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成,生卒年月不详,明末造园家。字无否,号否道人。吴江(今江苏吴江市)人。少时好搜奇,擅长诗画,四方游历,为中年以后从事造园设计,积累丰富的感性知识。曾为晋陵(今江苏常州市)吴又予筑东第园,銮江(今江苏仪征县)汪士衡筑寤园,两园“并驰江南北”,又为扬州郑元勋造影园,成为八座名园之一。在总结前人和当时造园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其园林美学思想。认为园林的创作,“构园无格”,明确提出造园是“三分匠七分主人”,强调园林规划设计与主持工程者的重要性和主导作用。认为构园之法,要在“因借”,“因”与“借”相辅相成。所谓“因”,即因地制宜,必须以客观环境为依据,但又不拘泥于自然,使其中一景一物,成为整体美中的构成部分,令人感到诗情画意,心旷神怡。应“随基势高下,体形之端正,碍木删桠,泉流石注,互相借资”。所谓“借”,即“园虽别内外,得景则无拘远近,晴峦耸秀,绀宇凌空,极目所至,俗则屏之,嘉则收之,不分町疃,尽为烟景,斯所谓巧而得体者也。”(《园冶·兴造论》)“因”而无“借”,囿于自然。“借”而无“因”,失却情趣。论述园林选址,认为不论山林、江湖、郊野、村庄、城市,只要“相地合宜”,均可建造园林。强调必须因地成形,遵循“高阜可培,低方宜挖”的土方平衡原则,并就地取材,特别要保留原有树木,提出“多年树木,碍筑檐垣,让一步可以立根,斫数桠不妨封顶,斯为雕栋飞楹构易,槐荫挺玉成堆”的审美原则。在园林建筑上,重视意匠经营,认为要在建筑的实用功能和景境的美感作用统一基础上,进行布局和形式选择。要考虑由内望外无不美景如画,提出景境的审美要求,遵循“先乎取景”的原则,亭、榭等开敞式建筑,布置则应灵活。善于把山水画家的审美规律应用在叠山艺术的构思和建造上。提出“有真为假,做假为真”(《园冶·掇山》)的美学命题,主张根据具体环境、空间大小及人们在观赏时的视觉心理特点,采取不同造型手法。认为园林掇石,有法而无式。“峭壁贵于直立。悬崖使其后坚。岩、峦、洞、穴之莫穷,涧、壑、坡、矶之俨是。信足疑无别境,举首自有深情”(同上)。反映其重视审美情感生活真实与艺术真实之间的中介作用。其美学观点,富于朴素辩证法精神,在中国美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著有《园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