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钧儒(1875年1月2日-1963年6月11日),字秉甫,号衡山,原籍浙江嘉兴,1875年1月2日(清同治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生于江苏苏州。祖父沈玮宝曾任苏州知府,父亲沈翰,任江苏候补知县,叔父沈卫以甲午翰林简放陕西学政使。沈钧儒七岁从师读书,系统地接受了中国传统儒家教育。戊戌维新运动前后,他阅读了一些传播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书刊,开始留心时务,并接受了康、梁改良主义思想的影响。1900年,父亲病故后,他离开苏州前往西安,在叔父任所当文书。1903年应顺天乡试,中了举人。次年参加会试,中了进士。
20世纪初,清廷办“新政”,废科举,办学堂,派遣留学生。沈钧儒以新科进士被派往日本留学。1905年9月,入东京私立法政大学速成科学习。留日期间,他的主要政治倾向还是改良主义。1907年,沈钧儒学成回国,从事立宪运动,任浙江省谘议局副议长。在浙江两级师范学堂任监督时,曾延聘鲁迅等进步人士为教员。后来,他逐步认识到清政府预备立宪不过是一个骗局,开始转向革命。辛亥革命爆发,光复会在杭州发动新军起义,浙江宣布独立,成立都督府,他任警察局长。1912年5月,由褚辅成介绍参加同盟会。同年8月,参加柳亚子等人创办的南社。
民国初年,沈钧儒起初在浙江任教育司长,又被选为第一届国会参议院候补议员(后递补为参议员)。袁世凯复辟帝制时,他表示反对。袁死后,黎元洪继任大总统,沈钧儒的挚友张耀曾出任段内阁的司法总长。1916年冬,他应张函召到北京任司法部秘书,参加了政学系的活动。张勋复辟后,孙中山到广州召开国会非常会议,组织护法军政府,沈钧儒随同国民党国会议员南下广州,曾任军政府总检察厅检察长。1921年,他由广州到上海,担任政学系的《中华新报》主笔。次年第一次直奉战争爆发,曹锟、吴佩孚打败了张作霖,直系军阀控制北京政权。曹、吴为笼络人心,恢复了旧国会,沈钧儒到北京,曾一度任参议院秘书长。1923年10月,曹锟贿选总统,他出京到上海,与旅沪拒贿议员百余人联名发表宣言,反对贿选。随后,参加浙江省自治会议,推动自治运动。
1924年,国民党改组后,沈钧儒拥护国共合作和孙中山的三大政策。1926年7月,广东国民政府举行北伐,沈钧儒与褚辅成等将全浙自治会扩大为苏、浙、皖三省联合自治会,支持北伐战争,反对盘踞东南的北洋军阀孙传芳。他根据“民国主权在民”的精神,主张将“自治”改为“民治”,开展民治运动,认为这样能使省治基础更加巩固,同时可以杜绝军阀官僚代谋自治[1]。北伐军攻克浙江后,成立国共合作的浙江省临时政府,他任省政府政务委员兼秘书长。不久,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浙江省政府被国民党强迫解散,沈钧儒一度被拘禁。不久获释,出任上海法科大学(后改名上海法学院)教务长,同时执行律师职务。1933年,沈钧儒参加了宋庆龄、蔡元培、鲁迅等组织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任法律委员,参与营救被国民党反动政府逮捕的革命者和爱国人士。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由于蒋介石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采取了不抵抗政策,东北全境沦亡。1935年,日本进一步向华北进攻。抗日救亡成为全国人民的迫切要求,中国共产党发表了“八一宣言”,号召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北平学生开展了“一二九”运动。沈钧儒目睹敌寇深入,国土沦丧,民族生存受到严重威胁,内心悲痛。他为忧时而写的一些诗篇,充满爱国主义的思想感情:“我欲入山兮虎豹多,我欲入海兮波涛深。呜呼嘻兮!我所爱之国兮,你到那里去了,我要去追寻。国之为物兮,听之无声,扪之无形;不属于一人之身兮,而系于万民之心。呜呼嘻兮!我所爱之国兮,求此心于何从兮,我泪淋浪其难禁。”[2]在一篇四首五言体诗中,由于爱国情深,他打破格律,一连用了五个“我是中国人”[3]。“九一八”以后的严酷现实,使他认识到指望国民党抗日无济于事,必须团结同胞,奋起自救,才能拯救国家民族的危亡。