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1610.9.24-1695.8.12)清初著名学者和思想家,字太冲,号南雷,一号梨洲,学者称为梨洲先生,浙江余姚人。
其父黄尊素,为东林党名士。官至监察御史。因上疏弹劾阉党,冤死狱中。崇祯元年(1628),惩治阉党。黄宗羲赴京为父鸣冤。其时阉党罪魁魏忠贤已死,宗羲便上疏请治余孽曹钦程、李实的罪。五月,刑部会审魏忠贤余党许显纯、崔应元。黄宗羲在公堂上,从袖中取出铁锥,刺伤许显纯,并拨下崔应元的胡须,回去奠祭父亲。事后击杀害死其父的两个狱卒。崇祯二年(1629),从学刘宗周。并与复社著名文士往来。崇祯十五年(1642),会试北京,名落孙山,大学士周延懦推荐他为中书舍人。黄宗羲见朝政混乱,力辞。回南以后与弟宗炎宗会同游四明山,三兄弟均以文学著名,懦林称之为“东浙三黄”。弘光政权成立后,马士英专权误国,逮捕《南都防乱公揭》的参与者,黄宗羲亦被指名逮捕,幸因邹虎臣之救而脱逃。弘光灭亡后,黄宗羲兄弟在余姚黄竹浦召兵举事,声援抗清部队,人称“世忠营”。顺治三年(1646),鲁王在绍兴监国,任命黄宗羲为兵部职方主事,后任监察御史。同年六月,清军破钱塘,鲁王败逃入海。黄宗羲率众五百余人,逃往四明山。顺治六年(1649),黄宗羲因清兵要“录其家口”,改名易姓,潜归故里。顺治十一年(1654),张名振派人与黄宗羲联系,被清兵抓获,黄宗羲再次被缉拿。于是黄宗羲隐姓埋名,辗转躲藏。直到永历政权覆灭,黄宗羲才于顺治十八(1661)奉母返回故里。集中精力进行著述。康熙十七年(1678),清廷修《明史》,开博学鸿儒科,叶方蔼推荐黄宗羲,黄宗羲执意不出。康熙允许“不授以事,即欲归,当遣官送之。”徐乾学回答说宗羲军老不会来。康熙叹惜不已。
黄宗羲一生勤于著述,作品甚多,有《易学象数论》、《授书随笔》、《律吕新义》、《孟子师说》、《南雷文案》、《诗案》等五十余种、近千卷。代表作品是《明夷待访录》和《明儒学案》。在《明夷待访录》中,批判君主专制,指出“一家之法,非天下之法”,提出“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见解。认为“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是非,而公其是非于学校”。这部书影响很大,顾炎武称此书“百王之弊可以复起,而三代之盛可以徐还。”康熙二十七年(1688),自己筑墓,墓中放一石床,不用棺椁,遗命以一被一褥和常穿的衣服角巾殓。康熙三十四年七月初三日(1695年8月12日),在浙江余姚辞世,终年八十六岁,家人遵遗命,不棺而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