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煦[xù](1655-1736年),清光山(今河南省光山县)人。字沧晓,号紫弦。初以举人官安阳教喻。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举进士,以苦心研究《周易》并有所造就,得到康熙重视。散馆授检讨,充殿试读卷官,教习庶吉士,以检讨直南书房,在蒙养斋行走。五十六年充湖北乡试正考官。历司经局洗马、鸿胪寺少卿、光禄寺少卿、鸿胪寺卿。雍正元年(1723年) 擢内阁学士,奉命赴盛京审理私刨人参各案。五年授兵部侍郎兼署户部侍郎。六年协理副都御史事,转教习庶吉士,旋为协理礼部侍郎。八年总裁会试,为上书房行走、《明史》总裁。九年授礼部右侍郎,主张奖廉节、劝农桑、慎刑罚、广言路、裕积储、汰浮粮、省冗官。因总督田文镜劾其继子孟基本丘姓,冒胡姓中试举人,被革职。乾隆元年(1736年) 入觐,诏复原官致仕。是冬卒于京,五十九年(公元1794年)追谥文良。
一生苦心读书,于《易》用功尤深。著有《周易函书》五十卷、《释经文》四十九卷,为正集。外有《约图》三卷、《孔朱辨异》三卷、《易学须知》三卷、《篝灯约旨》十卷、《续约旨》二卷、《卜法详考》四卷,为别集。又《约注》十八卷、《续集》十六卷。总一百五十八卷。别有《韵玉函书》五卷。其治《易》斟酌于汉宋之间,持论与朱熹颇有异同。所著书均传于世。(事迹见《国朝耆献类征》卷七十一,《国朝先正事略》卷十五,《清史稿》卷二百九十,《汉名臣传》卷三十二,《清儒学案小识》卷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