在中国共产党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号召下,1935年12月27日,沈钧儒和马相伯、章乃器、邹韬奋、陶行知等人发起组织上海文化界救国会,发表宣言,提出“停止一切内战”、“释放一切政治犯,共赴国难”等主张[4]。1936年1月28日,他代表上海文化界救国会同职业界救国会、妇女救国会等团体和其他爱国人士代表,组成上海各界救国联合会。同年5月31日,沈钧儒等和华南、华北、长江流域各省及其他地方救亡团体代表在上海举行秘密会议,成立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并被选为执行委员和常务委员。他参与起草的全救会宣言和《抗日救国初步政治纲领》等文件中,提出救国阵线当前的主要任务,是促成全国各种政治力量的彻底团结,共同抗日,要求各党各派立即派遣代表进行谈判,停止内战,一致对外,制定共同抗敌纲领,建立统一的抗敌政权。7月15日,沈钧儒、章乃器、陶行知、邹韬奋联名发表了《团结御侮的几个基本条件与最低要求》,赞同和支持中国共产党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要求国民党联合红军共同抗日。指明先安内后攘外的方针只对敌人有利,表示要坚定不移地站在救亡战线的立场上,不动摇,不退让,直到中华民族取得完全胜利[5]。从这时起,沈钧儒从实际政治生活中,逐步认识到中国共产党主张的正确,进一步向党靠拢。
救国会的主张,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迫切要求,因而获得社会的广泛支持。救国会成立后,抗日救亡运动在国民党统治区广泛开展。救国会有许多革命知识分子参加,共产党员起了骨干作用,进步力量占了优势,在抗战前后,对推动抗日民主运动作出了重要贡献。沈钧儒在救亡运动中,奔走呼号,不遗余力,进行了巨大而细致的组织工作,勇敢地承担起困难任务。他虽已年过六十,仍像年青人一样热血沸腾。救国会成立后上海市几次大规模群众抗日示威游行,他都是走在队伍最前面,同游行群众一道唱着《义勇军进行曲》、《打回老家去》等救亡歌曲;在国民党军警马队的阻挠威吓面前,他毫不退缩。由于沈钧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加上他热情诚恳、善于团结人的长处,赢得了人们的尊敬,成为公认的救国会领袖。
沈钧儒对鲁迅十分钦佩。1936年10月19日,鲁迅逝世,他和宋庆龄等参加治丧委员会。10月22日,举行葬礼,他在素轴上亲笔题了“民族魂”三个大字,覆盖在鲁迅灵柩上,并在鲁迅墓前发表了演说。
1936年11月,上海日商纱厂工人罢工,进行反日斗争,沈钧儒和救国会其他负责人组织罢工后援委员会,积极予以支持。
救国会的活动虽然采取合法斗争的方式,但从一开始就遭到国民党的镇压和打击。1936年11月22日深夜,国民党政府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了沈钧儒和救国会其他负责人章乃器、邹韬奋、李公朴、沙千里、史良、王造时共七人。12月4日移解苏州,押于江苏高等法院看守所,成为当时有名的“七君子”之狱。
沈钧儒被捕入狱后,始终坚持真理,坚持爱国立场,团结其他被捕同志进行斗争。1937年4月3日,江苏高等法院以所谓“危害民国为目的而组织团体,并宣传与三民主义不相容之主义”[6],罗织成“十大罪状”,向被告七人提起公诉。沈钧儒等在答辩书中,义正词严地指出:“以被告等爱国之行为而诬为害国;以救亡之呼吁而指为宣传违反三民主义之主义,实属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摧残法律之尊严,妄断历史之功罪。”[7]并以大量事实彻底驳斥了起诉书对他们的诬陷。5月,国民党由叶楚伧出面,通过杜月笙等向他们进行劝降活动,要他们写具悔过书,入反省院,然后保释出狱,沈钧儒等断然拒绝了这些无理要求。6月11日,江苏高等法院在戒备森严中,正式开庭审理,沈钧儒第一个受审,他在法庭上大义凛然,同审判官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说理斗争。当审判长问他:“抗日救国不是共产党的口号吗?你知道你们被共产党利用么?”沈钧儒从容坚毅地回答说:“共产党吃饭,我们也吃饭,难道共产党抗日,我们就不能抗日?假使共产党利用我抗日,我甘愿被他们利用。”[8]6月25日,第二次开庭审理,沈钧儒、邹韬奋等再次用坚定有力的语言,简单明白的道理申辩他们救国无罪,一一驳回了审判官提出的问题,使检察长和审判官理屈词穷,十分狼狈。
