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霭理士

霭理士
  • 姓名:霭理士
  • 全名:哈夫洛克·霭理士
  • 性别:
  • 国籍:英国
  • 出生地:萨里郡克洛顿城
  • 出生日期:1859
  • 逝世日期:1939
  • 民族族群:
  • 主要作品:

哈夫洛克·霭理士(Havelock Ellis 1859-1939)英国现代著名心理学家、科学家、思想家、作家和文学评论家。1859年2月2日生于英格兰东南部的萨里郡克洛顿城,1939年卒于伦敦寓所,终年80岁。他终生严肃从事人类性科学的研究和教育,认真探讨人类的精神世界和性的生物学的密切关系;他和弗洛依德一起,是性科学领域里最早而且最著名的前驱;他始终反对宗教、道德和习俗三位一体对于妇女的压迫和禁锢,热烈同情妇女对权利和自由的要求,主张用改良主义的“社会主义”改造英国的社会。本世纪初,欧美各国研究过霭理士的许多著名学者都高度评价他的人品和学问,美国著名评论家孟根称赞他为“当代最文明的英国人”。霭理士一生著作等身,在哲学、宗教、社会学、人类学、文学、翻译、医学和生物学等学科的范围内,都有很大的贡献,许多名著至今仍一再重印发行,光彩不减当年。其中巨著《性心理学研究录》包含着丰富的性伦理思想。


1894年,霭理士的题名为《男与女》的专著,作为他所编辑的《现代科学丛书》的一卷出版了。从准备写作到杀青出版,前后经过了12年时间。《男与女》从人类学和心理学的角度研究和评价了男女之间在第二性征上的差别和意义,成为霭理士后来三十多年著述的七大卷《性心理学研究录》的一个引子。1896年,当时列为《性心理学研究录》第一卷的《性逆转》一书出版。英国社会上强大的保守势力,立即诉诸法庭斥责这部书污秽邪恶,企图扼杀性的研究。霭理士通过1898年伦敦审判的折磨之后蓦然苍老;但生活的磨难却丝毫没有动摇他的坚定的意志,他一离开英国,立刻就动手写作《研究录》的第二卷《羞怯心理的进化;性的季候性现象;自动恋》。第三卷的初版发行于1903年,书名是《性冲动性质的分析,恋爱与痛楚,女子的性冲动》。第四卷题名为《人类的性选择》,1905年初版。翌年出版的《性爱的象征现象,解欲的机制,妊娠的心理状态》,是《研究录》的第五卷。1909年8月,霭理士写完了《研究录》的第六卷《性与社会》,这是《研究录》中最大的也是最重要的一卷。19年以后,即1928年,他又写了一部题为《哀鸿现象和其它若干补充研究》的书。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对《研究录》占大卷中当时认为不够重要或者还不明确因而忽略了的题目作一些补充;二是对某些处在性领域边缘的问题作适当的讨论,以便确定它们在性问题上的明确的含义,例如,哀鸿现象,发欲带学说、梦的综合、影恋、水恋、窃恋,以及婚姻史等等。霭理士把这部书列为《研究录》的第七卷。霭理士考虑到,普通的读者没有时间精研熟读大部头的《研究录》,所以专门为他们写了一部34万字的手册《性心理学》。这部书的英文本1933年问世以后的头十几年里,每隔一年或两年就重印一次:并被翻译成东西方许多种外国文字。英国著名的思想家罗素在评论这部书的时候指出:“以性为题目的书种类繁多,不一而足,却很少有几本能让人放心;但这部作品实在精彩,值得钦佩,我们完全可以有把握向所有的人推荐。”


《性心理学》中的许多性伦理思想都是极富有启迪意义的。例如,在第三章“青春期的性冲动”中,霭理士突出强调了“性教育”。他提出:性的启发与性的教育对于今日文明社会生活的意义,要比以前任何时代都大。性不只是个人的事,也是社会与民族的事,个人有需要,社会与民族也有它们的责任,为这种责任计,青年男女不能没有相当的准备,于是乎一种可以叫作道德教育的训练就不能没有了。他主张:对于儿童性生活的应有的态度是一个保健的态度;健是目的,保是手段,需要做大人的随时随地的注意,但是注意的时候,却又应该谨慎地处之,不要让儿童注意到你在注意他。童年的性爱的冲动往往是无意识的、不自觉的,大人注意不得当,就可以化不自觉的为自觉的,这种自觉对儿童并没有什么好处。儿童自有其不自觉的性的活动,保健的任务不在训斥禁止以至于担心或责罚这一类的活动,而在使这一类活动对于本人或其他的儿童不发生身体上的损伤。霭理士在详尽地阐述了“性的歧变与性爱的象征”(第四章)后,概括出如下的看法:我们要把许多虚伪的见解扫除一下,要把我们自己从许多舆论或法律的生吞活剥的科条中解放出来;在通古以来的西洋,全部性生活的历史所以是其支离灭裂,恶浊混乱,为之厉阶的便是这些见解与科条;它们一旦存在,性生活便一日没有澄清的希望。我们能做到这一步,我们也就可以把我们精神生活的空气变换成更新鲜的,把我们的道德习俗,补充为更巩固的,旧的种种见解与科条是一个软弱病的泉源,此种泉源涸竭后,新的健康的力量自然会应运而生。这里,鲜明地体现了作者的科学态度和反潮流精神。


