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末期的思想家、法家杰出的代表人物。出生于韩国贵族家庭,与李斯同出荀子门下。曾多次建议韩王变法图强,均未被采纳。他因口吃而不善言谈,于是发愤著书立说,以明心志。秦王读其著作后十分钦佩,急派兵攻韩而求韩非。韩非入秦后,未被重用,反而遭受李斯、姚贾的陷害而入狱。当年受冤被迫服毒而死。但他的政治学说和治国方法,都为秦王所采纳,成为后来一统天下建立封建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的思想武器。
韩非是先秦时期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他总结了早期法家、名家的思想,又吸收了老子的道家学说、荀子的儒家学说以及墨家思想,形成了一整套以“法”为主,法、术、势相结合的刑名法术之学。他的思想体系在哲学方面继承了荀子的唯物主义思想,又批判地继承了老子的“道”的学说。他反对儒家学派,认为孔孟的“祖述尧舜,宪章文武”的说教是根本行不通的,必须实行法治。主张国君要牢牢掌握“二柄”,即赏罚兼备,德刑并举。他充分肯定了人的认识能力,认为“聪明睿智天也,动静思虑人也”,主张“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指出了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方法。他第一次提出并使用了“矛盾”这一概念,认为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的双方相辅相成,又相互转化,这是对老子朴素唯物主义的继承和发展。他继承荀子的“性恶论”,在“道”和“理”的关系上发展了荀子的观点。他认为理是具体事物中产生和变化的具体规律,道是贯穿于各种具体事物之中的一般规律,只有“缘道理以从事者,无不能成”。韩非的思想最终成为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制国家建立的根本指导思想。他的法制思想的精髓,至今仍有不少可以借鉴的地方。韩非著有《孤愤》、《五蠹》、《说难》等,后收录于《韩非子》一书中,《汉书·艺文志》著录共55篇,至今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