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通(584—617)隋代思想家。字仲淹,河东郡龙门县(今山西省万荣县)人。少聪颖,有大志。学《书》、《诗》、《礼》、《乐》、《易》,六年不解衣,精志甚强。仁寿三年(603),西游长安,见隋文帝,奏太平十二策,尊王道,推霸略,稽今验古。文帝大悦,以为相见恨晚。下其议于公卿,公卿不悦。时宫廷之中适有大变,王氏明知谋之不用,怅然东归。帝闻而再征,不就。炀帝大业元年(605)又征,辞以疾。“乃续诗书,正礼乐,修元经,赞易道,九年而六经大就”。大业十年(614),尚书召蜀郡司户,不就。十一年,以著作郎国子博士征,又不至。《旧唐书·王勃传》则言其为隋蜀郡司户书佐,大业(605—618)末,弃官归乡,以著书讲学为业。讲学之际.远近往来受业者千余人,其中有后来唐朝的名臣李靖、房玄龄、魏征等。大业十三年(617)卒于家。弟子数百人议谥曰“文中子”。王氏依《春秋》体例,自获麟后,历秦、汉至于后魏,著纪年之书,谓之《元经》;又依《孔子家语》和扬雄《法言》为例,为客主对答之说,号曰《中说》。而传世者仅有《中说》。王氏的人学思想突出了人相对于天地万物的重要地位,认为人与天地的关系是“天生之,地长之,圣人成之”。天地之中非有它物,只是人。所以,人事修定,天地之理便得到了。国家的兴衰亦在于人谋而不在天预。王氏又认为善筮者是“先人事而后说封”,同样突出的是人的作用。对于人性,王氏基本上倾向于性善之说。他称仁为五常之始,性为五常之本,又主张以性制情,是明显的儒家正统思想。王氏又有著名的“三才之蕴”的观点。认为所谓天乃是统领元气者,而不仅是苍茫之天空;地乃是统元形者,并不只是对山川丘陵等的称谓;人统此二者,并非仅仅是圆头方足的一个生灵。这样,天地人三者都具有了形上的性质。这种思想,也是儒家人学思想的主要内容之一。世称王通为“隋末大儒”,他的思想是汉代儒家思想到宋明理学的过渡环节。王通《文中子中说》的版本主要有《诸子百家丛书》本等。
(1)命者唯人所召 王通对“命”的看法颇有新意。他认为,命关系人的吉凶,其本质特征是稽之于天,合之于人,有定于此而应于彼。他说:“命之立也,其称人事乎?故君子畏之。远近高深而不应也,无洪纤曲直而不当也。”命由天人两方面组成,缺一则不为命,不知命。所以命者“惟人所召”。命是针对人事而言的,命一旦立定,则远近高深而无不应,洪纤曲直而无不当,故君子畏之。王氏也把命分为几类,有“作之者”有“偶之者”,即常命和偶命,但总的来说,命并不单单由天而定,而是一定要有人的参与才能成立。王通对“命”的论述,从其具体内容看,主要强调“命”是因人而称,因人而立,故亦因人而取,惟人所召。强调了“命”的人为方面。王通的这一看法,与儒家传统的“天命论”有一定差异。
(2)兴衰资乎人,得失在乎教 王通十分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认为世道兴衰,政治得失等非由天命安排,亦非由神灵等超社会的力量所决定,而是由人来掌握。故提出“兴衰资乎人,得失在乎教”的命题。他认为,社会的治乱,政权的兴替有两种,一种是尧舜的禅让;一种是汤武的革命。但无论哪一种,都是与人为政治有关。他说:“人能弘道,苟得其行,如反掌尔。”即按着“道”来行事,天下的治理也就容易了。如古代舜禹继轧而天下淳朴,夏桀继承了天下,却出现欺诈;成汤放桀天下方平,殷纣承之,而天下又走向混乱。至汉代文景之治,天下太平,而桓灵失政,天下又乱。由此王通得出结论说:“斯则治乱相易,浇淳有由。”其原因便是“兴衰资乎人,得失在乎教”。王通的这一思想与其“命者唯人所召”的思想相一致,把社会的治乱、兴替和人类历史的发展归结为人事自身的变化,用人类自身原因解释历史,跳出了天命论的巢臼,具有一定的进步性,对后世有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