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蒙,字子明 ,渤海 (今山东惠民) 人。举茂才异等第一,知湖阳县。召诸县令议免役法,蒙以为不便,不肯与议,并条上其害,被夺官,归隐乡里,聚徒讲学,从游甚多。门人及朋友称“正思先生”。元丰二年,卒,才年四十。元祐初,赐其家帛五十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