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淳(1159~1223)南宋哲学家。朱熹的学生。字安卿,漳州龙溪(今福建龙海)北溪人,学者称其为北溪先生。生性至孝,称誉邻里。陈淳虽未做官,曾两次到朱熹门下求教。第一次是光宗绍熙元年(1190)朱熹出守漳州时,陈淳抱“十年愿见而不可得之诚”求见,朱熹教以“上达”之理,说:“凡阅义理,必穷其源,如为人父何故止于慈,为人子何故止于孝。其他可类推也。”陈淳闻而为学益力。朱熹称他为善问,并多次对别人说:“南来,吾道喜得陈淳。”第二次是宁宗庆元五年(1199)冬天,陈淳复往见朱熹于考亭,陈述自己为学之所得。当时朱熹已卧病在床,教他以“下学”之功,说:“如公所学,已见本原,所阙者下学之功尔。”第二年正月,陈淳告别朱熹回家。三个月后朱熹病逝。以后陈淳避居南緅,从事讲学。晚年授泉州安溪主簿,未上任而卒。陈淳的主要著作有《北溪字义》、《北溪先生全集》。他的人学思想主要反映在《北溪字义》中。1983年中华书局出版了点校本《北溪字义》。陈淳的人学思想直接继承了朱熹的思想,并有所发展。他不同意理气相分的观点,认为理不离气;他也不同意道器之分,认为道是人事中之理,不是日用人事之外别有虚空之道。他认为人在宇宙中的位置是“为万物之灵”,客观上将人从理中提升出来了。他的人性论思想是直接从孟子的性善论发展而来的,并试图对人性恶的问题作出合乎性论逻辑的解释。在陈淳人学思想中,最精彩的是关于鬼神的论述。他从朱熹理学思想出发,吸取了张载唯物主义的鬼神观,批判了迷信思想以及愚民政策,因此,给后世以积极的影响。他还讲“有体有用”,以为心之体广大虚明,全是天理,因此“心”之妙用不测,与天地同流。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陈淳的思想是从朱熹理学到明代王守仁心学思想的一个过渡形态。总体上说,陈淳是严守师训并有门户之见的理学家,对后世人学思想有一定的影响。
(1)人得五行之秀故为万物之灵 陈淳从他的理气不二的哲学思想出发,勾划了万事万物的生成图式。在这个图式中,专门谈到了人在宇宙中的位置。他说:“人物之生,不出乎阴阳之气。本只是一气,分来有阴阳,阴阳又分来为五行。二与五只管分合运行,便有参差不齐,有清有浊,有厚有薄。且以人物合论,同是一气,但人得气之正,物得气之偏,人得气之通,物得气之塞”。他还采纳了汉代董仲舒的天人相似的观点,说人在形体之与宇宙相似,如头圆在上,像天;脚方在下,像地。北极是天的中央,因此人的顶心在头顶,并且偏后。日月多在东南,就像人的两眼在前。海在东南水咸,因此人的小便也在前下方。而禽兽是头横着,植物头向下,所以他进一步得出结论说:“人气通明,物气壅塞。人得五行之秀,故为万物之灵。物气塞而不通,如火烟郁在里许,所以理义皆不通。”陈淳所讲的“人得五行之秀,故为万物之灵”的思想,其核心是要说明人有理性,有道德,不同于禽兽不通义理。但是,透过其笨拙的论证方法,可以看出他在客观上,已经将人提升到“万物之灵”的地位,并在宇宙的大框架中给人确定了崇高的地位。
(2)在天谓之命在人谓之性 给人在宇宙间找到了一个位置后,就要为人在这个位置找到安身立命的理论。此理论对于陈淳来说,就是他的“性论”。他说:“性即理也。何以不谓之理而谓之性?盖理是泛言天地间人物公共之理,性是在我之理。”而“性”的基本内容为仁、义、礼、智四端而已。从他主张“性命只是一个道理”的角度看,“性与命本非二物,在天谓之命,在人谓之性。”陈淳还引进了性善论来说明人的好坏之分。他说:“盖人之所以有万殊不齐,只缘气禀不同。这气只是阴阳五行之气,如阳性刚,阴性柔,火性燥,水性润,金性寒,水性温,土性重厚。七者夹杂,便有参差不齐,所以人随所值,便有许多般样。”人性本善。只是因各禀其气不同而有“万殊”。但是,人的好坏只是气质之性,而人的大本则是天地之性。因此可以说,陈淳的“性论”实际是排斥社会性而讲先验性的。他的人性论带有较明显的抽象成分,最多是将人的生物性当做了人性的主要部分。
