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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

李清
  • 姓名:李清
  • 全名:字心水
  • 性别:
  • 国籍:明代
  • 出生地:扬州兴化人
  • 出生日期:1602
  • 逝世日期:1683
  • 民族族群:
  • 主要作品:

李清(1602—1683),字心水,一字映碧,号碧水翁,晚号天一居士。李春芳玄孙,清初扬州兴化人。


幼年早孤,伯父长敷爱同己出,悉心课读,清亦刻苦自励。崇祯四年(1631)登进士第,授宁国府推官。在任循法无私,当罪则罪,不当者,悉予平反,治绩称最。擢刑科给事中,因上书论尚书刘之凤不职状,又疏言尚书甄淑用刑刻深,反为淑所劾,谪调浙江布政司照磨。旋起为吏科给事中。弘光立,为工科都给事中。先是,清请定开国靖难及正德、天启死谏诸臣赠谥,不果行,议者或以为迂。清浩然而叹,曰:“士大夫廉耻丧尽矣,不于此时显微阐幽,激发忠义之气,更复何望耶!”至是复上疏请之,而李善长等14人、方孝儒等78人、陆震等14人、左光斗等9人并有追谥或赠官追谥者。清奉事两朝,三居谏垣,先后上数十疏,均不获报。寻迁大理寺左丞,遣祀南镇(在今福建境内),甫及杭州,而南都(今南京)已失守。乃间道趋松江,又渡江寓高邮。后归里,隐居枣园凡三十八年,杜门撰述,屡荐不起。清初修《明史》,诏征天下书,子李柟以《南渡录》、《三垣笔记》上之。康熙二十二年(1683)卒,年八十二。明年,康熙首次南巡,曾优礼垂问,御书“多识畜德”额表闾里。


李清治学严谨,持论公允,尤邃于史学,著述至千余卷。举其要者,如:


《南北史合注》191卷。此书与清别著《诸史同异录》《历代不知姓名录》《南唐书合订》原已收入《四库全书》,乾隆五十二年(1787),弘历帝抽阅李清所作,以为“妄逞臆说,任意比拟”,下令禁毁。所幸除《诸史同异录》外,余三书皆撤出而未毁。今藏故宫博物院图书馆。


《三垣笔记》3卷补遗3卷附识3卷补遗1卷。此书记崇祯、弘光两朝李清官刑、吏、工科给事中时朝章典故,大臣言行。目见者为本书,耳闻者为附录,记事翔实,去取惟精。1982年中华书局印行之顾思点校本最为完备。


《南渡录》6卷。此书为纲目日记体逐日记载弘光朝之大事记,始于崇祯十七年(1644)四月,迄于弘光元年(1645)五月,所记皆李清耳闻目验,较他书为详实可信,且无门户之见,堪称实录。此书为李清后人家藏,而抄本多有流传外地者。及至1986年,扬州师院黄俶成君,费数年搜罗之功,竟获致《南渡录》抄本共十二种,复以徐恕旧藏之贻安堂本、李详迻录并具眉批之家抄本为底本,与别本逐一参校,补阙正讹,去芜存菁,出校记凡262条,经其剔抉爬梳,《南渡录》庶得近乎本来面目。1999年入编《南明史料》8种,由江苏古籍出版社出版发行。


别著存世者,尚有《甲申日记》8卷、《袁督师计斩毛文龙始末》1卷、《史略正误》2卷、《鹤龄录》1卷、《三垣奏疏》5卷、《谏垣疏草》不分卷、《折狱新语》10卷、《女世说》4卷、《梼杌闲评》50回、《公余录》2卷。已佚者,不具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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