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端(1639年-1692年),字司直,清初名臣,一字德信。河北省枣强县大营镇东小营村人。顺治己亥(公元1659年)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辛丑(公元1661年),改工部主事。康熙丁未(公元1667年),升员外郎,奉命视三楚芦政。戊申(公元1668年),升户部郎中;己酉(公元1669年),典豫章乡试,所取皆一时之名士;庚戌(公元1670年),升贵州提学佥事。不久,居父丧。癸丑(公元1673年),服缺大学士,荐补陕西神木道佥事。丁巳(公元1677年),以前任事撤回工部。居母丧,服缺壬戌(公元1682年)补浙江台州巡海道佥事,署粮道。乙丑(公元1685年),升陕西凉庄道,丁卯(公元1687年),升湖南按察使。戊辰(公元1688年),升安徽布政使。期间,康熙南巡,亲书“端清”二字赐之。己巳(公元1689年),升偏沅巡抚;庚午(公元1690年),调江宁巡抚。壬申(公元1692年)五月,逝于任上。史载:郑端以文儒起家,正己直言,不事唯阿。政绩著于朝野,而尤以轻徭薄赋、慎行明罪、恤民隐、培元气为心。著有《日知堂文集》6卷、《政学录》5卷、《朱子学归》23卷,《孙子汇征》4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