(3)情者性之动 陈淳认为情是人的本性受到外物的触发而动的结果。他说:“情与性相对。情者,性之动也。在心里面未发动底是性,事物触著便发动出来是情。寂然不动是性,感而遂通是情。”很显然,在陈淳看来,情是性的表现形式,人之情是受人之性制约的。他指出,《中庸》所讲的喜怒哀乐,孟子讲的恻隐、羞恶、辞逊、是非四端,都是指“情”而言。“情”大致分为:喜、怒、哀、惧、爱、恶、欲七个方面。陈淳认为,情也有是否合乎“性”的问题。他说:“情之中节,是从本性发来便是善,更无不善。其不中节是感物欲而动,不从本性发来,便有个不善”。所以他认为孟子所论之情,全部是指从人的本性流出来的,是中节之情,因此是善的。同时,他批评禅宗将情全都当作恶的,必欲灭之而后快的观点,说:“不知情如何灭得?情既灭了,性便是个死底性,于我更何用?”说明陈淳在此又看到了情(人的感性生活)对于人生的重要性。陈淳从性到情的解释是有其合理性的。他认识到情与外物的触发有关,与性的善恶有联系。这种认识虽然不为陈淳所创,但是有其合理性因素。
(4)诚是自然 陈淳认为万古常然就是诚。在程朱理学之前有人说到“诚”字时,都说得不对。只是到了程颐说“无妄之谓诚”时,字义始明。到朱熹又增加两字,说“真实无妄之谓诚”,道理无尤见分晓。因此陈淳说:“不知诚者,真实妄之谓,至诚乃是真实极至而无一毫之不尽,惟圣人乃可当之,如何可容易以加诸人?”陈淳还分别举自然与人类来说明这个道理。他认为天道流行,自古及今,就没有差错。如暑往则寒来,日往则月来,春生夏长,秋收冬藏,这是万古常然,因此这说明天道诚。在人类,“诚”则是实理流行付予人类,自然发现出来的本性。因此,是不用刻意去用工夫的。譬如孩提之童,就知道爱亲敬兄,乍见孺子快掉到井里,便有怵惕之心等等,这些都是从实理发现出来的,是人的良知良能中自然流出的,因此是诚。陈淳在说到“诚”时,还特意将其与“信”作了比较。“信”是什么?“信在性只是四者(仁义礼智)都实底道理,及发出来便为忠信之信。”陈淳认为、诚与信相比,则“诚是自然,信是用力;诚是理,信是心;诚是天道,信是人道。诚是以命言,信是以性言。诚是以通言,信是以德言”。可见,诚是自然而然的,而信则是人力用功的结果。
(5)敬者一心之主宰 陈淳认为妙不可测的人心的主宰就是“敬”。他特别强调“诚与敬字不相关,恭与敬字却相关。”陈淳本着朱熹的学派之见,认为程颐所说的“主一之谓敬,无适之谓一”,朱熹所说的“主一无适之谓敬”才是对“敬”的正确解释。并认为以前都闲慢说过,不足取效。他进一步解释说:“所谓敬者无他,只是此心常存在这里,不走作,不散漫,常凭地惺惺,便是敬。”又说:“主一只是心主这个事,更不别把个事来参插。若做一件事,又插第二件事,又参第三件事,便不是主一,便是不敬。”可见“敬”是一种心理状态,有点类似现代心理学所说的“注意”的意思。不过,“注意”是指对一具体对象的专注的心情,而“主一”则不仅对具体对象如此,而且无所事事时也要心常在这里,不走作。因此,其中还要否定人们的联想与想象,否则就是“走作”、“散漫”,就不敬了。可见,陈淳讲的“敬”具有宗教心理因素的。陈淳也指出,就像进入神祠里面,此心完全归向那神明的对象,这就是敬。因此,“敬”只是一种心理修养的功夫。提倡心理修养,培养健康的心理品格本无不对,问题是陈淳将其推向了极端,说“敬者,一心之主宰,万事之根本。”这就是迈出了从真理滑向谬误的关键一步。
