》是什么关系呢?《管子》列在《诸子略》的道家,内容庞杂;而《弟子职》列在《六艺略》的孝经,记古代弟子事师仪礼、受业次序,颇类《曲礼》、《少仪》,这与《中庸》和《子思》基本都为儒家有着本质的不同,属于不同的部类,单列出来自然合理。对此,徐复观认为“此可反映出汉代系以《孝经》为五经的阶梯,教育的基础……(《弟子职》)与《尔雅》、《小尔雅》及《古今字》,并为治经者所必读之书,虽未著之功令,但已成为风气,所以把它们列在一起”[20],可见,刘氏这样处理,也可能与当时的现实情况有关。《三朝记》,《艺文类聚》卷55引刘向《别录》云:“孔子三见哀公,作《三朝记》七篇,今在《大戴礼》。[21]”对此,余嘉锡指出:“言今在《大戴礼》者,明古本原自单行。[22]”是单行本无疑,收入《记》是刘氏校书的通例。但为什么又在论语类中单独著录呢?对此,余嘉锡在《古书通例·论编次第三》中说:“《孔子三朝》与《论语》同为一家之言,本非专为言礼而作,若因收入《大戴礼》遂没其书。”余氏所论依据刘向《别录》,应该说有一定道理。我在这里补充两点:一是从刘向《别录》来看,《三朝记》的单行本名为《三朝》,颜师古的《汉书注》也说明了这一点,而刘向在论语类中却名为《孔子三朝》,一方面合于编书义例,另一方面则可能表明刘氏对此和《大戴礼》有不同的认识,甚至有标示的意味;二是和《孝经》一样,汉人《论语》也特别受到重视,二者与五经在当时并称“七经”,在《七略》里入《六艺略》,《汉书·艺文志》因之,《孔子三朝》与孔子关系密切,应是论语类的一个组成部分。既然《孔子三朝》有如此的特殊性,也就可以单独别出了。这两本书和同名书、十家兵书的情况有一致性,书的部分内容与全书可以都属于不同的类别,而且已为人们接受并有影响,考虑到这些方面,刘氏在单行本的基础上加以区别对待。只是兵书可能更多地和兵书系统有关,而此二书更多地和内容有关。可以说此二书更具有“别裁”的意味。至于为什么班固没有“省”,今只能做些猜测:一是班固尊刘思想明显,这两种书都是由刘氏独立完成;二是二书书名不同,别出之意明显。

此外,又有更近于章学诚所说的“别裁”的情况。

一是人们早已注意到的《孙卿赋》的问题。《诸子略》儒家有《孙卿子》33篇[23],这个本子即今传《荀子》,其中有《赋篇》第三十二,包括《礼》、《知》、《云》、《蚕》、《箴》5赋,又有《佹诗》1篇,共6篇。《诗赋略》收有《孙卿赋》10篇,具体二者的关系,历来有争议,但肯定一定是二者有交叉和重复。关于此,余嘉锡的解释是:“《诗赋略》所著录,盖别本单行者也[24]”,“孙卿之赋,皆以发明其儒家之学,故编入所著录中。然赋分四家,孙卿其一,不可不见于《诗赋略》,故又别著于录[25]”。余氏后面的解释着眼于书的思想和体例,尤其赋分四家之说,古已有之,都有一定道理。我要补充的是我认为这儿更大地反映了刘氏的认识。因为类似的情况还有《贾谊赋》7篇著录于《诗赋略》,而《诸子略》儒家也已载有《贾谊》58篇。这样看来著录《孙卿赋》的原因可能和刘氏对赋的认识关系更大。在《诗赋略》的大序中,刘氏先是引传言“登高而赋,可以为大夫”,接着引证《诗》之作用,突出古人尊《诗》,随即指出春秋以后“学《诗》之士,逸在布衣,而贤人失志之赋作矣”,将赋与《诗》联系起来,给出赋的渊源的同时,把赋放在了较高的地位上。所以,大序说,“大儒孙卿及楚臣屈原,离谗忧国,皆作赋以风,感有恻隐古诗之义”。之后,又说,“如孔氏之门人,用赋也,则贾谊登堂,相如入室矣,如其不用何?”这就完全是儒家的诗教观念,而这正是西汉经学家较为普遍的一种观念,这种思想指导的结果是列于儒家的孙卿和贾谊有赋重出于《诗赋略》,而此外的情况却很少。可以说这和刘氏对诗赋的认识有关,更与“别裁”的概念相符。