题为“婚姻”的第五章,是《性心理学》一书中最精彩部分。霭理士从心理的立场出发,把婚姻当作一个富有创造性的人格关系。他强调说:婚姻关系决非寻常的人事关系可比,其深刻处,可以穿透两个人的人格,教他们发生最密切的精神上的接触以至于混化。他认为,婚姻不只是一个性爱的结合。这是我们时常忘怀的一点。在一个真正“理想的”婚姻里,我们所能发现的,不止是一个性爱的和谐,而是一个多方面的而且与年俱增的感情协调,一个趣味与兴奋的结合,一个共同生活的协力发展,一个生育子女的可能的合作场合,并且往往也是一个经济生活的单位集团。婚姻生活在其他方面越来越见融洽之后,性爱的成份反而变得越来越厉害了。性爱的成份甚至于会退居背后以至于完全消散,而建筑在相互信赖与相互效忠的基础上的婚姻还是一样的坚定而震撼不得。关于“贞节”问题,霭理士论证道:贞节是一个平衡的状态,禁欲和纵欲是两个动荡而各走极端的状态;平衡状态的贞节,是一个值得怀抱的德操。这个德操是万不可少的,为了培植性功能的活力,我们少不得它,为了维护做人的庄严,我们也不能没有它。此外,对于可以增进幸福的恋爱的艺术,它也正是一个很大的要素。至于所谓“恋爱的艺术”(第七章),霭理士所撰写的点睛之笔是“恋爱的艺术,就它的最细腻最不着痕迹的表现而论,是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在人格方面发生最亲切的协调的结果。”


《性心理学》不是一部尽善尽美的著作(这样的书是写不出来的),它里面的一些观点是需要研究、商榷乃至批评的。例如,霭理士主张:“婚姻应当有一个见习的段落,见习有成,才许在婚姻祭坛前立下正式的誓约。”关于这个“见习”或“试婚”问题,潘光旦在他的译注中就给予了中恳的批评,他指出:“见习期之说,译者不敢苟同,见习的时间短,见习的方面少,等于不见习,见习的时间长,见习的方面多,就等于实行婚姻,等于曾子所说的‘学养子而后嫁’。婚姻好比人生的许多别的大事,原是一个冒险的历程,要把全部历程的安全在事前完全加以肯定,是事实上所不可能的。”


霭理士在《研究录》最重要的第六卷中,用6万字的篇幅论证了“性的道德”。霭理士的“性道德观”有五个理论柱石:婚姻自由、女子经济独立、不生育的性结合与社会无干,女子性责任自负自决,性道德的最后对象是子女。一、关于婚姻自由的理论,霭理士所称的自由,目的在于取消宗教、法律与其他外来的束缚,是很消极的;对于怎样积极的运用自由,使婚姻生活的效果对于个人、对于社会、以至于对种族,可以更加美满,他并没有讨论到。二、关于女子经济独立的问题,霭理士的议论是颇周到的,并在原则方面视它为性道德的第一个先决条件。三、霭理士主张,凡是不生育的性行为、性结合,与社会无干,社会不应当过问。这种观点的提出,可以说是富有革命性的,客观上有两方面的限制:一是霭理士所假定的身心十分健康的人,在所谓文明的社会里并不多。第二个限制是责任心的产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霭理士的错误就在太责成个人,而同时对于个人自己制裁的能力,并没有给我们一个保障。根本症结即是忽视了性关系的社会本质。四、女子性责任的自负自决,和经济独立的条件,有密切的联系。霭理士在全篇议论里,对于这一层没有予以充分考虑。五、性道德的最后的对象是未来的社会,若就一人一家而论,便是子女。以子女为最后对象的性道德或一般道德,是符合社会发展方向的。结论:没有生育关系的性行为,是个人的私事,社会无须过问;孩子的产生,是社会的事实,社会必须过问。霭理士的上述思想,成为西方性革命理论的早期模式,需要用马克思主义的性伦理思想进行分析、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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