骚体诗,就是指《离骚》一类的诗。骚体,亦称楚辞体,在《汉书•艺文志》属“诗赋”一类。它起于战国时的楚国,是屈原创立的。屈原以及其他诗人用这种文体写了许多优秀的作品。这类作品富于抒情成分和浪漫气息,篇幅、字句较长,形式较自由,句尾多带“兮”字。这也就是骚体诗的基本特征。
这种“骚体诗”,较之于屈原以前的诗歌形式,究竟有些什么不同呢?
一是句式上的突破。屈原以前的诗歌句式,基本上是四言体,如《诗经》,特别是其中的国风民。但是,这种四言句式,毕竟节奏短促、单调、容量也有限。倒是国风中的那些杂言体,如《伐檀》、《行露》等,以及楚国、吴越民间流传的《徐人歌》、《越人歌》、《沧浪歌》等,由于字句参差、节奏自由,在抒发思想感情上显出了长处。
初看起来,“骚体”句式只比四言句式多了二、三个字,但它的作用却是小看不得。这二、三字的增加,使全句的容量一下扩大了许多。而且正如前人在分析七言长于五言时说的那样,由于“每句多两字,故转折而不迫促”,更适宜于“言情出韵”。因此,屈原“骚体”长句句式的创造,实在是对四言体的一个重大突破。
二是章法上的革新。屈原以前的诗歌,如《诗经》里的国风,一般都采用分章叠唱、反复咏叹的形式;许多诗,只在每章中变动几个字,来表现场景的推移或感情的递进(如《芣苡》、《将仲子》等)。这种形式,与诗歌合乐有关,是乐章形式的反映。它有便于记唱和加强情绪的作用,但同时也带来一个缺点,就是使全诗的容量相应缩小了。
屈原所创制的“骚体诗”,虽然也合乐,但章法却已大为不同。他放纵自己的思涛,在诗中自由奔泻;或陈述,或悲吟,或呼告,或斥责;情之所至,笔之所到,全不拘古诗的章法。宋人钱果之就看出了屈原的这一革新,明确指出:“古诗有节有章”,屈原之赋却“有节无章”。屈原“骚体”不拘于古诗的章法,却有自己的章法。他的诗,有发端,有展开,有回环照应,甚至还采用“乱曰”的形式结尾,对全诗内容或主旨进行概括和总结,其脉理是极其分明的。这显示出屈原诗歌既具有“凭心而言,不遵矩度”的创造精神,又具有“以意运法”、“行所不得不行,止所不得不止”的“神明变化”的特点。
从句式上来说,《离骚》所用的就是“骚体诗”的基本句式,即六言长句,但又掺合了五、七言甚至八言,使之参差多变,在节奏上比较舒徐,适合于抒发诗人那沈郁顿挫、悱恻缠绵的感情,表现出回肠荡气的情韵。而《九歌》,则直接采用了民歌中常见的半句加“兮”(如《越人歌》“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的句式,节奏轻快、跳跃,适合于表现娱神歌舞的欢乐、婉转的情调。在《怀沙》以及《抽思》、《涉江》的“乱词”中,屈原又采用了四字一顿、句末加兮的短句句式(××××,××××兮),节奏短促相承,语气劲捷有力,表现出强烈感情的突然迸发。
正是由于屈原这富于革新勇气的创造,我国文学史上一种既区别于先前的《诗经》,又有别于后起的五、七言诗的诗体出现了。它的出现,给春秋以来的诗歌体式带来了一次大解放。明人吴景旭说:“经之后、赋之先,天地间忽出此一种文字”,“总览斯文风格,凿空不经人道,自应别名一体,以‘骚’命之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