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瞻基(1398—1435) 年号宣德。仁宗朱高炽长子,母张氏。永乐九年(1411)被立为皇太孙,永乐二十二年(1424)立为太子。1425—1435年在位,共10年。洪熙元年(1425)奉遗诏即位,宣德十年(1435)病亡,年38岁。
朱瞻基刚登位,汉王朱高煦便袭成祖“靖难”故事,斥责朝廷违背祖制,并于宣德元年(1426)八月在山东乐安起兵反叛。朱瞻基接受大学士杨荣的建议,令其弟郑王瞻埈、襄王瞻墡留守;杨武侯薛禄、清平伯吴成为先锋,率军亲征。高煦闻讯大骇,不战自降。朱瞻基命中官押高煦父子回京,废为庶人。平叛之后,群臣力主移兵彰德(今河南安阳),袭击赵王高燧,以求朝廷永安。但大学士杨士奇进言说:“赵王没有连谋之罪,而且同为皇上亲叔,有罪的不可免,无罪的就要好好对待”。朱瞻基便采纳杨士奇的建议,派人将众大臣伐赵的奏章送与赵王,迫使赵王献出护卫谢恩,消除了威胁。
朱瞻基信任内阁,重用内阁大学士杨士奇、杨荣和杨溥,并协同户部尚书蹇义、吏部尚书夏原吉共同整理朝政。政府机构在他们手中正常运转,一时人民安乐,国内升平。
朱瞻基认识到连年征战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的损失,便实行与边境诸国和平相处的原则。在北部边防上,沿用仁宗时改攻为守的策略,接受鞑靼阿鲁台部和兀良哈三卫朝贡。在南边,自交趾设立以来,人民不服,战事不断。他登位时,交趾正遭黎利之叛。许多大臣主战。内阁大学士杨荣却奏道:“永乐中费数万人命得此,至今劳者未息,困者未苏,发兵之说必不可从。”朱瞻基深表赞许,决计不顾“委弃祖业”的责难,尽快结束这场牵延岁月、徒耗国力的战争。宣德元年(1426)四月,朱瞻基命王通为交趾总兵官,授意他以战迫和。黎利恃强力拒,连挫明军。但明军援兵不断,黎利难以支撑,遂与王通立坛为盟,奉表请和。朱瞻基决定撤兵,复交趾为安南国,封黎利为安南国王,改变了前朝对交趾欲取不得、欲罢不能的被动局面。
宣宗即位,上距开国已近60年。明朝统治机构渐渐发生变化,任官渐重科目,由科举入仕者大为增加,吏官考满,也多依年资升用。永乐一朝,南北用兵频繁,又有迁都之举。因营造、催役、运粮、采木等事,额外增设官员,到宣德初,“藩、宪二司,府、州县官,比之原设倍而又增”。官吏更利用征调采办之机,谋取私利,对社会造成危害。朱瞻基和内阁比较清醒地认识到吏治存在的问题,看出流弊之起,实在于在京诸司,决定首先整顿中央机构。宣德三年(1428)三月,朱瞻基分别敕谕五府、六部和北京行府、行部,责令清革前弊。同年六月,他采纳大学士杨士奇、杨荣的建议,整肃都察院。惩治以贪墨为时论所鄙的都御史刘观,命通政使顾佐代替他。责成顾佐澄汰御史,并从重惩处一些违法大臣,使都察院“宪台为之廓清”。他还命邵玘为南京都察院左副都御史,段民等人为南京户、兵、刑、工等部侍郎,考察南京官吏,惩治贪污腐败。
朱瞻基对中央机构又进行精简和裁冗。宣德三年(1428)八月,他为了提高行政效率,裁革了永乐初设置的北京行后军都督府和北京行部。宣德八年(1433)八月,裁撤北京户、兵、工三部以及大理寺、光禄寺这些中央机构的郎中等官77名。对中央诸司的整顿,控制了官吏贪纵枉法的行为,振作了朝风。
在地方上,朱瞻基认为“郡守皆由资格,多不胜任”,命部、院大臣荐举属官充任知府。宣德五年(1430)五月,委任礼部仪制司郎中况钟等9人,分任南直隶苏州、松江、常州,浙江杭州、温州,江西吉安、建昌,陕西西安,湖广武昌等九郡知府。同年十一月,又委任给事中薛广等25人为知府。这些廷臣在地方上大多能针对所治府份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整顿吏治,抑制豪强,加强了地方统治机构。
在地方官制上,朱瞻基创设了巡抚制度。宣德五年(1430)九月,由大臣荐举,增设各部右侍郎为直省巡抚,分任于谦巡抚河南、山西,周忱巡抚南直隶,赵新巡抚江西,赵伦巡抚浙江,吴政巡抚湖广,曹弘巡抚北直隶。初设巡抚侍郎,是为了整理赋税,渐因事权之重,对地方行政、监察乃至军务,几乎无所不涉。后来,为方便行事,才使巡抚兼都察院衔,制度渐臻周备,明清两代的督抚制度,便是从这时开始形成的。
