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见河上公《老子注》。
②四卷。初唐李荣(生卒年不详)撰。李荣,初唐元天观道士,号任真子,为高宗、武后间人。撰有《道德真经注》四卷。仅存一至三十六章。旧题称: “元天观道士李荣注”。书分《道经》、《德经》二经。《道经》末章与《德经》原缺,后在敦煌卷子中发现此书下卷。因书前奏表称道士臣荣,所以都误认为李荣是息斋道人,进而认为此书为息斋道人所著。白云斋《道藏目录详注》在《道德真经义解》下误抄为息斋李荣注,实乃错误。然《道德真经注》与《道德真经义解》之间存在异端有四:其一,《道德真经义解》分《道经》、《德经》共八十一章;而此书仅分《道经》、《德经》并无章次。其二,《道德真经义解》之旨在于: “常无,欲以观其徼,常有,欲以观其微”。认为《道德经》上、下都可以达到一定的极限,掌握它可以得道、治国、修身;而此书之旨阐述:“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提倡圣人行不言之教,处无为之治。其三,《道德真经义解》认为“非常道,非常名,常者不变谓也”,又认为“谷神不死,神藏于体,犹山之藏谷,故曰谷神”。此书认为:“非常道者,非是人间常俗之道,非常名者,非常俗荣华之虚名也”,又认为 “谷空也”。其四,《道德真经义解》多散句,而此书似骈文,如此等等。说明此二书实非一人之作。《新唐书·艺文志》、杜光庭《道德真经广圣义》及唐末强思齐 《道德真经玄德纂疏》对《道德真经注》都有记载和引用,因此学者认定此书为李荣著而于息斋道人《道德真经义解》无涉。后世学者认为此书阐述详实,对《道德经》的理解、解释均有独到之处。为唐以后研究《道德经》者引以为参考。现存明 《道藏》本、明 《道藏举要》本。
③见李隆基《御注道德真经》。
④见苏辙 《道德经解》。
⑤四卷。元吴澄(详见《易纂言》)撰。汉儒研究《道德经》者,有严君平 (即严遵,吴澄称其原名庄君平)分《老子》为七十二章,作 《道德真经指归》。又有刘向雠校群书,定《老子》为《上经》、《下经》计八十一章,为世传承。经唐宋至元,注释《道德经》都已达数十家。吴澄认为把《老子》分为七十二章或八十一章有 “不当分而分”之误。遂将其定为六十八章。《上篇》三十二章,《下篇》三十六章。又合数十家注本校对字误。并将上下二篇各分上下为四卷以注之。其注采宋儒理气之说,指意略同于苏辙。较民间方士之注精邃得多。但后世学者不赞成吴澄改定篇章,《四库提要》对其多有诘责。称其 “以意为之,不必于古有所考。”认为吴澄“好窜改古经”,此书 “多有更定”是他 “习惯成自然”所致。现存明《道藏》本,清 《四库全书》本。
⑥二卷。元林志坚(生卒年不详)撰。林志坚,元末道士,字仁斋,号玄门开真弘教大真人;广陵 (今江苏杨州)人。撰有《道德真经注》二卷。此书原题:“玄门开真弘毅大真人广陵仁斋林志坚注”。其书前有注序称此书撰于元至正甲午年 (1354)。历代注释 《道德经》者,或依汉河上公本,或依魏王弼注本,此书篇章次第及章名,均依河上公本。此书先辑部分经文作为经序。其经序分五部分:第一部分:道之尊,德之贵;第二部分:天之道,利而不害;第三部分:圣人之道,为而不争;第四部分:盖闻善摄生者;第五部分:治大国若烹小鲜。并阐述分列的原因,实不免牵强附会。此书以经解经,以正经注于正经下,较为直捷。如: “道可道非常道”,注为: “道法自然”;“名可名非常名”,注为:“道隐无名,无名天地之始”等等。然而,某些注释取舍不当,又有晦涩曲意之处,是其不足。后世学者认为此书以经解经实为首创。叙述直接,无零乱繁琐之嫌,一改自河上公、王弼以来注释纷杂之弊,“使人熟读玩味,自然解悟正经之玄妙” (见 《道德真经注》序)。如果再参照 《庄子》、《韩非子》、《淮南子》诸书加以注释,再少作分裂经文之举,则此书将更为完善。现存明 《道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