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自汉初传入中国,在与中国本土的儒道思想相冲突相融合的过程中逐渐扎下深根,深刻影响了汉民族的政治、道德、伦理和文学艺术等,成为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一部分。佛教的“出世”哲学传入中土后却与积极“入世”的儒家哲学相颈颁,为谋生存求发展,佛教不得不入乡随俗,顺应势力强大的儒家哲学,于是便有了既讲出世又讲入世的中国化的佛教新教义的出现。中国化的佛教首先对佛教的核心问题——佛性理论进行修改,将“佛性”落实到现实的“人性”、“心性”上面。佛教果报观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六道轮回。众生因为业力的作用而循环转生于天、人、畜生、饿鬼、地狱、阿修罗六道,生死相续,因果相依,形成佛家的果报轮回观念。
佛教的“空”观和“因果报应”之说对英雄传奇小说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在以宋代为背景的英雄传奇小说中,佛教中的“空”观常与传统的“人生无常”、“人生如梦”的意识相结合,小说作者通过自我情感的浸润,在源自佛教的“空”观中凝炼出了一种深沉的人生哲思,一种对尘世人生带有怀疑和否定意味的审视。也正是由于佛教“空”观的强烈渗透,使得英雄传奇小说中的很多作品都带上了伤感主义的基调和虚无主义的色彩。《水併传》中宋江等一百零八将把大宋江山闹得天翻地覆,到头来,一百零八个好汉死的死,伤的伤,出家的出家,一切又归于平静。
佛教的“因果报应”说对英雄传奇小说的影响尤为明显。首先,对于战争人物的生生死死,小说中经常用佛教“因果报应”思想加以叙说。忠心卫国的仁人志士和残害忠良的误国奸臣,“因果报应”可说是爱憎分明赏罚有度。《水讲传》梁山好汉中唯一和尚出身的鲁智深是一个蔑视佛教戒规、杀人如麻的家伙,鲁智深虽嗜杀却未遭恶报,归宿是在杭州六和塔坐化圆寂,算是得了个“好”死。
佛教是戒杀生的,但对如鲁智深这样“虽是杀人放火,忠心不害良善”者,“因果报应”说也给了其幵脱的理由。其次,对于王朝兴亡更迭的过程和结果也用“天道循环”“因果报应”观点来看待。《说岳全传》中存在完整的因果轮回故事,岳飞与秦桧、万俟高等人的忠奸斗争和宋金之间的民族斗争都有前因后果,岳飞前世为佛顶大鹏,秦桧为亂龙,秦桧妻王氏为女士蝠,万俟桌为团鱼精,因大鹏咳死女士蝠和团鱼精,陳瞎虫龙左眼,遂结下前世冤仇,所以秦岳今世为仇,冤冤相报。
秦桧通敌卖国,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了岳飞,以报前冤。但小说并未就此结束,而是为秦桧设置了“冥报”,让他死后在地狱受尽折磨,堕入“畜生道”,饱受轮回之苦。岳飞之灵由佛爷启迪顿悟因果,遂复为佛顶大鹏。在英雄传奇小说中,转世故事既是结构形式,又是情节内容,许多作品很难将它们具体区分幵来,但在小说发展和演进的过程中,转世观念更多地是作为结构小说的一种形式而出现的,并成为明清小说结构的一种常见的模式。“因果报应”思想的表现方式是比较复杂的,有的是因为无法解释社会现实而从前生后世找寻因果;有的是借助因果报应观念来惩戒恶人;有的是因为在现实中没有出路而借以寄托理想;而有的则是为统治阶级服务而进行劝诫。
对于英雄传奇小说中的“因果报应”不应该全盘否定为封建迷信、消极的宿命论,在这些前生后世,“轮回”、“果报”思想的掩盖下尚有许多值得深思的东西。中国自古便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俗语,在中国古籍中有许多关于善恶果报的描述。这些话已经将善恶作为福祸的主要根源,初步形成了善恶果报的思想。这种观念的产生与现实世界中诸多不公现象有紧密的联系,面对种种令人困惑的现象,人们无法给自己满意的答复,不得已只好转寄希望自己创立的神,试图通过神这一超自然的力量达到惩恶扬善的目的。以后佛教传入中土并与中土固有的果报观念相互融合,形成了有中国文化特色的果报轮回观念,“生死轮回”“善恶有报”等一系列果报观念渐渐深入人心。
长期影响着中国人的整个精神世界。在这种果报理论的关照下,现实的伦理世界和虚幻的神仙世界相互映照,“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式的道德劝戒越发显出震撼人心的威慑力,也许是因为现实世界有太多的无奈和感伤,人们对果报观念越来越寄以重托,渐渐有以果报观念代替道德信仰,代替历史反思的趋势。从艺术建构方面来看,因果报应的设置,神仙世界与凡俗世界的遥相呼应,也能使小说产生奇幻相生、扑朔迷离的意境。应该认识到,无论是佛教中的转世轮回还是色空观念,在根本上都是企图以明确的因果关系,将历史和人生化约为可以理解的模式。以相关佛教观念为构架的小说,虽然在世俗化的阅读背景下体现出了其在叙事策略上的优点,但一旦它们变成一种程式化、凝固化了的叙事模式,这不仅会令读者生厌,而且对小说形式的发展也极其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