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1940年12月18日—1962年8月15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楷模,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1940年12月28日生于湖南省望城县一个佃农家庭。原名雷正兴。父亲在抗日战争时期被日寇毒打致死,祖父、哥哥、弟弟病饿而亡,母亲不堪地主欺辱,悬梁自尽。7岁成孤儿。为了糊口上山砍柴,被地主婆在手背上连砍三刀,靠讨饭和穷乡亲的照料度日。1949年8月家乡解放后,参加儿童团,投入放哨、清匪反霸斗争。1950年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关怀下上了小学,学习刻苦,第一批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土改时担任儿童团长,积极参加土地改革斗争,对旧社会进行了血泪控诉。1955年农村社会主义改造高潮,主动把分给自己的土地加入农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高小毕业,选送到乡人民政府当通信员,不久调中国共产党望城县委机关当公务员,被评为“工作模范”。195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参加望城县治沩水工程,被评为“治沩模范”。后在团山湖农场开拖拉机,在县报上发表《我学会开拖拉机了》。1958年到鞍山钢铁公司化工总厂学开推土机。在农场和工厂建设中,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和“红旗手”。1960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雷锋把毛泽东著作看作“粮食”、“武器”、“方向盘”,以“钉子”精神刻苦学习。边学习、边实践,写了大量的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日记。通过反复学习,使他懂得了“怎样做人,为谁活着”的道理。他认定:活着的全部意义就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类解放事业——共产主义而奋斗。确立了共产主义人生观。从这一人生观出发,他对共产主义事业无限忠诚,热爱人民群众,把“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看作是最大的幸福和快乐。认为“活着就是为了使别人过得更美好”,立志“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他处处以关心别人为重,热情帮助战友, 为集体、为人民群众做了大量好事。群众赞誉“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1960年在人民生活遭到严重困难时, 他把省吃俭用节余的200元钱支援人民公社和灾区。他始终保持艰苦朴素的作风, 永不忘本。不因现在过上幸福生活而忘记过去阶级压迫的痛苦, 时刻牢记剥削阶级和帝国主义还在欺压世界上三分之二的劳动人民。他拚命工作,誓做一个“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在短短一生中, 经历过几种不同的工作岗位,干一行爱一行, 干一行专一行, 不讲条件, 不计得失, 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在农业战线是治水模范、优秀拖拉机手,在鞍钢3次评为“先进工作者”,18次评为标兵,5次评为红旗手。入伍后, 带病参加抚顺地区抗洪抢险, 坚持奋战七昼夜,直至战胜洪水。他关心少年一代的成长. 在抚顺市担任校外辅导员时, 经常给少年讲革命故事, 作忆苦报告, 传播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成为他们的知心朋友。他谦虚谨慎, 从不自满, 做了好事不留姓名, 受到赞誉不骄傲。
1962年8月15日雷锋因公殉职。他在部队两年零八个月中, 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荣立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受嘉奖多次,被评为“节约标兵”和“模范共青团员”, 并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1年6月任班长后, 他带领的第4班一直是先进集体。他的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在全国产生了极大影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追认他为全国优秀少年先锋队辅导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于1963年1月7日命名他生前所在班为 “雷锋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都发出向他学习的号召。《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等报刊相继发表社论、评论和介绍他的事迹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