二是班固“出”的淮南、刘向等的《琴颂》7篇。对此,周寿昌在《汉书注校补》中认为《琴颂》7篇“盖止于颂琴而无与于乐故出之也”。周氏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作为当时的经学大师,刘向精通鲁诗、韩诗及谷梁传、公羊传;在校书过程中,刘向负责校六艺、诸子、诗赋三大类,并总其成,撰写叙录,是校书中最重要的人物。以此地位,刘向是不会因此授人以柄的。又《汉书·艺文志》之《六艺略》乐类的小序云:“刘向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与禹不同,其道寖以益微。”可见刘向对乐有很深的理解,《汉书·刘向传》也说明了这一点。刘向对体裁的认识还是有的。可以说刘向断不至于将自己作的“无与于乐”的作品放入乐类,并撰写叙录上奏皇帝。实际上,在古代,尤其是在上古时期,诗和乐的关系非常密切。《史记·孔子世家》云孔子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其中就体现着自春秋至西汉司马迁时人们普遍的用乐正诗,以诗合乐的观念。而《汉书·艺文志》乐类里有《雅歌诗》四篇,无疑也是诗乐合一的作品。“颂”本是《诗》“六义”之一,是“宗庙之乐歌”,至汉代逐渐演变为赋的一种,乐的特点逐渐减弱。《琴颂》的“颂”经后人考订,认为可能是“诗赋”的“赋”的一类;但是,我认为《琴颂》还明显有乐的特点,在当时可以属于乐的一类。班固在《汉书·艺文志》中的“出”共有三例:一是在兵家出《司马法》,入六艺;二是在杂家出《蹴鞠》,入兵家;三是在六艺出《琴颂》,没有入。对于《琴颂》有出无入,姚振宗云:“此言出者,当是复见在《诗赋略》中[26]。”对于刘氏,班固较为推崇,在《六艺略》“入《稽疑》一篇”,则不会调出刘向的作品而使之残缺,姚振宗的解释基本上是令人接受的。但班固为什么要做此调整呢?我认为一方面可能和东汉人理解的“颂”是赋的一类的观念有关,这反映了艺术观念的变化;另一方面可能和班固的着眼点和注重史书义例有关。今天,人们认为刘向是文献学家,而在当时,刘向首先是著名的经学家;班固是史学家,其《汉书》首先是一部史书,所以二者对文献的认识自然会有不同。收入《汉书·艺文志》时,班固将《司马法》更名为《军礼司马法》,将《七略》中《易传淮南九师训道》更名为《淮南九师书》,将《子夏易传》更名为《韩氏易传》都说明了他对史书义例的看重。这样也就自然将以“颂”为名的作品合入《诗赋略》,也许用“出”不用“省”就含有这层含义。但是,班固这一“出”,就造成了忽略《琴颂》在乐方面特点的印象,而这可能就是刘氏将它别出的原因。可见,这更具有章学诚说的“别裁”的性质。

综合内容相关的同名书、十家兵书、《弟子职》与《三朝记》、《孙卿赋》与《贾谊赋》以及《琴颂》等情况来看,我们不排除这些书的存在是由于单行本的存在,但是相对于其他大量单行本没有著录在《七略》中来说,这些本子都有特殊性,这反映了刘氏校书和撰写《七略》的大致一贯的思想:即根据对图书的认识和图书甚至学术的分类观念,在一定的范围内,在“别裁本”的基础上,当属于同一书的内容可以分置不同的类别,且已经为人们广泛接受时,为使各自体系完整,则认为有分列的必要,于是刘氏在校书和著录时采取了保留特殊“别裁本”的做法,这种有意的行为与一般意义上的著录“别裁本”不同,具有内容分类、甚至“明辨著述源流”的意义,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别裁”的性质,反映了目录学在“单行本”的影响下“别裁”的萌芽。自然,这种最初形式的“别裁”从其体制和出发点来说是不成熟的,从其表现形式和存在范围来说是不全面的。

