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三百”和“孔子删诗”是《诗经》学史上有密切关系的两个关键词。“诗三百”一般被认为指《诗经》共有约三百篇,这一词语涉及先秦时期的《诗经》名称。“孔子删诗”则为汉代以来《诗经》学史的一个重要公案,涉及孔子与《诗经》文本形成过程的关系。
“诗三百”一语,先秦文献习见,孔子多次提及,如:“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礼记·礼器》记载孔子论及“诗”与“礼”的关系时,也使用过这个语汇。持孔子未曾删诗说的学者认为,孔子既屡言“诗三百”,证明当时已有一种篇数约为三百的《诗经》文本,甚至由此认为“诗三百”是先秦时期《诗经》的名称。若干年来,关于《诗经》的专著及通行教科书多采用这一说法。在此基础上建立的《诗经》学史观念,自然排除了“孔子删诗”的可能,加之现存文献引《诗》多与今本《诗经》相同,故孔子不曾“删诗”之说似铸为铁案。然事实并非如此。
先说“诗三百”。《文艺研究》2007年第11期刊登《“诗三百”正义》一文,该文指出:先秦文献中“三百”联言,往往并非实指,而是极言其多的一种修辞手段。这在《诗经》中不乏用例,如“三百维群”(《小雅·无羊》)、“三百赤芾”(《曹风·候人》)、“三百廛”“三百亿”“三百囷”(《魏风·伐檀》)等。除《诗经》外,“三百”一语尚见于《礼记》《左传》《周易》等文献,出土文献中也有所见。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中的《子仪》篇叙述秦穆公既败于崤,发奋图强,不及七年,“车逸于旧数三百,徒逸于旧典六百”。由先秦时期的军队编制可知,这里所言战车数量的“三百”为虚数。用于极言秦国军事力量恢复的程度。
由“诗三百”之本意审视孔子之言,可知“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当释为:诗有许多篇,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思无邪”。其余所释亦当类此。孔子所言“诗三百”一语,既不能证明当时存在数目为三百篇的《诗经》文本,据此否定“孔子删诗”之说自然就失去了合理性。
从对历史事实考证的角度来说,“诗三百”词语内涵的阐释只关乎“孔子删诗”可信性的一个方面,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学术史的追溯。“孔子删诗”本源于《史记》。《孔子世家》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
孔子是什么时候开始“删诗”即修订《诗经》文本的呢?一般《诗经》学史方面的著作皆引用《论语·子罕》中的一段话:“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根据《左传》,孔子自卫反鲁在哀公十一年冬,已是其晚年。西汉海昏侯墓出土“孔子屏风”(或称“孔子立镜”)载孔子事迹:“天下闻其圣,自远方多来学焉。”接着又说:“鲁哀公六年,孔子六十三。”据此可知,孔子授徒远在哀公十一年前。具体时间,华锺彦先生判定为鲁定公五年,即孔子四十七岁之时。华先生此说本于《史记·孔子世家》:“陪臣执国政,是以鲁自大夫以下皆僭离于正道。故孔子不仕,退而修诗书礼乐,弟子弥众,至自远方,莫不受业焉。”《孔子世家》以下续记鲁定公八年孔子事迹,说明孔子系于盛年收徒立教,授《诗》《书》《礼》《乐》。故其删订《诗经》必不晚于是年。
唐人孔颖达在《毛诗正义》中曾提出:“书传所引之诗,见在者多,亡逸者少。”对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的分析,可释此疑。从传世文献来说,《国语·鲁语》记载,孔子前数百年,生活于两周之交的宋国大夫正考父曾“校商之名颂十二篇于周太师”,而今本《诗经》中《商颂》仅有五篇。一斑可以窥豹。
近年来出土文献中,发现诸多逸诗。上博简存有逸诗两篇,清华简《耆夜》包含五篇逸诗。《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叁)》中存有《芮良夫毖》和《周公之琴舞》两种,清华简《子仪》篇中有乐歌三首。《周公之琴舞》录歌诗十“启”,其中成王所作之“元纳启”系今本《周颂·敬之》别本。有学者指出:从统计的角度来说,《周公之琴舞》的诗篇数目与今本《诗经·周颂》所存相关篇目恰为十一之比。凡此,可证清人崔述《洙泗考信录》所言文献引诗“逸者不及十一”的统计,片面性很大。
下面对“孔子删诗”的具体工作流程试作描述。司马迁《孔子世家》叙述孔子删诗时,“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何为“去其重”?从清华简《周公之琴舞》来看,“去其重”首先就是选取某组诗篇中有代表性的篇章,而将其他部分视作意义重复而不取。因为教学读本,篇幅必有所限制。“去其重”的第二层意义是,从同一诗篇的诸多变体中择优挑选。清华简《耆夜》篇载周公所作之《蟋蟀》,与今本既有诸多相似,又有明显相异之处。今本《蟋蟀》当为孔子所选取,而清华简本仍流传于世。刘向自述,其“所校雠中《孙卿书》凡三百二十二篇,以相校除复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二篇”。这一编选原则与结果,都与孔子删诗相类似,显示了文献传承的内在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