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旸[yáng](1064~1128年),北宋音乐理论家,古代八大音乐名人之一。字晋之,福建福州人。中绍圣元年(1094)制科,授顺昌军节度推官。徽宗初,进《迓衡集》,鼓吹绍述,遂为太学博士、秘书省正字。因所进《乐书》“贯穿明备”,迁太常丞,进驾部员外郎,任讲议司参详礼乐官。后官至鸿胪太常少卿、礼部侍郎。卒年六十八。陈旸为宋代宫廷雅乐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其音乐思想表现出保守复古的倾向,认为惟通过对古代儒家经典的稽查,方能寻得并继承正宗的音乐。他提出“五声十二律,乐之正也;二变四清,乐之蠹也”的说法,主张废弃“二变”与“四清”。废“二变”,即在音阶上只要宫、商、角、徵、羽五声音阶,不要有变宫、变徵的七声音阶。废“四清”,即在音域上只要一个八度以内的十二个半音,而将八度以上的四个半音去除。以宋代乐制的编钟、编磬为例,每架16具,依其主张,仅需12具,故将音域限制在较狭窄的范围内,减弱了音乐的表现力。此外,他对民间音乐、少数民族音乐和外来音乐,亦采取排斥态度。显然,这些主张并不符合音乐发展的趋势。不过,其音乐思想并未影响其在编著《乐书》时所采取的兼容并包的态度,故其书渊博宏大,对当时古今中外的音乐资料皆详细备载,实为中国现存较早的音乐百科式的巨著。南宋陈振孙认为:“其书雅、俗、胡部音器、歌舞,下及优伶、 杂戏, 无不备载。”可见, 他为保存中国古代音乐文化资料的整理与保存作出了重要贡献。除《乐书》外,陈旸还著有《礼记解义》十卷、《孟子解义》十四卷、《北郊礼典》三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