国民党对救国会的迫害,沈钧儒等人的入狱受审,激起了人民的义愤,全国各方面人士纷纷向国民党政府提出抗议,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营救运动。1936年12月,张学良、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通电全国,提出八项主张,其中之一即要求立即释放上海被捕之爱国领袖。1937年4月12日,中共中央发表宣言,指出沈钧儒等“以坦白之襟怀,热烈之情感,光明磊落之态度,提倡全国团结,共赴国难,停止内战,一致抗日,此实我中华男女之应尽责任与光荣模范”[9],要求国民党彻底放弃过去的错误政策,立即释放诸爱国领袖及全体政治犯,并彻底修改《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6月下旬,宋庆龄、何香凝以及胡愈之等十六人发起救国入狱运动,发表宣言,制订救国入狱运动规约,提出如爱国有罪,愿与沈钧儒等同受处罚;如爱国无罪,则与他们同享自由。并由宋庆龄率领,亲往苏州高等法院要求羁押[10]。由于沈钧儒等七人的坚强斗争和全国人民的热烈声援,同时“七七”抗战爆发后,国内政治形势有了很大变化。7月31日,南京政府不得不将“七君子”释放出狱。
沈钧儒出狱后,继续从事抗日救亡运动。“八一三”淞沪抗战后不久,国民党政府从南京撤退,政治中心转移到武汉。1937年12月,他由南京到汉口,与各党派人士筹组了抗敌救亡总会,他任主席。同时,创办了《全民》周刊,提出加强全民族的统一战线,将单纯的政府与军队抗战,转变为全面的全民族的抗战,以克服当前的民族危机作为它的基本任务。1938年7月,《全民》周刊与邹韬奋创办的《抗战》三日刊合并,在汉口出版了《全民抗战》三日刊,由邹韬奋任主编,沈钧儒任编委。《全民抗战》从形式和内容都作了较大的改进,销数很快达到三十万份,是当时最受欢迎的刊物之一。这时救国会已被公认为一个政派,沈钧儒、邹韬奋、陶行知等救国会负责人被聘为国民参政员,出席了在汉口召开的第一届国民参政会第一次会议。同年10月,他由武汉到达重庆。从抗战开始,沈钧儒领导的救国会,同中国共产党有了较多接触,拥护共产党的抗日主张,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因此有人攻击他和救国会是共产党的“尾巴”。对此,沈钧儒坚定地表示,共产党坚决抗日,主张正确,做这样的“尾巴”,也是光荣的[11]。在抗战期间,他介绍和资助了不少青年前往解放区。
从1939年开始,国民党的政策重心由对外转向对内,由抗日转向反共反人民,并发动了第一次反共高潮,抗战初期人民和各民主党派争取到的一点权利,均被取消。沈钧儒对国民党的倒行逆施不满,要求实现民主政治,切实保障民权,积极支持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参政员掀起的宪政运动,并曾往桂林推动宪政运动。为了促进国内统一、团结和实施宪政,同年11月下旬,他和黄炎培、章伯钧等人在重庆发起组织了统一建国同志会[12]。他认定抗日、民主、团结三者不可分,“以团结支持抗战,以民主巩固团结,是目前救国的途径”[13]。以后,他虽然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诬蔑、威胁和恫吓,但都毫不畏惧,仍然为坚持抗日、团结和进步而斗争。
皖南事变后,国民党反动派在对共产党实行军事进攻和政治压迫的同时,对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也采取高压政策,肆意摧残民主,消灭异己力量。沈钧儒和邹韬奋主办的《全民抗战》被迫停刊,各地生活书店被封闭,邹韬奋被迫出亡香港,沈钧儒则仍留在重庆继续从事抗日民主运动。从1940年12月下旬开始,黄炎培等一部分小党派参政员,为了加强团结合作,适应国内政治斗争的需要,经过多次会商,决定将统一建国同志会改组为一个第三者性质的政治团体,并于1941年3月中旬在重庆成立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沈钧儒原为创议人之一,但一部分发起人认为他和救国会同共产党关系密切,思想左倾,怕国民党反对,不赞成他和救国会参加。到1942年,沈钧儒才正式加入民主政团同盟,救国会亦成为盟内政团之一。沈钧儒和救国会的加入,对民主政团同盟的政治进步,起了推动作用。1944年9月,民主政团同盟为了扩大组织,发展无党无派的个人盟员,以便能让更多的爱国和进步分子参加进来,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议决取消“政团”二字,改称为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在这次会议上,沈钧儒被选为中央常委。1945年10月1日,民盟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国民主同盟纲领,并选举中央执行委员和常务委员,沈钧儒继续当选为常委。同年冬,救国会在重庆的会员开会决定改名为中国人民救国会,沈钧儒被推为主席。
