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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诗论著作《韵语阳秋》

《韵语阳秋》诗话集。又名《葛常之诗话》、《葛立方诗话》。二十卷。南宋葛立方撰。葛立方(?—1164),字常之,号懒真子。其先丹阳(今属江苏)人,后迁居吴兴(今浙江湖州)。绍兴八年(1138)进士,官至吏部侍郎。后赋闲家居于吴兴。著有《西畴笔耕》、《归愚集》、《归愚词》、《韵语阳秋》等。

据徐林《韵语阳秋序》:“隆兴元年(1163),常之由天官侍郎罢七年矣,于是《韵语阳秋》之书成。”明年葛立方卒,则知为作者晚年绝笔之作。作者《自序》则谓不耐经注政论,“独喜读古今人韵语,披咏䌷绎,每毕景忘倦。凡诗人句义当否,若论人物行事,高下是非,辄私断臆处而归之正。若背理伤道者,皆为说以示劝戒。书成,号《韵语阳秋》。昔晋人褚裒为皮里阳秋,言口绝臧否,而心存泾渭,余之为是也,其深愧于斯人哉!”书名源此,亦可见其用心良苦。所受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也明显可见。故徐序谓“今欲求《风》《雅》之正,探本而遗末,读常之之书,庶乎进于是哉”。

大概作者以为明定类例反而有窒碍难通之处,所以不示人以明显的编排体例。但是据各卷内容仔细考察,亦似略有类聚区分。如郭绍虞《宋诗话考》分析:“大抵一二两卷论诗法诗格,三四两卷则论诗之本事,五六两卷重在考证,七八两卷多涉用事,九十两卷则多评史之作,十一卷论仕宦升沉之况,十二卷述死生达观之理,十三卷重在地理,十四卷多论书画,十五卷则述歌舞音乐,十六卷则述花鸟虫鱼,十七卷述医卜杂技,十八卷则论人识鉴,十九及二十卷则岁时风俗饮食妇女之属附焉。”其中议论失当或疏讹失考之处,颇有所见,但就总体而论,如《四库提要》所说:“然大旨持论严正,其精确之处,亦未可尽没也。”其就诗歌故事发微抉要,略作评述,而见其理论主张。这就为后世的知人论世、评价诗人诗作提供了丰富的史料和理论借鉴,富有理论启迪意义。概括起来有三点:

一、在江西诗风犹盛之时,立方受时风熏染,论诗推尊杜甫和苏黄,多言江西诗法,肯定了黄庭坚和陈师道“点化”、“换骨”诸法,不脱江西诗派窠臼。但是他又能跳出江西诗派之外,批评其故作拗折而刻意求奇诸弊。在当日诗坛,此论具有补弊纠偏的现实针对性。

二、针对南宋国土沦丧、偏安东南的现实,发挥司马迁的“发愤著书”说,高倡观物感兴的美刺寄寓宏论。虽承前人之言,但具有新的历史内容。如卷二云:“自古工诗者,未尝无兴也。观物有感焉,则有兴。今之作诗者,以兴近乎讪,故不敢作,而诗之一义废矣!”他以杜甫《莴苣诗》为例,说明“皆兴小人盛而掩抑君子也”,据此而言感兴,谓“始可以言诗矣”。

三、在诗歌的艺术美学探索方面,也颇有心得,启人至深。如开篇即引陆机《文赋》“谢朝华之已披,启夕秀于未振”二句,盛赞创新精神,最终归于平淡自然诗风,而反对雕琢形似之伪。又如倡言“诗思”,已接触到艺术思想中的灵感问题,并进一步揭示了诗歌创作的心理特征。卷十六云:“人之悲喜,虽本于心,然亦生于境。”肯定了心境相生的说法。又曾记录欧阳修两首《啼鸟》诗,一作于外贬的滁州,一作于应召回京之时,客观鸟啼同声,而主观感受不一,产生了移情作用,因而艺术效果迥异。因此断言:“盖心有中外枯菀之不同,则对境之际,悲喜随之尔。啼鸟之声,夫岂有二哉?”形象而生动地揭示了文艺心理的奥秘。

有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影印上海图书馆藏宋刻本,宋刻本很珍贵,而影印本也有参考价值。另有明正德二年菖谌重刊本。丛书中有《学海类编》、《艺圃搜奇》《常州先哲遗书》诸本。今通行的是中华书局1981年出版的《历代诗话》排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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