(6)志者心之所之 陈淳主张人生要立志,也就是主张要明确人生的目的是什么。陈淳所说的“志”是什么呢?他说:“志者,心之所之。”他进一步解释道:“之犹向也,谓心之正面全向那里去。如志于道,是心全向于道;志于学,是心全向于学。一直去求讨要,必得这个物事,便是志。”因此陈淳所说的“志”是关于人生总追求、总理想的“志”,不是近期的功利性的目标。凡是那种半途而废、中途动摇的都不算志。陈淳认为,人的本质是好的,是纯粹静穆的,是近于道的,因此立志对于人而言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他还举孔子“纵心所欲不逾矩”为例,说明孔子的关键在于“志于学”的立志,才有以后所说的立、不惑、知命、耳顺、纵心等等的循序而进。因此立志是以“不倦”的功夫来完成的。或者说,“不倦”已经包含在“立志”之中了。可以看出,陈淳的“志”也是一个心理学气味很浓的概念,他要求人们以终生不倦的求索来完成自己的志向,实现人生的目标。尽管他所追求的目标,多是具有封建内容的圣人之道,但这种鼓励人们持之以恒的探索精神,从人学意义上说,有其合理性。
(7)论义利 陈淳谈利与义时,最突出的在于他看到了义利关系的相对性,而不是截然将义与利对立起来,从而使义利这一传统的概念具有批判性因素。他说:“义与利相对而实相反。才出乎义,便入乎利,其间相去甚微。学者当精察之。自文义而言,义者,天理之所宜;利者,人情之所欲,欲是所欲得者。”又说:“天理所宜是公,人情所欲是私。”将义利与公私联系起来是古已有之的,但陈淳却进一步举例说,废除封建制而设郡县制,就是想天下权力归天子一人,因而民自买田为生,官府又要抽税,名目繁多,“民生公共急切之用,尽括为己有。凡此等节目处,都是自利之私,无一点义。”从本质上说,陈淳是在为封建社会找出路,但不能不看到其批判的精神是针对宋王朝而发的。更为有意义的是,陈淳认为“当营而营,当取而取,便是义。”因而他认为名位爵禄,得之以道,不是出自私意计较,便是义。如周公以叔父之亲处三公之尊,享天下之富,是义所当享。陈淳的义利观已经超越了他的老师朱熹。他还批判那些科举之士“囚一生学问,全是脱空。”他提倡自然而然的义利观,反对沽名钓誉的义利观。在一定程度上,他走到了正统儒家思想与理学的反面。
(8)论鬼神 陈淳对待“鬼神”的态度,虽不免有些幼稚的地方,但基本上是个无神论者。他吸取了张载以来“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的观点,进一步指出:“大抵鬼神只是阴阳二气之屈伸往来。自二气言之,神是阳之灵,鬼是阴之灵。灵云者,只是自然屈伸往来恁地活尔。自一气言之,则气之方伸而来者属阳,为神;气之已屈而往者属阴,为鬼。”“天地间无物不具阴阳,阴阳无所不在,则鬼神亦无所不有。”可见,陈淳所说的鬼神实是指事物发展的不同趋向而已。从这样一个基本认识出发,他批判了那些毫无道理的祭祀与淫祀,主张分清合理与不合理祭祀的界限。如有道德之人的死,立庙以祭为正祠。像许远、张巡死于睢阳,立双庙以祭,实是表彰他们的功德,这是合理的。而如祭泰山,他认为“泰山只是个山,安有人形貌?今立庙,俨然垂旒端冕,衣裳而坐。又立后殿于其后,不知又是何山之当其配,而为夫妇邪?人心迷惑,一至于此。”这些就是毫无道理的淫祀。陈淳还批判迷信思想,指出“妖由人兴。”说:“凡诸般鬼神之旺,都是由人心兴之。”如一个和尚黑暗中踩破一个茄子,误以为是蟾蜍,半夜竟听到有扣门觅命的声音,及天亮方见为茄子,心里释然。可见,迷信中的鬼神是由于人心中恐惧所生出的。为什么会如此呢?陈淳认为是“看理不明”,是“不过只是要求福耳”,更是“朝廷礼官又无识庸夫,多与之计较封号”的愚民政策的结果。因此,陈淳认为:“鬼神之所以能动人者,皆由人之精神自不足故耳。”可以看出,陈淳主张提高人的主体精神以克服鬼怪妖孽等迷信思想,从而给后世以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