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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浩

荆浩
  • 姓名:荆浩
  • 全名:字浩然
  • 性别:
  • 国籍:五代后梁
  • 出生地:河南沁水(今济源)人
  • 出生日期:约850
  • 逝世日期:911
  • 民族族群:
  • 主要作品:

荆浩(约850-911)字浩然,河南沁水(今济源)人,五代后梁画家、理论家。他博通经史,善作文,在长安做过小官,唐末因避战乱,隐居于山西太行山洪谷,自号洪谷子。博通经史,在山水画上卓有成就。他经常携笔墨纸砚于山中摹写古松“凡数万本”。他说: “吴道子画山水,有笔而无墨,项容有墨而无笔,吾当采二子之所长,成一家之体”。荆浩取其二家笔墨之长而兼用并重,他创造了“水晕墨章”的表现技法。他所著的《笔法记》等文章,是中国山水画进入成熟阶段的理论著作。在艺术创作的构思、构图到表现手段等方面,提出了比较完整的绘画美学理论。


荆浩对于绘画艺术的本质问题,作了如下的揭示: “画者,画也,度物象而取其真。物之华,取其华,物之实,取其实,不可执华为实。若不知术,苟似可也,图真不可及也。”他把绘画艺术的“真”放在首要位置上,强调“真”的重要性是因为它构成事物的精神实质。绘画是一种创造,不能只限于外貌上的描写,对外界物象的观察研究是为了表现内在的本质。


荆浩提出画有六要:“一曰气,二曰韵,三曰思,四曰景, 五曰笔,六曰墨。”这是继谢赫的“六法论”之后的进一步发展, 更广泛、更全面地概括了绘画创作的基本要求。他对“气”的解释是“心随笔运,取象不惑”,是讲艺术家用形象反映外界自然景物时所达到的主观意识自由性。这种“取象”“立形”的观点,是艺术创作中高境界的追求。荆浩对“思”的解释是“删拨大要,凝想形物”,即画家创作活动中构思,要凭借着丰富想象力进行。这种艺术想象活动,离不开具体的形象,但又要经过提炼和概括,艺术形象就是这种想象活动的产物。


荆浩对绘画艺术的形式美上,也提出许多与前人不同的新见解。例如,他说: “景者,制度时因,搜妙创真。” “景”指构图而言,遵循“法度”因时制宜, 达到“创真”的要求。他在《山水节要》一文中,谈到构图时说, “远则取其势,近则取其质,山立宾主,水注往来”,都是在论述构图学的基本法则。要求远景讲究气势,近景要表现艺术形象真实感。这不仅是绘画构图方面的经验,而且对其他门类艺术也具有普遍意义。他在诗中写道: “姿意纵横扫, 峰峦次第成,笔尖寒树瘦,墨淡野云轻,岩石喷泉窄,山根到水平。”这涉及艺术表现手段的各方面, 以及构图、透视、笔墨的运用。 荆浩提出: “笔者,虽依法则, 运转变通,不质不形,如飞如动。墨者,高低晕淡,品物浅深,文采自然,似非因笔。”笔墨构成中国画基本特点,用笔变化,不外轻、重、疾、徐,用墨变化,不外浓、淡、枯、湿,以笔驱使墨,以墨表现笔,笔墨结合,才能充分体现中国画表现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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