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雱[pāng](1044-1076),北宋经学学者、哲学家。字元泽,王安石之子。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人。生于仁宗庆历四年,卒于神宗熙宁九年。性敏甚,未满二十岁,已著书数万言。举进士,调旌德尉。气豪,睥睨一世,不肯作小官。曾作策论三十余篇及他书亦数万言,为神宗所知,又受人推荐,被召除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后擢天章阁待制兼侍讲。迁龙图阁直学士,以病辞。卒后,特赠左谏议大夫。协助王安石变法,推崇法家商鞅,主张采取严厉手段对付阻碍改革的政敌,“常称商鞅为豪杰之士,言不诛异议者法不行” (《宋史》卷三百二十七《王安石传》附)。为实行新法提供理论根据,曾参与撰修《三经新义》。其中,除《周礼新义》为王安石所手着外,余《书》、《诗》二书实皆雱说,“神宗数留(雱)与语,受诏撰《诗》、《书》义,……书成”(同上)。“《三经新义》尽出于荆公子元泽所述,……独《周礼》则亲出于荆公之笔”(《荆公周礼新义题词》 ,见《宋元学案》卷九十八《荆公新学略》)。对老子和佛学有较深的研究,曾注释《老子》及论说佛教义旨。对老子的“道”加以唯物主义的解释,“道者,万物之所自生”(《道德真经集义》卷十三),为王安石赞许和采用。雱为创立和传播王学的重要人物。其著作《老子注》,存《道藏》本四家注。另有《诗义》、《尚书义》、《尔雅义》、《论语义》十卷、《孟子注》十四卷、《庄子注》等,尽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