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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孝道到德治:读《论语·为政》札记

按儒家经典《大学》所揭示的“家国一体”论的基本逻辑,“修身为本”的终极宗旨,乃是“治国,平天下”。因此,《论语》在“学而以修身”的基础上,自然而然进入了提出并履践“为政之道”的环节,缘是之故,《为政》篇遂紧接《学而》篇,而成为《论语》的第二篇。

《为 政》篇共有二十四章。其主旨就是“为政”。这中间,直接阐说“为政”的有八章,间接涉及“为政”的计有十六章。在孔子看来,“为政”不仅仅是纯粹的政治运 作问题,而是道德指导下的一个系统大工程,“齐家”同样是“为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故倡导“孝道”之类,毫无疑义也是“为政”的必有之义,所谓“或谓孔子 曰:‘自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由此可见,直接讨论“为政”,间接涉及“为政”的 综合互补,才是孔子“为政之道”的全面体现。

如何“为政”?先秦诸子的认识与主张是不相同的。道家基于“道法自然”的哲学理念,主张的是 “自然政治”;法家基于“无治人有治法”的政治观念,提倡的是“法治政治”;而儒家基于“建国立君,教化为先”的道德意识,推崇的是“德化政治”,即所谓 “以德治国”。《为政》篇正是孔子及其门徒阐说“德化”“德治”基本理念的核心篇章,集中体现了孔子与整个儒家有关“以德治国”重要意义及其实现途径的系 统理性认识。

因此,《为政》篇开宗明义就提出了“德治”的基本命题:“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德化”“德治”是政治之 本,是为政之纲。唯有纲举,方可目张,从而为政治运作的基本方向与中心命题定下了基调;即治国的根本选择当时道德感化,而不能是其他(如用法制规范与约束 等)。

那么,为何治国当以“德”而非以“刑”呢?孔子的理解是:“德治”乃是“治本”,而“法治”仅仅只能“治标”;“德治”可以从根本上 解决问题,而“法治”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无法从本质上解决问题,“德治”是“形而上”的,而“法治”则是“形而下”的;“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 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很显然,在孔子看来,具体的政治、细密的刑法,只能在表面上暂时约束住人们不去做坏事,无法真正 取得人们对去恶为善形成普遍的共识,恰恰相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人们如果没有道德感、正义感,那么他们就会想方设法去钻法律、制度的漏洞,不但不 会有任何耻辱感,反而会为自己的投机取巧行为得逞一时而沾沾自喜、自鸣得意,这就是所谓的“民免而无耻”!这当然不是真正成功的政治。

相 反,如果以道德治国,并在具体的政治实践形式上弘扬礼乐文化精神,人们才会在潜移默化、感化挹注的情况下,真正激发起去恶为善的自觉意识,真正懂得廉耻荣 辱,由被动进入主动,由“不得已然”转化为“本当以然”,有善良的品质,有健全的人格,有高尚的志趣,有理想的追求。这样的人,就是“新民”,就是政治进 入理想境界的具体标志。

毫无疑义,孔子“德治为本”“德化为先”的政治观念,对今天仍有重大的启示意义。只有让民众发自内心认同与拥护现有 的政治秩序,只有使民众在道德修养上升华为自觉向善的境界,人格磨砺上完成了完善高尚的飞跃,那么我们的社会政治才可能是真正理想的,我们的现实秩序才可 能是真正和谐的。与之相反,如果一味依赖于“齐之以刑”,单纯依靠强大的行政力量去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问题,以为专政资源可以控制一切,则必然陷入越“维 稳”而越不稳的困境。堤坝可以越筑越高,但水位也势必越涨越高,一旦决堤,后果就不堪设想。所以,在“以法治国”的同时,当务之急,是要积极推动“以德治 国”,从根本上化解各种社会矛盾,防患于未然,和谐于天下,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营造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引导广大民众摈弃功利之心、暴戾之心、 自为之心,培育广大民众拥有感恩之心、是非之心、敬畏之心,真正做到孔子所推崇的“有耻且格”。

至于“德治”的具体纲目,《为政》篇也有多 角度、多层次的阐说。这首先是提倡“孝道”。“百顺孝为先”,“孝”是伦理范畴,同时也是政治命题。一个人能否忠于国家、服务他人,造福社会,起点是能够 孝顺父母。换言之,“孝”是“德化”的基础,未尝有不孝之人能够践行忠义的。故孔子强调行孝“无违”,“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认为 “孝慈,则忠”。其次,是强调诚信为本:“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在用人上则是要举贤而用能,让贤良之人成为社会的中坚,成为人们的楷模,树立起正确的 道德导向,弘扬正气,使社会呈现出崭新而又健康的气象:“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举善而教不能,则劝”。同时,倡导和谐,强调团 结:“君子周而不比”。第三,提倡学习,鼓励思考,为营造和谐、进步的“德化”“德治”氛围创造必要的条件:“温故而知新”“多闻阙疑”。同时做到“知” 与“行”的有机辩证统一;“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虚怀若谷,不断追求,不断超越“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其四,“为政”不能完全跟 着感觉走,不应该什么都是“摸着石头过河”,而是要善于总结和借鉴历史经验,从历史中汲取智慧,为现实政治提供有益的启迪,从而事半功倍,少走弯路,造就 “德治”“德化”的理想局面:“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综上所述,《为政》对“为政之道”予以了系统、深刻的概括与总结,有宗旨、有纲领、有细目,是孔子及其儒家学派有关政治性质、理想、实践环节理性认识的集中反映,也是儒家道德政治的鲜明体现,言简意赅,胜义迭呈,对今天的为政者而言,不啻为一份精妙至微的政治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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