抗战胜利后,沈钧儒要求实现和平民主,反对国民党的独裁统治和内战阴谋。1945年12月1日,国民党特务、暴徒屠杀昆明要求和平与民主的教师和学生,制造了“一二一”流血惨案,他写了一首诗:“血洒昆明市,心伤反战年。座谈讵有罪?飞祸竟从天!魑魅食人日,鸱枭毁室篇。防川终必溃,决胜在民权。”[14]愤怒谴责国民党法西斯暴行。随后,他创办了《民主生活》周刊,该刊发刊词指出:“抗战胜利了,但人民没有得到胜利果实”,现实“问题的症结都在不民主”;表示要站在人民方面,“用笔和舌来号召团结,争取民主”。1946年1月,他作为民盟代表之一,参加了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2月中旬,沈钧儒离开重庆回到上海。为了贯彻政协决议,争取国内和平,同年夏秋间,他和黄炎培等民盟政协代表往来于京沪间,促进国共两党的和平谈判。11月中旬,国民党反动派不顾全国人民反对,悍然召开其一手包办的伪国大,导致国共和谈的最后破裂。他和民盟其他负责人发表声明反对伪国大的召开,并通过决议将背叛民盟立场、参加伪国大的民社党清除出盟。随后,沈钧儒在上海继续执行律师职务,同时参加民盟总部领导工作。他谴责美蒋发动的反革命内战,并反对民盟内部的妥协倾向。
1947年1月,沈钧儒出席了民盟二中全会,被推为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国民党反动派一方面疯狂地进行反革命内战,另一方面对国民党统治区加强法西斯专政,残酷镇压民主运动。民盟被诬为“奸盟”,各地民盟所办报刊全部被查封或被迫停刊,一部分盟员和地方负责人被捕被杀。随着国民党的迫害加剧,民盟中央领导成员间的意见分歧也加大,妥协性增长。同年10月下旬,国民党派军警特务包围民盟南京办事处,同时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在国民党的政治压力下,民盟少数领导人动摇屈服,接受国民党的命令,同意自行宣布民盟总部同人总辞职,总部解散,并停止盟员一切政治活动。沈钧儒反对向国民党妥协投降[15],表示民盟一定要继续搞下去。随后,他秘密离开上海前往香港,以便恢复民盟总部的活动,并筹备召开三中全会。
沈钧儒到香港后,在人民解放战争胜利发展形势的鼓舞和推动下,汇集在香港及从内地来港的民盟中委,在他主持下于1948年1月5日召开了民盟一届三中全会。当日发表紧急声明,不接受国民党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的反动措施,否认民盟总部在被威胁劫持下发表的总辞职、总部解散和停止盟员政治活动的声明[16]。三中全会严肃批判了盟内右翼分子政治上的投降行为,检讨了过去的缺点和错误。经过沈钧儒等左派的激烈斗争,通过了政治报告和宣言两项重要文件,其主要内容有:一、指出南京政府“是当前中国民主革命的中心对象”,要实现真正的和平民主,必须“彻底消灭独裁卖国的国民党反动集团”;表示要坚定地站在人民的民主的立场,跟这一反动集团斗争到底,积极支援人民武装革命。二、认定美帝国主义是国民党反动政权的支持者和靠山,“只有坚决驱逐美帝国主义的势力出中国,毁灭美蒋所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中国的独立才有保障”。三、坚决拥护土地改革,指出为了彻底推翻南京反动集团及驱逐帝国主义出中国,就必须“彻底铲除这一反动统治的经济基础,那就是彻底消灭封建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口号”。四、指出中间路线行不通,表示“坚决不能在是非曲直之间有中立的态度”;对中国共产党为民主事业奋斗的历史,为实现国内和平所作的努力,表示赞佩,公开声明要“与中国共产党实行密切的合作”[17]。这次会议还决定主席一职暂由沈钧儒、章伯钧等中常委负责轮流代理。三中全会是民盟新的历史转折点,它挽救了民盟的政治生命,鲜明地提出了反蒋、反美和反封建的政治主张,使民盟从此抛弃了不切实际的所谓中间路线,走向一边倒。民盟这一历史性转变,受到人民的欢迎。
