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又朴(1681-1763),直隶天津人,字介山。雍正元年(1723)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改吏部主事,外放历任河南分司,陕西、江南泰州通判,池州、徽州知府,不久致仕归里。幼读朱子《周易本义》,不信朱子“不可便以孔子之说为文王之说”,年至六十以为卦爻辞有非彖、象《传》而不能明者,于是著《易翼述信》十二卷,专以《彖传》、《象传》、《文言》解释经义。诗文有《诗礼堂文集》五卷,《诗集》七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