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情小说,十回。符霖著。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群学社刊行,标“哀情小说”。前有作者《弁言》。
在《弁言》里,作者声明了他作书的宗旨,认为“造物之所以造成此世界者, 只是一情字”。他这部小说,就讲一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因了孟子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受尽挫折,终致彩云易散,遗恨千秋。作者认为这悲剧就是孟老夫子那句话造成的。
这一对青年男女,男的叫秦如华,女的叫顾纫芬。他们小时候在同一个私熟里念书,青梅竹马,两相亲爱。后来女家搬走,秦如华空染相思。到秦的父亲中了进士,在京城做官,恰好顾的父亲也至京任职,他们才得再次相会,并且恰好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秦如华使一些手段,买通了顾家上下,夜夜与纫芬相亲相爱,却并不及乱。但当秦如华托人作媒,向双方家长提亲时,两家父亲却都认为同住一院中,应该避嫌,不肯结亲。弄得如华和纫芬都生起病来,这才感动了两家大人,答应缔结秦晋,但又不肯马上成亲,说要等到过了十七岁,才能完姻。不料此时“拳匪”乱起,秦家南奔,顾家却误入“拳匪”的“大师兄”名下,留在京师。后来顾家父亲遇害,母女一路逃难,流落上海,贫病交加。秦家父亲却因久不知顾家消息,又替如华另许毕家的亲事。如华奔到上海,偶遇顾家老仆,得知纫芬母女行踪,等找到她们时,纫芬已奄奄一息。两人见了最后一面,纫芬即香消玉殒。如华哀毁不及,遗恨萦怀, 自忖生命不久,将追情人于地下去了,便作此《禽海石》小说以追念前事。
从小说里看来,悲剧的制造者似乎是“拳匪”。“拳匪”即义和团,对义和团的不理解,是当时文人的局限, 自然不必多去深究。但小说中又说:
然而我不怪我的父亲,我也不怪拳匪。我总说是孟夫子害我的。倘然没有孟夫子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老话,我早已与纫芬自由结婚,任从拳匪大乱,我与纫芬尽管携手回南,此时仍可与纫芬围炉把酒,仍可与纫芬步月看花,并可与纫芬彻夜温存、终朝偎依,领略那温柔乡中的滋味,初不至使我用尽心思,历尽苦楚,阅尽烦恼,受尽凄凉的了。到如今只落得孤馆寒灯,愁增病剧,一身如寄,万念俱灰,不但害我父亲忧愁悲苦,还要害了那毕家的小姐为我担了个虚名。我甚望我中国以后更定婚制,许人自由,免得那枉死城中,添了百千万亿的愁魂怨魄,那就是不可思议不可称量的功德。(第十回)
这里小说的叙述者把悲剧的原因归到封建婚姻制度上面,以切身之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流着眼泪向读者控诉它的罪恶。作者用第一人称,用男主人公的口吻,用凄婉哀怨而满含悲愤的笔调进行叙述,起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
虽然小说的基本情节仍是公子小姐之间才子佳人式的悲欢离合,未能走出明清以来同类小说的模式,但已经可以发现一些新的因素:一是它的批判性,矛头直指以孟子那句话为核心的封建婚姻制度;二是它的社会内涵,写到了那个混乱的社会如何害得一个美好的家庭家破人亡。这两者同是悲剧的造成原因。鲁迅先生说过,“悲剧是将那有价值的毁灭给人看”,而这美好爱情的毁灭,便很可以引起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