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瑸,生卒年不详,清初福建巡抚。字文焕,号眉川。雷州市附城镇东湖村人。康熙三十三年(1694)中进士,三十九年任古田知县,后任台湾县知县。他一到台湾,即明察暗访,把前任扣押的300名无辜囚犯释放回家。知府上书揭参,皇帝派钦差到台湾查办。点犯之日,不缺一个。钦差大惑不解,后经仔细审问,才知这些犯人乃自觉回监听点,方知陈瑸平反案犯做得对。后历任刑部主事、四川提学道、福建巡抚等职,曾兼理闽浙总督。陈瑸虽远处福建,却时刻关心家乡人民。他奏请皇帝责令广东拨给专款修筑雷州东西洋堤围。后来,他担心上面拨下的公款5300余两不够费用,便于康熙五十七年把自己俭积下来的俸银5000两,送到雷州,协助修堤。陈瑸造福桑梓这一行动,雷州人民至今念念不忘。陈瑸一生为官清廉,康熙皇帝称之为“清廉中之卓绝者”。病逝后,追授礼部尚书,谥“清端”,入祀贤良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