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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纪事本末体春秋史《左传纪事本末》

纪事本末体史籍。五十三卷,清高士奇著,成书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

高士奇,字澹人,号江村。生于清顺治二年(1645年),卒于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浙江钱塘人。幼好学能文。家贫,以监生就顺天乡试,充书写序班。工书法,以明珠荐,入内廷供奉,授詹事府詹事。高士奇除著《左传纪事本末》外,还有《春秋地名考略》、《春秋地名考略目》、《蓬山密记》、《金鏊退食笔记》、《江村草堂记、诗》、《江村消夏录》、《江村书画目》、《天禄识余》、《北墅抱瓮录》、《扈从东巡日录》、《扈从西巡日录》、《塞北小钞》、《扈从纪程》、《游盘山记》、《清吟堂词二种》等。

《左传纪事本末》,仿宋人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体例编写的,是高士奇值南书房向皇帝讲授《春秋左传》,参与撰写《日讲春秋解义》的成果之一。人云,左传先经以治事,后经以终义,依经以办理,错经以合异,是记事之史。(韩菼:《左传纪事本末序》)。儒家认为,春秋为治世大经大法。“征远代而如在目前,阐微言而大放厥旨”,是作者著书的意旨。左传原为编年体,不便于对事始末的了解与研究,而有纪事本末之作。

纪事本末,“各从其类,不以时序,而以国序”,为了尊王室天子,首周王室,次鲁国(重宗国)、次齐、晋(崇霸统)、次宋、卫、郑(皆为与国)、次楚、次吴、越,最后为秦,以其代周而恶之(凡例)。每事一卷,计有:王朝交鲁、桓王伐郑、王臣之事、王室庶孽之祸、隐公嗣国、鲁与外国通好、文姜之乱、列卿嗣世、三桓弱公室、鲁陪臣交叛、鲁与邾莒构怨、小国交鲁、郊礼雩祭、城筑蒐狩、孔子仕鲁、齐灭纪、齐襄公之弑、齐桓公之伯、齐五子争立、灵景经略小国、崔庆之乱、陈氏倾齐、曲沃并晋、晋灭虞虢、晋文公之伯、晋楚争伯、晋景楚共争伯、秦晋交兵、晋悼公复伯、晋楚弭兵、晋卿族废兴、晋并戎狄、晋失诸侯、宋殇闵昭公之弑、宋襄公图伯、宋公族废兴、卫州吁宣姜之乱、宁武子弭晋难、孙宁废立、卫灵公之立、郑庄强国、郑穆公之立、郑灭许、于产相郑、楚伐灭小国、楚诸令尹代政、楚灵王之乱、昭惠复兴楚国、吴通上国、阖闾入郢、勾践灭吴、穆公伯西戎、春秋灾异,共五十三卷。

卷一《王朝交鲁》,首言“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缓,且子氏未薨,故名。天子七月而葬,同轨毕至。”卷五十一,有言,“夫差不忍甬东之辱,与项王不复渡江,其事略同,以比之乌喙,不犹有烈士风哉!”卷五十三,止于“哀公十二年冬十二月”。总结春秋灾异,写道“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间,凡纪灾异一百二十二。日食三十六,星孛三也,星陨陨石各一也,不雨七也,无冰三也,大雨震电一也,雨雪三也,大雨雹三也,地震五也,山崩二也,大水九也,有年二也,大旱二也,饥三也,……,其间非无惊世戒俗更甚于此者。”

每卷叙事之后,士奇把《国语》、《吴越春秋》等书的有关记载,附录于后,称为补逸。在补逸之后,写有高士奇的评论,“臣士奇曰”。如卷一末,“臣士奇曰”,“使鲁能总帅诸姬,勤修聘觐之礼,天下其孰敢不谨臣节,而王室不重于九鼎哉!”

《左传纪事本末》,收入《四库全书》,《纪事本末五种》、《纪事本末汇刻》、《历朝纪事本末》(上海铅印本)。有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湖南思贤书局刻本,较近的有商务印书馆《国学基本丛书》本。一九七九年中华书局予以校补订正,标点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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