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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起元

沈起元
  • 姓名:沈起元
  • 全名:字子大
  • 性别:
  • 国籍:清代
  • 出生地:江南太仓人
  • 出生日期:1685
  • 逝世日期:1763
  • 民族族群:
  • 主要作品:

沈起元(1685—1763),字子大,江南太仓人。康熙六十年(1721)进士,任吏部主事,以知府至福建任职。总督高其倬令他至兴化任职。当时福建仓谷时有亏空,清廷派广东巡抚杨文乾等前往查勘,杨文乾执法过严,福建地方官吏半数被弹劾,以致新任官员争先苛求原官,只有沈起元能公平持论。莆田乡民发生械斗,高其倬恐酿成动乱,命沈起元将械斗双方捕治。沈起元只惩处了首要的两人,而将其余众人释放,上报说:主谋者才有罪,其余的人不必追究。其后,他任职海关,取消了各项陋规银一万余两。巡抚常安有家奴在海关任职,用勒索手段刁难商船。沈起元闻知后,立即督促海关按规定收税后将商船放行,并禀明常安将家奴斥退。从此,海关官吏都能奉公守法。高其倬奏请开放南洋海禁,并规定:出洋商人应有乡里担保,如逾期不归,乡里人要连坐治罪。沈起元反对此项规定。他认为:商人出洋后,生死无常,盈亏无常,乡里岂能预料?可令出洋商人自具保证,逾三年后仍不回国,即不准再还乡。高其倬同意他的意见。乾隆帝即位后,任命沈起元为江西驿盐道副使,后又升为河南按察使。当时,河南大雨成灾,灾区达四十余县,灾民四处逃荒,廷臣主张禁止。他认为,灾民行将饿死,为何禁止外出求生?他安排未遭水灾各县准备粮食收容灾民。从而使灾民并未离开河南,即解决了生计。至乾隆七年(1742),沈起元任直隶(今河北省)布政使。当时直隶大旱,总督高斌命令进行赈济。有人主张“赈户不赈口”,遭到沈起元反对。他认为,人口多的民户和人口少的同一标准不合理,这将全使人口多的仍然要饿死人。他行文下属,应以人口为准,否则要对经办官员治罪。沈起元自少年时即严格要求自己,晚年因病回乡后,便闭门读书。他在临终时说:我平生在学问上并无成就,但我检查生平所做所为,并无感到惭愧之事。


著有《敬亭文稿》、《诗草》、《桂轩诗草》,另有《周易礼义集说》、《周易洗心》,《四库全书》著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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