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寿民(1902年2月28日——1961年2月21日),现代小说家。原名善基,更名寿民,50年代以后改名红,笔名还珠楼主。四川长寿人。其父李元甫,清光绪年间官至苏州知府,因不满官场黑暗而弃官回乡,以私塾教读为业。其母也出身于世宦之家,知书通文。由于父母教子严厉,李寿民又天生颖悟,3岁即开始读书习字,5岁便会吟诗作文,7岁能写丈许对联,9岁可写5千字长文,以致获长寿县衙所送“神童”之匾。12岁丧父,家道中落,李寿民同两个弟弟、一个妹妹随母至苏州投奔亲戚,曾在苏州中学读书。22岁只身赴天津,初任傅作义中文秘书、但不惯军旅生活,遂转而入天津邮政局任职。又因俸薄难以养家,兼做大中银行孙董事长家的家庭教师。不料与孙家二小姐发生恋爱,遭到孙董事长反对,不但李寿民被解雇,并两次下狱,而且诉诸公庭,结果由于孙二小姐挺身出庭作证,才使有情人终成眷属。后来李寿民即以此为题材写成了小说《轮蹄》。
李寿民撰写武侠小说出于偶然。1930年底,天津《天风报》因连载小说断档,请李寿民试写。李寿民即撰《蜀山剑侠传》,不料刊出后竟大受读者欢迎,以致一发而不可收拾,《蜀山剑侠传》写至55集尚未完稿,已达500余万字,成为我国最长的小说。与此同时,还完成了《青城十九侠》、《云海争奇记》、《柳湖侠隐》等,均由天津励力书局独家出版。李寿民即以稿酬在北京购买房产,迁京居住。北京沦陷后,日本当局曾多次请李寿民任职,均遭拒绝,以致被捕入狱,身受酷刑之苦,健康受到极大损害。出狱后数月,即只身南下上海谋生,初以卖字为业。后受正气书局老板之约,再度撰写武侠小说。抗战胜利后,才将家眷接至上海,李寿民也进入其创作的高潮时期,《虎爪山王》、《大侠狄龙子》、《大漠英雄》等一系列作品又相继问世,以致在上海滩出现了“还珠热”。后又全家迁居苏州。
李寿民在天津时已对京剧产生了浓厚兴趣,并与名伶尚小云结为金兰之交,曾为其编撰京剧剧本《汉明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不能再写武侠小说,于是全身心致力于京剧事业。1950年秋应上海天蟾京剧团之聘任编导,编写了《雪门》、《白蛇传》、《岳飞传》等剧本。1952年初调总政京剧团任编导,同时兼任北京京剧三团编导和北京市戏曲编导委员会委员,改编了《秋江》、《打渔杀家》、《抗金兵》等剧本。1954年总政京剧团撤销,李寿民又撰写了《岳飞传》、《大侠郭解》、《大侠剧孟》、《十五贯》等章回小说。1957年“反右”开始后,李寿民停止了创作。1958年因脑溢血而偏瘫,在病床上仍口授小说《杜甫》一部。至1961年2月21日病逝。
李寿民一生著作达4千余万字,其中小说有40余部,京剧剧本至少也有十几种。他的知名于世主要在于武侠小说,被誉为北派武侠小说四大名家(其他三家为宫白羽、郑证因、王度庐)之一。由于作者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广博的知识,又对名山大川了如指掌,因而他的武侠小说既把“神话和自然美结合起来”,又具有极大的容量,“诸如云贵山区的婚丧、食用、医药巫蛊之类,往往信手拈来,涉笔成趣,使读者如入山阴道上,兴趣盎然”(张赣生《中国武侠小说的形成与流变》)。这些显著特点使它们至今仍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仍在中国大陆、港台及海外华人中广泛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