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祖谦(1137年4月9日—1181年9月9日)南宋哲学家、文学家。字伯恭。因曾祖为东莱郡侯,人称小东莱、东莱先生。婺州(今浙江金华)人。隆兴元年(1163)进士。乾道5年(1169)除太学博士,任严州书院教授。规定学生“毋得干谒、投献、请托”,“不得相互品题。”(《乾道四、五、六年学规》)淳熙3年(1176)除著作郎兼国史院编修宫和实录院检讨。曾邀集鹅湖之会,“虑陆朱议论犹有异同,欲会归于一”并“兼取其长”(见《宋元学案》中《槐堂诸儒学案》、《东莱学案》)。和朱熹、张栻并称“东南三贤”。主张抗金与改革弊政。创建浙东“婺学”,又称“金华学派”。著作有《吕东莱先生遗集》,《东莱左氏博议》、《吕氏家塾读诗记》、《东莱左氏传说》、《古周易》、《宋文鉴》、《书说》以及《近思录》(与朱熹共辑)等。
吕祖谦把性分为天理之性与气质之性,认为仁义道德为天地之性所固有。“人生而静,天之性也,乃中正仁义之体,而万物之一源,中则无不正矣。必并之曰中正。仁则无不义矣,必并言之曰仁义。亦犹元包四德而与亨利贞俱列,仁可以包四端,而与义、礼、知同称,此所谓合之不浑,离之不散也。”(《吕东莱先生遗集·与朱侍讲》。以下简称《遗集》)“吾之体与天地同其体,不知自贵,乃慕爵禄,不知一体之中自有广大之道。”(《遗集》卷十四,易说·咸卦)汲取了张载的“气质之性”的观点。说:“性本善,但气质有偏,故才与性亦流而偏耳。”(《杂说》,《遗集》卷二十)“恶”便是由“气质有偏”所致。
把“心”分为“道心”和“人心”。说:“人心,私心也。私也胶胶扰扰,自不能安。道心,善心也,乃本然之心,微妙而难见也。此乃心之定体,一则不染,精则不差,此又下功夫处。”(《东莱书说》卷二)又说:“‘人心惟危’,人心是私心;‘道心惟妙’,道心是本心。‘精一’是仔细之意。既能精一,则信能执中矣。”(《杂说》,《遗集》卷二十)。他把道心说成“本心”,并认为“心外有道非心也,道外有心非道也”,“通天下无非心也”(《东莱左传博议》卷三);进而提出“心即天也,未尝有心外之天;心即神也,未尝有心外之神”(同上书,卷一),这同陆九渊“道未有外乎其心者”(《敬斋记》,《陆象山先生全集》卷十九),“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的观点是一致的。又进一步称“人心”为“外心”。“盖人之心有内外(父子)天属之爱,内心也。”但被小人引诱,内心便向外,以至流而忘反,外心日炽,内心日消,使“父子自为虎狼,更相戕贼。”“夫岂独父子之间为然,凡事皆然。”(《左氏传说》卷十四)就是说,“人之心”由善变恶,也是由于内心被外物引诱而日消的缘故。
吕祖谦强调的“内心”,即孟子讲的“良心”,其内容是“仁义礼智”四善端,他尤注重“仁”和“礼”,认为“仁”和“礼”可囊括天下之“理”,其他封建道德规范都是由此推衍出来的。“自五常之理推之,又如恭宽信敏惠及刚毅之类,其名非不多,何独惟说仁礼?盖仁者,人也,仁之一字,已自尽了,更说礼字,又可以知其等差高下。天下之理,除了仁和礼,更有甚事?仁者爱人而人常爱,通天下皆在爱之中,自然不得乖戾。有礼者敬人,通天下皆在敬之中,自然不得慢易。”(《孟子说》,《遗集》卷十八)认为在仁、礼之中,“仁”是最高的道德原则和评价道德的最高标准。“仁是人之本心浑然一体。”(《论语说》,《遗集》卷十七)“仁者,天下之正理也。”“惟仁者能好仁,能恶人。人而未仁,其好恶皆私心也。……若夫仁者之心,既公且一,故所见至明,而此心不变,譬如镜之照物,唯其无私,而物之妍丑自不能逃,虽千百遍照之,其妍丑固自若也。”他把仁心与天理结合起来,认为心即天即理,即封建伦理纲常。“人言之发,即天理之发也;人心之悔,即天意之悔也”(《东莱博议》卷十二)道德之于人心与理之在天下是一致的。“理之在天下遇亲则为孝,遇君则为忠,遇兄则为友,遇朋友则为义,遇宗庙则为敬,遇军旅则为肃”(同上书卷一)。
要求人们恪守“可以知其等差高下”的“礼”,维护尊卑贵贱的封建等级制度。“圣人欲上全天子之尊,必先下谨士庶人之分,守其下所以卫其上也。”“吾儒者之议礼,每力争于毫厘尺寸之间”,这并非腐迂,而是为了“遏僭乱之源”(同上书卷二)。要贯彻“仁”、“礼”,就必须做到“忠”。“夫仁与礼通彻天下,自足以谈天下之理,如何更说忠字?此一句极要看。忠之一字,非仁礼之外别有一忠也,盖已之为忠。仁与礼稍有不尽,则非忠矣,自忠而反,到此已自无不尽。”(《孟子说》,《遗集》卷十八)他要求臣必须绝对服从君,各安其名份。“君臣本非论施报之地。君虽不仁,臣不可以不忠,父虽不慈,子不可不孝,此天下之常理矣”。认为“孝”是“仁”之实。“仁之实,事亲也。只如此说,于己不相干,须实就事亲上看,则方真如此是仁之实。”。
