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元标(1551年-1624年),明代哲学家、东林学派代表人物。字尔瞻,号南皋。江西吉水人。万历五年(1577)进士,观政刑部。因上疏被张居正杖责,贬戍贵州。居正死后,召拜吏科给事中。又因上书劾礼部尚书徐学谟等,得罪权贵,谪南京三年。罢官家居后,建仁文书院,聚徒讲学达30年。与赵南星、顾宪成号为三君。光宗时起为大理卿,升刑部右侍郎,转左都御史。建首善书院,与副都御史冯从吾讲学,为魏忠贤所忌,被迫辞官归里。卒后追削为民,夺去诰命。至思宗继位,赠太子太保,谥号忠介。曾师事胡直,传王守仁良知之学。因受佛教影响而与王学本旨相去甚远。哲学上,主张以无为本。认为“天地万物皆生于无,而归于无”(《仁文会记》)。否定事物的客观真实性:“一切蠢动含灵之物,来不知其所自,去不知其所往,故其体本空。”(同上)从而认为格物也只能是体认空无的本体,进入视之不见、听之不闻的神秘境界,“此真格物也”(《南都会记》)。认为人心和道心有区别,“纯乎自然者,道心也;由思勉而得者,人心也。”(《燕台会记》)把尽心说成是进入太虚境界,不再有自觉意识,亦即无心,“若有个心,则不能尽矣。”(《仁文会记》)提出无意论,“有意则有生死,无用则无生死。”(《元潭会记》)希望通过泯灭自觉意识,获得本然的真心,超脱现实的是非毁誉,“惟安我心之本然,超出毁誉是非利害之外。”(《乡愿》)在体用关系上,认为体用不分,“体即用,用即体。”(《元潭会记》)否定体用之间的差别,主张体用合一。还提出:“一即万,万即一。”(《一贯》)否认一和多的差异,具有泛神论倾向。《明史》卷243有传。著作有《愿学集》8卷、《邹南皋语义合编》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