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知几(661年-721年)唐徐州彭城(今江苏徐州市)人,字子玄。睿宗时因避太子李隆基讳,以字行。十二岁前,父亲为其讲完 《左传》,十七岁前,遍读 《史记》、《汉书》、《三国志》及各朝史。年二十举进士,任获嘉县主簿。圣历二年(699),任定王府仓曹,奉命与李峤、徐彦伯、徐坚、张说等共同编纂《三教珠英》。长安二年(702),任著作郎,兼修国史。迁左史,撰起居注。次年,奉命与李峤、朱敬则、徐彦伯、徐坚、吴兢等撰修唐史,成《唐书》八十卷。四年,改任凤阁舍人。曾探究本家族历史,撰成《刘氏家史》及《刘氏谱考》。中宗神龙元年(705)任著作郎、太子中允、率更令,兼修国史。二年,与徐坚、吴兢等修成《则天实录》。景龙二年(708),专掌修史,迁秘书少监。因修史不得意,上书于中书侍郎监修国史萧至忠,具言官修之弊。改任太子中舍人,又为修文馆学士。在史馆修史,深感宰相大臣监修,多所干预,不能秉笔直书,难以发挥史才,遂私撰《史通》,详论史书之体例及内容,阐述其见解,于景龙四年成书。睿宗景云中,累迁太子左庶子,兼崇文馆学士。太极元年(712),奉命与柳冲、徐坚等撰《姓族系录》,次年成书。玄宗开元三年(715),迁左散骑常侍,修史如故。次年,与吴兢共同删定《则天实录》,撰修《中宗实录》及《睿宗实录》。其后又与吴兢续修《高宗实录》,并自撰《睿宗实录》。后被贬为安州都督府别驾而死。
刘知几曾作《思慎赋》 以刺时,劝告士大夫“知止足,避嫌疑”,应 “以道德(老庄) 为介胄,忠贞为剑履”。他曾 “三为史臣,再入东观”,参与撰修国史的工作。他主张 “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坚持善恶必书,与把持史馆的武三思等人发生分歧,最后只好退出史馆。他致书当朝宰相,指陈史馆的五大弊端,认为这种修史制度束缚了史官的手脚,使其 “不能勒成国典,贻彼后来”。他指出,史家不同于文士,必须具备才、学、识“三长”,这被后代史学家奉为座右铭。他将自己对史学的认识,撰写成书,这就是中国第一部史学理论著作 《史通》。《史通》原为五十二篇,现存四十九篇,实际上是专题论文的结集。全书分为 “内篇” 和 “外篇”两大部分,前者讨论史籍体例和编纂方法,后者论述史官沿革、史籍流传及古史中的一些具体问题。这部总结性的论著,对史学家来说,具有指点迷津、破除陈见的意义,故同时人徐坚见到 《史通》 后就说: “为史氏者宜置之于座右也。”刘知几在 《史通》 中说古论今,有许多精辟大胆的见解,如在《直书》、《曲笔》篇中提倡 “仗气直书,不避强御”,以 “曲笔阿时”、“谀言媚主” 为史学家的耻辱。并引用 “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 这句古语,来控诉历代暴君权臣对史学家的压制迫害。在 《疑古》、《惑经》 篇中提出 《尚书》有可疑之事十条,《春秋》有未晓者十二条、虚美者五条,认为孔子所谓 “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 不应成为修史的标准。在 《载文》 篇中严格区分文学语言与历史语言的差别,认为文士替帝王撰写的诏书政令多不符实,如 《三国志·魏书》 载《檄吴文》 称: “孙权小子,未辨菽麦”,就是造谣诬蔑,而 《晋书》载魏元帝禅书和晋武帝让表,也是文臣笔下生花,不应载入史籍。总之,刘知几在 《史通》 中处处表现出史家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这是中国史学家 “自觉意识” 的觉醒,也是中国史学理论成熟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