吕祖谦重视学校道德教育。强调“为学须识义、利、逊、悌、廉、耻六个字,于此守之不失为善人,于此上行之而著,习矣而察,便是精义妙道。”(《杂说》,《遗集》卷二十)他制订的《学规》明确规定:“凡预此集者以孝、悌、忠、信为本。其不顺于父母,不友于兄弟,不睦于宗族,不诚于朋友,言行相反,文过遂非者,不在此位,既预集而或犯,同者规之,规之不可,责之;责之不过,告于众而勉之;终不悛者,除其籍。”(《乾道四年九月规约》)“凡与此学者,以讲求经旨,明理躬行为本。”(《乾道五年规约》)要求学生遵循三德,即至使以为道本,敏德以为行为,孝德以知逆恶。做到三行,即孝行以亲父母,友行以尊贤良,顺行以事师长,践履封建道德规范。
重视道德修养,要求在认识和对待天理与人欲、义与利的关系上下功夫。他虽然没有把理、欲截然分开,认为“天理在人欲中未尝须臾离也。”(《东莱博义》卷三)但又把人欲说成盗寇、陷阱、虎豹。“欲之寇人,甚于兵革;礼之卫人甚于城廓。而人每不能守礼者,特以欲之寇人”;“有有形之寇,其来有方,犹可御也;至于无形之寇,游宴之中有陷阱焉,谈笑之中有戈矛焉,堂奥之中有虎豹焉。”(《东莱博议》卷一)这种说法与朱熹“天理、人欲,不容并立”相同,与他“理”“欲”不相离相矛盾。其义利观亦有自相矛盾之处,一方面,重义轻利,赞赏董仲舒“正谊不谋利,明道不计功”的观点。认为舜与跖的区别就在于其心向善(“道”)抑或嗜利,“心是活物,流而不息,故舜跖之善利,同一孽孽。”(《杂说》,《遗集》卷二十)另一方面又提倡务实致用,与功利派代表人物陈亮结为挚友,重视赋役、漕运、盐法、酒禁、钱币、田制等民生国计。他说:“百工治器,必贵于有用,而不可用工费为也。学而无所用,学将何为也。”(同上)甚至对古人的评价,也是以功绩来衡量,认为孔子门人中若论趋向,都比不上管仲事业。“学者看古人,要须看得至此。”(同上)这种观点与事功派相似。不过,总的说来,他还是要求人们去掉人欲、私利。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存心”、“守初心”、仁的境界。他说:“此心操之常存”,舍之不存而“堕于私意人欲中,天命便至于雍遏而不行”,“此心常操而在”则“福本自内,若有一欲败度败礼,则祸自外来。”(《左氏传说·成公二十年》)“人当守初心,如自贫贱而至富贵,不可以富贵遗其所履,惟素履,故无咎,盖不为地位所移也。此最是教人出门第一步。”(《易说·履卦》,《遗集》卷十四)为了做到“存心”、“守初心”,他首先倡导主敬,“敬之一字,乃学者入道之门。敬也者,纯一不杂之谓也。事在此而心在彼,安能体得敬字?”(《杂说》,《遗集》卷二十)还要立诚。“问‘诚’‘敬’两字有异乎?只是一般。所谓诚存便是敬。”(同上)“人之于道,须先立其根本,……立其诚而使内外一体,然后可以居业也。”(《易说·咸卦》卷十四)排除一切私心杂念,除去人欲之蔽,保存善心,培育善端、涵养气质,这就是诚敬工夫。这一过程即“反诸求己”、“自反”、“求放心”的过程。他认为“人心所有之明哲,非自外来也。”(《左氏传说》卷十八)提出“圣门之学,皆从自反中来。……凡事有龃龉,行有不待处,尽反求诸己,使表里相应而后可。”(《孟子说》,《遗书》卷十八)因而赞扬孟子“求其放心而已矣”的主张。这样,便能达到“内外一体”的“仁”的神秘境界,从内心深处接受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纲常观念了。
吕祖谦学“习于家庭”,受二程、张载和陆九渊的思想影响,并吸收永嘉学派、永康学派的经世致用之说,因而被朱熹视为“杂博”,并诋及婺学。对此,全祖望等人在《宋元学案·东莱学案》中作了如下评述:“宋乾、淳以后,学派分而为三:朱学也,吕学也,陆学也。三家同时,皆不甚合。朱学以格物致知,陆学以明心,吕学则兼取所长,而复以中原文献之统润色之。门庭经路虽别,其要归宿于圣人,则一也。”又指出:“小东莱之学,平心易气,不欲逞口舌以与诸公角,大约在陶铸同类以渐化其偏,宰相之量也。”由于东莱以性命之学并包括陈亮的事功之学,唐仲友的经制之学、故“婺学”(吕学)“最盛”(《宋元学案·说斋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