他为了提高官员的质量,洪熙元年(1425)九月,诏令会试分南北卷,“取士不过百人,南人16,北人14”,并规定各地乡试名额,来限制取士人数。同时,对监生和府、县生员实行精简,通过考试,将“鄙猥无学”而又“食廪多年”者发充为吏,或罢为民。宣德七年(1432)三月,又规定进用考满吏员,必须通过考试,分为三等,“一等如资格用,二等未入流内用,三等罢归为民”,从优选取。他还几度重申保举令,以获取有用人才为政府效力。
在整顿统治机构的同时,他又采取一些减轻民困的措施,以求社会安定。宣德二年(1427)十一月,他在“皇长子生诏”中规定,宣德三年税粮“以十分为率,蠲免三分”,蠲免数量近1000万石。各地灾蠲亦多所实行,范围或一府一县,或数府乃至一省数省,数量从几千石到几百万石不等。宣德二年(1427)免陕西本年秋粮。宣德九年(1434),他又免南北直隶、湖广、江西、河南本年秋粮的十分之四。
苏松重赋一直是前朝比较突出的问题。宣德五年(1430)二月,朱瞻基和大学士杨士奇在遂项议定的“宽恤”诏中,为各地官田减免粮额定例。周忱、况钟马上引用这道诏书,请求减免苏松等府重租官田粮额。宣德七年(1432),朱瞻基下诏免去苏州府粮额721000余石,所减之数超过原额的四分之一;松江府粮额大略“减去十之二三”,所减之数将近30万石,江南民困有所缓轻。
由于苏松重赋和连年灾荒,人民流离失所,流民现象日益严重。这引起了朱瞻基的注意,他多次颁布有关安置流民的诏令,增加流民回籍复业的措施,规定流民附籍的条件。宣德三年(1428)四月,他对户部尚书夏原吉表示,应准许久居他乡、产业已成的流民附籍,由政府编成里甲,分派徭役。宣德五年(1430),他派工部右侍郎许廓主持河南赈荒,又命署刑部右侍郎魏源为河南布政使司,起用丁忧布政使李昌祺,迅速扭转了流民转徙、无以安生的局面。宣德六年(1431)三月,他指示户部攒造黄册,清理户口钱粮,并在所拟“招抚”逃民的榜谕中规定,除“来历不明,并原籍尚有产业,丁多力壮,路近可回者”外,许按军、民、匠籍于所在地立籍。宣德七年(1432)六月,朱瞻基诏令各地府、州、县修预备仓,并令布、按二司和监察御史严加巡查。这些措施的实施,对防止流亡发生和安集流民起了有益的作用。
朱瞻基信用“三杨”和夏、蹇等旧臣,在政治上取得了一定的好成绩。但他对游猎玩好很感兴趣,对于廷臣劝谏节制逸乐,他从来不容。少年时,成祖命习武事,他养成了射猎的癖好。宫臣戴纶与林长懋曾上疏为成祖言之,他由此怨恨戴纶。即位初,戴纶又因谏猎忤旨,朱瞻基把他下锦衣卫狱,并亲自鞫问。戴纶抗辩不屈,死于酷刑之下。他又把林长懋关入监牢达10年之久。宣德六年(1431),御史陈祚见他耽于游猎,便劝谏他勤帝王之学,读《大学衍义》。他见疏大怒道:“你竟敢说我没读《大学》吗? 如此小看我,不可不杀!”后来,虽未杀陈祚,却把陈祚一家十余口关进牢中5年多,致使陈父瘐死狱中。
朱瞻基好促织之戏,致使江南大受其害。宣德九年(1434),他令苏州知府况钟:“比者令内官安儿、吉祥采取促织,今他所进数少,又多有细小不堪的,已敕他末后一运,自来时要一千个,敕到尔可用心协同他干办,不要误了,故敕”。既遣内官采办,又敕地方官协办,征课很急,使得一些地方官吏乘机大肆搜括百姓,故“苏人至有以一蟋蟀陨其家三命者。”
朱瞻基信任宦官。即位初设内书堂,选小内侍在其中读书,令大学士陈山充教习。后来,以词臣专任此职,成为一种制度。他派宦官四处搜罗珍奇玩好,并让他们监于民事,使得内官、内侍们常借公务为名,大肆搜括,凌掠官吏军民,一时民怨沸腾。他还委司礼监以批答奏章之权,每日所上文书,除皇帝亲批外,皆由秉笔太监遵内阁所拟小票字样,硃笔批行。司礼监权出内阁之上,导致后来屡次出现宦官专权的局面。
宣德十年(1435)正月初三日,朱瞻基病死于乾清宫。葬于景陵(今北京市十三陵),被尊谥为“宪天崇道英明神圣钦文昭武宽仁纯孝章皇帝”,庙号宣宗。
太子朱祁镇即位,是为英宗。