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应京(1555-1606),字可大,号慕岗,安徽泗州人(现江苏省盱眙县),进士出身,累官至湖广监察御史。在湖北以“维护风化”为名弹劾泉州思想家李卓吾,又指使歹徒焚毁李卓吾所居之龙湖芝佛院,毁坏李预为藏骨的灵骨塔。后因案入狱,以利玛窦劝告,归依天主教。
进士出身,累官至湖广监察御史。八岁,父世登去世,事母至孝。明万历二十年(1592年)进士,为户部主事。次年,其母病逝,三年不食肉,亦不行房。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请修《帝里盱眙县志》,万历二十四年(1596年)任户部主事,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升湖广佥事。税监陈奉刳孕好,溺婴儿,凌辱民妻。受害者上诉,从者万人,哭声动地,蜂涌入奉宅。地方官吏往救,得以幸免。巡按支可大纵容包庇。陈奉将黄金放在食物中贿赂应京,被其揭露。陈奉恼羞成怒,焚民居,碎民尸,支可大不敢出声。应京列罪上疏,陈奉反诬,冯竟遭贬,调边远地区。吏民纷纷为之鸣不平,帝尤愤怒,捕应京。应京于狱中著书,朝夕不倦;经多方营救,终获释。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卒,年52岁,后赠太常少卿,谥“恭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