5月1日,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号召,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沈钧儒代表民盟,和在香港的其他民主党派及无党派民主人士致电毛泽东,响应中共提出的筹开新的人民政协的号召。6月中旬,民盟在香港开展新政协运动,并为此发表声明,指出:全中国人民要求一个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新中国,必须发动全国人民,用一切力量来推翻与全民为敌的南京反动独裁政权,以通过新政协而建立的真正人民的民主联合政府去代替它[18]。9月,沈钧儒与章伯钧离开香港前往东北解放区,代表民盟参加新政协筹备工作。
沈钧儒到解放区后,积极响应毛泽东的号召,坚定地跟共产党走。1949年元旦,毛泽东发表新年献词《将革命进行到底》,随后又发表关于时局的声明,针对蒋介石的和谈阴谋,提出关于和平谈判的八项主张。1月22日,沈钧儒在沈阳与到达解放区的其他民主人士发表《我们对时局的意见》,坚决拥护毛泽东的号召,愿意在共产党领导下,将革命进行到底。1月26日,中共中央东北局和东北行政委员会在沈阳举行大会,欢迎前来解放区的各党派及各人民团体的民主人士,沈钧儒代表民盟讲话,热烈赞扬解放区打倒了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历史大变化,指出这是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和英明领袖毛泽东领导的结果。他在会上还宣布中国民主同盟中央总部已决议迁入解放区,决心为全部、彻底、干净消灭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完成人民民主革命而奋斗[19]。
北平和平解放后,2月25日,沈钧儒由沈阳到达北平。3月初,民盟中央临时工作委员会在北平成立。6月中旬,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在北平举行会议,沈钧儒作为民盟代表之一出席会议,被选为筹备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9月下旬,他和民盟其他代表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并在会上发言,表示毫无保留地赞成和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等文件草案。在这次会上,他被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及中央人民政府委员。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沈钧儒被任命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2月18日,沈钧儒领导的中国人民救国会在北京开会,鉴于十四年来国家发生了伟大的变化,人民已经翻身做主,救国会的政治主张已经全部实现,遂发表宣言,宣告结束。12月20日,民盟举行五中全会,他当选为民盟副主席及中央政治局委员。
新中国成立后,沈钧儒与时俱进,拥护共产党和毛主席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积极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1954年和1958年,他先后被选为第一、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张澜逝世后,1956年2月,他继任民盟中央委员会主席。沈钧儒为了跟上时代的步伐,十分注意自身的思想改造,经常勉励自己和大家“活到老,学到老,做到老,改造到老”。1963年元旦,政协全国委员会招待七十岁以上老人,为他们集体祝寿,沈钧儒抱病参加。周恩来总理在会上讲话中说:“沈老是民主人士左派的旗帜,他曾经为民主主义,为社会主义奋斗到老。”[20]这年6月11日,沈钧儒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