四、余论

我认为“别裁”的产生和“互著”不同,二者的发展并不同步,因此,不能简单将二者相提并论。目录的产生首先注重分类,以类统书,所以在唐以前分类法由“七分法”(实质上是“六分法”)逐渐发展为“四分法”轨迹十分明显,小类的分合也日趋合理,表现了目录分类逐渐走向严谨统一、细致精密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尤其和藏书目、史志书目有关,大大限制了互著的产生。但是,“别裁”则更多地和实际现实有关,更多地和书的流传、组成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有关,而且和古代的社会环境、学术格局也有关系,相比“互著”来说有更为自由广阔的发展环境,尤其受“单行本”的影响更大。“别出”由一般人做出,反映其个人爱好并在社会上流传或收藏就是“单行本”;“别出”由目录学家做出,表现其对书的认识并著录于目录就是“别裁”。因此,“别裁”的产生正是渊源于“单行本”。正是编书导致了刘氏对书的全面、综合认识的深化,使他们意识到单行本与全本的不同关系,认识到书的内容与类别的关系,当其可以属于不同的类别时,为保持各自体系的完整,刘氏在著录书时已经注意到区别对待书的各种“别裁本”,采取了保留一些“单行本”的做法,相对于大量的单行本没有著录来说,具有了“别裁”的性质,从而产生了我国最初的“别裁”。此后,单行本依然大量存在,至宋代,别裁的诗集数量几乎和文人的全集一样多,这在《文献通考·经籍考》里有充分的反映。同时,传统学术类别划分的成熟和分类意识的加强促进了目录学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各种学术观念的发展促进了人们对体裁的自觉以及对各种门类横向的交叉与联系。至明代,祁承  《澹生堂书目略例》中提出了“通”的概念,其中一个方面就是在总结单行本的基础上和认识体裁的前提下为符合单行和体裁两方面的要求提出的,表现在目录中已具备了“别裁”的特点,他在《澹生堂藏书目》中的做法就体现了他的这一思想,成为我国目录学史上重大发展的标志之一。

章学诚在《校雠通义》中不但给“互著”和“别裁”下了严格而完善的定义,而且指出“权于宾主重轻之间,知其无庸互见者,而始有裁篇别出之法”,这就将“别裁”和“互著”联系了起来,综合图书的分类和内容,合理运用“互著”和“别裁”来充分体现目录学“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思想本质,解决宏观和微观的关系问题,是知识走向系统化、深刻化、条理化的体现,是传统学术走向成熟的体现。王重民从目录学发展史的角度指出了章学诚“互著”、“别裁”的理论价值,并用发展的观点对章学诚的简单归纳做了批驳,自然具有十分重要的认识价值。但是,王重民没有分析“别裁”与“互著”的不同特点和产生过程,尤其是简单地由于“别裁本”的问题而放弃了在这方面对《汉书·艺文志》的进一步分析。

说明:此文原发于《史学史研究》2001年第4期,有删节。今为全文,相较前文,略有修改。

注释:

[1]一般认为《七略》亡佚于唐末五代时期。有关佚文今见严可均《全汉文》、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姚振宗《快阁师石山房丛书》等;笔者曾从《昭明文选注》、《初学记》和《艺文类聚》中辑录出五十余条《别录》和《七略》的佚文,但仍无法见其原貌。我认为关于《七略》著录的情况基本由《汉书·艺文志》反映出来,此亦为大家所接受,不再论证。本文所论基本依据《汉书·艺文志》来说明《七略》的收书,故文中对二书同处限于篇幅,直接借用。

[2] 有人认为“互著”、“别裁”始于元人马端临,成于明人祁承  。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中虽偶有使用,但并不多,也没有提出概念。祁承  《澹生堂书目·例略》中提出“通”和“互”的概念,程千帆在《校雠广义》(齐鲁书社1988年版)第35-36页、周少川师在《古籍目录学》(中州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172页认为这就是“别裁”和“互著”。实际上,祁氏概念宽泛,并不严格全面,限于篇幅,不再赘述。

[3] 王重民《校雠通义通解》(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23页云:“别裁是把一书内的重要部分(或篇章)裁出著录在相关的另一类(或另几类)里面。”这里王氏云别裁的是“重要部分(或篇章)”并不正确,大概因为误解“权于宾主重轻之间,知其无庸互见者,而始有裁篇别出之法耳”所致。实际上,章学诚“权于宾主重轻之间”是指权于书的需别裁的内容的主次轻重,衡量有无互著的必要。又有人把章学诚这句话理解成是为防止滥用别裁“破碎支离”而发,这也不正确。“破碎支离”,章氏是用“采取成说,袭用故事”和“所著之篇,于全书之内自为一类”来防止的,又章学诚在《校雠通义·焦竑误校汉志》中对此有生发,此不缀衍。

