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定(1135年12月17日—1198年9月11日)南宋理学家、乐律学家、术数家。字季通,学者称西山先生。建阳(今属福建)人。生于高宗绍兴五年,卒于宁宗庆元四年。少时从父学二程《语录》、邵雍《皇极经世书》、张载《正蒙》。及长,闻朱熹之名,往师之。朱熹叩其学,大惊,谓:“此吾老友也,不当在弟子列。” (《宋史·蔡元定传》) 宁宗庆元二年(1196),因庆元党禁案,以布衣编管道州舂陵(今属湖南),远近从学者日。后卒于贬所。嘉定三年 (1210),赠迪功郎,谥文节。
史称:“先生(元定)从文公(朱熹)游最久,精识博闻,同辈皆不能及。”(《宋元学案》卷六二《西山蔡氏学案》)又云:“凡性与天道之妙,(朱熹)他弟子不得闻者,必以语季通焉。异篇奥传,微辞突义,多先令讨究而后亲折衷之。”(同上) 元定弟子翁易云: “晦庵 (朱熹) 疏释《四书》,因先生(元定)论辩有所啓发者非一”,“《六经》、《语》、《孟》、《学》、《庸》之书,先生与之讨论讲贯,则并驰其功焉。《易学啓蒙》一书,先生研精覃思,屡年而后就,晦庵复删润之,如克成书。”(《蔡氏九儒书》卷首《蔡氏诸儒行实》)据此足见元定在理学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亦可见其学术造诣之深。
元定爲长于天文、地理、乐律、曆数、兵阵之说,其中乐律学方面的成就尤爲突出。朱熹尝谓:“古乐之亡久矣,吾友建阳蔡君元定季通著书两卷(按谓蔡著《律吕新书》),凡若干言,虽多出于近世之所未讲,而实无一字不本于古人已试之成法”(《宋元学案》卷六二,《西山蔡氏学案》)。蔡氏的主要成就,在于在十二律之閒加了六个变律,提出了十八律乐律学规则。朱熹得益于蔡氏的一个极爲突出的方面,就是乐律与象数学。据全祖望称,蔡氏“律吕象数之学,盖得之其家庭之传”(同上)。而蔡氏爲学的一个鲜明特色,在于兼顾象数与义理。所著《皇极经世指要》一书,对邵雍学术进行了较爲全面、明晰的诠释概括,一如《律吕新书》,是其兼顾象数治学倾向的又一重要体现。著作另有《洪范解》、《大衍详说》、《燕乐》、《八阵图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