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1889年10月29日-1927年4月28日),中国最早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原名耆年,字寿昌,后名大钊,字守常。河北乐亭人。1907年入天津北洋政法专门学校,毕业后于1913年冬赴日本就读早稻田大学政治本科,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日本早期工人运动领袖幸德秋水的论著。1916年作《青春》一文寄上海陈独秀,刊于《新青年》第二卷第一号。文章阐发了创造“青春中华”的强烈愿望,号召青年“冲决过去历史之网罗,破坏陈腐学说之囹圄”,站在争取民主自由的最前列。同年5月回国,投入反对袁世凯的斗争。曾任《晨钟报》总编辑、《甲寅》编辑。1918年任北京大学图书馆主任,并参加《新青年》编辑工作,成为新文化运动的主将。在俄国十月革命影响下,他完成了由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1918年7月发表《法俄革命之比较观》,阐述十月革命的历史意义,指出它与法国革命性质的不同。同年11月,他发表《庶民的胜利》和《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两篇著名论文,热情赞扬十月革命,欢呼社会主义的胜利,指出十月革命后,世界历史已进入社会主义革命的新时代,“试看将来的环球,必是赤旗的世界!”这些是中国最早用马克思主义观点讴歌十月革命的文章,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开始传播的标志。同年12月,与陈独秀创办《每周评论》,以配合《新青年》进行反封建斗争。他又协助学生组织出版《国民》、《新潮》等刊物。《晨报》副刊改组后,亦由他负责编辑。在他的推动下,于1919年5月1日出版“劳动节纪念”专号。他积极参加和指导五·四运动,并发表《秘密外交与强盗世界》,指出巴黎和会的分赃性质,号召反对帝国主义的强盗行为。同年9月,他负责编辑的《新青年》第六卷第五号出版“马克思研究专号”,刊登他的论著《我的马克思主义观》,系统介绍马克思主义的三个组成部分。又在《每周评论》发表《再论问题与主义》,驳斥胡适为代表的攻击马克思主义、宣传改良主义的谬论。在马克思主义广泛传播并与工人运动相结合的基础上,他为筹建中国共产党而努力。1920年3月,他在北京大学发起成立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与共产国际代表威金斯基商谈建党问题,并介绍去上海会见陈独秀。7月,任北大经济学教授,开设“唯物史观研究”、“史学要论”、“社会主义”等课。10月,在北京建立共产主义小组,并帮助天津、唐山和济南建立组织,开展工人运动。中共成立后,他负责北方区党的工作,先后任区委委员、委员长和书记。1922年7月参加中共二大,被选为中央委员。同年8月至杭州参加中共中央特别会议,会后到上海会见孙中山,商谈改组国民党和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问题。1923年赴广州参加中共三大,被选为中央委员。次年1月出席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为大会五人主席团成员之一。他为改组国民党、实现国共合作做了大量工作,被大会选为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后回北京,建立北方各地国民党党部。同年6月率中共代表团赴莫斯科,参加共产国际第五次代表大会。年底回国,领导北京人民与冯玉祥国民军合作,推翻北京直系军阀政府,召开国民会议。1925年赴上海参加中共四大,继续当选为中央委员。1926年3月18日,领导北京学生、市民反帝爱国运动,遭北洋军阀政府仇视,被通辑。3月下旬避入苏联驻北京大使馆兵营,继续坚持斗争。1927年4月6日军阀张作霖派军警搜查苏联大使馆。李大钊等60余人被捕。受严刑拷问,但坚贞不屈。4月28日在绞刑架下慷慨陈词,英勇就义。时年38岁。遗著编为《李大钊选集》、《李守常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