[4] 曹慕樊《目录学纲要》(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2页。

[5] 一般认为这里的“种”前省略或脱了“篇”字,“种”当作“重”。

[6] 《鹖冠子》亡佚,情况不易确定。《汉书·艺文志》此条下班固自注:“楚人,居深山,以鹖为冠。”《昭明文选》卷54李善注:“《七略》曰:‘鹖冠子者,盖楚人也。常居深山,以鹖冠故曰鹖冠。”《艺文类聚》卷67引文同李善注。盖班固以此“省”之。梁玉绳《瞥记》卷五引翟晴江《涉猎随笔》云:“鹖冠疑鹬冠之讹”,翟引《汲冢周书》认为“鹬冠”为一术士冠,又考所见《鹖冠子》“率多谈天之文”以证。梁玉绳亦认为“鹖鹬字形相近,讹应有之”。然姚振宗在《汉书·艺文志条理》诸子卷二上考古《鹖冠子》入兵书,认为翟氏之言不可据。就今所见资料与出土文献来看,姚氏言论似更近情理。

[7] 王重民《校雠通义通解》第20页。

[8] 秀:即刘歆。《汉书·刘歆传》:“歆以建平三年改名秀,子颖叔云。”

[9] 望:疑为具体负责校《山海经》的人,即下文所言“校治”。校治是领校下的属官,又谓“校秘书”,犹后世之分校官。

[10] 对于当时形势,章学诚《校雠通义》卷二《校补汉书艺文志》第十七:“任宏校兵书,郑樵称其最优,今观刘《略》重复之书仅十家,皆出《兵书》,他部绝无其例,是则互注之法,刘氏具未能深究,仅因任宏而稍存其意耳。”章氏指出刘氏因任宏之势而存重复之书,极有理;但说“重复之书仅十家”则似武断,参看本文第三部分。

[11] 有关古书书名的问题,可参看余嘉锡《古书通例》一书。

[12] 《汉书·刘歆传》称歆“讲六艺、传记、诸子、诗赋、数术、方技,无所不究”,所言独不及兵书,是否因为兵书属于专家,刘歆并非擅长。

[13] 对于《兵书略》中十家书与《诸子略》中书内容重复,班固已明确指出,后人章学诚、陶宪曾等陆续有补充,亦广为目录学界接受。

[14] 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条理》卷四。

[15]详见余嘉锡《古书通例》。

[16]  兵书:《伍子胥》10篇(自注:图1卷),《李子》10篇,《尉缭》31篇,《庞煖》3篇。诸子:《伍子胥》8篇(自注:名员,春秋时为吴将,忠直遇谗死),《李子》32篇(自注:名悝,相魏文侯,副国强兵),《尉缭》29篇(自注:六国时),《庞煖》2篇(自注:为燕将)。

[17] 《尉缭》的问题比较复杂。对此历来认识不一,争议以清代为大,梁玉绳、章学诚、姚振宗都认为可能是两家。但是,1972年在山东银雀山出土的汉简中有《尉缭子》残简,很能说明问题。残简有六篇与今本《尉缭子》相合,有论政治、兵法和其他的内容。这不但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今本《尉缭子》与古本《尉缭》的关系,而且也为认识今本《尉缭子》的性质提供了更多参考。何法周在全面分析后认为《尉缭子》是“梁惠王时期的尉缭的政治军事思想的记录”(何法周《尉缭子初探》,《文物》1977年第2期)。这与《汉书·艺文志》之《尉缭》的位置合,又与《隋书·经籍志》于杂家《尉缭子》下注“尉缭,梁惠王时人”相符,也与晁公武和姚鼐的认识一致,应该说是有相当的说服力的。

[18] 此处,从篇数来看,只有兵书的《李子》和诸子的《李子》可能是单行本和全本的关系,兵书的《伍子胥》、《尉缭》和《庞煖》篇数都多于诸子的相应的书,只能分别假设是两种不同的单行本。

[19] 同时,子思的《中庸》等文又收入《记》,详下。

[20] 徐复观《中国经学史的基础》第192页,台湾学生书局1996年版

[21] 《汉书·艺文志》《孔子三朝》下颜师古注:“今《大戴礼》有其一篇,盖孔子对鲁哀公语也。三朝见公,故曰《三朝》。”后人认为颜师古所言之“一”盖“七”之误。

[22] 余嘉锡《古书通例》第9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余氏所言甚是。因《七略》并没有收单行的《大戴记》,虽然在当时《大戴记》与《小戴记》分行且有出入,但刘氏还是将其合为一书——“《记》百三十一篇”。对此,钱大昕有详细考订。

[23] 实际32篇。

[24] 《古书通例》第53页。

[25] 《古书通例》第64、65页。

[26] 姚振宗《汉书艺文志条理》六艺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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