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奥纳德·特里劳尼·霍布豪斯(Hobhouse,Leonard Trelawney,1864.09.08~1929.06.21)生于英国康沃尔,卒于法国阿郎松。就读于牛津大学。1887~1897年任教于牛津大学,教授哲学。1897~1902年任《曼彻斯特卫报》编辑、主要撰稿人。1907~1929年任伦敦大学社会学教授。代表作有《自由主义》(1911)、《社会演化与政治理论》(1911)、《形而上学的国家论》(1918)、《社会正义之要素》(1922)等。 霍布豪斯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国兴起的“新自由主义”思潮中的一员,他反对传统的放任自由观念,但对该思潮中T.H.格林等人代表的黑格尔主义成分亦抱有怀疑态度。他受到社会进化论的影响,但主要吸收了其中的集体主义成分,对社会达尔文主义宣扬的无限度竞争则表示拒斥。霍布豪斯强调个人不能脱离于社会而存在,因此个人自由也有赖于外部的社会境况,而且个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尽到相应的社会义务。社会既要给予人们进行多样化和差异发展的空间,又要兼顾到不同个人与群体的平衡发展,缓和社会矛盾与冲突。国家不能以契约自由等名义对市场机制袖手旁观,而应当为了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主动进行干预。但他同时也对官僚国家权力扩张带来的危险心存警惕。霍布豪斯的思想反映了19世纪、20世纪之交时自由主义面临的挑战,对此后政府干预和福利国家思想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